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换将方式与《公司法》不符”等一组
2000-06-13
长虹换将方式与《公司法》不符
在《经济日报》5月18日第四版上,在《长虹总经理换人》一文中,我看到“中共绵阳市委、市政府宣布了长虹电子集团公司高层领导班子新的组成人员名单”这样的语句,我认为,由市委、市政府去宣布董事长、总经理的人选,这种做法与《公司法》不符,更不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就此事,我专门和绵阳市委组织部通过电话,讲了我的看法。《中国企业家》杂志我每期必读,受益良多。如果贵刊编辑部认为此事典型的话,希望能分析、解剖一下这个问题,从而引起社会上的重视,或者能与绵阳市委有关人士对一次话,从而真正贯彻、落实《公司法》。
山东罗麦药业有限公司佚名
企业报道多点专业视角
前几天,我在报摊上买了一本《中国企业家》杂志,首先阅读了封面故事《科龙革命》,该文切入点高人一筹,抓住了要害所在,文笔比较出色,整体感觉非常好。看完第一遍,我比较激动。作为企业家杂志,紧紧扣住了人,人文色彩浓厚,这很难得。可是,看完第二遍,我觉得美中不足的是,作为企业报道还不够专业,让内行人看了以后有一种不够贴切的感觉,比如关于科龙上市、股权结构等方面,是不是可以叙述得更专业、更贴切一些,这些都可以商榷。
如果《中国企业家》杂志能在专业性上做出水平、做出特色,那么就不仅是一本人物杂志,而是一本业界必不可少的主流媒体。
北京秦晴
扩张应围绕主导产品进行
十年前曾以“会跳舞的火腿肠”广告享誉全国的著名企业春都集团,如今“舞蹈”节奏变慢了;而火腿肠生产的后起之秀双汇集团“舞蹈”却越跳越欢快。这两家企业同是中国名牌,也同处河南省,由于一个在行业内扩张,重视管理;一个大举跨地区扩张,忽视管理而景况悬殊。双汇由“弱”变“强”,春都由“强”变“弱”的事实再一次说明:企业扩张应当围绕企业的主导产品脚踏实地发展,盲目扩张会把企业自身也拉下马。
企业大举扩张,必然形成战线过长、管理滞后,根基动摇。春都集团在扩张中就吃了这样的亏,在扩张的最高峰,春都集团从食品业一度扩张到酒店、木材、旅游、房地产等毫不相关的领域,人员膨胀也非常快,但是企业的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而且,企业扩张要讲求成本。如果企业多元化经营进入的领域与原来的业务无关,则风险更大。80年代国外购并浪潮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大量企业把无关业务剥离出去,相应购并进来同类业务企业,使生产经营范围更加集中。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银行夏志琼
干企业需要热情更需要严谨
捐赠100万,反而成被告。三年多来,我公司捐献产品及随后的几次诉讼,让我意识到我本人还不成熟,中国企业家这个阶层也还很不成熟。
1997年1月8日,我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井岗山、延安、沂蒙山和河北平山等四个老区捐赠104万元的高科技医药产品。没想到事后这次捐赠活动的单位以我公司未付全部活动费而告上法庭。这个过程中由于很多合同不完善、部分条款对我们不利,以至到一审、二审均以败诉结束,我们开始想不通,但是在法官、律师的帮助下,我们才发现自己做事不够严谨,法制观念淡薄,不会用法律来保护企业,希望广大企业家要吸取我们的教训。办企业不仅需要热情和好心,更需要严谨和规范。
济南博达医药生物工程公司董事长王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