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们的义旗
1992-07-15程麻
程 麻
和近些年来传进中国文学批评界,并招出文坛上的是是非非,惹得沸沸扬扬的诸多国外文学思潮相比,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的命运似乎与众不同,有点特别。所谓特别或不同,说得俏皮些,便是至今它还没太被当成一回事儿——讲西方有种女权主义批评,大家都能姑妄听之,可如果认定它是一种比较有系统,而且有深度的文学理论,我们的文坛上会有不少人觉得是故弄玄虚,起码有些言过其实。
这大概是因为,欧美的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之类贴近文本,立足于语言分析的文学理论流派,同中国长期以来的意识形态型批评模式大相径庭。反差明显便引人注目,热衷者觉得口味不一般,有嚼头,想琢磨出个子午卯酉;厌弃者也不甘心漠然置之,因为不条分缕析就难以看清其要害,或判定其荒谬。正是在这样七嘴八舌的过程中,不少异质的文学观念和批评理论渗透到新时期的作家和批评家中间,使当代中国的文坛空前活跃,五彩续纷。而相比之下,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引进,却并没有激起太大的波澜,既少有人非议,也难说有什么“轰动”的效应。在许多人眼里,欧美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是由争取妇女解放的政治斗争激发起来的,而我们的社会主义已不再如资产阶级那样欺压妇女,“挤兑”女作家们,因此,中国有没有搞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必要,还是个问题,起码我们的作家和批评家不必像西方女权主义者那么剑拔弩张。这样一种下意识的心态,竟使人们不那么重视甚至是轻视女权主义文学理论:仿佛我们已解决了这一文学课题。这种态度与一些人对待西方马克思主义(包括它的文学理论)的看法极为相似。他们质问道:难道“西马”还会比正在东方实践着的马克思主义有什么高明之处么?
如果不是道听途说或一知半解,而是系统地阅读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论述,就不难明白这种下意识的理论心态是太想当然了。作为“文艺新学科建设丛书”之一出版的《女权主义文学理论》中文译本,是一部由玛丽·伊格尔顿编辑的文集,或许它能成为中国读者了解西方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入门之作。虽然编者所选的论文未必都很有代表性,编排也难说十分条理,但是知道了这一批评流派的来龙去脉之后,便会明白:以女性、女权的眼光看文学,能检讨出不少以往文学理论未曾触及的深层问题。如和女权主义文学的“政治”概念相比,过去中国文坛对文学与政治的关系的理解就狭隘多了。女权主义文学理论把女性文学的创作与阅读,看作是女性自我精神拯救的一种途径。它不满足于仅从“自然”的角度区分男女,而主张在“社会”的宏观视野中看待女性群体的文学活动。一位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家曾自白:“我旨在了解女作家们的自我意识是如何在文学中从一个特殊的位置和跨度来表达自己、发展变化以及可能走向何处,而不是想窥探一种天生的性别姿态。”具体说来,则可分为:1.文学创作中的性别歧视和女性反抗;2.关于作品风格的性别错觉,如把柔美归之为女性特点,而以男性指代阳刚之类;3.进而敢于把一些司空见惯的理论观念,如人道主义,从男性化的阐释倾向中解救出来,等等。
仅“政治”概念的内涵就如此丰富,可见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至于把这种文学理论视为女性批评家不甘寂寞,标新立异,甚至是出风头的一时冲动之举,更是不得要领的浅见和偏见。西方传统文化历来把文本的作者看成是父亲、祖先和亚当的同义词,竟有所谓笔是阳具的象征的譬喻。而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终于觉醒过来,并立志弥补这个历来残缺、偏失和破碎的文学世界,使之归于圆满和完全。凡有文学良知和文化进取精神的人,恐怕很难对“夏娃”们的这竿鲜明与悲壮的文学义旗无动于衷的。用中国话来说,这是否也可称之为“女娲”的又一次“补天”壮举呢?
虽然早就有人归纳过近代欧洲思想的三大觉醒:人的觉醒,女性的觉醒,儿童的觉醒;但显而易见,女性在文学上的觉醒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姗姗来迟的。不过,现代文坛上的“夏娃”们毕竟已不同于封建时代那些走投无路、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他们懂得要避免重蹈农民起义终归失败的覆辙,必须有清醒的理论意识。单凭义愤和激情,任何文学运动都难持久和深入。关于这一点,玛丽·伊格尔顿在为她编集的论集写的“引言”中不止一次地强调过。她指出:“批评家,诸如莫瓦以及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文学团体认为,是否建立理论别无选择,理论是他们的批评的必不可少和不可避免的一个方面。”她又引述莫瓦的话说,“除非我们继续建设理论,否则我们可能会不知不觉地‘危险地接近(我们)反对的父权制价值的男性批评集团。”
这里提到的莫瓦,全名又中译为陶丽·莫依,是挪威的女文学批评家,也是近年来在欧美文坛上女权主义文学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她于八十年代中叶进入文学批评界的时候,西方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已不再像六十年代滥觞期那样,仅凭着“初生之犊”的
这种超越法和英美二者立场的“第三种”努力,促使陶丽·莫依在一九八五年出版了首本英文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专著《性与文本的政治》(伦敦麦森有限公司)。这本书和以前玛丽·伊格尔顿编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论文集相比,称得上是“换代产品”。它不只是概述自六十年代后期兴起的这一批评流派的多种成果,而且坦率地挑明了自己的“理论追求”,要在这本著作里“建立一个不再把逻辑、概念和理性划入‘男性范畴的社会,也不是去建立一个将上述优良品质作为‘非女性的东西全部排斥出去的社会”。在这个新的“社会”里,“理性”应摆脱“性”的“强奸”,而恢复其自由之“理”的本质。以这自由之“理”的尺度去衡量、要求所有的文学。
由此可见,陶丽·莫依是有些手眼不凡的。她的不凡在于领悟到了,再按先人的路数,横向拓展视界,无论是尽可能多地剖析女性作品,还是继续为女性作家的不公平境遇鸣冤,都难以改变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在文坛上的“情绪”型或“蛮干”形象。必须有不同凡俗并令人另眼相看的理论思维方式,才有资格迈过法国和英美诸家水平,登上“第三级台阶”的高度。所谓“不同凡俗”的理论思维方式,恰恰也是一个“第三”——区别于以往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两种观念。因为在陶丽·莫依之前,按另一女权主义文学理论家朱丽娅·科丽丝蒂娃的归纳,至今女权主义斗争已是一个具有三个层次或阶段的运动:
一、女人要求在象征秩序中享有平等权益。女权主义。平等。
二、女人以差别的名义摒弃男性象征秩序。激进女性主义。颂扬女性。
三、女人摒弃作为形而上学的男性和女性二分法。
女权主义斗争怎么才能在反抗男性的歧视的过程中,避免因张扬女性价值而重蹈变相的性别主义——女性至上的偏激态度呢?许多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家都为此深思过。如西苏曾主张女作家超越男女二性对立的观念,创作“两性同体”的文学,为此她招致过“中性人”的误解(顺便提一句,目前国内也有人反对女权主义者提倡的“女性互助”说,认为她们是在宣扬“同性恋”,这种说法比诬称西苏为“中性人”显得更武断)。而科丽丝蒂娃的见解则与之不同,她反对把“女性”看成铁板一块,觉得应以“个性的女人”来换用群体“女性”的概念,将其推向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前台。因为对女性群体中个性意识的激发,既能摆脱父权制的淫威,也将使女性“半边天”风雨激荡,变幻出无限壮丽的新景观。
从这些超越男女二元对立观念的努力中,不难看出,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家们所面对和要解决的文学课题,已不是摆在哈姆雷特面前的那利“是”或“不是”之类古典意义上的人文主义诘难。她们如果像农民起义那样最终赶走皇帝老子,自己坐天下,也难免的以女权治天下,只不过是把“治于人”变成“治人”而已。即使出个新时代的“武则天”,仍不能算是妇女的真正意义上的解放。这历史的课题倒很像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彻底解放自己”的观点。必须跳出二元的思维框架,找到更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否则便无法摆脱如历来的农民造反那样的失败厄运或命运怪圈。
陶丽·莫依当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答这个新时代的文学“斯芬克思之谜”,但是,她高举着“夏娃”的文学义旗,检阅和评点过各路女权主义文学人马之后,毕竟在《性和文本的政治》一书中,为自己的“义军”尽其所能地指破了迷津。陶丽·莫依借助于德里达的“解构”观念,认为女权主义者应避免再以狭隘的女性眼光诠释或引导文学。既然打破了父权制的文学樊笼,就应放文学到空前广阔的自由天地中去。这样,文学既不是男性的专利,也不被女性据为私有。“这一观念运用于性特征和差异领域就成了女权主义的观念,在这里性别意指可以自由移动;作为男性或女性的事实再不会决定与权力相关的主体地位,因为权力本身的本质也会被改变。”
大概因为《性和文本的政治》属导论性质的论著,而且整个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目前还是“发展中”的理论流派,陶丽·莫依在这本书里并没细谈女权批评的具体技术问题。关于这些细节,是需要读者多读女权批评的实例分析来加以充实的。但是,无论如何,《性和文本的政治》称得上是女权主义文学理论中最新的权威性著作之一。
玛丽·伊格尔顿编的《女权主义文学理论》,是了解这一批评流派的导引之作,人们不妨随意浏览或一目十行。相比之下,读这本《性和文本的政治》,则要颇费思索。看西方的当代文学“夏娃”们为赢得自身文学理论的独立而殚精竭虑,除了使我们时时联想到中国那些虽不成系统,却源远流长的女性文学观念,可与之相参照,相质疑之外,还因为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在当代世界文坛上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即使是不想专攻于此的评论家,也能从中有所得。譬如,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谋求不落入男女对立俗套的“第三种”思维方式,相当有启发性。这种努力是伴随着国外的文学批评焦点从文本向社会、历史角度回归的过程中出现的。它不管是对当今仍有努力的西方文本批评派,还是对中国文坛上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历史批评倾向,都是一种提醒,一个推动。因为囿于人类的文化水平和思维习惯,在当今国内外文坛上,二元的思维模式和范畴、命题还比比皆是,像主体与客体、内容与形式、主题与题材、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作者与读者,不一而足。这些范畴当然都有过,而且至今还具有合理的内涵,它们仍然可以用来界定和解释许多文学现象与理论问题。不过,一些观念深邃和睿智的批评家,已日益觉察出在这些二元范畴上浅尝辄止的弊病,即使多用“结合”、“统一”或“相反相成”之类词语兼顾二者,也难说透文学的底蕴,终未达到浑然天成的境界。在文坛上的人们大都面临着这种苦恼甚至是窘境的时候,看看女权主义文学理论家们怎样寻觅超越性的“第三种”思维方式,不是一种必要的借鉴么?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日
(《女权主义文学理论》,〔英〕玛丽·伊格尔顿编,胡敏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二月版,5.80元;《性与文本的政治》,〔挪威〕陶丽·莫依著,林建法等译,时代文艺出版社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