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像时代中的写作策略
2003-04-29杨俊蕾
杨俊蕾
技术主导的时代中出现了新的文化分层,传播方式电子化,信息编制数码化,交流对话网络化,时间和空间的在体感知方式被重组。一般认为,现实主义注重时间和序列,现代主义注重空间和结构,时间意识和空间意识的重新组合是构成新的审美原则的方式。这种时空观在强大的文化联想基础上,通过回忆编织而成。个人记忆和历史想象在融注和贯通中,建构起了相互参照的关联。但是担当社会主导的高科技却着重于开发新能源,收缩被现代主义的个体知觉加以膨胀的空间,缩短被古典主义静思推延以致绵长的时间,把人的活动空间范围扩大,同时减少时间的消耗,造成了时空比例的失调。认知方式和艺术知觉都在社会机体的高速飞旋中被甩出“预定和谐”,万有大全的唯一性在高新科技的见证中不堪一击,在时间空间化、空间虚拟化造成的图像蔓延,文字写作困难的境遇里,一种新的写作方式,在体化写作,正在酝酿产生。
一、高科技承诺:时间空间化一空间虚拟化
在对高度技术化、信息化的现时段社会分析中可以发现,经典物理学中二元时空的恒定对立不再是绝对的了。时间命题的主体特征因为技术条件的改变而变得客观。当技术传播越来越跨越间隔,超越时限,社会的主导文化就越来越形象化,甚至形象本身就是可以售出的商品。生产方式的变革成为社会和文化的深层结构变化的表征,旧有艺术被新的技术取代,崇高和优美被快感享乐替代。技术化时代更关注艺术在空间中的完成,因此大力推崇视像作品。于是,作用于听觉,和时间相关联的语言文字艺术不再具有特权的位置,甚至面临不断加重的困境。
杰姆逊在《后现代中形象的转变》中把技术化社会的文化特征概括为视像文化流行和空间优位。由于受到文化生产领域中技术变革的影响,影视和互联网的推广普及造成了社会生活的类像化,视觉形象取代听觉语言成为文化转型的典型标志。当代社会空间正在向可视趋势转换,而形象的可视性实现则附加了对文字的压制。“一个富有才能的剧作者将世界引入了幻景,我们都是受到迷惑的受害方。表象不再是神圣的,而是绝对的商品。”文字被形象侵犯,寄托其上的艺术想象与审美情感无从找寻。“世界通过技术、影像迫使人们的想象力消失,使我们的情感外倾。”(1)视觉读图行为中的套话模式和碎片形式一再削弱情感叙述的连贯性,并与纯粹的文字叙述水火不容。
而且,当今时代的文化逐渐与经济叠合,被视觉形式殖民的现实与全球规模同样强大的商品殖民的现实日益相仿。形象的文化生产“不再局限于它早期的、传统的或实验性的形式,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被消费,在购物,在职业工作,在各种休闲的电视节目里,在为市场生产和对这些产品的消费中,甚至在每天生活最隐蔽的皱折和角落里被消费,通过这些途径,文化逐渐与市场社会相连。现代社会空间完全浸透了影像文化”。(2)文化领域的技术化特征就是跟随形象生产,实用性地吸收所有艺术形式,抛弃一切外在于商业文化的东西。由此,一个面目全非的存在经验和文化消费关系建立了,充斥日常的形象轰炸使空间视觉中的“幻象”感觉取代了真实生活的时间流动。
与形象转换相关的是技术化结构的空间特征。越来越多的人同意,当今世界已经从时间定义走向了空间定义,只是这个空间不可以借用透视法和体积计算去测量而已。它超出了个体确定自我位置的能力,成为一个“异质”空间。在这个空间控制中,货币流通和商品逻辑也转化成为空间形式的结构要素,在多样层面上同时展开。
所有这些变化都是与技术背景有关。当技术承担起认识的功能,世界被高科技狂欢占据,艺术家们纷纷转向利用新技术手段制作视像制品,再加上电子媒介的勃兴和数码复制技术的几何增长,视像文化已经超出艺术领域,成为公共领域的基本形态。而且,电子技术延伸了空间的概念,将瞬间从一个节点到另一个节点,穿越有形的地球、有形的物质世界,构成虚拟的空间设置,追求视觉快感成为自然的基本要求。但是,这些景观应该被当作社会式微的征兆呢?还是应该被看作是新工业技术乌托邦的预兆?或者此次“历史的终结”真的是又一个时代的开端?
二、图文关系变更:类像时代的文字困境
人类问世以前,宇宙洪荒中只有物;文字问世以前,人间交流只靠图案。河图洛书上的弯曲符咒,幼发拉底河畔的楔形泥板,在而今已然难以识别的图式印记中饱藏着远古初民对于世界和自己的惊奇和欣喜。就汉字而言,最初的源头也是“取类譬像”,文字与图像之间的渊源本是同出自然,同根生长,但是在长期的文明发展中,文字以其简洁的抽象性、便捷的传达功能和繁丰的意蕴增长成为超出言语和图像功能的一统化工具。即使在艺术当中,载道的文和传情的诗也具有超乎其它艺术形式之上的价值规定,根本原因就是文字的独尊地位和不朽价值成为了意义的确证。“言词破碎处,无物存在”(StefanGeorge,《言词》),在现时代的古典派诗人看来,唯有文字才能负载意义,一旦文字的价值被轻视甚或否弃,意义的真空就会窒息想象,阻断交流。诗人的担心因语成谶,当文字的传讯方式被现代技术改革,文字的盛景一去不回。
后工业社会以来的信息时代将文字的传达无纸化,继之而起的网络技术把文字的传播数字化。文字在实现交流功能的阶段中不再以自身的形式进行,数字化时代的文字存在方式只能借助数媒的编码,文字与科技的隔膜危及了它在日常交流中独尊地位的合法性,雪上加霜的事情是它在艺术中的再度失落。主导经济组织方式的变化延长了城市工作时间,加大了劳动负荷,日益加快的都市节奏和不断飚升的竞争压力致使艺术趋近休闲,欣赏背离认识,简易的、片段的、可以被随时中断又可以立即续接上去的艺术样式越来越成为大众接受的首选。因此,纯粹的文字艺术就面临困境或者说正身陷困境,外部世界的中心迁移造成了文字和文字作品的中心地位失落,它的种种优点随着时势的变更反过来成了制约自身的限制,在文学刊物少人问津,文学创作被市场同化,文学读者缩水严重,文学批评屡屡失语的当下处境之中,文字的尴尬境地简直可以用摇滚乐中的那首《无地自容》来形容。
剥落文字光彩的是与技术合谋比翼的影像,可视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步步推进了图像的仿真感、实时感,百年前的电影,不足百年的电视都后来居上,前者位居综合艺术巅峰,后者占据第一传媒的高位,电子技术的超速更新和文化市场对于利润的追逐一同扶持着影像文化的发展,审美趣味被“类像”控制。所谓“类像”(simulacra),就是指凭借技术传播模拟幻化而成的仿真视觉图像,它不同于具有装饰性的工艺图案、不同于侧重抽象表达的心灵图式、不同于观赏性的风光图景、也不同于普遍可见的各种图形,类像的出现是多方力量的合力节点,包括艺术自身因为“影响的焦虑”而产生的内部更新,包括技术参与之后的表现样式的丰富,包括文化市场化以后受到注意力经济制约而产生的新经济增长。法国思想家博德里亚将人类目前的处身时代命名为类像时代,“影像不再让人想象现实,因为它就是现实。影像也不再让人幻想实在的东西,因为它就是虚拟的实在”(3)在这个类像统治思维,图像逼迫文字的时代里,计算机信息处理、媒体和自动控制系统,以及按照类像符码和模型组成的社会组织,占据了生产主导地位并成为社会的组织原则,结果,技术、影像使想象力消失,使情感外倾,在虚拟/实在,幻觉/现实,拟像/实情,现象/本质之间,人们的选择往往自以为是真实,但其实质是虚假。
如果说以文字为载体的艺术主要诉诸思维,通过同情的理解或理解的同情达到思的交融和诗的愉悦,是感受—思考型艺术,那么以“类像”为载体的艺术就是迎合感觉官能,满足身体直感,缩短接受时间,弱化欣赏难度,降低思考深度的观看——感受型艺术。不言而喻的是,现时代的类像艺术虽然在表层特征上显示出魅力无限的吸引力,但究其实质,却是在退回的方向上落到了文字艺术的起点。在传统的康德美学中,身体的感官与恶俗趣味相联系,诉诸感官的“艺术”只是“媚”而不是“美”,它能够完成的只是“消遣性的娱乐”而不是带来道德升华的“精神愉悦”。如果沿袭这一观念,类像时代中的艺术作品简直不值一评,然而,时变、事变、道亦变,正视而不回避,批评而不简单拒斥或接受,将更有助于厘清问题,澄清观念。因此,面对张扬感觉的类像文化,主流美学不得不更新自我观念,重新审定艺术趣味的分化,它必须考虑并且回答当艺术模仿现实的能力(它使得艺术能自以为对“真”有所把握)被现代技术手段所超越的时候,艺术的社会和认识功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本雅明的复制概念至今仍是一个明智的解答,“艺术作品的可机械复制性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把艺术作品从对礼仪的寄生中解放出来”。(4)技术帮助文化脱出贵族垄断,进驻大众生活,其中的积极因素不容忽视。
同样,信息传播技术虽然受控于跨国资本,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力话语参与进入生活交流领域,一方面成为控制性力量建造起新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也极其有效地改善了个体与个体、群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流方式。从历史上看,艺术对象的变化会导致审美观念的更新,比如希腊时期因为运动崇拜而雕塑成风,从而形成求真为美的审美观念,中世纪时期神学横行,象征成为艺术最高原则,文艺复兴解放生命感觉,动感与真实格外受到注意,之后的理性古典、非理性现代和反理性的后现代分别把历史现实、自我感觉、杂糅拼接当作各自特质。同样,类像时代中的图像膨胀固然会造成文字艺术的诗思飘零,但是面对已然如此的事实现状,一味的凭吊往昔和不经检省的喝彩都同样无助于认识,对于日显激烈的图像与文字之间的紧张关系,采取跨越式的直接推演,由印刷主导到读图时代的归结不免显得突兀,毕竟多元共生是文化格局中的真实样态,二者之间的关联并没有完全脱离,如何找到良性互动的催生点才是考察的关键。
媒介传递的时效性使图像的仿真性足以取代世界的物质性,“这种(虚拟的)实质是高清晰度。时间的虚拟(实时),音乐的虚拟(高保真),思维的虚拟(人工智能),语言的虚拟(数字语言),身体的虚拟(基因编码和遗传学)。……从无声到有声,然后到彩色三维,到特殊效果的流行分列,影像幻觉手法消失在卓越技术的增长中。没有了空间,没有了省略,没有了宁静。人们越接近理想的清晰度,幻觉能力丧失的就越多”。(5)由此导致的艺术观念就不再能够继续纠结于艺术与世界的相互关系,转而趋向样式创新和深度模式重建,“结合”的努力明显表现在更新后的观念之中。一位行为艺术者身披汉砖拓片奋力爬越西安古城墙,要超越和突破的不仅是文化传统、不仅是禁锢文字的藩篱、不仅是个体创作的有限,而且是不同门类艺术之间的障碍与隔阂。那么,致力于提升个人审美经验的在体化写作方式在哪些方面可以达到上述目的呢?
三、在体化写作:个体经验的审美提升
提出“在体化”的概念不是为了在玄虚中回避问题,而是引入新理解方式进入问题的尝试求解。“在”,在存在哲学的意义上,是一种达到“此在”的存在之在,和“写作”的未定状态一样偏重行为的未完成状态。“在体”,指的是同在于身体和精神的行为方式,其中包含自我意识、切身感知和经验还原,是写作主体在自觉到自身存在,并对自身的写作行为产生明确的指向意义,是亲身介入的生命铭刻。写作因为主体的自我确立和目的确立而变得明晰。这样的写作是一种可以实现个体精神的写作,《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中在谈到审美主义与现代性的问题时,曾经使用“在体论”一词,提出“对感觉的真实相关性的论证,必然要求重设身体的在体论位置”,(6)所突出的是感觉—身体之间在审美现代性发生以后的位置颠倒。而在技术时代中的“在体化”,从现象学的意义上看,主要为了表明写作主体的一种意义追求和价值意向,亦即行动中的意向性表达,所要着力强调的是个体和写作的深层关联。
社会文化的技术值增加造成了大众文化的普遍流行,类像时代中的文字困境使写作失去原有意义。提出在体化写作方式,正是为了纠正时代转型的危机中表现出的写作方向的某种偏失。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处身在技术化背景中的个体写作未曾给予足够的重视和鼓励,从而使得文字写作魅力值下降,不仅弱化了写作的社会功效,而且也和个体存在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就不妨提出一种直接与个体审美经验密切相关的在体化写作,找到其中可以对抗大众文化同化覆盖的个体精神力量,分析写作过程对于技术压抑的反抗以及在图像包围中如何重视文字的艺术灵光。
首先,在体化的写作是带有实践意志的个体创造,具有反思的内在力量和审美趣味的个体判断,不附和人云亦云的流行文化,避免被大众文化中的商品化因素渗透改写。通过对实存意义的艰难思考获得真切的个体经验,在写作中构成个体间经验的交流和共享。因为技术化社会造成的类像文化促使了经典艺术的形式变形和大众文化的盛行。精英/大众/主流/的互动关系引力场使三种文化之间的力量对比情势剧变,在与市场的融合方面,在受众数量方面,在波及所至的广度方面,大众文化都对其它文化形态形成了压力。它的交换法则和享乐目的论正在构成对其它文化样式的冲击和内在同化。曾经圣洁纯美的艺术作品沦为了“制作品”,完成制作的主体也由个人行为推 到了群体参与,贯穿其中的道中心也由技巧转换成了技术。艺术作品不再具有艺术史的积累意义和价值,而是以当下的流行为最高标准。正如唱碟计算发行张数,超过百分之后就要制作所谓的白金纪念碟,但这并不是为了博物馆式的收藏,而只是在面向公众的商业宣传攻势中,炫耀业绩,同时为下一张音碟的热销暗作铺垫。
而且,进入大众文化之后,那些以畅销为鹄的作品之间,存在不可借鉴的防卫性鸿沟。迥然异于经典艺术在形式方面鼎故革新的中西互通和古为今用。在诗歌写作中,批评家因为在王家新的长诗里看出帕斯捷尔纳克的身影而肯定他“知识分子写作”的自我定位;在先锋小说创作中,《褐色鸟群》里处处可见博尔赫斯的笔法留痕,但是收到的艺术效果却足以在当代文学史中留下文体变革的功绩。同样,罗中立《农民》的构图、用光、敷彩都带有浓重的俄国巡回展览派的笔触风格。但是,在流行文化中一旦出现类似借鉴,就会立刻引发攻讦。这是因为,创作技法和题材经验都不再是作为悬置功利的纯粹艺术本体,而是成为交换物,凭借新奇性或者隐秘性招徕“被看”的目光,以及由此而付出的金钱。如果写作中的卖点被挪用了,独特性就无法行使再生产功能,换言之就是,难以再次博取利润。因此,艺术形式上的转用就变成了商业领域中的窃取机密,在道德失衡,批评缺席的情况下演化为闹剧。流行作品的创作目的决定了它的速朽命运,导致了艺术积累的断裂,经典艺术连接成史的一般发展惯例在此被改写,即时效果和轰动效应取代了醇酒积淀般的历史生成,如何借助在体化写作的方式突破商业垄断的障碍,重新在新变的意义上获得艺术的灵光,实在是有待深究的问题。
当写作本身被“非写作化”,甚至连沉思神态也被作为形象兜售,个体就不得不再次寻找可以分隔于世俗之外的精神依托。在这个重新启程的精神旅途上,方向感只是奢谈,意义就存在于行为本身,答案在追问的过程中已经宣传无果,值得肯定的唯有“姿态”,一种寻找价值,不避虚无的勇者姿态。个体遭受的各种问题抢占了已经沉淀下来的价值定位,写作何为的自我犹疑和行为焦虑就化做强大的内驱力,逼迫个体的思考走向“生存的刀锋”,在理想主义退却后废墟般的思想阵地上,徒劳地摆出凝固的姿态。
其次,作为一种生命活动的在体化写作是升华自我认知,实现个体人格塑造的有效方式,与技术传播中的压抑成分构成平衡,使写作中的个体不至于沦入被制作的境地。人的物化和物的人化是人类文明建立以来缠绕不清的理论母题之一,所不同的是人与物的对立,或者两者间的正负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表征。“在现代文明的发展史,人之物、生命之机器、人想控制因而竭力用力学解释的自然,都变成了随心所欲地操纵人的主人;‘物日益聪明、强劲、美好、伟大,创造出物的人日益渺小、无关紧要,日益成为人自身机器中的一个齿轮”。(7)在传统的艺术创作流程中,作为物的艺术产品一旦成形就要脱离创生者而独立存在,但是新的艺术创作却经历了从个体到群体再到个体的过程。
回到个体的写作是对主体力量失去的反省和对物化的反抗。由此显现出来的创作意识续接了80年代写作的主题,表现出对权威导向的反叛和抗争。但是,在相似的形式下,悄悄改变的却是矛盾的指向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说,80年代写作中的不合作态度带有回归生活感性的冲动和返回情感层面的努力,那么,当前写作的再次个体化,就具有更为超拔的精神追求和心绪意向。
在体化写作不再是外在强迫式的,不是强行加在个人意识之上的权力命令或体制同一性,而是内化到个体内部的价值取向肉身化。如果说,意识管理的无所不在一度使得写作要听命于外部号召,无从设想一个独立存在的“我”,那么继之而起的思想解放则把这个“我”释放出了“语言的牢笼”。自由度的扩展和书写范围的延伸,都给写作提供了“飞翔的空间”,因此也造就了理想主义诉说的时代精神,个体化诉求多是充溢着单纯的自我实现感和价值确立感。但是在转型期中,雅俗合流的文化现实造成了又一轮的文化价值趋同,商业化、交换价值成为心照不宣的共同标靶,这样,写作的感性成分渐渐加大,先锋创作中也时时出现媚俗的窥视欲满足。所以,再次发出个体在商业化大潮中的独特声音,而不是尾随金钱潮流的人云亦云,就成为在体化写作的品格追求。
第三,文字写作的价值是其它门类艺术所无法替代的,在体化写作对于切身生活的直接书写呈现出不同于其它艺术形式的独特魅力。但是在时代变化的情境中,在体化写作不必固守写作的文字本位,而是可以在更为变通的形式转化中达到与其它艺术门类的双赢合作,在结合中彼此增加表现值,在相互映衬中达到最佳效果。文字与图像的结缘就是值得在体化写作进行实践的方式之一。
文明的历史其实就是文字的记载,对于纯文字的崇拜已经绵延千年。尊崇文字的不仅有中华文明,西方基督教世界也坚信只有文字的教义能够带来福音,而崇拜图像只会败坏纯正的信仰。因此,卷帙浩繁的典籍里往往满眼文字,少见图形。然而,随着图像传输技术的日益先进,图像以其“纵览一切,尽收眼底”的承诺跃居公众注意力的新焦点,超越语言樊篱,凭借审美通感抵达自由交流。然而沉溺于具像会阻挡入思的途径,尽管图像凭借直接的接受方式和明确的信息传达让人们简易地“知道”事情,可是“知”并不是终极,它的指向是“道”。如果认知不能帮助我们进入思想的境界,那么图像只在平面延展上滞留,难以凿开未知的混沌。图式的一览无余给思考提供了虚假的答复,人们不再习惯追问图像之后是否还别有深意。视与思、知与道由此被阻隔。
其实,人为地在文字与图像之间划定高下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同时在两美俱存的调和中设置最佳关联。这样,感官既不失去润泽的享受,心灵也不会因为缺乏思想而干涸,情感在图片的具像显现中起伏跌宕,理性也在文字的排列中再次续写时代的诗与思。因此可以尝试别样的结缘,在文字与图像的对立之间架设通途,在文字的叙述铺展中同时满足视觉的想象空间,使再现空间的瞬时性艺术与表现时间的历时性艺术联袂登场。让图像与文字构成双向交往的互文本结构,互动互补、共生并存,形成了良好的对话机制,达到部分之和大于整体的完形效果。文字与图像的牵手避免了纯粹文字读本可能产生的沉闷感,也预防了单纯读图的误识与浅见。由此确立起的新型审美样式又以其扩张了的文本张力和全新的叠合功效满足着渴望变化的期待视野,当文字的幻想得以在图像中展翅飞翔,在体化写作的功能实现也由此增加了新的向度。
在文论转型的处身性危机不断加大的时候,在体化写作可以作为一种可能的方案,或者具有提供思考的价值意向,就像面对传统文论如何转化为当代文论资源的问题时,传统的在体化生也是一种理想情境的设定。此中疏漏有待于未来的切身实践来检验和补足,而这种实践本身就是带有浓重处身性特征的在体化写作。
注释:
(1)Jean Baudrillard,The Perfect Crime,trans.by Chris Turner,London;New York:Verso,1996.P74,P84。译文参照[法]博德里亚尔著《完美的罪行》,王为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美]詹姆逊著《文化转向》胡亚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3)Jean Baudrillard,The Perfect Crime,P4。
(4)[德]本雅明著《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5)Jean Baudrillard,The Perfect Crime,PP29-30。
(6)刘小枫蓍《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46页。
(7)[德]马克斯·舍勒著《价值的颠覆》罗悌伦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