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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联军”进北京说明了什么?

1988-08-23郑里

中国青年 1988年12期
关键词:八国联军辽源市杂志社

郑里

今年7月16日,吉林省辽源市一行8人,顶着盛夏酷暑进京,来中国青年杂志社“反映问题”。

他们说,《中国青年》今年第5期刊登的《魔水魔块魔魂》一文,侵害了他们中一些人的“名誉权”,要求中国青年杂志社为他们恢复名誉,并负担他们这些人进京(为此事他们在京长达20多天)的“经济损失”。

这一行人是:辽源市第六中学校长陈功、党支部书记吴文成、辽源市药检所所长朱万昌、辽源市教委主任孙光瑞及夫人,以及吉林省法学会的3位律师。

这8个人那天在中国青年杂志社轮番谈了5个钟头,有的侃侃而言,有的威颜厉色,有的声泪俱下,大有声讨之势。事后六中校长陈功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是“八国联军”进北京。

报刊接待来访者,这是常有的事,但这样的不速之客还少见。

点名惹恼了这些人

其实,《中国青年》上刊登的这篇文章,并不是第一次揭露这些人的行为。

1987年11月22日《北京日报》发表了《耿厂长创业“三部曲”》(耿厂长就是北京延庆磁疗器厂厂长耿奎。《魔水魔块魔魂》一文是以报告文学的方式记录了耿奎从吉林省辽源市背井离乡来到北京的经过)。

1988年初,新华社两位记者撰写了《耿厂长的不幸和“走运”》,发表在新华社编发的《内参选编》1988年第2期上。

1988年2月吉林省委研究室正式给省委写了《关于耿奎同志及两项科技成果流出我省的调查报告》发表在1988年第3期《吉林通讯》上。

“耿奎事件”早就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希望更详细地了解这件事的细目,《中国青年》为此发表了《魔水魔块魔魂》一文(以下简称“魔文”)。

为什么别的文章发表后,没见谁闹到哪里,《中国青年》的文章一登,就闹出个“八国联军”进北京呢?看来是公开点名惹恼了他们。

以辽源市药检所所长朱万昌为例。几家报刊称他为在药检上“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合作”得好,怎么着都可以给你开“绿灯”;稍有怠慢,顺手就可以甩给你个“红灯”。耿奎就是在“福利”问题上“得罪”了他,明里暗里遭整治。耿奎是条硬汉,终于闹翻了。

事情既然已经闹到这个程度,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作为报告文学就应该连姓名一起原原本本地“报告”给读者。

当今,许多问题,点了名都未必认帐,不点名就很可能不予理睬。有人料到了,点名要惹恼一些人。果然!

不合吾意就是“失实”

来访者对文中提到的许多事实不仅一口否定,死不认帐,而且提出该文有54处“失实”。

这个数字可真够吓人的。

细读这篇文章,能称为“情节”的共总也达不到54处,“失实”又从何谈起呢?

“背井离乡,发生在今天。”——这叫什么话。算一处。

“一切都在认真地敷衍。”——哪能说我们是“敷衍”。算一处。

“结果可想而知,耿奎又为自己平添了一个对手。”——我们这里没人和他作对。这也算一处……

告状人就是这个水平,有什么办法?

54处中当然也包括了几件属于明显刁难、几经调查的事情。否是否不掉了。于是他们解释为耿奎“不服从领导”“违纪”“违法”。

在他们那里,不合吾意的事情,就别想办成,管你有什么成果,管你是什么人才。

到他们手里,不合吾意的报道,就是“失实”。他们一下子列出54处失实,这倒提醒人们注意,字里行间都有这么大的分岐,看来不是事实的有无问题,而是对事实持什么态度的问题。

观点分歧就是观点分歧,何必打着“失实”的幌子。

以权壮胆

这次进京的“八国联军”,各自都有点权,大印一盖,既代表个人,又代表组织;以组织名义告你“失实”,以达到为个人“恢复名誉”的目的。

六中校长陈功带来一大堆“证实材料”,大印盖得左一个、右一个,手印按得这一张、那一张。

他要推翻什么问题呢?不外乎两件事。

一个是房子问题。陈功要用工厂的钱为领导盖房子,耿奎不赞成。此事文章中说有,陈功说无。尽管有一大堆材料,也无法正面否认此事,于是就想出个那是“闲谈”和“非正式”的说法。事到如今,恐怕淡化也淡化不到哪去了。

再一个是校舍问题。六中不像文章里写得那么破旧,到处“坑坑洼洼”。为了驳斥“坑坑洼洼”几个字,陈功费了多大心思:

——进京前特意搞了一本相册。清一色的彩照拍下各种名目的奖状,足足占了半本。如果是一本原始的“校史”,还有参考价值。用1988年的照片来掩盖1984年的破旧,太没意思了。

——除了相册之外,他还带来几盘录音。仅为校舍问题,就有好几个“发言”,慷慨激昂,好不滑稽。

——为了产生“呼应效果”,连过源团市委也来助一臂之力,在盖有团市委大印的信纸上,谈了老长一大段校舍问题……

其实在耿奎问题上,陈功值得反省的问题很多。如果把他如何封闭工厂、封存产品、冻结帐号,直至和工厂工人直接发生冲突都披露出来,他更受不了了。

这次“八国联军”进京,的确让人开眼。一个单位的领导,为了捂住问题,为了颠倒是非,他手中的“权力”用得多么充分。大印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民意也可以任意摆布。权力蜕化到这种程度,是没有料及的。

律师的行为

这次“八国联军”中搀进3位律师,他们跑前跑后,当事人被他们弄得头脑发热。

——7月16日,他们和当事人第一次到中国青年杂志社就摆出这样的架势:我们是吉林省法学会的,我们要抓个宣传失实的典型。“魔文”造成的问题,是三中全会以来最大的侵权案……

上来就要抓典型,上来就要定性。哪有一点法律工作者的严谨?

——在谈到某些情节是否失实时,中国青年杂志社曾建议律师找耿奎本人谈一谈,因为他也是事件当事人。但律师断然拒绝:“我们不找他谈。”

这就怪了,律师既然参与到一个案子里,本应详尽地掌握各种情况。律师哪有怕见当事人的道理?

——3位律师签署的诉讼材料中提到:“魔文”发表后,耿奎在给辽源市委书记的电话中威胁说:“你不改变态度,下一个点名的就是你,中央4大报刊掌握在我手里……”这话听起来的确狂傲。但在律师提供的一堆证实材料中,恰恰发现了一份辽源市委写来的“电话记录”:6月25日下午3时,耿奎从北京来电:“……如果魏书记还这样态度,我就要通过中央等上一级部门、报界进行呼吁,过问处理这事……”语气和用词,截然不同。这种事出自法律工作者之手,该怎样解释?

——“八国联军”在京呆了20多天,没有达到目的,返回吉林。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律师向吉林省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透露”,“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这是建国以来第一起侵犯市委、市政府和市法院等10家单位名誉权的诉讼案”,“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工作,估计10月份前后可以最后裁定……”

笔者走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据介绍,信访组的确接待过辽源一行人,但从未有“受理”之事,更没有“裁定”之说。律师极不负责的话,害得吉林电台播完那条消息后,又不得不播更正性的另一篇谈话。

当律师的怎么能不懂这个道理:盖几个大印,按几个手印,写几张状纸,同法院“立案”和“宣判”是两码事!

至于“建国以来”“三中全会以来”,这样的字眼信口就用,轻率不说,起码也是无知。

耿奎作为一个实业家,有他的事业为证;耿奎研制的两项产品,有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鉴定为证;耿奎所走过的路,有《魔水魔块魔魂》等一系列文章为证。

“八国联军”进北京,没能把人们唬住。它只能证明,推进中国的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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