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了我这个不幸的孤儿 做小买卖卫什么要交管理费
1982-08-28刘中秋
我在五六岁的时候,爸爸病逝,接着妈妈又改嫁,留下我这个孤儿由爷爷照管。去年,抚养我的爷爷也与世长辞了,只剩下我和一个有病的叔叔。我叔叔待我非常好,为了让我继续念书,他起早贪黑地劳动,病情越来越重。生活对我就是这般的无情,但亲爱的党给了我温暖。我不仅读完了小学、初中,而且还上了高中,现在县七中读书,每学期都能拿到6至8元的助学金。我常想,如果没有亲爱的党,没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那我也许早成了地主家的放牛娃了。我打心眼儿里感激亲爱的党。可是,我心中也还有苦恼。由于十年动乱,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使得一些干部对人民群众的冷暖漠不关心。我听别的队的同学说,公社曾发给孤儿一件棉衣和一床棉被,而我却未得到过。再如以前我每年能分五百多斤谷,还算过得去,但去年只给了我360斤。编辑同志,我在学校学习,一学期就需要230斤谷,一年460斤,那一百斤谷从哪里去找?放假回家又吃什么呢?我不敢想了。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请你们为我呼吁呼吁,莫忘了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啊!
祁东县大云公社建新大队一队
刘中秋
群工部:
收到贵社转来刘中秋的信,团县委派我走访了大云公社和建新大队。经调查,刘中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1981年,生产队曾讨论过让刘中秋的口粮达到一般用粮标准,即540斤(该队人均口粮620斤)。但后来分配时,有人提出刘出集体工不积极,应少分粮。这样,队里就扣除了180斤,他实得口粮360斤,粮食款由其叔父刘阳春代付。
刘中秋在县七中读书,离家40多里,星期日不能回家。又因他在毕业班,去年只放了21天暑假,所以确实没有多少时间参加队里的劳动。
大云公社党委对鳏、寡、孤、独者的照顾一般还是比较好的。去冬公社给高桥大队的孤儿发了棉被棉衣,因建新大队没有反映刘中秋的困难,所以刘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
这次,公社党委听了调查汇报后,对此十分重视。公社党委书记对我们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照顾五保户、困难户、烈军属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决心认真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这一工作抓好,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的心坎上。现在刘中秋的生活困难问题已得到较好的解决:刘的口粮补足到540斤,粮食款由生产队公益金解决,其叔父代付的款退回。
共青团祁东县委员会调查人王祖成198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