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捐杂税万把刀
1964-08-29
编者按:青年们读过《从水牢里活出来的人们》这篇通讯,都对四川大邑县恶霸地主刘文彩残酷剥削、压榨劳动人民的血腥罪行感到无比愤慨。刘文彩的罪恶是不是已经揭露彻底了呢?不!请看看下面这篇材料和老贫农陈绍宣的控诉吧。这两件材料补述了刘文彩地主集团的罪行:刘文彩和他的子侄、爪牙们怎样在国民党反动政权、军阀势力的支持下,巧立名目,强派捐税、无偿劳役,大肆搜刮,压榨人民,甚至在一九二九年就预征到一九七一年的捐税。这些苛捐劳役,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对于我们生长在新社会的青年们来说,实在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有些不法地主分子在今天还进行反动破坏活动,就是梦想变天走回头路,重新恢复他们对劳动人民的这种残酷剥削,再过作威作福的腐朽生活。我们要认清阶级敌人,就要从剥削看穿他们的本质。
四川大邑县恶霸地主刘文彩和他的子侄、爪牙,在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支持下,想方设法残酷地剥削和压榨劳动人民。下面介绍的就是他们所征收的苛捐杂税的各种名目。
一,联保费。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反动阶级为了当时催租逼债、镇压农民,建立了联保的组织。恶霸地主刘文彩等乘机大肆搜刮钱财。每年每月都向农民摊派联保费,当时给伪乡政府当差的武装狗腿子——联保乡丁的伙食供应和一切费用,也都由农民负担。
二,民团费。以刘文彩为首的地主集团,为了巩固他的封建统治,组织了反动的地方武装——民团。每年向农民征收民团费,每十户每月要出一石米,狠毒地剥削人民。
三,壮丁费。以派壮丁为名,叫农民出钱出米,不然,就抓去当壮丁。如一九四九年,刘文彩心腹爪牙李鹏举,曾向上安乡农民摊派两次壮丁费。有一次就派壮丁二十名,每名壮丁出米三石,共搜刮农民六十石米。他用二十石米贿赂国民党接丁官员,其余四十石独自鲸吞。而农民只好变卖田地家具,给他交壮丁费。
四,安全费。以刘文彩为首的恶霸地主,一方面勾结惯匪,在幕后指挥,抢劫老百姓,他们坐地分赃,还嫌不足;另一方面又以“保护百姓安全”为名,逼迫农民出“安全费”,每户在大小春收成以后,交一二斗米或七八斗米不等。
五,光棍费。刘文彩为了欺压人民,组织了封建的、反动的哥老会组织——“公益协进社”。这个组织的骨干都是罩阀官僚、地主恶霸、地痞流氓、土匪惯匪等,号称拥有“兄弟伙”十多万人,势力伸张到四川十多个县市。刘文彩强迫农民参加“公益协进社”。参加的要出会费,不参加的必须出“光棍费”,否则身家性命难保。
六,上元会费。刘文彩的侄子、伪军师长刘元琮,在每年大邑县上元会期(农历正月初九)和春分会期,都要唐镇乡人民出会费,供给他们办会唱戏,寻欢作乐。
七,强迫送礼。逢年过节,刘文彩都要强迫佃户送礼,每次至少五升米。有人统计过:刘文彩称霸十四年,单是这样搜刮的钱财,一万人一年都吃不完。
八,军服费。刘元琮等军阀地主,为了扩充自己的武装势力,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向农民摊派军服
费,规定每四户交一套军服费。交不出的农民就被关进监狱。
九,枪弹费。为了加强自己的反动武装,刘文彩的侄子刘元琮,常常强迫农民出枪弹费。例如唐镇乡农民陈吉华,为交枪弹费,就被迫卖掉仅有的祖田,弄得倾家荡产,生活无着。
十,修机场费。一九四二年,蒋介石反动政府在成都附近扩建飞机场。刘元琮乘机要老百姓出民夫、出款、出粮。他鲸吞了几千石粮食,而被迫去修机场的农民,饿死、累死、病死的不计其数。
十一,马路费。刘家地主经常往来于成都和大邑县安仁镇、唐镇之间。为此,刘元琮就强迫农民修建了一条三十公里的汽车路,以便让自己的小汽车能够从他们在乡下的公馆门前,直接驶到去成都的公路上。为了修这条马路,他们规定每户必须交大洋一元。农民出了钱不说,还得冒着严寒,在监工的皮鞭、枪杆下干苦活。
十二,桥捐。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六年,刘元琮借修斜江大桥为名,要唐镇、安仁两乡农民捐款。这次共捐了四千多石大米。刘元琮就用这一笔捐款去贩卖大烟,并买了五百多亩地,而斜江大桥却始终没有修建。
十三,迎接费。刘元琮在雅安县任伪军师长,每年回大邑县老家几次,每次都强迫老百姓出迎接费,张灯结彩,放花炮来迎接他。
十四,灯杆费。一九四五年,刘元琮以照明为借口,在伪乡公所门口坚立灯杆,强迫农民出灯杆费,摊派了白米约一百多石。
十五,修碉堡费。一九三五年,红军北上抗日,途经邛崃、大邑两县。刘姓恶霸地主,企图阻拦红军,强迫农民出工、出钱给他修“乌龟壳”(碉堡),借此搜刮农民。
十六,矛子费。红军北上抗日,大恶霸地主刘文运(刘文彩的二哥),妄图阻拦红军,借口购置梭标,强迫唐镇乡农民每户交大洋一元二角(可买两斗米)的矛子费。
十七,栅子费。解放前夕,刘文彩的爪牙、恶霸杨文彬,任大邑县冬防委员会主任。他以防匪防盗为借口,在全县大派栅子费,勒索了两万多块银元。
十八,治丧费。一九四九年九月,大邑县人民起来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击毙了特务头子、伪大邑县长徐元勋。恶霸杨文彬代理伪县长,乘机大派“治丧费”,达两万石黄谷。
十九,买命金。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共大邑县地下组织,领导农民向地主进行了“二五减租”的斗争。国民党反动派派兵围剿,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大邑县地下党及时组织游击队和革命群众安全退却。于是被刘文彩封为“剿共总指挥”的刘从周,乘机敲诈勒索农民,逼迫参加过减租斗争的农民登记自首,并强迫每人交两斗米的“买命金”,否则杀头。
二十,自治谷。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九年,刘文彩地主集团打算独霸一方,刘文彩心腹爪牙李鹏举,向农民摊派了“自治谷”。规定租田种的农民,每亩地出谷四升,自耕农每亩地出谷八升。仅在大邑县上安乡,刘文彩每年就要搜刮黄谷一千八百五十五石。
二十一,太平缸费。刘元琮借防火为名,强迫农民出米一百多石,在他的公馆四周修建了六个水池——“太平缸”。
二十二,牛捐。凡养牛户都要给刘家恶霸地主出捐。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九年间,刘元琮在唐镇乡榨取牛捐共一千二百多石米。农民郭刘氏用一石四斗米买了一头小牛,结果被刘元琮派了八斗米的“牛捐”。
二十三,鸡捐。李鹏举每年春天交给每户农民鸡蛋两个,年终,要农民交回三斤以上的大鸡一对。上安乡二千六百六十七户人,都得给他喂鸡。
二十四,果木捐。李鹏举还强迫上安乡农民给他栽柑子树。每甲栽四棵。由农民出钱买树苗(每棵苗二斗五升米)。树苗栽了以后,也要农民管理。结出的果子须全部上交给他。
二十五,鱼税。李鹏举强迫农民挖池塘给他养鱼,每保挖一个。他还规定每个池塘向他交鱼一千斤,不足此数的,就得从河里捉来补上。
二十六,猪捐。李鹏举还规定,凡是喂猪的农民,每头猪每月出二升白米的猪捐。如果不出猪捐,就以“抗捐”为名治罪,不仅将猪牵走,而且还要罚钱。
二十七,堰塘捐。刘文彩的侄子刘家八虎之一、恶霸刘元,笼络各地堰首(即管理堰水的封建头目),敲诈勒索农民。他们硬要农民交堰塘捐,每亩出米一至二升。农民流血淌汗给地主挖塘、车水,还要给地主出水钱!
二十八,地房捐。一九二五年,新场乡农民住的房子,一年要出一次地房捐。无数贫苦农民因交不出地房捐,就被恶霸地主的爪牙撵出草棚,流落异乡。
二十九,青苗税。庄稼正长时,地主就派下青苗税。一九二一年天旱,王泗乡有的农民为交青苗税,被迫卖儿卖女,妻离子散。
此外,刘文彩的保镖队——三中队,月月派农民出米供养,叫“三中队米”。刘文彩修建茶楼、花园、学校,都向农民派工、派钱。
三十,无偿劳役。无偿劳役是刘文彩压榨农民的另一毒辣手段。刘文彩修建公馆、电厂、戏院、茶楼等,强派农民出工约一百五十三万三千多个。出劳役
要农民自带口粮、工具。他不但分文不给,反而百般虐待出工的人。农民廖茂盛在给刘家修电厂时,家中失火,狗腿子不许他回去抢救,眼看着家产烧光。农民刘茂祥身患重病,刘家狗腿子还强迫他运砖,结果累得当场吐血死去。
无偿劳役中还有:
抬服:刘文彩每月派佃户做几天服役,不仅不给工钱,而且还让他们自带口粮。有个姓彭的佃户,当抬服三十八年,一文工钱也没有拿到过。
铁甲服:一九三七年,刘元琮派农民到成都给他运粮,叫“铁甲服”。派出去的人,多数不知下落。
(四川省大邑县“地主庄园陈列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