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的婚与育
1996-12-31单培英
单培英
得了癌症的病人能否结婚和生育呢?许多人,特别是癌症病人对此问题十分关心。
从医学观点考虑,癌症病人无论男女,患病期间是不宜结婚的。结婚的操劳和婚后的责任感、精神负担,性生活的兴奋和劳累,往往会加重病情,不利于康复。癌症病人应集中精力养病治病,使癌症达到彻底治愈后才可考虑结婚。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男女双方婚后的幸福美满。所谓癌症的彻底治愈,一般是指癌症经过治疗后全部消退,持续5年以上没有复发,而且病人的身体状况良好,在医学上称为“五年治愈”。如果癌症未得到彻底控制,3~5年内多会卷土重来的,而且复发后病情往往明显重于第一次。而连续5年病情稳定,未出现复发或转移的征兆,以后再复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因此,癌症在临床治愈后,再观察5年以上无复发等情况时,病人可考虑结婚。
结婚后的妇女患了癌症,应避免再次怀孕或生育。一方面,怀孕时,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营养全靠母体供给,不仅身体消耗增加,体质下降,而且此时内分泌系统分泌激素功能发生改变,容易促进肿瘤生长。例如,雌激素增多可以促进乳腺癌发展,而怀孕时人体的雌激素水平是明显升高的。此外,近年来还研究发现,除乳腺癌外,甲状腺癌、胃癌、大肠癌、卵巢癌等的生长也与雌激素的多少相关。另一方面,专家们经观察和研究,一致认为,虽然大多数癌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确有不少癌症具有遗传性。如发生在眼的视网膜母细胞瘤,其遗传性很明显,当双眼都患此种癌症时,很可能是由父母遗传给子女的。再如,乳腺癌和家族史也密切相关,患者一级亲属(患者母亲、姐妹、女儿)中存在很大患癌危险。如果是患了双侧乳腺癌,其一级亲属中乳腺癌的发生危险可增加6.43倍。因此,女性癌症病人不宜生育,应采取持续可靠的避孕措施。
临床中常常见到癌细胞因病人哺乳期而迅速生长扩散,尤其是乳腺癌。癌症对机体往往会造成过多的消耗,放疗、化疗对机体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而哺乳会进一步加重体质的消耗,降低人体的免疫机能。此外,哺乳能促进脑垂体分泌生乳素,而生乳素是一种能使细胞生长的激素,同样也可以促进癌细胞的生长。所以,癌症病人不宜哺乳。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对癌症的治疗手段越来越多,癌症已不再是不治之症,很多癌症病人在经过治疗后仍然可以生儿育女。但愿每一位癌症病人都能健康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