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1-01-15黄光学
黄光学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8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长期的英勇奋斗,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辉煌的篇章。
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套正确的民族政策,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这就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党中央三代领导,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的民族实际紧密结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概括地说,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使各民族得到共同繁荣
1954年中共中央批发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内各民族获得解放,因而民族压迫根本消除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是什么呢?这就是,巩固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共同来建设伟大祖国的大家庭,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保障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的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祖国的共同事业的发展中,与祖国的建设密切结合起来,逐步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其中包含稳步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的民族得以跻于先进民族的行列,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明确地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民族工作的任务。
1957年在青岛召开的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周恩来同志《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他指出,一、反对两种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即反对大民族主义,特别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阐明了中国的各民族宜合不宜分的道理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政策。三、强调必须搞社会改革,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四、论述了必须重视民族文化,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保证民族自治权利的实现。
我国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拥有国家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资源。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少数民族方面的地大物博,即丰富的物资资源和汉族方面的人口众多,即巨大的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很好地结合起来”。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长期历史发展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经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上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好这件事”,“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事业成败兴衰的根本关键”。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陆地边疆绝大多数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地方地广物博,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他还指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的”。
新中国50多年来,由于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包括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人民生活都有史无前例的发展进步。虽然与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相比还落后,但同过去相比,确实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如何促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在共同发展繁荣中逐步缩少差距,党和国家以及各民族地区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明确追赶目标和方向。
发展民族地区的重大战略
新中国建设之初,为了改变旧中国工业偏集于东部沿海地区的畸形状态以及当时国际形势,工业建设重点向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一五”计划,苏联援建的156个工业建设项目,就有40多个座落在民族地区。六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前期,建设的重点继续向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这个时期,国家还从沿海和东北地区向“三线”民族地区迁入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建设西部地区一些铁路和公路主干线,加快了民族地区工业建设的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促使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国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实行财政、金融和投资贷款等倾斜政策。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与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的谈话中说,“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批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任务”。“要使西藏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真正去做也并不难;只有这件事办好了,才能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当然,还要努力发展文化,培养民族干部,使民族干部知识化”。
江泽民同志在《当前的经济工作》一文中指出:“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如何解决东西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和个人贫富悬殊的问题,正常的差距有利于竞争,调动积极性。但差距过大,长期不得解决,就可能影响经济、政治和社会稳定。我们的政策是,承认发展中的不平衡性,不能鼓励懒汉思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要加强政策调节,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必须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又必须研究和调节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民族矛盾和重大问题,决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朱总理指出:“没有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繁荣,社会进步,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文明昌盛;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这不仅对西部地区,而且对整个中国未来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正式出台,并将从新世纪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宏伟目标一定变成现实,一定能够建成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富裕、民族团结、山川秀丽的新西部。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早在中国共产党的幼年时期,曾主张以民族自决和联邦制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但是经过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认识,提出了实行民族平等自治的主张,并于新中国建立前的解放战争时期,在内蒙古建立了民族自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规定,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用了40多年时间,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分别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113个自治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数的76%。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适合于我国的国情。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联合的原则,强化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实现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它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日臻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特色。它有利于在国家统一领导下,采取适合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的政策措施,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地方和民族的事务的权利,充分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加速了民族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它的确是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
周恩来同志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历史的发展给了我们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是聚居的民族能够享受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1987年邓小平同志会见匈牙利原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卡达尔时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邓小平同志曾经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肯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国体中的地位。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工作时指出:“纵横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也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民族政策也是最成功的”。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势任务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这是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毛泽东同志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提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讲,关键在于人”。江泽民同志指出:“少数民族干部对做好民族地区的工作,对处理好民族问题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不仅要继续重视培养一般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我们要有一批具有马克思主义水平,有高度政治觉悟,能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又有科学文化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
新中国建立50多年来,我国民族干部队伍逐步壮大。现在已形成多达270多万人的队伍。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干部,不仅有党务、政务、军事干部,而且还有相当规模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社会活动等各方面的干部。其中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干部已达160多万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二。少数民族干部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为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的不断发展,一支数量更多、素质更高、结构更合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一定会更快地发展壮大起来。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江泽民同志指出:“历史发展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
江泽民同志还指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必须在全国人民中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这种教育,要成为整个国家政治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族人民克服各种错误思想达到思想上高度一致,实现真诚团结”。
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中国共产党强调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特别是要注意反对大汉族主义。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资产阶级民族观的表现,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
在西藏实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过程中,由于以达赖为首的农奴主集团不愿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分裂与统一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达赖逃亡国外后甘心充当国际反华势力的工具,一直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在国际形势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他与西方反华势力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活动。党和政府多次严正指出:“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不容否定,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义正严辞地指出:“我们与达赖的分歧,不是信教与不信教,自治与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问题”。
1998年江泽民同志与出席全国人代会的西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西藏地区的反分裂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回顾西藏的历史,观察西藏进步的现实,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这就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前程和命运,是始终同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一条历史的真理。”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周边与多个国家相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极为重要。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工作时指出:“保持全国的社会政治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对新疆来说,稳定更具有特殊意义。”“加强新疆各民族的团结,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不仅关系到新疆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关系到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必须高举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做好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从新疆来说,首先要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同时也要处理好自治民族的维吾尔民族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各民族间一定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江泽民同志还指出:“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政治斗争,从实质上讲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但敌对势力往往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号来进行破坏活动,因此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处理这类问题,要求我们的干部更应注意政策和策略。如果有人搞分裂,搞渗透,我们坚决反对。我们的民族问题是中华民族内部的问题,决不允许外国势力插手,一定要切断内外分裂势力的联系。”“要发展经济,要改革开放,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和发展经济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稳定的政治前提,经济无法上去,经济上不去,稳定最终保不住,我们说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意义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