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趣例
1982-12-30黄浩森
黄浩森
聪明的荷马
古希腊诗人荷马原来是个奴隶。有次奴隶主带了许多奴隶运送货物,路上要走好多天。其他奴隶都争先恐后抢挑轻担子,只有荷马并不争挑轻担,只从剩下的重担中,挑了一个食品担子。几天以后,食品越吃越少,荷马挑的担子越来越轻,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荷马的担子已经空了。
[评]荷马的聪明在于他进行了合乎逻辑的推理。即t食品是会愈吃愈少的(大前提),我挑的是食品担子(小前提);所以,我挑的担子会愈来愈轻(结论)。这是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推理。
罚人吃肉
唐代李载仁,任观察推官。他性格迂腐,不吃猪肉等油腻的东西。有一天,他带了随从去觅上司。不料随从中两个人打起架来。李载仁大怒,罚这两人吃饼和猪肉,还警告他们说:“以后如果再打架,还要在猪肉中加进油酥,让你们吃更油腻的东西,叫你们吃得打噎。”
[评]李载仁的愚蠢是由于他推理的大前提是错误可笑的,即:凡是我不吃的东西,别人也不吃(大前提);我不吃猪肉、油酥;所以,别人也怕吃猪肉、油酥。
鉴定
甲乙两人参观美术展览。在一张画前甲问。“这张画画的是早霞还是晚霞?”乙答:“晚霞。”甲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乙说;“我认识这位画家,他从来不在九点钟以前起床。”
[评]乙这里的答言是一个假言推理,即:如果画家没有仔细观察过早霞,就不会去画早霞,这位画家起床迟,从没有观察过早霞;所以,他不会画早霞(画的不是早霞);既然已经知道画的不是早霞,那就一定是晚霞。这种推理过程叫做排除法。就是在两种可能中,排除了一种可能,就可以肯定剩下的那种可能。
不死之酒
有人献给汉武帝不死之酒,被东方朔偷饮了。武帝大怒,欲杀东方朔。东方朔说:“我饮的是不死之酒,你杀我也不会死;如果能杀死我,这不死之酒就是假的,又何必因此办我的罪呢?”
[评]这里包括两个相辅相成的三段论推理:1,饮不死之酒不会死,我饮了此酒;杀我也不会死。2,如果我被杀死,则此酒是假的,此酒是假的,偷饮者也无罪;因此,即使我可能被杀死,也不应该杀我。
一句话的影评
奥地利《快报》刊登了一则很俏皮的影评,总共只有一句话。即某评论家在评美国影片《戴斯蒙医生的十三个牺牲品》时,写道:“我是第十四个。”
[评]这句影评讽刺了一部糟透的影片。评论家巧妙地把假言推理的大前提(看很糟的电影是做一次牺牲品)和结论(这是一部很糟的电影)都略去,只提出小前提(我是第十四个牺牲品)来,让读者自己推出结论,这样的效果很含蓄、风趣。
不要砍虎皮
父亲被老虎叼走了,儿子连忙拿起斧头去救父亲。他拼命向老虎奔去,眼看就要追上老虎。父亲却在虎口里大声对儿子说:“你只砍虎脚,千万别砍虎皮,我们要是得到完整的虎皮,卖价就高啦!”
[评]这个父亲的话也是一个假言推理,即:如果砍虎皮,虎皮就不完整;虎皮不完整,卖价就低,因此,砍了虎皮,卖价就上不去。从形式逻辑上看,这个推理没有错误,但这样要钱不要命,违背了常理,犯了更大的错误。所以,推理除了要合乎规则,更重要的是要切合生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