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业学位不一定要写学术论文
2025-02-05
公民导刊 2025年1期
央视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化评价标准。专业学位既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也可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进行申请。同时,学位法也明确了学位申请人和获得者的权利救济途径。比如,学位授予单位拟作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决定的,应当告知拟作出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陈述和申辩;学位申请人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