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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空间

1988-08-23陈晓轩

中国青年 1988年1期
关键词:分房住房房子

陈晓轩

早先没有房子。那时候人们住在山洞里。后来出了个有巢氏,教人构木为巢,巢架在树上,人们睡觉时爬上去,这就是最初的住房。睡在树上终究不牢靠,于是又纷纷下地。下地后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于是才有了形形色色的房屋。

我、你、他,我们住的房子就未必一样。

只是这房子大约都不是自己造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1979年至1986年,全国城镇新建,住宅面积达8亿平方米。这是我们共和国建房史上的奇迹。

它超过了前29年所建住宅面积的总和。这个确凿统计的背后是另一个同样确凿的统计:1986年底,全国城镇居民中有*家庭(1054万户)处于无房或居住拥挤、不便的状态。

前所未有的建房奇迹与前所未有的房荒并存,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现实。1986年5月13日,在全国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烟台,俞正声市长占用电视台黄金播出时间整整一小时,向全体市民发表的首次电视讲话,讲的就是这个现实。

我们不得不正视这现实。

观念ABC

当新中国成立的礼炮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鸣响的时候,当装甲车和秧歌队掀起的狂欢浪潮刚刚从大街小巷隐退的时候,我们便接受了这样一种说法:住房,是我们享有的众多福利之一。共产党盖房大伙儿住,象征性地交点钱,这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这种说法延续了30多年,我们也跟着自豪了30多年。

若果能如此,自然再好不过。面包会有的,等着就是了。然而30多年后(1987年6月),北京计算机配件五厂却算出了一笔他们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帐:按照本单位目前的分房节奏,轮到厂里20几岁的青工,当在73年以后。73年以后他们多大了?100岁上下。100岁,你等得了么?

上海有位青年就等得太不耐烦。他插队8年后返城,谈了5年才谈上对象,却无房结婚。某日同女友去公园幽会,又不幸被联防队员抓获,闹到单位出面才算把人保回。急切之下,便同女友双双去政府打了结婚证明,再次前往公园。遇到联防队员再来捕捉时,便慨然出示结婚证书高声曰:我们是合法夫妻了!

这个例子未免极端,多数人不屑(或不敢)效仿。更为普遍的情况是本本分分地等。仅1987年,上海市登记结婚后等待分房的就有9800户。还有一个稍远些的数字:1979年底,据210个城市的统计,夫妇因无房同居而进驻办公室、仓库甚至厕所的竟达158万户。

因此上海外滩才出现了那个举世闻名的景观:恋人们一对紧挨一对地扶靠在水泥砌成的浦江长堤上,组成了一道密不可分的爱的屏障。而另一条不大为外人所知的隐秘的肇家浜路,则一度有放学后的小学生成批涌入,他们用还未长成的身体和鼓涨涨的书包先把长椅和石凳占满,待暮色降临,再以五角钱一个位子的价格转让给匆匆赶来的大哥哥大姐姐们。

于是那个关于面包的故事便成了日益遥远的童话。童话惹我们喜爱,我们却不能住进童话。把住房这样一项耗资巨大的事业当作福利来办,我们办不起。中国办不起,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办得起。曾经和我们持有相同观念的苏联及东欧,自60年代以来便纷纷另寻出路。而延续这种纯福利政策的我们,不但新建资金难以为继,旧房维修亦成了问题。那座历经十朝的古都南京,国家统管房的完好率便一度下降至38%。

北京清华附中高六七届老同学聚会,两位当年的同桌又坐到了一起。一个已成知名作家,有一部长篇、八部中篇、几十部短篇问世;另一个是中央某部的处长,领导着由一位副处长、两位干事组成的办事机构。叙旧之余,自然谈到近况。处长三口人,住两室一厅,作家也三口人,挤一间小平房。处长安慰作家:“唉,甭提这个,咱跟你没法儿比!”作家安慰处长:“好,不提这个,咱跟你没法儿比。”

老同学们纷纷为这两句言简意赅的对答喝采,有人便提议可以就此题材写篇小说。作家和处长这回一齐回答:“嗨,写了又能怎样!”是的,我们毕竟还没有养成为作家(当然不仅仅是作家)制定住房标准的习惯。我们只是集中注意了一点:处级不能超过局级,下级不能超过上级。而一个单位(或地区)最大最好的住房,我们便尽量排给这个单位(或地区)的最高长官。然后依次类推,,等而下之。我们在住房上透彻理解并努力贯彻的正是这种等级观念。

如果这种待遇并不违反有关规定,看上去倒也合情合理。问题在于,无论是用中央颁布的还是各地又陆续制定的干部住房标准衡量,超标准的只是极少数,不够标准的倒是大多数。那么,在住房紧张的情况下,究竟是该先扩大干部的居住面积,还是该先解决非干部的拥挤或无房问题呢?

回答上面问题也许不难。回答下面的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规定×级干部住房三间,如果一个人(连带一个家庭)需要住(或只是想住)三间房,可他却不想当(或当不上)×级干部,那么他又该怎么办呢?

或者奋力去当官,或者绝了住三间房的想头。他(或她)别无选择。小隋是中国旅行社的司机。我们租他的面包车去山东,往返转了10天。仅此一趟,他就可以按规定从运费收入中提取200元。自然,他那个小家庭已经置齐了全套电器。唯一不遂心的是没房子,他们同父母挤住在一起。

然而他手中还有数千元存款。

“你以后可以用这笔钱买房。”我说。

“买房子干吗?”他问。

“你不是没房住吗?”我说。

“住房子还要买吗?”他更奇怪了。

“住房制度一改革,大批商品房出售,你有钱就可以买。”我解释。“人家都是分,到我这儿就得买啦?”他颇不平,长短转不过弯来。

在单位分不到房子他感到很正常,同父母挤在一起他也感到很正常,可一听说房子可以花钱买他就感到不正常了。他到底想不想要房子?他想。车进北京时,他突然一本正经地说:“有空我得找您聊聊,您好好给我讲讲这住房为什么还得买。”

我们一直不把住房看作生活消费品。黑白电视要赶快换成彩色的,四喇叭收录机或组合音响要尽早取代两喇叭或单声道,电冰箱要置就置双开门,洗衣机则最好上来就是全自动。倘有余力,还有摩托车和空调器在召唤我们去冲击。一句话,只要有钱,我们什么都敢买,什么好买什么,唯独没想买住房。因为住房不要钱(那点儿房租算钱么?),所以我们也就想不到要在住房上花钱。这就是我们的消费观念。

其实不妨假设这样一种局面:或者我们抱着冰箱彩电住马路上,或者我们住进房子里而没有冰箱彩电。二者不可得兼你要哪头?两种需要不得不排个先后,你怎么排?答案显而易见。

不是我们不明白。

分房大怪圈

分一次房闹一次“地震”——这是我们采访北京某科研单位时,房管干部讲的第一句话。乍听似乎过激,细想又觉有理。后来走的单位多了,才愈发体会到此话的精辟:好端端的一个企业,分一回房就能弄得四分五裂;生气勃勃的一个研究所,分完房立马死气沉沉;一团和气的某机关,分房之后大家便侧目而视。这类现象屡见不鲜,表现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亦只是震级和裂度的差异,没有震与不震的区别。

毛病正出在分字上,既是分,自然是无偿占有;既无偿占有,自然不受购买力制约;既不受购买力制约,自然无法满足,既无法满足,任怎么分也是失败。

这正象那个周而复始的怪圈,你一旦跨进去,便无法走出来。

首先被这怪圈所迷惑的是些手中握有权力的干部。

我们看一看这六栋旧式小洋楼:外表堂皇气派、内部设施齐全,最大的202平方米,最小的141平方米,购进价格16万元至11万元不等,买房加装修合计用款近百万。它们属于谁呢?某市某电梯公司的6位领导干部。6干部住房,宽敞高级至此,公司职工又如何呢?有的大男大女同居一室,有的急切地等房结婚。于是胆子大点儿的职工愤然上告,胆小的呢,吐吐舌头:“天爷,这帮家伙可真敢往里搬!”

是的,敢往里搬(不过据说很快就要搬出来了)。还有的干部不但自己敢搬,还敢占下房子让自己孩子往里搬。4年前几家报纸同时披露的武汉“公子楼事件”就是个例子:市里为领导们盖了一栋楼,领导们拿了房间钥匙就不吭声地往家走,走回家也不见动窝儿(那窝儿本不必动的),然后新楼里便浩浩荡荡搬进一批领导的儿子(当然也有女儿),于是该楼便得一美称:公子楼。

公子楼事件自然得到了应有的处理,因为公子楼毕竟还有个称谓。有的楼(或者房间)就不这么容易起名—那里面根本没人住。户主不在,官司便不那么好打。你说他是留给高中没毕业的儿子的还是刚进幼儿园的孙女的?你不好说。儿子也好孙女也罢,人家都还没顾得上住。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强烈的数字对比:一边有16000户人均面积不足两平方米(上海1987年初统计),一边有空闲房屋7万间(天津1986年底核查)!

被卷入这一怪圈的当然不仅仅限于有职有权的干部,它的巨大魔力同样对参与“分房”的平民百姓起作用。

房子不分便罢,只要一分,单位范围内,想要的不想要的,该要的不该要的,有理的没理的,讲理的不讲理的人人动员,个个上阵,你帮我说句话,我给他拆个台,张三盯着李四,王五摽住赵六,谁也难于幸免。没权力的可以拉关系,不能批条的想法儿找能批条的。分房标准又是一次一个样,这拨儿赶不上下拨儿还不定猴年马月。老实的孩子饿肚皮,爱哭的孩子多吃奶。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真的不行来假的,实的不行玩虚的,明的不行用暗的,文的不行动武的。你敢谎报工龄我就敢改户口本儿,你妈不住这儿你非说住这儿我媳妇没怀孕我就硬说怀孕,你一礼拜上主任家找三回我两天写一封匿名信告书记,你会抱着科长大腿哭我能把刀子撂处长桌上,咱们蛇走蛇道鼠走鼠道手段不同目的一样:力争把房子分到手!写到这儿我心里仍然一阵阵发紧。四处奔波的采访中,反复出现在眼前的正是这个问题:人们这是怎么了?人们怎么会这样?人们为什么成这样了?人又何至于这样!

如果不分房,人们不会这样;如果不这样分房,人们本不必这样。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但人离天使或魔鬼都只有一步之遥。

沈阳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有一个统计:1985年分房时,申请要房的职工近5000人,经查在申报过程中以各种手段弄虚作假的竟达200余人。这200多人中,既有工人也有干部,既有团员也有党员,既有先进生产者也有劳动模范……

这不是极大的悲哀么?

房子分到手难,把房子分出去也不易。黎明公司为了分房,组织了一个30余人的分房委员会。这个庞大的工作班子整整干了半年,总算把几百间房分掉。这效率绝对不低了(沈阳另一家企业盖房用了两年分房就用了三年)。你想,从定方案、摸底、申报、核实、打分直到三榜定案,这中间得解决多少矛盾,处理多少纠纷,开多少会议,作多少政治思想工作(偏偏政治思想工作越到这时候便越发地不灵验)?

所以房管科冯国佑科长分完房就趴下了。说不上具体哪个部位出了毛病,可似乎哪个部位都出毛病了,睡在床上就再不想爬起来。医生说这是一种综合疲劳。能不综合疲劳么?半年180天,上班有人在办公室哭得昏倒在地,下

班有人在路上抱着腿磕头,回家再接待一批又一批人前来申诉,更有人整宿整宿不吭声地坐你屋里熬夜,等天亮推开屋们,又早有人等在了门口!冯科长不是变戏法的,他变不出房子来。变不出房子来就得用语言,用耐心,用善良,用健康去对付这一切。可冯科长就算是铜做铁打的,架得住这么折腾么?

冯科长现已调到人事科去搞调配工作,新的岗位对他来讲有如从地狱步入天堂。他工作勤奋,精力充沛,只是再不愿回忆往事。他说,那有损于他的神经。为冯科长计,我们真诚希望他把梦魇般的180天忘掉。

然而我们也该忘掉么?

得到的和失去的

在上海彭浦新村,我赶上了一户普通人家的乔迁。

喘着粗气的男人们扛起笨重的家具,面带微笑的女人们清理着散乱的细软,孩子们窜来窜去地喊着,鞭炮声劈劈啪啪地响着。喧哗与骚动平息之后,我与男主人对面而坐,话题扯到乔迁之前。

他36岁。7年前结婚,住进岳母家。什么样的家?一间4.7平方米的筒子房。房内仅一张床,比单人床大,比双人床小。岳母本来睡在床上,他入门之后,又在空中搭块搁板,岳母便天天爬上搁板,岳母的位置让给了他。通向搁板的梯子由六根棍子支成,颤巍巍的岳母早晚在六根棍上爬上爬下。他实在目不忍睹,心里常自发问:你让这么大年纪的人爬上爬下,你有什么资格娶人家女儿?

他下死决心找房。

找房只能找农民,农民房也不那么好找。他每天下班骑上自行车东西南北地转,转了一个月,终于转到一间20平米的大房。搬家时他极高兴,他觉得从此人就活得硬气。尽管在随后的几年里房东把租金一涨再涨,他一直硬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添衣服不与朋友应酬,直到不吃鸡蛋不吃肉。他什么钱都可以省下,只要能保有一种资格。这资格是他立世的根本,这根本就是一间房。

但后来他没挺住。当月租金提到40元的时候,他只好搬出来。他和妻子月收入总共一百五。他转而去租了一间便宜的。这便宜的之所以能被他租到,是因为窗后墙根底下有个化粪池,谁也不住。他率领一家人住进去了。一年四季门窗紧闭,坐在屋里还时常产生有关茅厕的联想。他和妻子用回家就屏住呼吸的方法坚持,可岳母和孩子却缺乏这种耐力。全家住了一年,岳母和孩子都开始哮喘。为了不再搬回4.7,他下班后更用力地骑着自行车东西南北转,但一切努力终归白搭。走投无路之际,厂里解决困难户,他便突然有了一间房。光线充足,空气纯净,每月只交3.60元。

为这间房他奔走了7年,硬挺了7年,7年不曾如愿。可厂里一抬胳膊,就象天上掉块馅饼,白给他了。那个厂开工不足,利润低微,买这间房却花了整整一万元。一万块钱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全厂年终奖便由此告吹。他坐在这间天花板很高的房子里,竟然有抬不起头的感觉。他接受的是全厂职工的恩赐。他想到的不仅仅是感激。

他不傻不笨有技术有力气又肯吃苦为什么就不能凭自己为妻儿岳母去挣得一间房?

他的困惑也许并不为多数人所理解。分你房你就住,费什么话?

还是我们的下一位主人公心里的滋味更容易领略:鞍山某化工厂厂长在那次分房中总共只批了3张条子,头一张就批给了我们这位小青工。因为这位青工为了占房结婚,与同住一处的兄嫂由争吵发展至殴斗,直到打出了嫂子的一只眼珠。由于嫂子失去了一只眼珠(眼珠每人只有两只),弟弟便由厂长特批得到了一间住房。厂里自然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大家共同确认一点:不是这只眼珠子,分房哪儿有这家伙的份儿!

任何人都拥有得到住房的权利,这位青工当然也不例外。然而以一个人的眼珠作为代价,不是过于昂贵了么?

他即便住进一座宫殿,心灵怕也不会安宁。

把这件事讲给几位同行朋友听,其中一位女性竟至泪下。她本是特意来向我们宣布她即将出嫁的喜讯的,没料想换来这个不幸的故事。

她也有故事。从学校毕业到报社,她在父亲的客厅里住了6年。报社有房,但规定不结婚不分,一结婚就分。

但是不结婚就不活了么?但是谁不让你活了?但是活仅仅是随便挤出个地方放平睡觉么?

她睡在客厅里那张白天收起夜里打开的折叠床上。父母两鬓的白发便是她的屋檐。在这屋檐下她永远也长不大。尽管她已作了6年记者,采访过上百个人物,写出几十篇文章—这都与主题无关。

实际上她和我们本来有些不同的。在我们都急急忙忙地四出谈情说爱的时候,她曾断然宣布:对她来讲,结婚的事要放到40岁以后考虑。

结婚或不结婚都是人的基本自由。她自愿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便随她去。现在好了,她终于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变得和我们一样。我们欢迎她的归队。她由于即将结婚而即将得到住房,她应该懂得她的幸运(一结婚就给房的单位决非遍地都是)。只是,我们该先祝贺她终于结婚还是先祝贺她终于得到住房呢?

她默然。

我们无法作出这样一种统计,但我们不妨这样提出问题:在我们中间,因为住房而结婚(或仓促结婚),因为住房而不结婚(或不能结婚),进而因为住房而离婚(或接近离婚),因为住房而不离婚(或离不成婚),再进而因为住房而生孩子(或提前生孩子),因为住房而不生孩子(或暂时不生孩子)的,又有多少呢?

我们心里有数。

失去的同时我们得到,得到的同时我们失去。

我们本应有更好的方式得到本应有更好的方式失去。

空间属于我们,我们不属于空间。

天尽头

山东有个荣城县,荣城县有个成山角。成山角突兀于大陆直插黄海。据说当年始皇帝东巡至此,陆路决绝,登临断崖,面对水天苍茫,慨而叹曰:此乃天尽头矣。言罢折路而返。

我们的处境的确尴尬。

我们的现行住房制度便已走到天之尽头。

然而天有尽头么?路有穷尽,天也有穷尽么?

1922年,国际人类与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提出:世界环境保护计划中,改善人类居住环境必须优先考虑。

1976年,国际人类居住会议举行于温哥华,会议主旨为:不论各国政府的经济体制与政治制度如何,在解决居民居住问题上都应寻求制定更为完善的政策。

1986年,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在联合国登记参加国际住房年活动。在确定1987年为“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国际年”的同时,又确定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国际住房日”。各国政府尽管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但确认了一个共同的最低目标:至2000年,为每个贫困家庭提供一套住宅。

2000年中国将进入小康社会,小康标志之一便是每户拥有一套居住方便、标准适当的住宅。

天无尽头。

1987年8月,中国第一个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在山东省烟台市出台。同年9月,沈阳方案出台;10月,蚌埠方案出台。接着,唐山方案、常州方案亦分别于年内出台;1988年上半年内,武汉、重庆、兰州等12个城市进入试点;1989年始,住房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推开。

世界银行行长R.S.麦克纳马拉在为《住宅》一书写的序言中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变革,而是粗略地调整一下国民收入的分配关系或传统的福利措施,那么将永远无法改变他们的困境。”

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正是从根本上否定现行住房制度的“强有力的变革”!

这无疑是一段艰难的历程,也许我们还将不得不共同忍受她的分娩所带来的短暂痛苦。然而不如此,我们便无法获得新生。这新生的意义远非仅限于我们能否拥有并拥有多大面积的住房。

我们为社会付出劳动,社会以货币(而不是实物)的形式予以回报。我们执着这应得的回报,估量着我们实际的钱袋,去平等地进行我们为了生存及延续的消费。这消费当然包括着我们赖以驻足的空间。

正是(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不必再利用职权侵占,不必再等着组织或个人的恩赐,不必再为了从父亲的客厅里搬出而结婚,不必再为了脱离两家合住的窘迫而生孩子,更不必再为了一些平方米而哀求下跪、弄假作虚、造谣中伤以至大打出手。我们将付出理应付出的,放弃必须放弃的,期望能够期望的,换取允许换取的。你将还原于你,他将还原于他,我将还原于我,我们将还原于我们。

那是我们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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