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恶意欠工钱将被逐出北京
2003-04-29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23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委员会出台严厉举措,遏制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并将在全市开展专项大检查。
恶意欠工钱将被清除
按照两部门联合出台的规定,北京市将正式推出一票否决制。今后,无论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建设委员会就有权以一票否决制把这些企业逐出本市建筑市场,不许其继续经营。在今后的检查和查处中,劳动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这一新原则处理问题。
拖欠工资须先行垫付
据介绍,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要责令建设单位为民工先行垫付工资。
此外,由于总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要责令总包单位为民工先行垫付工资。
有不良记录将进黑名单
新措施规定,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其他原因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仅劳动部门要责令他们限期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对其企业资质和承包资格作出相应处理,并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
为了预防拖欠工资情况的出现,今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如果资金不落实,有关部门不为其发放施工许可证。下月起全市执法检查
按照两部门的规定,从12月1日到2004年春节前,全市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建筑企业中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被拖欠工资情况进行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