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严格规范协议出让土地方式
2003-04-29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14期
从8月1日起,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将受到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等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6月24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在第13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用规章形式为协议出让定规矩。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自8月1日起废止。这对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遏制腐败滋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规定还明确了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标准、协议出让的各个环节、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及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