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欢(短篇小说)
2025-02-08彭剑斌
回忆它们原来的光使我悲伤。
——卡瓦菲斯《蜡烛》
因为年轻,或者说因为有资本堕落,但终归还是因为年轻,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快乐的,即使是今天——我一睡醒就意识到自己身无分文的一天。我们几乎个个都没钱了。阿良打了一早上的电话,用普通话、白话甚至像美洲土著语一样难听的湛江话聒噪了半个钟头之后(我正是被他躺在被窝里打电话吵醒的),终于舒了一口气,宣布:有人答应立即给他汇一百块钱过来。
他问了我的卡号。这笔巨款无疑将汇到我的账户上来。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我们猜测着,汇款已经到了大良的上空,很快就可以抵达东莞了。又等了大约十分钟,我们再也按捺不住,非得去银行看看。阿良甚至连眼镜都没戴,趿拉着一双拖鞋。在自动取款机上,我笨手笨脚地让卡被机器吞了进去,连查询都没来得及。阿良一脸苦笑。我们返回住处,一路上争论着用存折能不能把钱取出来。我的观点是不能,因为我记得谁曾经这样说过。但他似乎很乐意叫我去试一试。我从箱子底下翻出从未使用过的存折,又和那个因为没戴眼镜而眯缝着眼、仍然趿拉着拖鞋的阿良,一块穿过那条长长的、乏味的街巷来到了同一家银行。银行的职员都准备下班吃午饭了,只留下一个长得没有任何特色,也看不出实际年龄的男职员在3号窗口值班。这就提示我们,如果还取不到钱,我们就只能去另一个还没有发明那句谚语的世界上碰碰运气,看那里有没有免费的午餐吃。我们首先担心的是钱汇到没有,其次是用存折能不能取出汇到卡上的钱。面对这双重的不确定性,我是不抱希望的。但是命运总喜欢跟我开玩笑,存心证明我的猜测从没有准确过——那个长得跟一棵白菜毫无区别的男职员在电脑上忙乎了一阵之后,立刻打开抽屉,拿出一张百元大钞,在数了不下二十遍之后,终于连存折一块推到了我面前。
我们去了金沙湾购物广场——全世界最奢华的商场——四楼的火锅城,点了一个最便宜的火锅,然后神气十足地坐在那里,边等边叫那些“靓女”端茶倒水。“靓女!”阿良似乎对女侍者一笑都不肯笑的表情耿耿于怀,“是不是失恋了,啊?”——所以这样诋毁人家。我们的头顶上便是电视机,正在直播阿根廷对乌拉圭的一场足球赛。这里,不用说,是一个再热闹不过的地方,客人几乎爆满。三四个一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看不出他们之间什么关系。只见他们的脸舒展着,嘴唇一张一闭,但你无法从这嘈杂的环境中分辨出他们的笑声和话语,这让人觉得他们是一群失去了身上的某样东西(比如说声音)之后显得十分别扭的怪物。这些亲人、情侣、朋友、老乡、生意伙伴、帮凶、雇主,甚至说不定还有敌人们,都把尖尖的筷子伸向面前沸腾着的汤锅里,捞起一块块动植物的尸体——可口的食物。每个人都在瓜分着属于自己的食物。终于,属于我们的那一份被端了上来。一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衣服穿得潦草马虎的男孩,不知从身上的什么地方掏出一只打火机,帮我们点着酒精,煞有介事地说了一声:“先生,请慢用!”然后,几乎是一蹦一跳地离开了。我忍不住寻思:他们用什么有趣的玩具收买了这个孩子?
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往锅里撩了撩,马上,又像一个没有胃口的人那样把筷子放下,因为我看到阿良还没动弹。我似乎从他的眼神里领悟到了:先等汤烧开。于是我极力忍耐着,费力地昂起脖子观看球赛。电视机就在我的头顶上,那些球员看起来像是在一面立着的墙上跑动。他们随时都有可能从电视机上栽倒下来,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晃动着身体保持平衡。
阿良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这无疑给了我勇气和提示。谁这时阻止我往嘴里送肉,我都会吃了他。在吃的过程中,我们又叫了两次靓女,一次是加茶,一次是加酒精。我终于对这里的靓女失望透顶,她们要是能笑一笑该多好啊!
阿良起身结账,女收银员接过那张百元大钞,迅速地举到额前看了看,与此同时,她胸前一个装钱的薄薄的抽屉自动弹了出来。
“打开这个是不是要输入密码的?”阿良把头凑过去,装作很好奇地问。
想不到,这位靓女竟然笑得合不拢嘴。“哪里要?”她说,同时递上找回的钱。这一顿吃掉了二十五块。
我一边离开,一边咒骂这里竟然找不到一根他妈的牙签。两名女侍者利用休息的间隙坐在过道旁的一张桌子上,叽叽喳喳地讲一些似乎见不得人的话,其中一个还拿支笔在纸上画着。
“靓女,”阿良故意从一旁经过,阴阳怪气地嘀咕,“在写情书呐?”
我感到脸上一热,心想:你说这么小声,人家才听不到呢。没想到,从我们身后竟传来那靓女欢快的声音:“是啊!写给你的,要不要啰?”
我们乐了,哈哈地笑。“要。”阿良回过头去说。显然,他一直希望能从外面捡回点什么。这家伙总在我睡觉前缠着我听他讲如何甩掉他老婆的计划。
下午,同样是快乐的。我们几个就像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一样,坐在家里看电视、打牌、嚼舌根。我们玩一种叫“锄大地”的牌,谁输了就在纸上给他记上一笔,最终输出去的钱变成了那张纸上面一个个无法兑现的数字。我们几乎可以玩一整天。电视里播放歌曲的时候,我们就跟着吼,但手里的牌无须停下来。阿良最近买了一个水烟筒,放在角落里,只需塞上一小撮黑黑的烟丝,就可以“咕噜咕噜”地吸上几口,像一头牛在喝水,又像是抽大烟的瘾君子一样,脸上露出变态的表情。我立刻喜欢上了这玩意儿,也“咕噜咕噜”地来上几口。
我想,我得过河那边向义哥借点钱用用才行,几十块就行,我会尽快还给他。
后来玩的游戏才叫人上瘾。电视里有一个地方台一整天都搞有奖知识竞赛,无数道选择题一道接一道,出题后大约十秒钟还会亮出答案。我建议我们四个比一比,看谁答对的多。这是好玩的,意味着一下午很快就会过去。有一阵子,我还以为我不会过河去借钱了,因为时间很快地溜走,而这游戏玩起来似乎永无尽头,永远也不会叫人疲倦。天快黑的时候,大家的兴致明显没那么高了,有的人纯粹在乱答,还有人打起了哈欠。这时我果断地起身。
“祝你好运!”他们几个窝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冲我挥了挥手。
外面的灯光那么明亮刺眼,仿佛在向我颠覆一个我相信了二十年的事实:眼前来临的才是白昼,而黑夜则是刚刚过去的那些昏昏沉沉的、灰色的光阴。
冷!开始有这种感觉了。我裹紧自己瘦小的身躯,疾步走在两边尽是便宜货摊的、灯光扎眼的街巷,似乎要逃离每一寸被我的脚步所踩踏的土地。我终于想到应该事先通知义哥一声,于是用手机里仅剩的两毛钱话费发了一条短信给他:义哥,等我吃饭不?我现在过去。
他回了信息:“好的,我等你咯。”此时,我还搞不懂这个“咯”字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很时尚。但我同样不知道它的发音,所以即便我想,我也无法在手机里打出这个字来。可是义哥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时尚了呢?
我在金沙湾购物广场旁边等商场的免费接送车的时候,义哥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一听却是女孩子的声音,那是张春,义哥的同事,我们都是大学同学。她说你来了吗?在等车。那你快点啊,我们等你吃饭。好的。快点。好好。嗯,就这样,快点……
车子总算发动了。其间,义哥又发了两次信息过来催我。可我的手机已经欠费了,只能收不能发。我只好怀揣着巨大的不安。路程并不是很远,虽然车子走走停停,但还是不出意外地到了。“停一停!”我一看目的地近了,赶忙从座位上站起来,但车子一个颠簸,又将我重重地掼在了座位上。惯性使得车子继续滑行。这时一个女孩也急了:“停车!停车!停车!”好像掉了魂似的。
下车后,我嘴里愤愤不平地咕哝着,随即又意识到像这样小声地、自言自语地在背后埋怨别人真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操他妈的!到这儿才停!”那女孩子拖着她的男朋友下车后也大声骂道。她这样骂,完全是为了让她那位板着脸一声不吱的男朋友听见。我感到一阵恶心,于是往回跑了起来,想象着义哥他们围着一桌子菜等我吃饭的难受的样子。
在上次那家笼罩着一股古怪气息的东北饺子馆里,我看到了明亮的灯火下我所熟悉的背影,或者说那只是张春的外衣,甚至可以说只是一种我以前见过的颜色,这颜色三年来一直未变。我站了片刻。我又看到了义哥,连那背影都是谈笑风生的样子。其实我知道义哥的工作还不如我的,但他一向是那么盲目乐观,或者说他甚至都不知道什么叫乐观,所以也不知悲观为何物。不过他最近总喜欢用手指戳着我的胸口说:“妈的,你小子得改一改了,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消极。出了学校,就别对社会不满了,要不然好难搞的。”知道了,义哥,可是顺便问一句,我什么时候对社会不满了吗?
我进去坐下。我们从不用像那些身心健康、充满活力的年轻人那样“嗨嗨嗨”地乱打招呼,顶多点下头,说一声:“来了?”“来了。”一起坐的还有义哥的两名同事,一男一女,我忘了是否跟他们点头问好了。我进来坐下的过程中,他们甚至连谈话都没中断一下。我当然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我们很随便的。而且我也知道,如果我是那种很健谈的人,我会立刻加入他们的谈话,尽管他们如此兴致勃勃地谈论的只是他们四人之间共同的工作。但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喜欢一个人坐着,用疲倦的眼神四处瞟瞟。我看着义哥那两片不断变化着形状的又厚又长的嘴唇,心想:他还有钱借给我吗?这时义哥在与他旁边那位像是从胡萝卜地里拔出来的女同事的谈话中,做了一个撇嘴、歪头、耸肩、摊手的西方式的无奈动作(他经常突如其来地做出一些诸如此类的动作,让对方觉得浑身不自在),像是在回答我心里想的问题。
我完全没了兴致,应该说我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兴致。那个混账北方人就坐在张春的旁边,不顾一切但又从容不迫地处处显示着他的成熟魅力和绅士风度。他在微笑的时候都精确地控制着每块面部肌肉的舒展程度,好使别人看到他那若有所思般的可爱模样。他说完一句充满机智和狡黠的俏皮话之后,不像那些简单透明的白痴一样,眼巴巴地等着别人的笑声,而是立即扭过头去,或是掸掸衣服上的褶皱。总之他会立刻装作不再注意这句话,像是往人群中扔了一颗炸弹,然后不动声色地躲在墙角等着一声爆炸和惨叫。等到别人(当然不包括我)轰地笑了之后,他又满脸正经地开始另一个话题,好像在劝别人赶快从那句幽默的话中摆脱出来。多么谦逊的小伙子,可我只想往他那张堂皇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贵子上班了吗?”我终于插嘴了,问起我们班上另一个同样混迹于东莞的同学的近况,他在大学时和张春情同姐妹。
“上班了。他没打电话给你吗?”张春说。
“呃,打了,几天前。他好像换了号码?”
“他现在用我的手机;我用李兹义的手机。”张春说着,便晃了晃她手中那台义哥以前用过的手机。
“哦。”
这么说,刚才那个“咯”字就是她的啰?怪不得……什么时候我也能有一个关系好到可以互换手机用的人呐?想到这个,我顿觉失落,只好强作镇定地用手摸一摸筷子,然后又端一下茶杯。
菜还没上来!而且我根本不知道他们点了什么菜。我们又无精打采地说些断断续续的话,可是义哥一笑起来还是挺有力气的样子。北方人已经开始吃他的汤面。其实他们并不是一起来吃饭的。他们公司很多职员下班后都来这里吃饭,有时大家会坐在一桌,但并不是事先约好的,所以各吃各的也不足为怪。
北方人。面条。我想,这个人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为什么要在一旁看着他吃他那同样跟我无关的面条呢?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也会笑一笑,但笑过之后我想:其实我完全不用笑的。他很快吃完了,喝了两口汤,站起来抹抹嘴说:“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失陪了!”这次我敢确定我没有向他点头示意了。
等那女同事也吃完走了之后,我们的晚饭才姗姗来迟。原来他们点了一大盘饺子。张春最近回了一趟母校,自然跟我们聊起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谁当选了学生会主席,谁跟谁谈恋爱了,谁又成了系主任的新宠。我突然站起来说,义哥,你帮帮我吧!我求求你了,帮我借一百块钱!
义哥愕然地说,妈的,我还以为你叫我去帮你杀一个人呢。
又过去两个多月吧,那天早上我坐在公交车上,浏览着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我根本没料到里面还存着老马的号码,所谓老马就是我的高中同桌,一个曾令我心碎的女孩。现在当然没什么感觉了(我没办法)。“你还在用这个号码吗?”我发了一条短信过去。“你是哪位?”我告诉她我是谁,没有用任何定语,事实上就回了三个字:我的名字。后来就问到了她的QQ号。当晚回家上网,也没想到加她,又过了两天,才从手机里找出她那条有QQ号的短信,请求她加为好友。第二天她才加。我刚好在线,就和她聊了聊。她发了她的近照过来(我没做此要求),她变漂亮了,成熟了,也有女人味了。好像还会打扮了。
其实,我并不是无故联系她。那天早上,坐在公交车上,我突然想起一张单纯、故作忧伤却并不令人恶心、反而叫人无限怜爱的脸蛋,跃然于某张纯粹出于简单的崇拜而模仿某位诗人的肖像拍的黑白艺术照上的脸蛋,那脸蛋就是我高三时候的脸蛋。那时我穿白衬衣,我好像只有那件衣服。毕业越来越近了,我到照相馆去拍了那张相片,相片洗出来后,我看傻了。那张脸把我的心思全都泄露了,我想的是:看到相片的人,准会明白我的一切。无法说出口的,也在那张脸上了。我送给她一张。后来,我自己的那张不出意外地丢失了。
时间过去那么久,我联系她只是想再看一看那张相片上的我。她说放在老家。她答应我过年回家找出来,扫描给我。
快过年了,我想发个短信给她,提醒她别忘了重要的事。
责任编辑 吴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