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事近录
1997-07-15
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障碍
丁宁宁在《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意见》(《改革》一九九七年第一期)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三大主要障碍是:一,对如何理解、推动“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中央的思想认识不统一;二,改革以来形成的各种既得利益的固定化;三,由临近的政府换届带来的领导思想不稳定,改革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各部委都在为自己准备后路。
丁宁宁指出,国有企业的问题,突出反映了前一个阶段改革的弊端,这主要表现在短期行为。承包制助长了企业掩饰自身亏损问题的倾向,特别是一九八七年开始的全面承包,规定个人收入与利润挂钩,政府又放弃对成本的监督,企业“虚盈实亏”十分严重,同时,各级政府在思想上没有完成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转变,置老企业的困难于不顾,热衷于按老办法铺新摊子,上新项目,使国民经济进一步恶化,特别是运用银行贷款搞新项目,造成国有企业负债率不断增加。
丁宁宁从三个方面提出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的建议:一、必须改革政府机构,在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承担有限所有者责任的情况下,政府的机构应该如何设置。二、选择一批适销对路的国有大企业,将企业欠银行的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使其得以正常运行,这样比增加新项目效果要好。三、扩大直接融资,尽快解决国有股的转让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
什么是“法人持股”
吴晓灵提出,“建立以法人持股为主”的资本市场,是解决国有企业负债的途径(《改革》一九九七年第一期)。
法人持股可以避免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投机性,更是由中国改革的现实决定的,因为(一)中国不可能走公开私有化的道路,也就是不可能靠给每人分点债券或股票来进行国企的改造;(二)要解决“国有企业”实际上无人负责的状况,必须分级(县、市、省、中央)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三)要形成一种监督机制,以监督这些法人很好地进行管理。办法有二,一是通过相应一级人大,二是要培养一个经理市场,坚决改变目前官商两栖的局面,彻底截断官商相通的通道,经理在经理市场上应有很高的价格,但他若经营不好,就会被淘汰——不是重新回到官员阶层中去,而是进入一般打工者行列。
“后现代”神话
旷新年在《“后现代”神话》(《北京文学》,一九九七年第三期)一文中,批判地总结了九十年代以来大陆的后现代“话语”。
旷新年认为,后现代的来临首先是八十年代后期知识界时间焦虑和西方崇拜的表征,后现代主义在“对‘现代性的追问”中忘记了追究构成了现代性本质的时间神话,它正是通过现代性的时间神话,以“新陈代谢”,“前仆后继”的方式创造了一个时代霸主的地位。后现代主义解构了历史,却创造了自己的时间,比如在修撰他们的历史和系谱时,却把一九八五年弗雷德里克·詹明信来华讲学赋予“创世纪”般的神话意义。不断标榜“第三世界文化”,挑战“西方中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后现代主义,却供奉着一位来自“美丽的帝国主义”的祖宗。这远不是一种自相矛盾,而是一种话语策略。
后现代主义打着“重估现代性”的旗号出场,却把这个有意义、有价值的重大问题完全策略化和意识形态化了,它完全无视了现代性知识首先是作为一种批判的知识而出现的,在西方,它是在对于基督教神学知识的批判中产生的,而且现代性知识内部一开始就充满了矛盾和对抗,有西方学者认为后现代是现代性内部的“异端”的看法也是有道理的。而在中国,对于现代性的追问和批判并不始于九十年代,也不像九十年代“后现代的追问”这样充满意识形态的动机,在中国,对现代性的追问和批判与现代性知识的发生几乎是同时的,在其初期,王国维、章太炎这些非主流的现代思想者身上深刻地体现了这种批判。
后现代主义只把矛头指向“启蒙主义”,表达的正是与“八十年代”争夺话语权的策略,但他们忘了他们诉诸的“世俗化”,“日常生活”,正是“文艺复兴”运动反对中世纪和基督教会的一种“最古老”的“现代”特征。
后现代主义无限夸大乃至歪曲了福柯和德里达的语言哲学理论,将语言对现实的遮蔽,和以现实之物的“不在场”为代价的洞见,变成了一场“争夺话语权”的名辞戏法、语言哗变和话语暴力,却忘记了保罗·德·曼“哪里有表达,哪里就有压抑”的论断。实际上,大陆的后现代“神话”,既没有带来、也没有促成知识、理论和思想实践上的新的东西,它只是以一场语言哗变的方法,附和了商业主义的专制和市场的唯一合法性,建立了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及本能和欲望的神话,并且以对历史、现实、未来、革命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对深度的价值与意义的追求的否定与取消为代价,使生存只能有唯一的面孔——欲望;这在被着力鼓吹的“新状态”小说中得到了表征。而在与当代社会政治的关系方面,它发明的一句百用不厌的挞伐之辞仅仅给它自己造了像——“一出‘后新期的人间喜剧”。
二十一世纪向文化要什么
《战略与管理》杂志一九九七年第二期发表王富仁的长文《影响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化的几个现实因素》,文章论述了与中国二十一世纪相关的几大文化因素:
一是世界文化格局的变化:在现代化市场的共同目标已经实现之时,西方各民族会更多地从本民族文化与其它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中意识自己,二十世纪的文化趋同性被世纪末的文化差异性所代替;中国二十世纪文化的一个伟大转变,是中国文化进入了世界文化的总体格局,相应地,中国二十世纪的文化价值标准不是在中国现实文化内部,而是在它的外部,是以西方文化的价值标准为标准建立的,中国二十一世纪的文化将把文化价值标准逐渐转移到中国当代文化的内部来,总结中国现代文化的经验,研究西方现代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运用及相关结果,中国二十一世纪文化将在反思中国现代与西方现代的“上下文”关系中展开,从“以西方为方法,以中国为目的”,到以“中国的现代”为方法,以世界为目的。
二是“研究生”文化挑战“留学生”文化。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现代文化是留学生文化,是一种“优等生”的“学习”文化,主要是通过接受西方文化,乃至苏联文化来对中国现实进行分类和改造,中西文化的二项对立范式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二十世纪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建立,是二十世纪末中国教育制度中发生的大事,研究生在受教育阶段完成的是从“学习”到“研究”的过渡,这是一个反思的过程,特别是对已形成的知识系统进行反思的过程,相应地,对于现实的“解释”的态度,取代了对现实的“定义”态度。近二十年来,中国知识体系的主要变化,几乎都是从研究生的研究中产生的,一场研究生论文答辩,往往成为对导师、原有的知识系统乃至学术与现实关系的挑战和反思。
三是社会化,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文化主要是在城市中立足的,而目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变化,如乡镇和小城市及地域经济圈的形成,深刻地修改着中国的社会结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化,将不是一九四二年以前的自上而下的“化大众”的,也不是一九四二年以后的从“地方性”重建“国家性”的自下而上的“大众化”的,“由城市改造农村”和“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文化路径将被对新的社会结构的描述所修改。
第四,独子文化的冲击;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下世纪初的主要社会成员是独生子女,这种特征将对二十世纪文化中的传统伦理和现代人道主义伦理造成冲击;中国二十世纪的文化,尽管充满了各种残酷的斗争,但从鲁迅、郁达夫,呼唤的都是人类的爱和同情;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化,将带上独子文化的个人主义色彩,同时更少一些人道主义色彩。
4%的目标如何达到
二○○○年财政教育经费占GNP的比例要达到4%,已在一九九五年出台的《教育法》中得到确定。而在教育改革的十年间,这一比例却从一九八五年的3.6%降到去年的2.44%。
《
一些专家在分析当前国家财政的状况、结构和体制时认为,改革中的财政越来越相对贫困化是教育投资下降的原因之一。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五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NP的比例由19.5%降到11%以下。它同时也反映了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预算内财政收入比重下降同时伴随预算外收入增长。现行财政体制造成国家财力大量被预算外经费和部门财力所分割,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教育经费能力的下降。
此外,一九九五年全国国有企业总亏损额达到八百八十三亿元,由于政府当年新增财力的倾斜在于对国企的扶持,使教育部门在新增财力中得不到相应的分配。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对校办企业和企业办学存在争议,现在看来,这种现象的消极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学校与企业分离不可避免。所以4%目标的实现关键在政府。依靠教育“自救”,现阶段只能使原有体制的弊端更趋白热化。
中国经济学家自己眼中的中国
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杂志最近几年出现了大量对中国的歪曲报道和评论。几位中国经济学家感到无法对此继续保持沉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主办的《国际经济评论》杂志在一九九六年九—十月号上发表了他们的一组文章,对这些论调提出了批评。
古乔指出:我们自己眼中的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最辉煌、最令人自豪的历史时期。中国人民接受中国政府的义理性(legitimacy),在于中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的国策。盛洪认为,《经济学家》杂志背离的恰恰是经济学的基本精神,即只有合作才能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张曙光批评《经济学家》关于香港回归中国的报道充满了西方优越论和殖民情结。茅于轼则告诫,西方国家的傲慢根源在对文化达尔文主义的信仰,而傲慢能够带来的只会是种族歧视。
这组文章在海内外反响强烈,也让《经济学家》感到了不安。一九九六年十月,《经济学家》香港分社社长多米尼克·赞格勒先生专程从香港赶来,要求与这几位学者座谈。座谈中,赞格勒先生认为是中国人误解了《经济学家》上的文章。他称这是因为他们的标题过于刺激。说起近年来在他们杂志上频频出现的“遏制中国”,他认为遏制(contain)在英语中只是一个日常用语,他举例说,就像桌子上的茶杯“contain”了杯中的水。中国学者不同意赞格勒先生的看法。他们指出,如果读过近年来《经济学家》上的大量中国报道,会发现这些文章已背离了《经济学家》的传统和经济学的精神。贯穿于这些文章的一条主线就是要“遏制中国”。而且,《经济学家》还仍然在接二连三地散布这样的言论。盛洪拿出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的《经济学家》,翻到《中国威胁正在逼近》一文,指出文中就提到所谓“黄祸”。盛洪说,还有什么词比“黄祸”更能煽动西方人的反华情绪呢?中国经济学家呼吁:全世界的知识分子共同努力,批评那些出自任何国籍作者之手,用任何语种写成的煽动仇恨、制造紧张、中伤他族、鼓吹战争的文字,真正担负起创建人类和平未来的使命。
中国学者和《经济学家》的这次对话,还远远没有消除双方的分歧。《国际经济评论》在一九九六年十一—十二月号上以《我们与英国<经济学家>的分歧与对话》为题,对此作了报道。今年三月六日,来华访问的《经济学家》主编比尔·艾默特及其香港分社社长多米尼克·赞格勒再次与中国学者座谈。这次座谈再一次表明,消融误解和敌意的冰山并非易事。但是,正如我们看到的,赞格勒先生和艾默特先生来了,他们同时带来了平等对话的态度,也许,这就代表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此文由《国际经济评论》提供)
“职务犯罪”的特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最近指出职务犯罪的五个特点(《
谁有法律的“解释权”
按照宪法规定,解释基本法律的权力不是由全国人大,而是由其“常委会”行使,而人大常委会虽有权解释这些法律,却无权制定和修改它们;尽管人们普遍认为,“有权制定法律,就有权解释该法律”,但实际上,目前我国事实上是把法律解释单列为一种权力,相对于法律制定权和法律实施权或修改权。
从法律解释权与法律实施权或决定权(主要是司法权和执法权)的关系看,由于现今立法把有关法律解释权分别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及国务院主管部门、省级和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因而从总体上说,人们也不认为法律解释权完全从属于法律实施权或决定权。具体说,有权实施法律或在法律上拥有决定权的机关,并不一定对所涉及法律拥有解释权,甚至绝大多数不具有解释权;而有权解释法律的各实施机关,尽管在名义上其解释权涉及的是法律的“具体应用”,却基本上脱离具体个案或问题的法律实施或决定过程,因此,法律解释权在一般意义上被认为是可以与法律实施权或决定权分离的。但是,司法解释毕竟是一种司法性质的活动,其所具有的抽象性质,只有与具体的审判过程结合或者联系起来,才能显示其合理性,才能具有正当性。
张志铭在《关于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一九九七年第二期)一文中,提出了由谁来立法,谁来执法和谁来解释法的相关问题。文章认为,把法律解释单列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对这种权力进行分配,构成了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文章以一九八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解释的决议为线索,从规范、事实和观念三个层面,对这一体制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并据此将其基本特点概括为三,即部门领域内的集中垄断、部门领域间的分工负责和立法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但是,这一体制在解释权的主体、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存在着与宪法和基本法律有关规定的协调问题。接着,作者对确立立法解释的认识依据进行了反思,并从形成健全完善的司法功能出发,对法律解释权的分割和垄断提出了质疑。
当代批评的崩溃
吴亮指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写作早已不再是个显赫的行业,虽然这并不能阻挡写作的持续。而对写作亦步亦趋的评述和适当的归类,同样早已乏人问津,尽管它们依然不停地被生产出来。”(《这一代的生活和写作》,《小说界》一九九二年第二期)
写作与当代生活的疏离,批评与写作的疏离,造成了作家无力把握生活,批评无力把握创作,目前所面临的是当代文学批评和学科的整体的崩溃,而这个学科在二十世纪曾经起过重要作用,二十世纪曾被视为“批评的时代”。
首先是创作和批评的“主体精神分裂”,写作在一种对现实既回避,又照单全收的困境下,只有回到个人经验,把它转述成主体屏幕上的片断残像,也才具有相对的可靠性。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总是看到遍及四处的个人写作,即使是书写宏阔的历史和纷扰的当下现实,写作者也会不由自主地把它抒情化、寓言化、札记化甚至词典化的原因。
时代生活——作为历史的元叙事也崩溃了,时代生活不再是一个被写作讨论着的实体,而是一个异在物,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皆因为人的无能为力。生活和人已经分裂,根源正在它的变幻无常和讳莫如深。
在情绪化的表达变成了无聊的挞伐之际,回避成为一种选择。在描述生活的文学领域,人们也许可以成功地回避对时代重大问题的表态,这促使他们进入个人经验的范围以内。作为时代的琐屑性已经昭然天下,“已经没有人,可以看清生活的全貌”,而这种努力也完全被放弃了,无论“真实”本身是否存在过,对“真实是否存在过”的追问的兴趣不存在了,这种努力解体了,追问的努力和对时代作描述的野心一起,现在死亡了。特别是由于对元叙事的追问被放弃了,批评要么流于个人化,要么流于对原有元叙事的拒绝、高扬乃至回避,事实上,当代批评本身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