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商超
2025-02-05
公民导刊 2025年1期
澎湃新闻
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各地各校应按照营业范围经营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
2025-02-05
澎湃新闻
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各地各校应按照营业范围经营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