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老板出露峥嵘
1994-08-24石秀印
石秀印
全国首次私有企业抽样调查一显私营企业青年业主的面貌,请看——
今日中国到底有多少私营企业?
有年轻的老板吗?如果有,是何许人也?
他们为什么选中了私营经济?又凭借了什么创办企业?
1993年底,全国首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获得了大量数据。笔者试图在分析有关数据的基础上回答这些问题。
汪洋之中一条船
80年代末,私有企业在中国重新兴起。1988年底,我国公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工商行政部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私营企业的登记工作。1992年夏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新阶段的到来,私营经济被名正言顺地纳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从此,我国私营企业走出徘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以下数字说明了这个过程。
1989年,全国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约达9万户,1990年为9.8万户,1991年为10.8万户,1992年达到了14万户,而
到1993年6月底,则发展为18.4万户。
然而,私营经济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仅仅是与自身比较而言,如果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公有制经济相比,私营经济在资金、技术、管理、规模等方面远没有形成明显优势,它只处于辅助地位,发挥补充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汪洋大海中的一条船。
并非“不三不四”人
此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共调查了1432户私营企业的1432位业主。其中,有青年业主312位(25岁以下的业主23位,26~35岁的业主289位),占总人数的21.8%。基本反映了青年业主在私营企业主中的比例。出人意料的是,与人们传言中“私营业主,不三不四,不学无术,低俗粗野”的评价相反,青年业主的基本素质是比较好的。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1,受教育程度较高。调查表明,青年业主绝大部分受过高中以上正规教育,有高中以上学历的,25岁以下组占60.8%,26~35岁组占73.3%;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5岁以下组占13.0%,26~35岁组占20.7%。这组数字高于全国同等年龄组接受同等教育的人口比例,也高于本调查所涉及的其他年龄组的比例。
2,生活视野较开阔。世面也是一种教育和熏陶。它作为刺激,可以使青年产生自身状况与世面之间的不平衡意识,激发创业的意识和动机;它作为范例,可以启发青年的思维,提供可借鉴的榜样,选择适当的创业目标和方向。因此在调查中我们特意考查了这样一个问题:青年业主在创办企业前都见过哪些世面?
在25岁以下年龄组中,足迹只限于本县市的人为18.2%,出过本省(市、自治区)的人占59.2%,到过沿海开放城市的占31.8%,到过国外的人占4.5%。
在26~35岁年龄组中,出过县的人占86.3%,出过省的人占70.0%,到过沿海开放城市的人占41.3%,到过国外的人占5.5%。据估计,从全国人口比例看,到过沿海开放城市的人不会超过30%,到过国外的人也不会超过4%,这说明,青年业主的视野更为开阔些。“走南闯北”的经历为他们创办企业提供了动力,启发了思路。
另外,在本调查中,26~35岁组的青年私有企业主中,曾经被单位开除或除名的只有2.2%,25岁以下组则为0(刑满释放或劳改释放者被包括在开除和除名之内)。这一点与社会上流行的,私营老板多为刑满、劳改劳教释放人员,他们被释放后找不到工作,就操起“坑蒙拐骗”旧业的说法是不一致的。
“出身”低微
调查显示,在创办私有企业之前,青年业主多数人从事三类职业,一是普通工人,二是务农农民,三是个体户和手艺人。在25岁以下年龄组,这三部分人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4.8%,13.0%,和13.0%;在26~35岁组中,分别占34.5%,8.0%,23%。其余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干部等。
青年业主原来单位的所有制大致有三类,一是城镇或乡镇集体企业,二是私有、合作、民办或联营企业,三是农村集体。25岁以下组中,来自这三类所有制者分别占27.3%,40.9%,18.2%;26~35岁组中分别为20.5%,24.4%,12.5%。
以上两组数字表明,青年业主在创办企业之前大多来自社会底层,单位社会地位较低,所有制层次较低,经济收入也较低。这种生存状态一方面使他们具有更强烈的改变命运的要求,另一方面又由于原有既得利益较小,脱离原单位的利益牵制较小,所以转化利益的成本相对降低,在脱离原有体制时较少顾虑。而私营企业的老板毕竟可以当家作主,比普通工人更胜一筹。
为“财”也为“才”
要想明白青年业主选择私营经济的动机,可以从两个方面找到答案,一要搞清他们是怎么离开原单位的,调查显示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一是辞职,二是自行离职,三是留职停薪。这一点与46岁以上的业主很不同,后者大多是离休或因病退休,自行离职的。与此不同的是辞职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尽管也有些青年不敢冒辞职的大风险,但他们多采取停薪留职的方法,为经营中所冒的风险担保。
二要搞清他们办企业的直接动机。这一点,两个年龄组有较大的不同。25岁以下组多是为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他们当初决定辞职也多因原单位工资收入过低,“挣钱太少”。26~35岁组则分别出于两种动机,一部分人希望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他们主要是因为原单位“无法发挥能力”而决定脱离的;另一部分人则是希望有一个更稳定的职业或岗位,他们是出于“没有稳定的工作”而办起了私有企业的。在这个年龄组中,绝大多数人耻于谈钱。
以赚钱为目的的业主更注重,趁目前的政策好,多赚一些钱,以免有朝一日企业被国家“收回”后,自已一无所有。而一些追求才能发挥的业主则认为:“把企业办好最重要,不但要办成国内一流,还要走向世界。至于将来政策可能变化,也没什么可怕,交出去就是了,反正人们都知道,这个企业是我办的。”
在创业动机方面,青年业主与中、老年业主也存在很大差异,后者多因“与原单位领导处不好关系”而创办私营企业,其动机多属“回避”,即表面上是“关系不好”,实质上却是对原有体制适应不良;而青年业主的动机则更多属于“趋向”,即根本不愿意去适应,而是希望进入一个新天地。
单枪匹马闯市场
那么青年业主又是凭借什么创企业、选行业的呢?主要依据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自己掌握相应的技能,二是市场有较大的需求,三是有方便的社会关系。而政府的政策鼓励、限制等因素处于次要地位。
青年业主所掌握的技能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科研成果和专利项目,另一类是管理技能、经销技能等。他们从自身出发,以技能为创业基础,是“产品第一主义者”,“能力第一主义者”。
第二部分人是“市场第一”主义者,他们更侧重观察市场需求、消费趋向,以此来选择经营项目和行业,组织生产,开发技术。
第三部分人是注重社会关系资源的人。他们自身不具有较强的“技能”,也没有把太多的精力投放在市场,他们把社会“关系”作为创业和经营的基础。“关系”的范围比较广泛,其中包括政府官员,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环保部门,以及其他工商企业、外企等。在青年业主中,25岁以下的业主将其作为创业主要基础的人更多。
与中、老年相比,青年业主靠“技能”办企业、选择行业的较少;靠“市场”的较多。
调查还显示,青年业主多数为单独出资办企业,占60%以上。在调查结果中,投资者人数从创业初期到1992年底有减少的现象。合伙投资的人数逐年减少,独立投资的人数逐年增多,而现存的合伙中相当一部分是亲戚之间的合伙,与无亲缘关系的朋友间的合伙。由此可以看出,青年业主多数是“独立人”,倾向于单枪匹马闯天下,而较少“大家共同做一块更大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