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明天在哪里?
2000-06-05秦屹谢谢
秦屹 谢谢
美国是一个标榜人权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种族主义风行的国家。一个犯过错误的白人青年可以选议员、当总统,然而一个有过失的黑人青年却没有人给他求上进求发展的机会。因此酿成了本文主人公黑人青年贝克曼的人生悲剧。这可能就是具有美国特色的双重标准的人权。
(一)
麦克尔·贝克曼从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只知道自己是个黑人孩子,但养父母却是白人。这不寻常的家庭给童年的贝克曼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他善良的养父母为了让贝克曼生活得更自在些,特意选择了多种族聚居的波特兰市,贝克曼夫妇以为这样可以让孩子免受种族歧视的压力。可是在学校里,每次和一帮黑人孩子相处时,小贝克曼总是感觉不自在,因为他生活在白人家庭里,脑袋中全是白种人的思维,但他的皮肤却是黑的。
于是,当其他黑人孩子问他,“你的父母是干什么的,住在哪里”时,小贝克曼总是很窘,他并不想让其他孩子知道自己是个孤儿,而且是被白人领养的孤儿。小贝克曼撒谎说自己的母亲就是著名的黑人女明星戴安娜·罗斯。当然,这种幼稚的谎言总是会被揭穿的。直到高中,贝克曼仍然是个孤僻的孩子,因为他的说话方式、穿着打扮以及兴趣爱好都与别的黑人学生大不一样,而白人学生自然也难以接纳他。因而贝克曼总是大家嘲笑、愚弄的对象。
为了让不合群的孩子生活得快乐一些,贝克曼夫妇决定把沮丧的贝克曼转学到格兰特高中,那是在当地享有盛誉的一所公立高中。在那里,贝克曼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和皇家布鲁斯乐队一起表演,在学校合唱团里唱歌……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而贝克曼在篮球上的天分,使他在拥有了一大批球迷的同时也找回了自信,此时,他出众的口才也渐渐显露出来。因此,贝克曼备受同学的注目。
在格兰特高中,贝克曼度过了最快乐,也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光。
(二)
然而,贝克曼人生中的辉煌竟只有短短一瞬。高中毕业后,他没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考入大学,这使年轻的贝克曼深受打击,也让他感受到生活的诸多无奈。从此,贝克曼便消沉下去,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1980年,贝克曼离开了养父母,开始了自己荒唐而无奈的独立生活。
年轻的贝克曼在生活中屡受打击,万般无奈之下,贝克曼找了一份轻松的“工作”——偷车。从1982年开始,他靠伪造通行证和一张充满信心的脸,从一个又一个停车场偷走了数十辆轿车,然后卖给一个偷车集团。直到1985年,贝克曼因偷车而被捕。
从1985年到1994年间,贝克曼又因偷窃多次入狱,在监狱中他目睹了无数罪犯悲惨的下场,贝克曼备受震撼。他想到了将来,想到了监狱外平常而温馨的生活,贝克曼决定重新为自己设计崭新的未来。他觉得只要自己能上大学,能拿到大学学历证书,他就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新生活。
1994年5月,贝克曼决定申请到一所军事院校去读书。经过慎重考虑和比较,他挑中了享誉世界的“西点军校”。为了能踏进这所他梦寐以求的名校,贝克曼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精心伪造了一份足以乱真的高中成绩记录和一份高中篮球联赛记录。然后,富有心计的贝克曼又凭着这几份材料,通过种种渠道结识了一名加州参议员,并成功说服了参议员推荐他参加西点军校的入学考试。在4天的面试中,贝克曼凭着自己出众的口才博得了军校主管人员的青睐,军校马上通知他被破格录取了,而且贝克曼还有幸得到了一张克林顿总统亲自签名的证书。正当贝克曼做着将军的美梦时,西点军校校方却发现这名出众的新生竟是个“假冒伪劣产品”,马上愤怒地将贝克曼赶出了校园。
出师不利的贝克曼仍不死心。1995年9月,贝克曼又依靠伪造的证书和出众的口才通过了俄勒冈州路易斯克拉克大学的入学考试,并顺利入学。这一次,贝克曼仅过了两个月的大学生活,便再次东窗事发。
(三)
在加州监狱中,贝克曼对以往的生活作了深刻的反省。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追求”有什么不妥,贝克曼天真地想,他不愿再过这种招摇撞骗或是偷车贼的生活,他想改过自新,重新找回他已失去很久的正常生活。
贝克曼想起了自己读高中时的情形,那时是多么快乐啊。沉醉在回忆中的贝克曼猛然想起,为什么不可以重新来过呢?我要重返格兰特高中!一切从头开始,然后正大光明地考入理想的大学,也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和过去决裂,抹去不光彩的历史!
出狱后的贝克曼决定最后做一次骗子。他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戴格乐·罗斯”,把年龄缩小了14岁,并精心伪造了一系列证件和资料。
1997年9月,31岁的贝克曼以“17岁戴格乐·罗斯”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从贝佛利高中“转学”,到了格兰特高中。刚入学的那段日子,贝克曼整天诚惶诚恐,这儿毕竟是自己的母校,他时时刻刻担心自己又被“揪”了出来,害怕会有人突然站出来指着他说:“你不就是……”
然而,贝克曼竟平静地度过了头2个月,他欣喜若狂,“我又回到过去!我又有了一次成功的机会!”从此,贝克曼开始尽情地挥洒难得的“第二次青春”,而不久以后,他便开始光彩照人了。除了“高级西班牙语”这门课外,贝克曼的每一门功课都是“A”;他成了校合唱团的领唱;他是校篮球队的绝对主力……
由于贝克曼出色的表现,半年后,他被同学们选为学生会的主席。校合唱团的指导老师杜纳回忆道:“有时候一些同学会议论,你敢肯定他只有17岁吗?但那只不过是同学认为贝克曼太优秀了,优秀得令人难以相信。”
事实上,身穿牛仔、T恤的贝克曼在同学们中很受欢迎。17岁的比尔·费纳丝说,“他穿着和我们一样,他像我们一样说话,走路!”在学校里,贝克曼举止规距,处处都表现得十分优秀,他甚至还是学生权利最坚定的维护者。贝克曼向校方提出许多合理的建议,使老师和学生在待遇上都受益匪浅。
如果这是个梦的话,贝克曼一定希望它永远没有醒来的时候,他已完全溶入了“角色”,但美梦总有醒来的时候。1998年,圣诞节前夜,在狂热的晚会上,兴奋的贝克曼上台动情地独唱了一首“神圣的夜晚”。恰恰是这首“神圣的夜晚”葬送了贝克曼的美梦——此时台下的一名老教师忽然发现:这个孩子不就是12年前自己班上的学生吗?
当警察拿出1986年格兰特高中毕业相册时,贝克曼痛苦地低下了头:为什么上帝总不愿再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
(四)
1999年元旦,波特兰市法院以“伪造证件罪”判处31岁的贝克曼入狱。
但贝克曼一案经美国全美广播公司(ABC)报道后,却在社会各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在这起荒唐离奇的事件背后,仿佛看到了一个典型的美国梦。有人认为,贝克曼的所做所为只是为了悔过自新,只不过方式不对而已,他并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也许我们的社会的确应该给他一个再生的机会;但大部分人却认为,不管贝克曼的动机如何,他都必须为自己的欺诈行为付出代价,否则每一个人都可以抹去历史,重新来过,要知道人生的唯一性才是人们珍惜它的原因。
无论怎样,贝克曼事件都是一个典型的美国青年的“奋斗史”,只不过他在实现自我和找回自我的过程中有太多荒唐,但这其中也有许多值得人们深思的东西。
(郝新摘自《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