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不该动用手铐!
1995-08-22袁鸢
袁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甲高中学,四川省奉节县的最高学府,虽没有十分显赫的名声,但它同普通的农村中学一样,默默无闻地为落后的山区培育着人才,其教学效果始终在本地名列前茅。
然而,在1994年10月6日至15日的10天时间里,这个学校一下出了名——校保卫干部5次打、铐学生,非法拘禁学生9人之多,造成了一起恶性的非法拘禁案。
岂能用手铐“教育”学生?
1994年10月6日,上第一节课时,正在教室听课的郭柒突然听见校保卫干部田维忠站在后门喊:“昨夜哪个到一年级打了徐克见,快出来!”
听到怒吼,郭柒胆战心惊地站了起来,慢腾腾地朝门外走。刚到教室门口,保卫干部便不问青红皂白,狠狠地扇了郭柒两个耳光。尔后,田维忠又转身朝教室里吼:“还有两个,出来!”
自以为与此事无关的汤□和卢泽安小心翼翼出来了。刚走到门口,保卫干部便嚷开了:“你们居然还要我喊几遍!”说着,又分别扇了汤□和卢泽安各一个耳光!汤、卢二人颇感委屈,本想申明一句“我们没打人”,但见保卫干部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不敢吭声,只好随着保卫干部朝他的寝室走去。
“郭柒,你将昨晚打人的经过老老实实给我写下来。”保卫干部将郭柒关在他的寝室里后,又拿出手铐,转身将汤□、卢泽安一人一只手地铐在寝室外过道的一个窗子上。
“我第一次喊你们,为什么不出来?”锁好铐子后,田维忠问他们。
“我们没听见。”卢泽安战战兢兢地说。
“怎么?你们还敢犟嘴。”说着,又狠狠地各扇了他们两个耳光!汤□的脸上顿时印出了五个鲜红的指印,卢泽安则口鼻出血!打完,田维忠转身扬长而去。
20分钟后,郭柒写了200字的“认识”。田维忠看后,认为“勉强可以”,于是将郭柒带到外面铐上,而将卢泽安换去写检讨。直到20分钟后,卢泽安写好检讨,汤□、郭柒的手铐方才解开。松铐时,汤□的手上勒出很深的印痕,而且已经破皮出血。
郭柒等三人究竟犯了什么法受到这样的待遇?经调查,前一天第一节晚自习快下课时,学校突然停了电,学生们便一窝蜂从教室涌到阳台上。这时,三楼有人朝下吐口水,正好吐在一楼的郭柒身上。“楼上有人吐我口水,我们上去看看。”郭柒对身边的汤□和卢泽安说。于是,三人一块儿上楼去。此时三楼的同学也在疯玩。郭柒刚走到初一(三)班教室门前,突然被一名同学撞倒在栏杆上。他赶紧抓住栏杆,同时抽出另一只手,紧紧抓住身旁的一名同学。“你为什么个要撞我?”郭柒一边问对方,一边扬手扇了对方一个耳光。后来见对方态度十分强硬,又挥手给了对方一拳。
同学打架,当然不对。三人的“认识”全部“过关”。但事情并未结束。看完“认识”后,田维忠对三名学生说:“课间操后,我要将你们弄到大会上示众。”
大会上,田维忠向全校学生宣布:“这三个学生是打了人的,我已经用铐子铐了他们,如果今后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我将用同样的方法处理!”
打、铐怎么成了
甲高学校的绝招?
校保卫干部的确没有食言。他的手铐再一次派上了大用场。
1994年10月8日晚上7点多钟,学校又停电了。正在走廊上闲聊的廖天军突然想起自习前同学告诉他的消息:他的女朋友张某正在生病,没来教室上课。
他趁黑摸到了张某的寝室,此时张某正和她的老表罗忠淑在一起。黑夜里,他们三人反锁着门在屋里聊天。
大约坐了20分钟,门外突然传来两名同舍女生的敲门声。
坐在床头的廖天军顿时手忙脚乱。
正在巡察的值周老师、教导处副主任陈正型与保卫干部田维忠也过来了。
廖天军一听学校领导来了,更是吓得四处躲藏。他心里清楚,学校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如果自己被学校发现,至少得受处分。
他试着钻到床底下,又觉不妥,最后只好爬到张某的上床,并用两床被子将自己严严实实地蒙住。
大约5分钟后,寝室门打开。
“你们在里面干什么?”田维忠严厉地呵斥道。
两名女生早已吓得说不出话来。保卫干部顿起疑心,当下拿着电警棍(可作电筒用)四处搜寻,床下,门背后……没发现异常,正欲转身,突然看见张某上床的被盖堆得特别凌乱,便伸手掀开被子,发现了廖天军。
“下来!”田维忠大声吼着。
早已吓得魂不附体的廖天军溜下床来,人尚未站稳,教导处副主任陈正型便奔过来,破口大骂:“你这个混帐东西!”骂完,便扬手狠狠给了廖天军一个耳光。
晚上8点左右,廖天军被田维忠带到他寝室外的空房里,用手铐将其铐在窗子上,而后转身去找两个女生问情况。半个小时后,田维忠返回,将廖铐在校长办公室。9点30分,田维忠向廖天军“交待”一番政策后,拉上门离开。这样,从晚上8时左右至次日凌晨6时30分左右,廖天军被铐整整一个晚上,11个小时。
继郭柒、廖天军事件之后,甲高中学又连续发生了三起铐、打学生案件。
1994年10月7日晚,王卫东、毕荣、唐玉军三人因偷了老校长郑忠富家的10多个广柑分别被铐约2小时。
之后不久,又因怀疑初中学生钱德元偷了班上同学10元钱,也被保卫干部铐了近2个小时,但事后经过检察院调查,钱德元却有不在场的证据!
由于钱德元一个劲地叫冤,田维忠便怀疑是初一(1)班学生万明报了案。10月11日下午7时,田维忠找到万明,先是狠狠地扇了他两个耳光,而后,又将万明的左手铐在窗子上,约20分钟后才放走……
现行教育观念
离"法”字有多远?
保卫干部任意铐、打学生,给甲高中学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
张某因男朋友被铐整整一晚上而名震校园,自觉“无脸见人”,于是去了广州,做了一名普通的打工妹。
卢泽安则害怕管不住自己再次“栽”在田维忠手里而退学了。
其他几位被铐的学生也深怀恐惧,无法安心学习。
面对学校发生的这一切,学校领导是怎么看的?
校长李美元告诉记者,他于9月25日就离开学校外出考察了,回来后才知道发生的事。
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寿柏衡则表示:“对这件事,我自己也有个认识过程,开初没看得那么严重,也没从法制角度考虑。”
年轻的教导处副主任陈正型对记者说:“我对手铐使用的范围不清楚,但我想,保卫干部每个月都要到公安局学习一次,他就应该比较清楚对什么人该用、什么人不能用。”难道是否用警具是保卫干部的私事?
然而,更为可悲的是,有校领导告诉记者:自从保卫干部出事后,班主任工作都没劲头了。似乎甲高中学离了保卫干部,离了打、铐,就无法开展正常教育了。真不知道学校领导是真不知法还是假不知法。
而田维忠,毕业于师范,又担任过小学班主任,1994年4月调甲高中学任保卫干部后,每月又定期到公安局学习一次。按理讲,他应该是懂法的。然而,他在交给县检察院的“认识”中却这样写道:“我认为对那些违法之人铐一下,防止他们跑,是保卫干部应该拥有的权力……”并在“认识”的结尾归纳说,自己是个法盲,对械具使用范围漠然不知。
可见,我们现行的学校教育和管理离“法”有多远?
编后:刚编完此稿,又在《北京日报》1995年7月12日教育版读到这样一条消息:“中关村一小一名老师打伤学生”。可见,体罚不仅仅存在于落后的农村中小学校园,也存在于文明的大都市校园。
令人欣慰的是,四川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加紧查办此案,让我们和读者一道等待最后的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