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实业公司利用二汽声望行不正当交易
1994-08-24
中国青年 1994年9期
今年3月,我们随四川省乐至县国营车队到湖北省十堰市购买二汽的“东风”牌货车,与十堰市泰安实业公司经理陈万清协商谈定,共购6台汽车价款45.06万元。谁知付清现款后,只提出了5台货车,余下1台,陈经理故意不提,原因是前5台提出的车要加价。我们认为这是敲诈行为,随后就到十堰地区工商局反映。该局的同志说:“此公司原系地区公安处为打击黑窝点而成立的,没想到他们也办成黑窝点,来此反映他们问题的不止你们一家,而是十余家了。”第二天,我们又看到四川省广安、泸定二县购车者也遭到了同样敲诈。由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明知是陷阱,最后也不得不补上4.54万元才提走车。通过种种手段,该公司逼得许多购车者向具多付货款,有的甚至连路途的汽油钱、食宿费全拿出来还不够,只好坐地等候,再向单位或家中电告汇钱来,或者少购几辆车,交足加价部分才能离开十堰市。
另外,泰安公司不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购车者一路上还要受多次罚款:一是交警以购车发票不正规为理由处罚款;二是因拿不出国家增值税发票又被工商部门罚款;三是交管站认为养路费过期又再次罚款。购车者怨声载道。
二汽是国家重点大型企业之一,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很高的信誉。然而,泰安实业开发公司利用东风汽车在全国的声望进行不正当交易,已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迫切希望国家政法和有关职能部门,特别希望二汽经营者,能对这种敲诈勒索的行为给予重点打击和从严惩处。
四川乐至县公安局杨雨长
四川乐至县消费者协会夏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