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辩论的“暗礁”
1996-07-15王诺
王 诺
南帆在《人文精神:背景和框架》一文(《读书》一九九六年七期)提出,人文精神的辩论遇上了“一个难以绕过的暗礁”、一个“巨大障碍”,即所谓“个体与普遍主义的矛盾”。依我看,问题不在于怎样从理论上“一举解决”这个“古老的难题”,没有必要再重复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一般与特殊、普遍与个别一类老生常谈。“暗礁”是实在的,具体的,那就是人们对精神、信念、神圣、崇高、意义乃至理性的怀疑和逆反,是长期思想封闭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和精神遗患。
对思想专制保持警觉固然是好事,但有人对文化人之间正常健康的思想交锋也感到被压迫恐惧并强烈反弹,却让我想起一种心理疾病:被迫害妄想症。他们似乎不由自主地以过去看“社论”的目光审视今日普通思考者的批评文章,发掘并细细体验那并不存在的专制压迫。没有任何一种主义能不靠权力单凭自身而成为专制思想。关注生存意义和价值的人文知识分子的思想文化批判,与思想路线文化政策制订者的原则主张及其强制推行强迫灌输,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码事,若非心理障碍怎么会分辨不清?
应当以最大的宽容理解“井绳恐惧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与之不同的见解和探索,并不意味着不能与之进行思想交锋和相互批判。没有任何一个思想体系的建立不曾经过对异己思想的“排斥”性批判,也没有任何一位哲人会提出连自己都不相信是正确、普遍有效、趋近真理的思想。人文精神的探讨不是“无关他人的自勉”和“个人实践”,它不仅是人文知识分子对自身地位和价值的认定,也是——正如南帆所说——他们“改造世界的一种实践”,因此就免不了思想批判和社会批判。你完全可以不信不听或者反驳,但他们却不能不说。多元化是对总体状态的概括,不能成为阻止任何一元批评“他元”的借口和压制言论的理由。没有相互交流促进和批判制约,形不成富于内在张力的多元态势,没有争鸣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