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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市场的隐忧

1990-12-28周树南

祝您健康 1990年3期
关键词:微量元素人参食物

周树南

目前,食品市场货源充足、十分繁荣,新品种、新花色层出不穷,它满足了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这确是可喜的一面,然而,同时亦有些使人忧虑的地方,特别是出现了许多食品中滥加药物或微量元素的现象,这就使得一些热衷于购买营养滋补食品的顾客,实际上是在无病吃“药”,根本没有起到“营养”作用,甚至造成对健康的不良影响,这是值得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

食品与药物是有严格区别的两类物质。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三条)人的一生。有成百吨的食物要通过胃肠道的消化吸收和泄泌,供给人体所需要的热能和各种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以维持机体正常的生长发育、生理功能、生活活动和生产劳动的需要。药物,则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因此,药物主要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一类物质,具有明确的应用对象和范围,更有剂量效应关系,在实际应用中由医生掌握着严格的法度,“是药便有三分毒。”可是,目前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和生产单位,弄不清楚食品和药品的关系,他们在食品中滥加药物,据14个省的调查资料,“加药”食品有饮料、糕点、酒类等743种,加入的药物有人参、党参、黄芪、当归、鹿茸、蜂皇浆、虫草、刺五加、川贝、海马、天麻、杜仲、灵芝、白芍、珍珠等100多个品种。

食品中加入药物对个别患者可能具有治疗作用,但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将带来危害,特别是对儿童的危害最大。如人参糖、人参麦乳精、人参可乐等,人们很迷信这些人参食品,把它视为延年益寿的“高级补品”,然而,人参虽为补气佳品,具有益气健脾功效,但加到食品中去长期过量服用,就会出现胸闷、腹胀、食欲减退、烦躁、失眠、易激动等副作用,即人参综合征。在广东曾发生过一起给一位健康男婴喂人参汤(约0.5~1克)数小时后造成呼吸困难、心跳减慢、胃出血等症状,经3天抢救无效而死的惨痛教训。现在含有蜂皇浆的食品很多,其实蜂皇浆(即蜂乳)是种药物,它不同于蜂蜜。蜂蜜是蜂皇的食物,蜂皇浆则是蜂皇的组织液,其中含有大量的激素,尤其以性激素的含量最高,小孩大量食用后会出现畸形发育,促使性早熟,在各地因服用含有蜂皇浆食品而出现性特征异常发育的儿童不乏其人,有的小孩刚上小学就出现第二性征。有些地方生产“鹿茸糖”,由于糖果的主要消费者是儿童,因此鹿茸这种治疗阳痿不举的壮阳药,给儿童大量吃下去将对健康发育造成的后果当是不堪设想的。还有些地方把治疗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的药物谷维素加到饼干中称“谷维素饼干”,说是可以增加营养,防治神经衰弱、失眠,其实谷维素调节神经功能是有一定剂量的,如超过正常用量的30倍,就反而会导致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头晕、头痛、失眠、精神兴奋等。还有些地方出售一种“减肥茶”,很受肥胖人的欢迎,但实际上含的是中药番泻叶和牵牛子,这两种都是泻药,都有一定用量。前者一般6克即可引起腹泻,如用量稍大,则发生恶心、呕吐和腹泻等副作用;后者用量更小,多用则泻下如水,年老、体弱及孕妇是忌用的,如量过大还可出现血尿、腹痛、呕吐及神经中毒症状。还有市场上出售的电视糖,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有的吃1粒就超过了儿童的维生素A供给量,长期服用,同样会引起体内蓄积中毒。用药之要,贵在得当,在食品中滥加药品超越法度,盲目使用,必然会扰乱人体内部的阴阳气血平衡而产生有害的影响。因此,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在美国、日本、联邦德国、罗马尼亚等国家的食品卫生法规中也都有这种规定。

在我们日常膳食中有些传统性食物本身就具有对某种疾病的功效;即所谓“药食同源”,如白果,茯苓、沙棘、乌梅、牡蛎、蜂蜜、红枣、核桃、百合、山药、莲子、银耳、木耳、山楂、桂圆、苡仁、海带、茨菇、扁豆等。如果根据健康需要调节食用即能起到食疗或营养滋补的作用。古训说得好,“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谷肉果菜,食养尽之。”这是非常有道理的,这与食品中加入药物是不同的。如明确是为治疗目的而生产的食品,应认为是食物型的药物,这就要经过药政部门鉴定批准后才可以生产、销售。

补充微量元素要讲究科学

微量元素是指形成活的原生质以及动物和植物的组织时具有重要生理功能的元素。据研究,人体内约有20多种微量元素,与健康有重要关系的主要是铁、锌、铜、镁、钾、碘、硒、锰、铬、钼、钴、氟、钙、磷等元素,目前已公认,在膳食中摄取这些微量元素过多或过少或不平衡时,均可影响健康或导致某些疾病的发生。如钙和磷的摄入量以1:1为最好,钙磷比值低,则影响钙的吸收和代谢,镁的摄入量过多,也会扰乱钙的代谢。过量的锌会干扰铜的代谢,体内铁的适当利用需要铜的参与,但过量的铜又会大大地抑制铁的吸收。因此,微量元素的摄入并不是“多多益善”,而一定要合理,特别是儿童对不合理摄入的微量元素非常敏感。由于微量元素在体内参与不同的生理活动,每天都必须供给一定的生理需要量,这就必须每天从食物中补充,才能保持体内的动态平衡,保证正常的生理功能。因此,造成体内微量元素缺乏或过多或失调的主要原因是食物、饮水中某种微量元素含量缺乏或过高。而食物和饮水中微量元素含量的多少又与土壤中含量的缺乏或过高有关,如土壤中某种微量元素含量高,生长在这种土壤中的农作物的某种微量元素的含量也就高,也与过度施用某些矿物质农药有关。某些地区长期缺乏某种食物也会引起某种微量元素缺乏,如在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的地区,人们含碘丰富的海洋食物吃得较少,是一主要原因。

因此,在食品中是否需要强化某种微量元素,必须要在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实证明该地区的居民膳食中每天的摄入量不能满足机体需要,或者在一个地区的群众中已经发现某种微量元素缺乏症,或者虽然摄入量超过供给量,但由于食物来源不合理而影响在体内的吸收和利用等情况下,才能按照国家规定添加的食品范围和数量进行强化。如铁元素,据江苏省营养调查,每人每日摄入量可达40毫克,超过供给量3倍以上,可是从人群的健康检查中发现血红蛋白普遍偏低,贫血现象较严重,尤其是儿童缺铁性贫血的患病率高达50%,原因可能与80%的铁来自植物食物,植酸、磷酸和粗纤维较高,影响了铁的吸收。如大米中铁的吸收率仅1%,小麦为5%,玉米和黑豆为3%,而动物性食物中铁的吸收率较高,鱼类为11%,动物肌肉、肝、肚等中铁的吸收率可达22%,据研究,如食物中铁的平均吸收率能达到10~20%时,就能满足生理的需要。以目前膳食结构来看还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因此,需要在食品中强化铁元素或在膳食中增加动物性蛋白以提高食物中铁的吸收利用率,但如果过多地摄入铁元素,不但会影响铜、锌等元素的利用,还可影响机体的免疫力,抑制白细胞杀菌的性能,也会增加肾脏负担等。目前,我国规定食品中允许强化的微量元素有锌、铁、碘3种。其实,各种微量元素普遍地存在于谷、肉、果、菜中,只要不挑食、偏食、节食,并适当提高动物性蛋白的比例,人就可以从食物中获得足够的微量元素。因此,无论是预防还是治疗微量元素缺乏症,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平衡膳食,样样都吃,盲目生产、销售微量元素强化食品,既不科学明智,而且还容易影响健康甚至导致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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