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一词的沿革
1985-1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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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一词,最早见于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所编的《文选》第二十卷中,有《皇太子释奠会作诗一首》,诗中说:“国尚师立,家崇儒门,禀道毓德,讲艺立言……偃闭武术,闸扬文令”是偃武修文之意,这里的“武术”泛指军事。
“武术”一词的普遍使用,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事。1911年在青岛就有“武术教传所”,1919年由山东教育界创办了“武术传习所”,同年8月,由吴志青发起,王一亭、谢强公参与筹备组织了“上海中华武术会”,这表明“武术”一词已广为武术界所承认。1923年4月在上海举行了“全国武术运动大会”,以后武术的名称逐渐为社会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通用“武术”一词。现代意义上的武术,已远远不同于商朝时“偃闭武术”中泛指的军事的含义了,而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规律,进行格斗,或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进行演练的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