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马克思共同体理念的乡村治理路径探究

2025-02-26王燕

新农民 2025年3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摘要:乡村治理共同体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创新模式,对于加速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具有战略性的作用。基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考察,融合我国乡村治理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理念,剖析当前乡村所面临的组织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存在缺陷、文化理念难普及等挑战。理论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价值导向,帮助理解并构建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实践中,该思想强调坚持党的引领,深化机制改革,培育乡风文明,以此来推动乡村治理的实际发展。将理论指导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探索出一条既契合乡村实际,又能有效应对治理挑战,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治理新路径。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乡村振兴;乡村共同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我国乡村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形态,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演进,从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共同体,过渡到行政主导下的政治共同体,再迈向利益驱动的经济共同体,最终朝向更加综合的治理共同体演变。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作为这一过程的理论基石,剖析了不同生产力中个体与共同体间的关联。当前,面对乡村治理这一议题,借鉴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真正共同体”的理念,对乡村的基本特征与现实挑战进行考察,探索一条实现乡村振兴的切实可行之路。

1 透视乡村治理新维度: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镜

1.1 国家的存在与稳定是乡村治理的首要条件

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他从现实的个体出发探索人与社会的内在联结,认为真正能促进人类进步的共同体,必然根植于共同生产的基础之上。国家是这个共同体发展的必经阶段,它保障了个体的共同利益。在乡村治理中,国家掌握控制权和管理权,利用资源调配重塑乡村发展格局。一方面,国家将政策导向直接输送至乡村治理的核心,确保资源的高效配置;另一方面,国家在资源的采购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促使各参与方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发展。此外,国家还借助组织体系的重构与意识形态的引导,全面渗透至乡村社会的管理层面。

1.2 利益的共建与共享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动力

马克思阐述了利益的起源与共同体的联系,他认为利益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共同体作为人类交往的产物,其形态与特性深受利益的影响。“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 [3],只有人的需求和利益得到满足,他的本质才能得以实现。首先,人们基于自然的联系相互缔结,产生了最初的社群形态。随后,由于依附关系的兴起,不平等的交往模式导致了虚幻共同体的出现。最终,当人类交往达到自由平等的境界时,真正的共同体应运而生。在乡村治理中,村民之间的联系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这种利益不仅体现了经济层面的资源共享与收益分配,更涵盖了精神文化的共鸣、环境资源的保护以及社区安全的维护。

1.3 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是乡村治理的终极愿景

在马克思看来,人为了能够真正地占有其本质,必须挣脱“虚幻共同体”的桎梏,构筑“真正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是个体实现自由与进步的基石,“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4]。在此共同体中,个体享有平等的地位,他们不仅拥有生存与发展的权益,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从而构建了一个和谐共融的环境。同样地,在乡村治理中,随着村民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个体与乡村共同体之间的动态平衡得以优化,展现出一种更加合理的张力状态。这种张力的完善,不仅加强了乡村共同体的凝聚力,也促进了村民个体的自由与全面发展。

2 直面乡村治理新挑战:以乡村发展建设现状为基

2.1 乡村治理组织体系不健全,弱化治理目标的实现

2.1.1 乡村治理组织能力建设不强,有些“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5]

在乡村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部分基层党组织容易产生“脱实向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在贯彻和执行党中央关于农村共同富裕政策时,他们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不足,对人民群众的号召力不强,难以让人民群众产生获得感。还有部分基层党组织自身实力较弱,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的村干部思想修养不足,存在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难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而一些较年轻的村干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不被领导重视,与当地村民有距离感[6],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用也不大。

2.1.2 乡村治理的组织架构尚处于发展初期,“乡村空心化”与“个体空巢化”现象尤为突出

在此背景下,资源整合的效率、群众利益的分配以及治理部门间的协调均受到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力不从心,削弱了资源有效利用与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成效。更为严峻的是,“乡村空壳”现象直接减少了参与乡村治理的群众基数,使得村民小组的组织架构稳定性受到威胁,这对乡村的长远发展构成了潜在障碍。因此,亟待深化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与组织能力,以有效应对“乡村空壳”带来的挑战。

2.2 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存在缺陷,制约治理效能的提升

2.2.1 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步伐尚显滞后,缺乏一套既灵活又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在此过程中,政府、基层党组织与村民等治理主体共同构成的治理共同体,在履行职责时频繁遭遇挑战,包括治理权责的明确界定、治理流程的顺畅协商、治理模式的创新构建以及治理效率的显著提升等方面,均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受制于既有体制框架的惯性,乡村治理体系中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与互补优势尚未充分展现,导致“一核引领、多元共治”的现代化治理格局仍处在构建之中,其全面成型并发挥实效尚需时间与努力的双重累积。

2.2.2 乡村治理制度的运行机制趋于单一,难以支撑起多元协同的共治体系构建

一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受限于传统思维模式与人际关系网络的惯性,未能充分融入乡村治理的多元化任务中,其参与度和实际贡献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随着村民个体经济活动的蓬勃发展,其权益意识显著觉醒,展现出强烈的治理参与热情与话语权需求,渴望在村庄治理的舞台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然而,当前这些积极地参与意愿却面临着制度性障碍,缺乏有效的渠道与机制将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治理参与,导致村民的声音未能充分融入治理体系

之中。

2.3 乡村治理文化理念难普及,阻碍治理共识的构建

2.3.1 乡村居民的文化参与意愿薄弱,难以激发其投身乡村治理的深层驱动力

相较于城市社会的文化娱乐追求,乡村居民的文化需求往往深植于生计改善之中,而非单纯的文化消遣。因此,当政府或社区策划的活动未能精准对接村民生计核心关切时,便难以构建起支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基础。这直接导致了部分乡村面临公共生活与集体活动减少的困境,削弱了村民对村集体的情感联结,公共价值的构建面临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传统村落文化体系边缘化,其固有的价值导向与社会规范功能淡化;同时,乡村社会的价值信仰根基遭受侵蚀,加剧了文化传承的危机。

2.3.2 乡风文明建设面临浮于表面,实际工作进展与既定目标之间存在差距

从村民个体来看,部分村民因教育水平有限及生活环境封闭,难以有效践行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在公共利益议题上,他们缺乏共治共享的文化自觉,无法形成利益共识与协同治理的强大合力。转而观之乡村整体层面,在乡村文化的动态变迁中,传统美德的传承遭遇忽视,导致诸如婚丧嫁娶中的奢靡浪费、聚众赌博的恶习蔓延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风气无形中侵蚀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理念基石,严重阻碍了乡村治理共识的构建。

3 探索乡村治理新途径:以乡村治理共同体理念为绳

3.1 建设以核心的党建组织为引领的治理共同体

3.1.1 深化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农村中组织涣散、功能薄弱的基层党组织

在观念上,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组织、思想与作风建设,全方位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和执行力。在行动上,实施精准化的管理策略,如在线监控、积分激励、乡村干部参与帮扶等,确保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高效运作。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奖惩分明,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成为村民心中的体贴人、引路人。

3.1.2 优化乡村治理的组织架构,将乡村治理共同体构筑成驱动乡村高效治理的平台

需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蓬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在此过程中,应广泛动员并整合多方资源,激发各级村组织和当地村民的参与热情,还应吸纳政府职能部门、知名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协作。面对这一多元共治的复杂生态,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整合效能,精准调配乡村内外部资源,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有序管理。全面激活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内在活力,携手并进,共同加速乡村的全面振兴。

3.2 建设以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支撑的治理共同体

3.2.1 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村民为主体,社会组织为参与者的多元化合作共治模式是乡村治理的必由之路

基层党组织应发挥其纽带作用,主动加强与各类社会组织的协作,共同编织乡村治理的多元网络。社会组织,凭借其深厚的社会性、广泛的自愿性以及纯粹的公益性,能够精准对接政府服务与农民需求之间的缝隙,是乡村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积极引入治理专业组织、公益慈善基金会、环保倡导团体等多方力量,不仅能在乡村治理知识的传播、生态环境的保护、公共卫生条件的提升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能在基层党组织的有力指导下,获得必要的政策授权与专业支持。

3.2.2 确保村民在乡村治理中居于核心主体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是在于完善村民参与机制,拓宽信息获取路径,确保每位村民都能享有对治理决策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二是需要点燃村民自治的热情与使命感,通过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提升村民的治理能力与责任意识,鼓励他们扮演治理监督员、宣传大使及执行先锋等多重角色,实现从被动旁观到主动参与的华丽转身。三是实施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在乡村治理中展现出卓越贡献的村民,应给予公开表彰与实质性奖励,以此树立榜样力量,激发全体村民的参与热情与创新能力。

3.3 建设以传统的乡风文明为指向的治理共同体

3.3.1 要围绕村民的实际需求,优化各类资源,构建一个新的乡村文化生态

一方面,政府应强化其主导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与人员布局,为村民打造一个开放包容的文化交流平台。另一方面,应勇于探索文化市场的运作机制,通过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的双重驱动,引导社会组织、文化团体及个体创作者投身乡村文化的实践之中,激发村民的文化创造力。具体做法上,我们可着眼于村庄内部的公共文化空间,新建文化地标,如文化长廊、村史馆、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文化阵地的建设[7],为村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场所。

3.3.2 推动乡村治理理念的革新,实现由传统管理模式向村民自治模式的蜕变

确保“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落地生根,关键在于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与主人翁意识。面对乡村治理中存在的权力分配不均、自治意识薄弱等挑战,强化法治对乡村自治的支撑作用尤为迫切。我们需巧妙融合传统美德的深厚底蕴与现代法治的先进理念,采取道德引领与文化培育并重的策略,双轮驱动加速乡村法治化进程。这样,村民在自治实践中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刚性保障与约束,又能体验到文化带来的柔性滋养与关怀,形成刚柔并济的治理格局。

4 结语

从历史演进的视角审视,我国正屹立于马克思所预见的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关键节点。在此背景下,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不仅是理论灯塔,更是强大的实践驱动力,引领我国探索构建多元化的共同体道路。乡村社会,作为自然孕育的共同体典范,在现代化浪潮的席卷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治理挑战与转型机遇。鉴于此,结合乡村发展的新风貌,依托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精髓,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在实践中传承传统智慧,勇于创新,力求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从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文化理念等层面精准施策,解决目前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 佚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佚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 佚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佚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 孙洪斌,谢鲤芯,王军琛.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J].中国西部,2024(4):

111-117.

[7] 李小伟.“三治融合”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J].经济问题,2021(10):95-103.

猜你喜欢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素质提升研究
乡村振兴:从衰落走向复兴的战略选择
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思维
基层党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抓手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破题寻路
一个高中生眼中的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经济
一个高中生眼中的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