我国音乐教育学学科发展回顾与前瞻(之二)
2004-01-07曹理
曹 理
(二)几点启迪
回顾我国音乐教育学学科的发展,温故以知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几点启示:
1. 音乐教育学的发轫、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增强研究音乐教育学的信心。
第一、从课程设置的历史背景分析,音乐教育学的形成是应运而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原是在近代小学初中等教育趋向普及、发展,师资教育专业训练成为普遍需求的背景上发生的。有了音乐教育实践的需要,音乐学科教育研究(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学)才应运而生。这个事实说明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似乎同实践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它的萌芽阶段是以音乐教学法的形式出现的。从音乐(唱歌)教授法发展到音乐(唱歌)教学法,进而发展成为音乐(唱歌)教材教法,再发展形成音乐学科教育学,是这一学科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趋势。音乐教学法研究的领域比较狭窄,大多停留在结合教材介绍具体的经验或教学方法、教学实例信息的传播阶段。音乐教学论虽融入了学习论、课程论、教学测量、教师素养、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学科发展史等内容,成为音乐教育学的重要支柱,但是在理论体系的综合创新和深广度方面距音乐学科教育学尚有较大差距。总之,音乐学科教育的发展期待着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诞生,它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
第二,从现代科学发展分析,音乐教育学顺应现代科学发展分化与综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看,当前科学发展的特点是,既高度的分化,又高度的综合,20世纪以来,边缘学科与横断学科的大量产生,促使科学向整体化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建筑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基础之上,现代心理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引起音乐和其他学科的分化、综合,促进了音乐教育学的新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建立,正是音乐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从现代建设的需求看,现代化是一种综合的观念。它要求经济与技术、政治与社会、文化与教育、个人的才能与品质都必须适应现代化,并产生和谐的关系,这就给教育提出了培养目标整体化的要求。音乐教学法远远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建立比音乐教学法层次更高、内容更充实的音乐教育学,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从国外音乐教育研究发展情况分析,音乐教育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音乐教育学发展的基本轨迹,并再一次证明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历史前进的必然趋势(此处不再赘述)。
2. 音乐教育学形成与发展过程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做好长期坚持下去的准备。
我与廖家骅、缪裴言在回顾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十年工作时,一致同意用“艰辛开拓的历程”作为标题,概括这十年的历程。意思是指“她的成绩虽谈不上辉煌,但所做的工作却是实实在在的”。音乐教育学是建筑在大量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成果之上的。以美国为例,美国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据统计,1930年至1967年发表的音乐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约9500篇(山本文茂,《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86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日〕山本文茂先生对《国际博士论文要旨》(DAI)的“音乐教育”进行了调查,1977年至198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竟达1025部,难怪作者发出“在山一样大量研究成果面前,我们仅仅是蹒跚而行”(同上第86页)这样的感慨!
说音乐教育学发展过程错综复杂,还体现在学科自身建设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有些问题至今还有许多分歧。
例如,音乐教育学属于什么性质的学科?对于音乐教育学在一些方面学科的性质看法雷同,而对另一些学科性质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如有的认为它的学科性质属于“基本理论”的范畴,有的则认为它应该既能对实践做出高度的概括,具有“理论性”,又能有效地指导实践,具有“实践性”,因此,音乐教育学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
学科性质问题,属于科学分类的范畴。知识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的各门具体学科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物质运动形式的区别与联系,是科学分类的客观依据。因此,学科性质的定性,是学科自身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学科定义与命题类型的选择,还会影响学科的目标、框架和结构。值得充分重视并深入地进行研究。
科学学的研究表明,现代科学发展很快,由于学科不断分化与综合,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大量涌现,科学分类也在发展。
(1)从研究对象看,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音乐教育学从属于社会科学。在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没有分歧。
(2)从科学的结构体系看,科学可分为本体科学、边缘科学和综合科学。这三类科学的区别,实际是在科学的对象———物质运动的各种基本形式和具体形式所持的角度不同。人们把边缘科学称为“交叉科学”,所谓“交叉”,实际就是交叉在两种运动形式之间,或交叉在两门科学学科之间。音乐教育学正是这种边缘学科或者说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把音乐教育学看作是教育学的一个领域,随着学科教育学的兴起,体现了教育学发展专门化的趋向。音乐教育学源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但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其间原来音乐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理论都不复存在了,而具有了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既不是用教育学原理简单地去解释和说明音乐艺术的现象,也不是把音乐手段简单地运用到教育教学的一般过程;而是揭示音乐教育教学的规律、音乐教育的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各学科教育学所共同适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它是研究音乐教育过程的学科。
(3)从与实践的关系看,科学可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音乐教育学属于哪一类学科,在与实践关系的分类上,争议较大。有的强调音乐教育学应该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从科学学的研究表明,所谓应用理论学科的概念不是科学学意义上的学科性质分类。
基础科学是客观世界的最本质的规律的反映,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由概念、定理、定律等组成的理论体系。技术科学是客观世界中物质的具体运动模式及其人的活动模式的规则性反映,它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由原理和模式组成的规则体系。应用科学是实践活动的科学总结。它与实践的关系最为密切,它要直接解决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其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由一系列具体方式、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
确定音乐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关键在于明确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目的。由于目前音乐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交叉的概念,指向较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其学科的性质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考量三个方面:
其一,取向。以普通教育学作为参照。不同性质的教育学框架有所区别,定义与命题的类型有所不同。元教育学研究学者陈桂生说:“我国现在通行的教育学,号称‘科学的教育学,其框架基本上属于从目的到手段的演绎系统陈述,所下定义,主要是纲领性定义、规定性定义,所陈述的命题实际上大都是评价性、规范性命题,这意味着它基本属于实践教育学。”(陈桂生《“教育学视界”辨析》第45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他进一步说:“科学的教育学,旨在描述教育事实,考察各种教育现象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从而揭示其中规律性的联系。简单地说,它着重回答教育‘是什么(含‘教育目的是什么,‘学校制度是什么,‘课程是什么,等等);实践教育则主要回答教育‘应当是什么(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教育规范),即确定教育的价值与规范,以指导实践。”(同上书,第451页)。与普通教育学相比较,音乐教育学的价值取向,既有同一方面,也有不同方面,要做具体分析。
其二,指向。在思维目标的指向上,是对准教育现象去研究,还是对准一般原理(本质、规律等)去研究;是奔向实践的前沿,还是追踪事物(对象)后面的原理,要进行研究分析。
其三,距离。在同实践距离上,应用学科离具体实践较近,而基础学科却离具体实践较远。这是由于两种性质的理论研究之目标的方向不同带来的必然结果。
综上分析,我们对德国音乐教育家多弗莱因说过的话“《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就好理解了。他在大型音乐辞书《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简称《MGG》)的第10卷《音乐教育学》(卡塞尔,1961年出版)中说“《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这样的著作似应力图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尤其要力图描述出关于音乐教育学方面的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载于《音乐词典条目汇辑·音乐教育学》第310—311页,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多弗莱因先生所说未能问世的《普通音乐教育学》从学科性质来说似乎指的是“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说它“未能问世”就不足为怪了。
音乐教育学在同实践关系上的科学分类,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定而不疑的,那就是音乐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使之避免自发和盲目,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与合理。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3. 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是多元的。因此,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应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现代学科教育学研究表明,制约(学科)教育学(包括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形成的四个条件是:
社会的历史条件;人类的心理条件;方法论条件;专门科学(音乐)条件。
例如,教育除了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制约外,一定会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顾明远先生说:“所谓民族文化传统,是指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对现实社会仍产生巨大影响的文化特质或文化模式。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凝固性,同时它又具有变异性和创造性。”(《未来的教育(代序)》载于《中国教育家展望21世纪》第2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因此,构建学科教育学时会常常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同样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时,向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也要防止亦步亦趋,要研究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音乐教育学。
关于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在《音乐学科教育学》一书中,我提出了广域型、学科型与专业型等三种类型:
(1)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国际教育界在展望21世纪教育要求的基础上倡导作为广域科学的学科教育学。它要求从跨学科的高度,考察学科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科的教学内容,梳理教学过程,探讨教学方法,广泛深入地对涉及学科教学的种种要素展开实证研究。(钟启泉:《现代学科教育学的概念、使命和发展》,载于《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5期)
图1是日本学者山本文茂在《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248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版)提出的音乐教育学结构图,对音乐教育学的构成及与相邻诸学科的关系、地位都作了明确的表示。
图1中,音乐教育学的知识体系由4部分构成。这就是把基础科学的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作基础而形成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育史和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的直接对象是位于图的中央位置的教师、孩童、授业(学习领域)和环境等4方面,各种学科教育的研究成果被积累分类成教育课程论、发展论、授业(学习领域)论、基础论。教育课程论又细分为目标、计划、内容———教材、方法、评价等5个领域。这些知识体系与教育学、教育实践(学科指导、生活指导、特殊活动指导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样,授业论(学习领域可细分为基础、歌唱、器乐、创作、鉴(欣)赏等5个领域,与音乐学的知识体系和音乐实践(作曲、演唱演奏、鉴赏等)的实际技能有直接联系。图的外侧虚线表示了基础科学的一切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与教育实践和音乐实践、教育学和音乐学等有密切关系。另外,这些基础科学也构成了间接支撑音乐教育学各范畴、领域的研究的知识母体。图的四角指向中心部分的直线表示了音乐教育怎样适应社会的需求(音乐的、教育的、文化的、人的价值的实现)的。
我国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研究,以音乐教育实践为基础,从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音乐学、教育学以及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物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最新发展成果出发,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研究,以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例如前述《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是其中一例。它的内容包括:
音乐教育哲学原理。以哲学的观点研究音乐教育的根本原理,主要包括音乐教育的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等基本问题。
音乐教育史。研究人类社会各阶段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和音乐教育思想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其目的主要是以史为鉴,探讨和总结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指导今后的音乐教育工作。
比较音乐教育学。研究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教育内容和特点,通过各层面的分析、比较、评价,在深入研究其个性的基础上,找出共性,从而全面把握音乐教育的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音乐教育心理学。研究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学生心理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在音乐教育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活动,包括学生在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学习音乐知识技能与音乐文化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从而找出受教育者在音乐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个性、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心理规律,采取相应教育方法,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科学化。
音乐教学论。它包括音乐教育课程论和音乐教学法等两大部分。音乐教育课程论的研究涉及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材、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音乐教学法主要研究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中进行各种教学内容教学所采用的方法,寻求与选择最优化的教学途径与方法。包括唱歌教学法、器乐教学法、欣赏教学法、创作教学法、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法等。
音乐教育社会学。它运用社会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多种交叉关系和种种社会音乐现象,探讨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效应、各种社会音乐教育的意义、内容、形式以及社会对音乐教育的干预、影响和制约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音乐教育工艺学。研究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生物学、行为科学等有关理论对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可操作因素,加以分析、选择、组合和控制,以取得最优化的教育效果。
学前音乐教育学。它的研究包括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学前儿童教育的内容和活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中的基本素质培养、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等。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它主要研究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的特点进行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方法。如对唱歌缺陷儿童和音盲儿童的研究等。
音乐教育管理学。它的研究内容包括音乐教育领导的活动和评价、音乐教育方法、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音乐教育行政组织教育领导的原则和方法、音乐教育管理人员及音乐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定、音乐教育教学评估、音乐教育经费管理等。
关于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和框架还有两点思考:
第一,研究方向和课程目标是构建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而不是实践的教育学。
第二,音乐教育的研究与音乐教育学研究是有联系也有区别的,不能把对任何音乐教育现象的研究都混同于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特别是不能混同于“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上述我们提出了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研究的方方面面,有些本身就是独立的学科,从这些方面研究,目的是“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理论体系”。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的框架,不应是这些学科成果简单的相加汇合。
(2)学科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它是以特定的音乐学科中的教育目标,实现该目标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应有模式为课题展开研究的。可分为原理性、哲学性的研究、学科组织的领域研究以及教学法领域的研究等。如《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是“学科教育学大系丛书”中的一册,它的研究范围包括:
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
中小学音乐心理发展
音乐教育课程
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
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
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与教学
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模式
音乐教学媒体
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
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育研究
音乐教师
〔日〕浜野政雄先生所著《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曹理、缪裴言、王昌逵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67年版)也是一例。其内容包括:序章(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教育制度、音乐能力的发展与音乐学习、音乐教学的方法、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材与教科书、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研究的课题等。
(3)专业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目前比较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专业音乐教育学问题的专著较少。我国学者张帆先生所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对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范围进行了探讨,可供我们研究此类问题参照。他认为专业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应包括哲学、音乐教育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文化学、思维学五个层面:
哲学层面。用哲学的观点和思辨的方法研究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等基本问题。这一方面更多的需要运用作为哲学分支的美学(主要是音乐美学)来研究专业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审美经验的建构问题。
音乐教育史学层面。着重研究社会发展各个时期专业音乐教育的实践经验、音乐家和高素质艺人成长过程,探求专业音乐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历史,展望未来。(该书这方面未做展开)
音乐教育心理学层面。探讨的课题主要是深入到音乐家音乐心理系统的建构问题,涉及到音乐的天赋与才能、从儿童到成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及其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个体个性差异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音乐心理系统建构的环境等方面。
文化学层面。研究文化素养对音乐家成长的影响和作用,关注本来音乐工作者总体文化素质的培养。
思维学层面。从新兴起的思维科学的角度,研究音乐家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问题。
除了上述三个问题外,还有音乐教育学方法论、研究方法等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