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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学期刊维护版权第二次会议纪要

1986-09-25

啄木鸟 1986年5期
关键词:文学期刊刊物文艺

根据一九八五年五月广州会议的决议,我们二十九家文学期刊的负责人和代表于一九八六年五月九日至十二日在辽宁省营口市举行了会议。中宣部文艺局、国家出版局的同志和中共营口市委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回顾了一年多以来部分文学期刊联合维护版权的历程,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行动。

会议一致认为,一年多来部分文学期刊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精神为维护作家和文学期刊正当权益所作的不懈努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我们争得了一些基本权利;在处理同各有关单位的版权关系中取得了不少具体成果;签订了一批版权合同,保障了有关作家和刊物自身的权益;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了若干侵权事件;抑制了文学选刊的盲目发展;初步积累了一些维护版权的经验。尤其重要的是,我们维护版权的联合行动逐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重视,包括许多作家和一些选刊、报纸、电影和电视制作单位的理解和重视,版权问题已越来越为人们所关心。这对加强法制观念,对制定和逐步完善我国的出版法和版权法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会议重申,部分文学期刊维护版权的联合行动,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更大繁荣。在历史新时期中,我国文学事业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导下,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而文学的丰收,同文学期刊的健康发展密不可分。损害文学期刊的正当权益,必将妨碍文学的进一步繁荣。因此,坚持按有关法规办事,正确地处理文学期刊和作者与文学选刊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版权关系,使双方协调发展,既有利于文学期刊和作者,也对文学选刊和其他各有关方面有利。

会议欣慰地指出,一年来我们为调整同文学选刊的关系所作的努力,得到了部分选刊的积极响应。我们和有的选刊在“时间差”和选刊应给予作家和文学期刊编辑部的报酬等具体问题上,相互让步,已大体达成谅解。会议认为,目前双方签订转载合同的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委托联络小组代表各期刊编辑部根据政府法规与有关文学选刊集体签订合同,以使双方的关系在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协调、融洽和正常的发展。

与会代表同时指出,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努力,仍有某些文学选刊、文摘性刊物、出版单位、报纸、电台、电视和电视制作单位无视作者和文学期刊的正当权益,不遵守有关政府法规,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我们虽对某些侵权事件依法作了处置,但由于自身的法制观念尚不够强,对大多数侵权行为尚未足够重视。今后,我们要加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处理版权问题。会议再一次申明,各文学选刊、文摘、出版单位、报纸、电视和电影制作单位,今后如欲转载、连载、改编、摄制、出版我们各刊物所发表的作品,均须按照有关政府法规与刊物编辑部事先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凡未经期刊编辑部同意并与之签订合同者,均不得采用其作品,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我们将依法要求处理。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文学期刊拥有版权的时限太短,建议在起草版权法时将其从一年延长为三年。

此次会议把交流办刊情况和经验列为主要议题之一。同行们坦诚相见,互相交流,共同切磋,都得到了不少启发和收获。这对今后办好各自的刊物很有好处。大家认为,各兄弟文学期刊在进行友好竞赛的同时,要加强互相帮助和支持,使广州会议后初步形成的团结和谐的气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造成一个共同繁荣的文学生态环境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与会者就文学评奖问题进行了研讨,认为,各种文学评奖对于文学创作的繁荣和作品质量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全国性文学评奖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代表性,建议尽快设立国家奖。各文学期刊和各地有关单位在提供评奖的候选篇目方面负有同等的责任,由某一个刊物提供是不相宜的。

会议还就提高编辑素质和编辑地位问题初步交换了意见。目前编辑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高,应当吁请社会各方面加以关注。

与会代表指出,我们的一切努力,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们部分文学期刊的权益;我们努力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有作家和文学期刊都具有同样的实际意义。因此,我们殷切希望有更多的文学期刊为此而共同努力。

与会者肯定了文学期刊加强横向联系的重要性,认为这样的会议每年均可召开一次。今后的议题重点将放在交流信息、交流办刊经验、研讨提高编辑素质和切实保障编辑权益等方面。会议确定下次文学期刊信息交流会议于一九八七年春季在云南省举行,委托《个旧文艺》编辑部负责筹备。

会议协商推举《十月》、《个旧文艺》、《文学家》、《北京文学》、《当代》、《花城》、《雨花》、《昆仑》、《春风》、《啄木鸟》、《解放军文艺》等编辑部组成新的联络小组,《当代》、《十月》两编辑部为联络小组召集者。

《北京文学》、《青春》、《星火》等编辑部因事未出席会议,他们表示完全支持此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当代作家评论》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对会议表示支持。

《春风》编辑部受委托为筹备和举行此次会议进行了大量工作,与会代表深感满意。春风文艺出版社、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政府、市文化局、市文联对会议十分关心和支持,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月》《个旧文艺》

《广西文学》《小说》

《小说潮》《文学家》

《文学月报》《长江》

《长江文艺》《长城》

《中国西部文学》《辽河》

《当代》《红岩》

《西湖》《花城》

《芙蓉》《报告文学》

《雨花》《诗潮》

《青年文学》《青海湖》

《昆仑》《城市文学》

《春风》(双月刊)《钟山》

《啄木鸟》《解放军文艺》

《新苑》等编辑部代表(签名)

一九八六年五月于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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