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吁:斩断人贩子的魔爪
1993-08-27张昌华
张昌华
拐卖贩卖人口,特别是拐卖未成年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党和政府虽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但这种犯罪活动近来仍十分猖獗。据调查了解,当前人贩子进行拐卖青少年的犯罪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特点:
——以介绍对象为幌子。1991年2月,河北省新乐县杜固乡的韩胜德和定州市西租谷村的侯宏珍二犯窜至四川南部的建兴、义丰、南隆镇等地,吹嘘“河北系大平原,机械化生产,工厂多、生活好”,以介绍对象为诱饵,将南隆镇席家村女青年杜某骗到河北新乐县,卖给韩某为妻。1992年9月,韩、侯二犯又窜到四川南部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找工作为诱饵。南部县四龙乡8村的松柏伙同三官乡16村的梁龙全,利用贫困山区青年想跳“农门”找工作的心理,将本乡六村一女 青年骗到山西省繁峙县东山乡苏家口村梁春秀家中,对受害人多次奸污,使其受孕后,以4400元的身价卖给当地农民陈俊明为妻。县公安机关获知情况后,抓获了罪犯,解救了受害者。
——以暴力相威胁。南部县楠木镇四村18岁的女青年张某,1990年9月13日晚,因去附近中心乡看电影,在返回途中被中心乡九村张兴龙之子张超强行挟持到自己家中,将张某多次奸污,受孕后,张兴龙父子伙同本村妇女王全珍将女青年带到河北省留古寺镇,以4500元卖给当地刘某为妻。经过县公安局的努力,终于抓获了张超等罪犯。
——被人卖后又卖别人。四川岳池某村少女补某12岁,被人贩子拐卖到安徽,失去少女贞操后,先后与近10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现年还不到20岁。用她自己的话说:“少说也结过五六次婚。”她全然失去了为人的尊严与羞耻感,逐渐染上贪图享乐、好吃懒做的恶习。她从手腕到胳膊都纹上龙凤,多次与一些不务正业的男女结伙窜回家,以介绍对象为名,从事拐卖未成年人的活动。
——团伙作案增多。1991年,川北某地区就查获人贩子团伙203个。有的团伙已发展成为职业性犯罪集团,形成了拐骗、接送、中转、出卖“一条龙”流水作业线。1992年7月,四川仪陇破获了一起重大贩卖婴儿团伙案。该团伙有作案成员20余人,从1988年以来共贩卖婴儿12个(婴幼儿年龄最大的1岁,最小的仅4个月);拐卖妇女5人(其中女青年3人),获赃款2万多元。他们以金钱为诱饵,廉价收卖农村的超生婴儿,每个婴儿用二三百元买到手,再贩运到山东等省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卖。渠县人贩子梅景川与广东省东莞市的游医卢国宜相勾结,先后网罗渠县的刘清平等30余名罪犯,在达县地区收买2个月至2岁的婴儿29名,通过卢国宜中转贩卖给广东省东莞市的一些农民,共获赃款14万余元。
——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亲戚联手作案。通江县破获的赖天玉拐卖婴儿团伙案,20名成员中,15人有亲戚关系。赖的妻子、弟妹、妻兄、父母等人都是骨干分子。阆中市的牛光秀几年前在山东某县落户后,于1990年12月29日返回老家,在亲戚的配合下,将本市白溪乡6村18岁女青年侯某和17女青年罗某拐骗到山东与他人为妻,获赃款1万元。
——犯罪分子除以招工、介绍工作、找对象、合伙经商、结伴旅游、谈恋爱等为幌子进行诱骗外,还采取入室偷盗、药品麻醉等方式贩卖未成年人。云阳县人贩子张平志和万县人贩子冉茂君,1992年2月拐走4名女青年,在宜昌至石家庄的火车上,给她们服了安眠药,趁被害人昏睡之机,顺利地交给另外几个人贩子贩卖。
现在,一些地区人贩子的犯罪活动还很猖獗,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而且严重摧残了青少年的身体发育和身心健康,为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预防拐卖现象的发生,并且要坚决斩断人贩子的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