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中的“哥们儿情结”
1993-08-27侯松峰
侯松峰
我常觉奇怪的是,一些身负重任的官员,身心深处竟也萦绕着一股股剪不断的“哥们儿情结”。其情切切,绝不亚于江湖者流。
一日,我去某大机关办事,见要拜会的那位正在打电话,我便立在一边耐心等候。不意,他竟笑容可掏地向对方冒出这么句掏心窝子的话:“咱们哥们谁和谁呀,这点事,没说的!”
还有一次,某大企业举办了一个青年干部培训班,班上那些前程远大的生力军们,竟也叙起了年齿,排上了座次:张三大哥,李四二哥,王五三哥……就这么依年龄大小排将下去,而且还订立了哥们儿协定:日后谁先被提升,就要请弟兄们撮一顿。据说,后来还真就做到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如此这般。局外人如我等,恐怕也就只能作如是想:任何一种语言现象都无不和一种社会现实密切相关。如今的人整天所思所想都是各自左右圆通、名利兼得的大事情,有的,将“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视为“处世真言”;有的,动员起七大姑八大姨,将拉关系走后门当作发达捷径……所以官场中的“哥们儿情结”剪之不断、挥之不去,实在也是有理有据的。试想,当今商品经济大潮风起云涌,官而为商,已是寻常之事。如果不在为官时多认些哥哥兄弟,怎能保证自己将来在商海中一举成功?因而,“苟富贵勿相忘”的信誓旦旦,许愿升迁或发达之时一定会“拉兄弟一把”,当然也就可以理解了。
有人说,渴望友情,乃人之常情。当官的也是人,大事小情彼此帮忙,理所当然。“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人际关系友善的准则嘛!这么说当然不错,但遗憾的是,“哥们儿情结”却常常闹到和党纪国法水火不容的地步,“如之奈何”?
《党风月报》曾载有《“囚星”奇闻》一文,披露的是,某县工商局长因贪污受贿1.4万元被依法逮捕。可在监狱的半年时间里,他竟出监54次,在看守所值班室向外挂电话162次,并有46人77次前来探望(这些人当然都是平日里迎来送往、有求必应的哥们儿),称其为“囚星”,也算得上名副其实了。某日,该“囚星”让前来探监的哥们儿捎出一张便条,命其转给县药械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密(王系“囚星”受贿2000元的证人)。便条上写道:“王老兄你好,在88年查处羊毛案件时,你到我家去过两三趟,交给我1000元钱,我都没要,你在(再)好好想想。”不久,这个王哥们儿就为其大搞翻案,真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这则事实确凿的报道很能让人看出些“哥们儿情结”的妙用和“不可抗拒”的威力:在大家都握有一定权力的情况下,一句“哥们儿”,就可以顿时缩短彼此的心理距离。再佐以互施“滴水之恩”,共图“涌泉相报”,或谋权,或取利,于是,各自的一亩三分田里便不间断地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丰收景象——皆大欢喜。
然而,党纪呢?国法呢?损公肥私,是要受到惩处和制裁的,这一点,常人都明白。也许“哥们儿”们委实是心无旁务、顾及不了其他了?
窃以为,既已为官,首先就该“三省吾身”,所思所想俱应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若整天只为个人私利,深陷于哥们儿情结的泥沼中而不能自拔,蝇营狗苟,干些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监守自盗的勾当,难免有朝一日沦为兔子尾巴长不了的“囚星”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