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困境”等
2000-02-10
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困境”
----总的看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困境”(发表于《财经》杂志4月号e特刊)的议论是偏颇的,因而也是没有力量的。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最近关于互联网经济的全部捧场之论,都乐于拿中国和美国比,但问题是,中国和美国,不仅互联网是不可比的,其他的很多东西都是不可比的,诸如教育、财富、证券、金融、基础设施等,中国能和美国同日而语吗?这种比较,不是头脑简单,便可能是某种意义的圈套,除此之外,似乎不能做更合理的猜测。
----罗马不是一个早上建成的。假定我们又企图不通过艰苦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而是靠一种或者两种妙药来治疗我们落后的疾患,则有些幼稚。机遇自然是有的,但只钟情于做好了准备的人。我们有太多抱怨的人,但埋头努力的人似乎太少了。
----事实上,作为一个性急的人,我不想掩盖自己的忧虑,但也决不愿让这种忧虑来破坏我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如果那样,对我个人是可笑的;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则难免是一场新的悲剧。大跃进离今天似乎并不遥远。
----真正的问题,也许不是因为幼稚,而是因为有人企图制造阴谋,比方说,为了谋财。如果这种猜测是正确的,那么,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真的考验。
----我们会上当吗?也许。
神州赤子wxy@mii.gov.cn通过电子邮件发来此信
----
打击证券违法行为要用重典
----看了贵刊4月号揭露ST粤海发暗箱操作、欺诈股民、与庄家合伙在二级市场牟取暴利的文章,对贵刊记者的勇气深表钦佩。
----发现和惩处股市上的“贼”(上市公司、庄家等),正是加强证券监管、使之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的关键。朱总理在九届人大三次会后答记者问中所表现出的对股市的担忧和希望,仍历历在目。所幸的是,我们的新《刑法》及去年底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对“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证券欺诈罪名进行了定罪量刑,并显示了要加重处理股市不法行为的决心。
----在中国不发达的市场经济、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只有用重典、重拳出击违法行为,才能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目的。如果只是适用证券监管条例予以行政处分、处罚,直接责任人甚至还能易地当官,如何才能使中国证券市场走上健康、规范轨道呢?
北京 温冰
市场和利润是惟一法宝
----读了贵刊关于中关村电脑三巨头转型(《财经》杂志4月号e特刊)的报道,有一些想法。
----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成了一块金字招牌。卖电脑的、卖药的、卖水的等等各行各业的厂商们都迫不及待地声称自己是网络企业。各类人才和资本都蜂拥般抢滩互联网网站。由于新的经济理论的发明,投资者们判断企业价值的标准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凡是与互联网沾亲带故的企业,其身价骤升。这一切变化的幕后,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利益集团的操纵。
----没有人能否认互联网对未来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互联网是什么?互联网是能提供新的信息交流方式的电子网络。它的交互特性加上过去已经取得的其它的计算机技术,为人类的信息交流和处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也为新的经营模式的创造提供了手段。总而言之,它是新的技术和新的产品,就象电话网和铁路网一样。在它的成长期,产品的生产厂商和技术的服务厂商无疑会享受到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利益。这些企业被看好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技术竞争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对于那些利用互联网的企业,其前景是否就一片光明呢?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不利用互联网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就象企业不利用电话一样。但企业利用互联网,并不会因此就得道成仙。只有那些真正合理利用互联网来降低经营和扩张的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企业才是有前途的。
----现在资本市场上流行的“注意力”价值理论让我疑惑。资本追逐的目标难道从金钱转向“注意力”了?“注意力”与企业收益之间的关系显然是薄弱的,并不能有力地被解释为无形资产。仔细一思索,我终于明白了,资本特别是股票具有流动性。新的经济理论的流行显然是符合资本市场利益集团的需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资本市场的这些变化也未必是坏事。它催生了一批新的技术和新的经营模式。互联网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空前快速的发展。我们之所以能在网上获得无数的免费信息服务,也要感谢国际投机资本和国外资本市场的支持,但愿这些免费服务是持续的。最近,听说联想集团也靠互联网筹集了几十亿港元的资金,这是国内企业机智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少有的高招。我相信,联想并不会真的去追求什么“注意力”,那只不过是一种策略。市场和利润(包括可以预期的未来收益)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惟一法宝。
北京 马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