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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失生

1986-08-20邵道生

中国青年 1986年3期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家长学校

邵道生

邵(社会学工作者):近年来,一种社会成分在显著增加,那就是流失生。所谓流失生,就是指那些应在学校读书而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漂荡在社会上的非在校学生。今天请大家来开座谈会,就这几年的流失生问题发表一点看法。

张(社会学工作者):我想先提出这样一个事实,根据我们对北京市1980————1984年高中、初中和小学流失生的调查,因各种原因漂到社会上去的学生总数竞达25万多人,比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而处于待业阶段的人数多近8万人。我们也调查了天津、成都、广州等地,流失生的情况也很严重,说明这一现象具有普遍性。

方(公安干部):社会上飘散着这么多的流失生,数目的确很惊人。本来现实社会生活中就存在着各种不健康因素,这么一大批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涌入社会之后,很容易受到污染,受到腐蚀。前年秋天,我路过北京一座立交桥,桥下里三圈外三圈地围一大堆人。由于职业的习惯,我凑上前去,原来是在围观赌博,放赌的是个18岁的流失生。

1983年冬,我们接到一个报案电话,某幼儿园的10台手风琴被盗。我们立即赶到现场,不到3个小时就破案了。作案者竟是3个不满14岁的少年。问他们为什么偷东西,回答的理由很简单,在社会上飘荡,没钱受憋,想搞点钱花。去年发生的一些凶杀案,好几起是未成年的流失生作的案。

据少管所调查,1979年以前,收容对象中在校生占90%以上,非在校生占10%左右。1979年以后,收容对象中流失生的比例逐年上升,达70%左右。

高(教育局干部):大批的青少年流失在社会上,有的闲逛,失去了受教育长知识的极好机会:有的过早做工,成了“变相童工”;有的则由开始的有小毛病发展到有不良行为,以至发展为犯罪行为,增加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这个问题值得人们深思。那么,是什么原因产生这么多的流失生呢?难道责任只在我们教育局一家吗?

邵:我想,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它的产生决不是·由单一因素造成的。从理论上说,它的产生是一种“综合症”,是整个社会机体某些方面失调的一个表现。今天,也有流失生和少年犯在座,请他们谈谈吧。

贾(少年犯):我刚上初一的时候,爸爸就对我说,这年头读书“不合算”,并且算了一笔帐:一个初中生参加工作,三年的工资可以净收入3000余元。如果升高中,读大学,经七、八年毕业,可能比初中生参加工作工资高一些,但补回这笔差额需要25——30年,加上早工作七八年,工龄长,提级的机会多,更合算。他整天在我面前说,读书有啥劲,大学生的收入还抵不上我这个泥瓦匠。时间长了,我觉得爸爸说得挺在理,干脆不上学了。先是在家闲呆了半年,后来作一阵儿小买卖。手里有了钱,真方便,吃的穿的不断升级。后来,我觉得作小买卖赚钱太慢,不过瘾。几个大哥们儿知道了我的心思,要我和他们一块干。为了多捞钱,我不顾一切地干了起来,抓进去的时候才16岁……

张:是啊,这几年,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一股拜金主义思潮。它使人目光短浅,一切以金钱的标准来衡量,将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弃之脑后。反映在读书问题上,认为读书吃亏,上学还不如当个体户。弃学经商,弃学从工,弃学从农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我们的调查表明,郊区农民家庭的学生流失率远远高于城区;而在城区中工人家庭子女的流失率高于知识分子和干部家庭;在工人家庭中,非产业工人家庭的要高于一般工人家庭。这一现象也有普遍性。

邵:这几年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在分配上的不合理性,知识的贬值,复杂劳动的收入不如简单劳动的收入高等等,也是产生“读书吃亏论”,使学生离开学校的一个诱因。

凌(某中学教师):这几年来,中学分成“三六九”等。我们的学校是“末等”,人家叫我们“兜底学校”。上头猛抓“升学率”,我们怎么都上不去。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都“重点”到重点学校去了。在我们这样的学校里,老师当得不光彩,教得也没劲;学生觉得没指望,学得也没劲,自然流失生就多,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也多。

林(流失生):我原来的学习成绩就差,考进的中学又是“末等”,老师只喜欢几个学习好的学生,对我们这样的带搭不理,没意思透了。愿意去就去学两天,不愿去就在家玩。后来在父母的敦促下,不得不返回学校。不料,老师却对我说:“你就在家呆着吧,免得影响其他人,影响班级的升学率。”我真怕再上学。后来老师找到我父母劝说:孩子学习跟不上,还是赶紧退了好。打那以后,我干脆不上学了。一到社会上,真自由啊,看电影、逛马路、下馆子,谁也管不着我,再也不用担心考试不及格了,再也不受别人的白眼了。

张: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长期以来教育制度的“单轨制”: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严重不适应改革后的社会发展。由于上大学的人数少,不能激励学生进一步求学的欲望,很多学生感到升入大学无望,另谋他路,纷纷流失。

高:据我所知,劳动部门的“顶替制度”对我们学校冲击很大。一些家长为了早点让孩子顶替,就到学校和局里说呀,闹呀。我们劝阻学生退学,家长就亲自登门磕头求退,搞得你没一点办法。有的工厂办了服务公司,一些家长连招呼都不打,就让孩子上班去了。

邵:从大家的分析来看,流失生的产生决不是某一单位、某一部门的责任,而是社会、学校、劳动部门、家长以及学生本身的种种因素的产物。大量的流失生涌入社会,由于缺少正常的、完善的教育,使他们对社会的态度、价值趋向和人生观容易向不好的方面转化,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综合治理”流失生的问题迫在眉睫,请大家谈谈意见。

方:我呼吁,应该尽快地建立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法中应明确规定:家长有抚养教育子女以及让孩子接受教育的义务,明确规定不承担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学校、教师有帮助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义务,明确规定不承担这种义务的法律责任;社会有帮助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义务,明确规定不承担这种义务的法律责任。

另外,鉴于流失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学生”,因而我有一个设想,将“问题学生”视其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置于学校——工读学校——少管所的连续体系中,而不应让他们流失于社会,任其发展。目前,这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可能是工读学校。一方面社会上漂散着相当一批有劣迹行为的流失生,另一方面工读学校却存在着学生来源“枯竭”的问题。应该充分发挥这类学校的特殊作用。

凌:学生的大量流失是在学校教育条件下发生的,因此,改进学校教育工作对预防学生流失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要改进学校的招生制度。要加快发展教育的多轨制。要对学校实行严格的巩固率考核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在升学率上要有不同的指标和要求,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张:我认为,当前还应当尽快制定“职业教育法”,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在职业教育法中应废除“顶替制”这类带有封建世袭色彩的制度。无论哪个单位或工厂,都不能靠“近亲繁殖”的方式去发展,这样做对社会群体的人际交往决无好处。

另外,社会还应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重点应针对那些文化水平低,又缺少教育子女方法的家长。社会应该举办“父母夜校”和“家庭教育咨询”,还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横向联系,要提高全民族对办好教育的认识。

贾:刚才几位叔叔谈了社会的原因,听了十分惭愧。我走上犯罪道路,关键在于自身的原因,愚昧无知,是非不分,贪图一时的享受,教训是惨痛的,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我决心痛改前非,在少管所认真学知识、学文化,努力改造思想,争取早日回到同龄人中。

邵:今天的座谈会开得很好。就流失生问题大家都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我相信,这对解决流失生问题必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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