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之心日月可照
1998-12-25陈仲舜
陈仲舜
非亲生子女被抚养,涉及到养父母和养子两个方面,其各自的心理环境不尽相同。养父母知道养子不是亲生的,无血缘关系,只是一种伦理依存,但养子则可能全然不知自己的身世。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理环境可持续不变,或发生变化。如不发生变化,无论是养者还是被养者,会自然地沿着亲子关系的发展轨道,平静地度过生命的全程,与嫡亲无异;如发生变化,则亲子双方都会受到很严重的心理创伤,特别是当变化发生在养子的青春期或青年时期,其心理反应尤为强烈,每每导致不同程度的家庭危机。
一个热线寻母的养子
“我毫不隐讳自己是个私生子。记得有部外国电影,描写了一个私生子如何寻找母亲,律师在为他的涉嫌案进行辩护时曾说:‘私生子是人,人就应当有人的权利。那我的权利就是找回妈妈,请你们心理热线伸出援助之手。
“生母为生存委身于人,怀了我,生下后又无力抚养,不得不把我丢在医院婴儿室,偷偷地溜走。转眼25年过去了,如今我在养父母的关怀下已长大成人。按理我当安分守己地去为养父母尽孝,可是我像着了魔似的会情不自禁地想起生母。我恨她生下我,可又怜悯她的不幸。我的身世是在一次长辈聊天时被我听到的,从那天起,我好像就成了另一个人,由开朗变得忧郁。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以防被养母发觉,伤她老人家的心。但终因睡梦中的连绵呓语而暴露,这强烈地刺激了两位老人。从此他们对我强作笑颜,我们彼此间都显示出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客套,那种不自然的神态和表情像把刀子一样刺在我的心上,使我内心的焦虑和痛苦尤甚。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还是无法放弃寻找生母的愿望……”
替他寻找生母是件难事,但对我来说却有着方便和可能,因为我是心理医生,与各医院都有联系。没有多久,在我的一个学生的帮助下,查到了当事人的外祖父。他的生母已到中年,有心爱的丈夫和一个儿子。听了我的来意,她略显几许不安,但很快表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孩子是我生的,但不是我养的,我没有权利剥夺那两位善良老人的儿子。认了孩子会徒增我的烦恼和怨恨,一旦这孩子再提出找父亲,就难免扰乱三个家庭的稳定。既然大家都生活得平静,何必再牵儿女情长。寻找我这个不配作母亲的母亲呢?”她感谢我,但请求我理解她的苦衷,不要把她的存在透露给儿子,就当下落不明。使他寻母之心逐渐淡化,并把对生母的这份情感升华成动力,投入到事业中去。她希望孩子是个坚强者。
我还能说什么呢,从多方面看,她可能是正确的。于是我按她的意愿平息了这位养子的心理危机。
[随访:一年后,他的心境渐转平静。为了追求人生的价值,他与新婚妻子双双去了深圳。正如她生母所希望的那样,他把这份失望和遗憾转化为动力,投入到事业中去了。]
一个错认生父的养女
她是一个21岁的银行职员,自述是个养女。在她上小学时,由于邻里的议论,养母便直率地告之以实情,后搬了家。当时她尚年幼,养父母待她胜似亲生女儿,因此未构成太大的心理负担。但随着她中专毕业参加工作,与社会交往增多,个性得到充分发挥,要求摆脱父母的干涉,寻求自主的意愿也随之增强,于是在家庭生活、穿着打扮上与养母发生了矛盾,且愈演愈烈。她认为:老俩口把她带大不容易,这恩情要报答,但也不能以老压小啊,如果是亲娘会这样不理解女儿吗?为此,她不由自主地思念生身父母,终日浮想联翩,泪流满面,在幻想中构思悲欢离合的场面,继而出现情绪反常,不时地哭笑无常,激动不安。
作为心理医生,面对这样一个患者,主要采取的治疗措施是稳定情绪,启发认知。为达到这一目的,建立医患问的良好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也许是我的年龄和职业所赋予的温和与耐心,使这位姑娘很快便对我产生了移情。
移情本是心理治疗过程中常见的现象,但是这姑娘的情况比较特殊,她把对亲生父母爱与恨的感情全部转移到医生身上,希望医生就是她的父亲,从而满足她内心的愿望。为此,我只好请来她的养父母及其单位负责人,当面讲明情况并说清心理治疗的作用和原则。在她认知的同时,就她与养父母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沟通和调和,缓解了矛盾。姑娘最后用颤抖的双手捂住眼睛,无可奈何地发出一声长叹:“我的梦什么时候才能做完啊!”继而跪在养父母的面前:“我错了,原谅女儿吧,我一定报答你们对我的养育之恩。”老俩口搀起女儿,一家人失声痛哭,拥抱在一起。
[随访:两年之后,她做了新娘,婚后生活美满幸福。但愿这寻生身父母之梦能到此结束,因为她虽然未能寻找到生命的“根”,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归宿。]
爱情与亲情的冲撞
老俩口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年轻时由于女方不孕,通过友人要来一个女婴抚养。
转眼22年过去了,女儿长得如花似玉,中专毕业,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年过古稀的二老,面对娇宠惯养的女儿,内心充满了欢乐,盘算着怎样入赘个好女婿。但女儿却耐不住寂寞,早在3年前就偷偷地爱上了一个技工。直到男方提出结婚的要求,姑娘才领着男友回家,把情况告知老人。在经过一番明察暗访之后,父母的态度是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不门当户对,个人修养差。老人为了安抚女儿,又请来亲友做工作。她陷入了矛盾中。正当她有所动摇,男友也焦急无计可施的时候。一则飞来的消息传到小伙子耳边,原来女友的父母不是亲爹娘。小伙子似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未加思索便对女友展开了挖心战。突然的打击,对这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孩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她极不冷静地向养父母摊了牌:“如是亲爹娘。对自己选择的对象会这样阻拦吗?难道无条件的顺从就是唯一的报答?我毕竟是个外姓人。有了丈夫,才有了自己的家……”她把老人的一片苦心和爱心完全扭曲了,却丝毫没有责怪男友的泄密行为。
两位老人只有叹息和流泪。3个月后,他们把女儿送给了婆家。当然,陪嫁是相当可观的,算是老人的心意,也算是对养女的补偿吧。
可是蜜月一过。进入家庭生活后,由于许多家务琐事需要承担,加上邻里的闲言碎语,妯娌的说三道四,使娇气的她开始感到难以适应和说不出的别扭。在强烈地对比之下,才意识到养父母的可亲可贵。她回娘家的次数增多了。过去,她从娘家归来总是提着大包小裹,现在她想到把丈夫买来的鱼虾海鲜送往娘家,孝敬二老。终于有一天,丈夫严厉地对她说:“你到底是要我还是要那老俩口?要我就少去,要他们就别回来!”她有心回养父母身边去,可怎么对二老开口呢?养子的自卑与自尊心理无法统一起来,她信步走进了我的心理咨询室。
【随访:一年后,她离婚回到了养父母的身边。她说,如有可能她会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只是舍不得扔下养父母,想找一个入赘的丈夫。她变得成熟了,深深理解了养父母对她的爱,爱是不会忘记的,也是不应该忘记的。】
按照世俗的观点,大多数养父母不希望养子知道自己的身世,主要是为了减少心理隔阂和担心养子的离去。他们对养子之心日月可照。而养子则不然,一旦得知自己的身世,寻找亲生父母便成了他们心理活动的主线。尽管他们有怨恨,但血缘探究欲是难以消除的。而且寻找亲生父母时,他们较少考虑一旦找到会给各方带来的情感干扰。当然,他们报恩于养父母之心是永恒的。为此,建议那些欲收养子女的人。最好收养未满1岁的婴儿。中间人、亲戚朋友都应对养者和寄养人的未来幸福尽一份责任,作出保密的默契。
从人类行为科学的角度来看,人们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伦理行为也不例外。生者是母,养者也是母,这是人的伦理属性,实际上,从广义看,人本属于社会,因此,更多地为社会做出贡献才是对生养者的最好回报。身为养子者,虽不能忽视血缘的伦理观,但亦当以养育之恩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