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并非无奈的选择
1999-02-10
略为昂贵的“雪中之炭”
中午时分,一位已过而立之年的女士急步跑进京城闹市区中一家门脸并不鲜明的商店,急急地问:“还能再续吗?我先生的外婆去逝了。”
这家商店的名字叫北京市金保典当行,是北京典当行中的老字号。从1992年成立以来,已经为包括独资、股份制、民营及个体等不同性质的800多家企业、10万多位客户办理过典当业务,累计贷款达2.8亿元人民币,仅1998年的成交金额就达6600万元,业务量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
典当期限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次典当不超过三个月,但可以无限期续当──刚才那位女士办理的就是续当手续──所获当金一般为流通市场可销价格的50%至80%。以黄金为例,24K金以9折的价格支付现金,18K金打6折。典当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占贷款金额4.5%的综合费用(主要包括保险费、仓储和手续费)和占当金0.5%的月利息。利息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基础上向上浮动50%。
那位女士以一条100多克的24K金项链作为抵押获得了为时一个月的短期融资8000元,手续费加上利率一共400元。此次她要求再续当一个月。
金保典当行经理段明女士每天都会碰到很多十万火急的人:老人突然生病,孩子将要上学,钱包不幸被盗,买车急需定金,甚至偶尔在饭店高消费一把,却忽然悲惨地发现身无分文……
有个故事给段经理留下的印象颇为深刻:一个周末,有个小伙子把车开到典当行门口,押下富康,只希望获得10000元的贷款。小伙子解释说,有笔今天就将签订的合同只差10000元,银行的大门却是紧闭的。后来,这笔买卖自然是做成了。这笔生意他赚了35万。
在银行贷款日趋谨慎的今天,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短期小额质押贷款的典当行找到了生存的空间。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典当行1200家。它被认为是“雪中送炭”的行业。
坦率地说,这“雪中之炭”确实有些昂贵了。月费率就达到5%(4.5%的综合费用加0.5%的月利息)。银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不过7.65%。段经理解释说:“典当行收取的佣金不是高在利息上,而是高在费用上。比如说你拿来一批地毯,我们就要在每一张地毯里塞上樟脑球,以防止它长虫子。而当品无所不包,每种当品的保存方法都不一样。”
据介绍,1987年在我国重新兴起的典当行有长远的历史——起于南朝,兴盛于明清。在西方,典当在从中世纪至今的1000年中一直繁荣不衰。“典当自有它长期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综合处冯树德先生对记者说。
决不仅仅是应急
除了应急型典当和消费型典当(比如用质押贷款支付买车定金),还有一种典当正悄悄流行起来。这就是投资型典当。
段明说,典当在巧妙安排后,功能决不仅仅限于应急。她津津有味地讲起自已经手的另一笔业务:有一家私营的家电销售公司低价买进一批空调,时值3月份,正是空调销售淡季。 而此刻,彩电热销。这家公司马上把几十台空调全部送进了典当行,半天之内获得了几十万元的贷款,转而狂进彩电。彩电的热浪使销售异常顺利,售罄时已时至6月,炎热的天气又调动了人们拥有空调的强烈欲望。于是公司立刻用彩电的销售收入赎回空调,同样热卖一把,狠赚一笔。
“典当在弥补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迅速衔接资金供给断档、支持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降低保管费用等方面都起着强大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综合处的冯树德先生对记者说,“只要你足够聪明,习惯于精心设计每一个细节,典当赚钱绝不是谎言。”
事实上, 人们对资金多样化的需求正是典当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很多私营、个体企业的创业者就是靠着自家的金银首饰、家用电器做当票获取了创业资本,开始了最初的原始积累。
今天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完成了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的理想跨越,更贡献着7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提供着95%以上的新增就业机会,支撑着80%的经济增长。 典当作为“微观信贷”的重要一翼,其对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它也是检验中小企业活跃程度的一面镜子。到目前为止,北京拥有4家当铺,而海南省——我国面积最小的省份——这一数字为123家;仅海口一个市,就有86家当铺。而在美国,当铺多达15000家。典当业最发达的佛罗里达州,当铺标识——3个镀金圆球——就象麦当劳的金色双拱门一样随处可见。
伴随着成长的烦恼
典当面对着成长的机会,也面对着重重挑战。
比如说,股份化的典当行在拥有了股东500万元的初始投资后(企业持股75%,个人持股25%),既不允许增资扩股,也不允许向银行借贷,还不允许跨地区的同业拆借,说到底就是不允许负债经营。
再比如说,典当行现在还不允许开办房产抵押,只允许办理质押(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如不记名国库券)。而住房商品化的浪潮已经使私人房产成为具有最大价值的潜在典当物。专家指出,没有房产抵押的典当业是不完整的典当业。
沈阳市兴业典当行有限公司总经理曲登义先生进一步认为:“什么是‘当?什么是‘典呢?就房屋典当而言,‘当就是指把房子让出,交典当行封存保管,典当行同时支付他一定的当金;如果他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当金,便收回房子;如果到期违约未能归还当金和利息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归典当行所有。‘典的概念是:把房子让出,交典当行占有,同时典当行支付他一定的当金,在约定的期限内,典当行可以使用该房屋,比如居住和出租,并不必再向他支付使用费,而他也不必向典当行支付当金的利息和保管费。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他归还当金后可收回房子;如违约未能归还当金,则房子继续由典当行占有、使用并受益,但房子的所有权却不能马上转移,除非另外定有协议。”
不过曙光却是依稀可见的——新的典当管理办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讨论之中,据说这次“自下而上”式激烈讨论已对游戏规则的更改以及上述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