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一枪
1991-09-27杨得志
杨得志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名老战士,我经历了20多年的战争生活。我的枪在历次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也击毙了无数敌人。如今,我年事已高,并已退居二线。然而,岁月悠悠,回忆往事,我至今却永远忘不了1931年的那一枪—那是一次枪膛走火、一次无意失误,但却是我一次永世难忘的教训!
那是1931年5月,红军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正在赣南革命根据地展开第二次反“围剿”。当时我是11师师部特务连连长,师长是曾士峨同志,政委是罗瑞卿同志。我所在的部队首仗便歼灭了公秉藩师,这也是第二次反“围剿”中的首战。这以后,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中所说的:“十五天中(一九三一年五月十六日至三十日),走七百里,打五个仗,缴枪二万余,痛快淋漓地打破了‘围剿。”
然而就在那“七百里驱十五日”、“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日子里,有一个人,我虽不知道他的姓名,却总也忘不了。每当一想到他,一种内疚、思念的心情就从心头油然升起,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消灭公秉藩师以后,部队缴获了大量战利品。除了武器、弹药随时补充部队外,还有很多后方急需的粮食、日用品和药物,要及时运往根据地的中心地带。根据地的人民组织了运输队伍,日夜兼程执行这项任务。因为附近不时有敌人骚扰,为保证民工同志的安全,师部命令我连担负短途护送的工作。
张指导员有些文化,斯斯文文的,脾气好,有耐性,很会做群众工作。这项任务便很自然地分给了他。不料有天早上,部队刚开过饭,张指导员跑来,有些着急地说:“老杨,你快去看看,有3个民工就是不走了。”
“为什么?”我问。
“他们担的是米,很沉的,可能是太累了。”张指导员说。
我没有怎么看重这件事,便说:“哎呀!你这党代表还做不了群众工作?再说,刚吃罢早饭怎么会累得走不动了呢?你再给他们谈谈嘛!”
张指导员有些为难地说:“嘴皮都快磨干了,可就是不听。有个大个子把挑子撂在一边,还讲怪话呢!”
“那怎么行?”我有点火,“我们部队开进后,敌人来了,他们要吃亏的呀!走,看看去。”当时我正准备集合部队出发,便只好对通信员说:“让部队等一等,我马上回来!”说完便和张指导员去了。
五六十个民工,每人一副挑子,集合在一块空地上。为首的一个同志见我和张指导员走来,紧跑几步到我们面前,说:“同志,时间误不起,我们先走了。那3个人你们让他们跟上,不然遇上白匪就麻烦了。”不待我们表示什么,他就带着民工走了。
地上坐着的3位民工斜倚着箩筐,低着头一动不动。我一瞅,心里的火就往上冒,几大步跨到他们面前,但又不得不耐着性子压低嗓门叫声:“老俵!”
这3位民工显然知道我的来意,其中的一位站了起来—他看上去顶多30几岁,个子却高出我一头还不止,粗眉毛、小眼睛,宽宽的肩膀,显得格外的健壮。这大概就是张指导员说的那位讲怪话的大个子吧。他瞥了我一眼,低下头,拖着长腔,有点油滑地说:“这米担子重得很,压得我们有点走不动了呢!再说天还早,歇歇脚嘛,急什么?”
我仍耐着性子说:“天早晚不是主要的,主要是附近有白匪,部队又马上要出发,我们要对你负责呀!”
他却毫不在乎,大大咧咧地笑着说:“你这红军还怕白匪呀!”
开玩笑也不分什么时候!他的态度,真使人着急呀!这时,通信员跑来对我说:“连长,出发的时间到了,走不走?”我抬头看了看刚出发的民工队伍,末尾的几个人已经快看不清了,心里如同火上浇油,更急了。我双手把腰一掐,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你们走不走?”
坐着的两位民工听我一吼,都站了起来。哪晓得,原来站着的高个儿大汉,反倒坐下了。我忍不住向前跨了一步,以命令的口吻冲他喊道,“起来!”
高个儿大汉听我一喊,摸起扁担站了起来。他也火了我后退一步,手习惯地放到腰间的驳壳枪上。可能是我这个动作引起了他的误会,他往前赶了一步,气汹汹地喊:“你,你要干什么?”
我真的火了。心想:我们完全是为你好,你不听,你还发火,便想吓他一下。哪料到,感情一冲动,我完全忘了枪膛里顶着红子。一掏枪,举都没举起来,“砰”的一声,响了!子弹正打在这位民工的肚子上。他倒了下去。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我呢,觉得这一枪好像击中了自己。张指导员飞快地赶来,把夺过我的枪,责问道:“你,你是怎么搞的!”他的脸都白了。稍过一会儿,我的头脑也完全清醒了。我不顾一切地扑到高个儿民工面前,使劲地摇着他的双肩,喊:“同志!同志!”
但是,他没有回答我。一句话也没有回答我!
后悔已经晚了。
这真是一个血的教训!
细心的张指导员打听到这位同志家的地址,给当地政府和他的家里写了检讨信。但这一切并不能减轻我的错误和它所造成的影响,也不能减轻我内心的痛苦。
我自己跑到师长曾士峨同志那里,详细地汇报了事件的经过和我对错误的认识(当时,政委罗瑞卿同志因负伤住院,不在部队),请求上级给予严厉的处分。
我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和军人大会上作了检查,请大家批评。我是连党支部书记,支部大会是由我自己主持的。
师党委为此专门下了一个文件。指出我持枪威胁群众,走火误伤民工,犯了军阀残余的错误。考虑到我的一贯表现和错误发生后的态度、认识,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一个月和行政记过一次的处分。后来,师党委又下达文件,决定按期撤销处分。
这次处分,是我参军、入党以来唯一的一次。
后来,有的同志对我说,处分早已撤销,不必再在档案里填写了。也有的同志建议,向组织上写一个报告,经过批准,不再填写了吧。可我想:处分是可以撤销的,但教训却不能够忘记。犯错误、受处分当然不是好事。但人生一世很难保证不犯错误,重要的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成,以便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而且,让组织上和同志们了解自己犯过的错误,则是一件好事。所以,后来每次填登记表,我都写上这个已被撤销了的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