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殖民理论重构:数字殖民主义和数据殖民主义之辨
2025-01-18唐昕韵陆国亮
摘要:大数据背后的“殖民主义”现象日益受到学界关注,不少相关“新理论”随之诞生。其中,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得到本土学界迅速引介,但迄今为止二者的理论边界与思想继承尚未厘清。从二者的建构历程、理论结构与概念诠释来看,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虽皆源自殖民主义在数字语境的概念变迁,但前者与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差异仅局限于经验层面,而后者在经验层面及形而上层面都与过往理论不尽相同,属于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新理论。
关键词:殖民理论;数字殖民主义;数据殖民主义;殖民主义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5)01-0047-09
作者简介:唐昕韵(1993—),女,福州人,福建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治理、媒介理论;陆国亮(1995—),男,广东清远人,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据批判、媒介理论。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人类社会正迎来史无前例的数据化浪潮。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空间,人类的实践不仅转化为可供量化的数字,更是成为“供养”各类算法模型的数据。若将前大数据时代对于个体的各类测量视作数字化的趋势,那么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数据化则进一步地将基于人类实践的数据置于更为复杂的分析与操控之中。技术哲学大家斯蒂格勒曾将技术视作人类的“幻肢”,但诸如AlphaGo、ChatGPT以及SORA等新型人工智能的出现不禁让人怀疑,人类或许在大数据时代反而作为各类算法模型的“幻肢”存在,因为这些基于大数据的算法模型不仅如同传统媒介技术般承载着人类群体知识的代际传承任务,更是以人类本身的实践作为不同模型间的知识递归源泉。归根究底,数据来自人类本身,即使是生活中习以为常的行为,如观看短视频、佩戴智能手表,都会将个体实践转化为一系列可供各类算法模型使用的数据。人们全神贯注地聚焦电子屏幕却未能察觉其背后正在凝视一切的利益集团。昔日的圈地运动也许在虚拟空间再度上演,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等一系列基于资本主义批判的新概念见诸学界。然而,诚如学者库尔德利在接受采访时所述,“长期的历史殖民主义为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必要的条件”[1]。虚拟空间的数据掠夺不仅是新型资本主义现象,也暗示着新型殖民主义在大数据时代的降临。
在此背景下,学界开始关注隐藏在大数据背后的“殖民主义”现象,基于数字语境与“殖民主义”的关联提出新理论以弥补数字资本主义研究的“盲点”。其中,“数字殖民主义”(DigitalColonialism)与“数据殖民主义”(DataColonialism)属于典型代表,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2]。然而,二者虽然日益受到学界认可并已见诸于经验研究,但其理论根基却遭到质疑[3],尤其是二者是否真的超越已有殖民主义理论(如电子殖民主义)[4]。再者,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学术界也常被混合使用[5]。对于二者的关系,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解读:
(1)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都作为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理论变体,但属于截然不同的两种理论[6]。例如,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明确指出数据殖民主义是历史殖民主义在大数据语境的新理论变体[7]。
(2)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虽然存在异同,但基本可宽泛地看作同一理论[8]。例如,学人内森在分析虚拟空间新型殖民的抵抗运动时就主张将二者混合使用,都指涉“公司或政府藉由网络技术实现的控制”[9],这种混合使用也见诸学人亚里斯关于新西兰政府如何非法掠夺毛利土著民数据的分析[10]。
(3)数据殖民主义属于数字殖民主义的次级理论。摩根与瑞恩在对加拿大卡尔加里城的智慧城市及数据殖民研究中有过相关论述[5]。
上述三种解读散见于相关研究,但至今仍缺乏一个准确的答案——数据殖民主义是数字殖民主义的次级理论,抑或属于两种不同的理论?二者皆号称自己属于殖民主义理论在数字语境的“新理论”,但各自对于殖民主义的理论继承是否存在差异?若存在,差异的成因又是什么?这些问题虽已散见于少量本土研究[11],但相关研究往往停留在“差异是什么”之上,而未探讨“为何存在差异”,更未追问二者对历史殖民主义的理论继承。因此,若要真正认识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理论对于数字时代的殖民主义现象批判以及二者的内在关联,亟须厘清二者对于殖民主义的概念诠释与理论继承。对此,本文尝试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梳理相关历史文献,多维度辨析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从而描摹大数据语境下新兴殖民主义理论的真实面貌。
二、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建构历程
顾名思义,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建构历程都以“殖民主义”这个核心概念在数字时代的重构作为起点。随着数字技术日益嵌入日常生活,传统批判研究的经典概念,如资本主义,引起众多研究者关注其在数字语境的变化,衍生出一系列新理论,如“数字资本主义”[12]“监控资本主义”[13]“平台资本主义”[14]。然而,作为传统批判研究经典概念的“殖民主义”未受到太多关注。尽管数字语境为殖民主义的潜在理论革新提供了土壤,但殖民主义曾长期在数字时代的批判研究里扮演配角。直至“大数据”浪潮袭来,殖民主义逐渐见诸于数据批判研究。此类研究呼吁学界在为飞速进步的计算技术欢呼的同时,亟须关注基于计算技术的智能机器正逐步“控制”人们的日常生活的问题,如基于算法推荐的短视频平台把控人们的资讯获取、智能搜索引擎则消磨人们日常获取知识的能动性[7]。随着殖民主义在越来越多研究里被用于描绘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型社会现象[15],基于数字语境的殖民主义理论变体也随之形成,如学人克雷格在批判数字技术背后的数字资本时,主张建构殖民主义的新变体——“数字殖民主义”以批判数字资本在全球范围造成的数字不平衡现象[16]。与此类似,撒切尔借用大卫·哈维的“剥夺的积累”(AccumulationofDispossion)分析数字资本如何借助智能机器掠夺个体的私人数据,并将数字资本的这种数据实践称为“数据殖民主义”[17]。然而,如同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所言,撒切尔等研究者并未将数据殖民主义视作新概念,仅称其为一种“隐喻”[2],因而此时的数据殖民主义只是作为一种基于特定经验现象的隐喻被研究者运用。事实上,不仅是数据殖民主义,此时期涉及殖民主义分析的批判研究大多将殖民主义作为一种可供类比的历史现象来探讨数字技术所催生的新现象,这种类比仅停留在经验层面的“是否相似”,缺乏机制上的阐释与对比,更未清晰回答究竟其涉及的“殖民主义”是否只是历史殖民主义的延续。
随后,算法推荐、数据挖掘、智能预测等基于大数据的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数字语境的殖民主义进一步受到关注。比如,国际知名刊物《TelevisionandNewMedia》专门组织特刊来讨论数据与殖民主义的关联。也正是从此时起,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建构逐渐“分道扬镳”。一方面,数据殖民主义研究者主张继承前期研究,继续关注数字技术与殖民主义的关联;另一方面,数据殖民主义的自身理论体系不再如同早期研究一般仅将殖民主义作为一种用于形象化经验现象的隐喻,而是基于特定数据实践与数字语境的新批判理论。例如,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屡屡强调,已有研究仅将数据殖民主义作为隐喻使用,并未确立该概念的本体地位,也未阐释其内在理论结构,而他们在2019年提出数据殖民主义时并非将其作为经验现象的隐喻,而是拥有独特机制与特定研究对象的新理论[2]。具体来说,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结构主要由三点组成:数据掠夺(DataExtraction)、数据关系(DataRelations)、数据导向逻辑(Data-drivenLogistics)。“新型土地掠夺”正在数字时代蔓延,传统的土地掠夺已非资本所好,资本正着力于如何把基于人类生命的数据领土收入囊中,这便是数据掠夺。数据掠夺得以奏效的原因在于社会关系正转变为数据关系,这种转换导致个体的社会生活变成了数字巨头可以肆意开采的“开放”资源。数据关系是“数据殖民主义所催生的新的资本主义组织的抽象形式与社会关系”[2],资本对个体数据的掠夺正是以此为基础。随着社会关系转变,社会实践逐渐由数据导向逻辑所驱使,数据导向逻辑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如“流量为王”的现象已见诸于各行各业。
与之相对,数字殖民主义此时虽然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讨论与应用,但相关研究并未清晰阐释其内在理论结构,而是仅在宏观层面定义了它的基本属性。例如,学者奎特(MichaelKwet)在分析美国政府与美国互联网公司如何在南方国家借助数字技术实现殖民时,虽然对数字殖民主义作出简要界定——发达国家与数字巨头借助数字技术在落后地区所实现的数字形式的“控制”[18],但未作出进一步推论,其经验分析也停留在经验现象的类比,遑论形成分析机制,这就意味着数字殖民主义尚未确立与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边界”。因此,数字殖民主义在一些研究中只是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延伸,而非一种“新”理论。
虽然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具有相近的理论建构起点,在概念萌发的初期阶段都曾被视作基于特定经验现象的“隐喻”,但二者近年来在对殖民主义的概念诠释上出现了显著的差异。这主要源自库尔德利等研究者开始不满足于仅仅将数据殖民主义视作“隐喻”,进而基于大数据语境发展其内在理论结构,而数字殖民主义则更多地保持了原貌。然而,尽管研究者们对于数据殖民主义的改造导致两者出现差异,但这些差异是否足以驱使它们演化为两种不同的理论?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数据殖民主义与数字殖民主义的理论结构差异以及对殖民主义的不同诠释。
三、新瓶装旧酒?——“殖民主义”概念的再诠释
如尼古拉斯·盖恩与戴维·比尔所言,“概念是思维的基础工具”[19],作为元概念的“殖民主义”足以称为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基底,这点从二者皆以殖民主义的数字语境重构作为理论起点就可见一斑。再者,概念本身是“多价的”,概念在不同(概念)理论间绝非纯粹的移植,更非一成不变地寄居于不同的理论[20]。事实上,概念一方面受到不同理论的学术共同体诠释,另一方面又形塑相关理论体系。在不同理论体系中,概念建构起各异的诠释社群,而诠释社群对于概念特定的诠释不仅影响着理论的指涉,更塑造着理论在元概念的谱系中的位置。因此,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对于“殖民主义”的概念诠释显然深刻地体现着二者对于殖民主义理论的继承。
(一)殖民主义是什么:本体论层面的异同
作为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相关理论,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都基于数字语境对殖民主义形成特定诠释。本文主要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辨析二者对殖民主义的概念诠释存在哪些异同。在本体论层面,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皆解释了“殖民主义是什么”。数字殖民主义主要把殖民主义界定为跨国资本与发达国家对落后地区(国家)的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依附关系的建构与霸权的再生产[21]。依附关系意味着这种殖民“软硬兼施”,同时包含技术剥削与意识形态入侵。例如,脸书、谷歌等数字资本巨头在南方国家通过提供网络介入设备与网络服务,营销其网络自由口号,不断地蚕食本土数字业务,从而把控本土居民的数字生活[18]。而霸权的再生产指涉众多发达北方国家与跨国资本共谋,借助原有的结构优势,在南方国家再生产全球的结构性不平衡,以维系其霸权地位。因此,数字殖民主义对于殖民主义的诠释暗含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关联。发达国家与跨国资本借助数字技术在落后地区所形成的依附关系与霸权地位本质上服务于新帝国主义的建构。
具体来看,相较于非洲本土电信公司,谷歌、脸书等数字平台巨头在非洲地区争先恐后地吸引公众使用他们的互联网通讯服务,如推出价格极其低廉的服务套餐,甚至免费提供通讯服务与通讯设备[18]。尼日利亚本土电信公司移动服务需要客户支付上百美元,而谷歌则在尼日利亚的港口城市拉各斯(谷歌海底电缆Equiano的着陆点城市)推出免费网络服务,吸引大量用户[22]。在此趋势下,由于价格与速度皆具优势,当地民众逐渐接纳数字平台巨头提供的电信服务,进而导致大量本土数据需要经过数字平台巨头的海底电缆流向全球互联网。随着数据汇聚于旗下的海底电缆、数据中心,数字平台巨头随之如同关隘般把控当地数据与全球互联网数据的交互,扮演“网关”角色。这显然是一种帝国主义式的数字控制。
而在数据殖民主义的相关研究中,殖民主义主要被诠释为资本主义通过把控全球资源分配实现大规模资源掠夺,并借助由特定手段使其掠夺获得合法性,自然而然地得到被殖民者的认同[23]。与数字殖民主义相比,数据殖民主义更少强调殖民主义的“边界”与“具象主体”。在数据殖民主义中,殖民主义是一种隐藏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全球化无差别(数字)资源掠夺。由于殖民现象早已嵌入日常实践,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即便直面殖民行径也难免视其为自然而然的正常现象,如短视频观看背后的“信息茧房”、社交媒体动态分享背后的隐私数据收集。也正是在这些日常实践里,个体被技术大规模数据化,无论是实践本身还是实践所牵涉的社会关系,皆化为具有潜在价值的数据,从而被纳入资本主义的全球殖民体系之中[2]。因此,在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视阈下,殖民主义是个体的日常实践与社会关系所建构而成,这种偏重社会建构的诠释与数字殖民主义更为强调结构因素的诠释截然不同。
(二)如何认识殖民主义:认识论层面的异同
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本体论的差异延伸至认识论。对于“如何认识殖民主义”,二者答案迥异。在数字殖民主义的理论视阈下,数字技术是认识殖民主义的一面“棱镜”,也即是其认识论的根基。远至北方发达国家对南方国家的数字生态殖民,近至民众日常实践背后的数字剥削,数字技术既是数字殖民得以实现的根本,也是人们发现殖民主义的主要途径[21]。在此影响下,数字殖民主义的相关研究往往通过分析南方国家的数字技术应用状况与跨国资本、北方发达国家的关联,来探讨资本与强权在南方国家的(数字)殖民行径、帝国式控制。
相比之下,数字技术虽然在数据殖民主义中也颇为重要,但“数据”才是数据殖民主义的根基。鉴于数据殖民主义的建构主义理论取向,殖民主义的认识路径建立在数据实践之上。尽管数据化早见于人类文明之初,但直至大数据时代到来,大规模的数据化浪潮才席卷而来。在大数据浪潮的影响下,数据实践早已嵌入日常生活,如社交媒体的动态分享、短视频的“点赞”等等日常生活的普遍现象皆与数据密不可分。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也随着新型媒介及基础设施嵌入日常生活,不再局限于语言与心智,而是外置于各类媒介及相关基础设施,这些巨型技术物日益让知识脱离于个体,变得越发模糊与难以掌控[24]。在此情境下,抽象的数据计算方式就如同历史殖民主义的殖民行径,服务于全球资本主义扩张,所以认识数据殖民主义的第一步应在于从日常数据实践中的数据掠夺与剥削发现(数据)殖民痕迹[1]。
综上所述,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上皆对殖民主义形成了较为不同的诠释。这些存在差异的诠释塑造着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指涉与结构,延伸至前文提及的殖民主体、殖民行径与去殖民化抗争。
进一步而言,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对殖民主义的诠释也反映了二者与历史殖民主义存在不同的理论关联。数字殖民主义对于殖民主义的诠释基本继承历史殖民主义,强调殖民主义的结构特性与边界意识,可谓一脉相承。由于媒体技术在数字时代不断革新,基于传统技术的广播、电视皆已让渡于基于数字技术的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等,数字殖民主义在经验层面上的确与历史殖民主义存在不同的研究对象。然而,时代变迁所带来的经验层面差异显然不足以佐证数字殖民主义在殖民主义的理论谱系里扮演革新角色,只能证明数字殖民主义属于传统殖民主义理论在新语境下的变体。举例而言,电子殖民主义与数字殖民主义都强调新技术对殖民主义的结构性影响,虽然前者往往使用电子技术指称新技术,而后者则强调数字技术为新技术,但二者在经验层面上的差异真的足以支撑起电子殖民主义与数字殖民主义的理论区分吗?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让跨国资本与北方国家更有效地在南方国家实施殖民暴行与建构帝国主义式数字控制[25],这的确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新殖民现象,但仅仅是这种经验层面的现象革新显然不足以区分数字殖民主义与已有殖民主义的研究视角。换言之,研究者即使不借用数字殖民主义这个“新”研究视角,继续沿用已有殖民主义理论(如电子殖民主义)的研究视角,只是将“电子技术”替换为“数字技术”,同样可以观察到上述经验现象中的结构因素、边界冲突。因此,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殖民主义虽然将新经验现象纳入到其研究视阈之中,但数字殖民主义与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差异其实更多是建立在经验层面上的指称差异。究其根本,数字殖民主义只是历史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延伸,尚未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建构其新理论体系。
相反,数据殖民主义无论在经验层面的指涉,抑或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上对于殖民主义的诠释皆与历史殖民主义不尽相同。在经验层面上,数据殖民主义指涉数字时代的经验现象,如短视频观看的算法控制、社交媒体动态分享背后的隐私数据收集,这些经验现象在前数字时代闻所未闻。殖民主义在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体系里立足于“数据”之上,无论是殖民主体还是殖民行径、去殖民化抗争皆源自数据实践与数据关系[2]。而把殖民主义建立在数据之上不仅是在经验层面革新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经验对象,更是在解构殖民主义,并随之于数据所衍生的一系列新社会实践之中建构起殖民主义。数据殖民主义理论借此呈现一种在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皆有别于传统殖民主义理论的建构主义视角。在此视角下,结构因素与边界意识不再是探讨殖民主义的核心,基于早已嵌入到日常生活中的数据实践寻觅殖民主义的痕迹更为重要。正如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所言,数据殖民主义虽然与传统殖民主义理论存在连接,但数据殖民主义并非后者的纯粹延伸,而是殖民主义的最新阶段[7]。因此,从数字殖民主义和数据殖民主义与历史殖民主义之间的理论关联可知,数字殖民主义只是已有殖民主义理论在数字时代的延续,而数据殖民主义才是基于数字语境与殖民主义的新理论。
四、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结构异同
为厘清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结构差异,本文基于已有文献,从殖民主体、殖民对象、殖民行径、殖民工具、去殖民化维度出发进行分析,因为这些维度属于殖民现象的核心环节,包括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内的殖民主义理论都无法回避。
(一)谁在殖民:殖民主体的“边界”
已有研究曾以“民族国家—跨国企业”来区分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殖民主体,主张前者偏向民族国家,而后者偏向跨国企业[6]。然而,数据殖民主义在理论建构之初就强调其指涉的殖民主体同时涉及两极(资本与政府)[2],而数字殖民主义的相关文献也强调数字殖民基于跨国资本与北方国家的合力之上,因此无论假定数据殖民主义的殖民主体为跨国企业,还是将民族国家假定为其殖民主体,都显得有失公允。事实上,用这种方式来确定上述理论中的殖民主体存在过度泛化或片面化的危险,因为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经验层面都涉及资本与政府的批判分析,若以经验对象为评判标准,则只能笼统地假定二者在殖民主体的理解上毫无二致。对此,不妨聚焦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对各自殖民主体的诠释是否存在差异。作为宏大理论的数字殖民主义主要延续文化帝国主义与电子殖民主义,视数字资本与民族国家为新殖民主义的构建者,正借助数字技术在全球各地(尤其是南方国家)再生产区域霸权[18]。与之相对,数据殖民主义虽然也强调资本与国家在数据殖民中的重要地位,但由于该理论一方面受哈特与奈格里的帝国理论影响[6],主张资本与国家在殖民的过程中共同构成超越传统区域界定的“帝国”;另一方面吸纳生命政治理论的权力观念(如阿甘本与福柯),主张权力的无根化,因而否定绝对权力主体的存在。所以,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殖民主体上的差异在于“边界”与“具象”是否仍是确立殖民主体的必要条件。前者仍然坚持传统国家边界与具象主体在数字批判中的重要意义,而后者主张数据殖民已经不再是基于特定边界的霸权再生产,而是超越边界的全球殖民,其权力根源难以归因于某一具象主体。
再者,殖民主体的差异延伸至殖民诉求的不同。在数字殖民主义的理论视阈下,殖民者致力于以全球南北区域的不平衡现状为基础掠夺落后地区的数据资源,再生产区域霸权。而尽管数据殖民主义也涉及全球南北方国家的数据不平衡现象,但它主要强调数据殖民嵌入非区域性的日常生活,此类殖民不一定仅仅为了获取某些数据,而是驱使作为数据掠夺基础的数据关系替代社会关系。
(二)殖民对象:从“人”到数据
尽管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探讨的新殖民主义现象皆基于人类社会,但若仅以此概述二者对于殖民对象的探讨未免过于笼统。事实上,数字殖民主义更偏重区域群体,尤其关注全球南方国家与旧殖民区域所涉殖民现象;数据殖民主义则更注重隐藏于个体日常数据实践背后的数据掠夺现象,这点与其纳入的生命政治理论相关。上述差异反映在经验研究中。例如,学人基于数字殖民主义理论探讨商业资本与新西兰奥特亚罗瓦地区政府如何借助人脸识别技术非法掠夺毛利土著民的数据,导致旧殖民主义的种族歧视再现[10];而数据殖民主义则见诸于涉及个体日常社交媒体使用中如何被脸书无形中掠夺数据的经验研究[23]。
进一步说,数据本身也是殖民对象的重要一员,因为数据不仅被掠夺,其本身也可再生产。例如,时下流行的迁移学习(TransferLearning)算法模型就是基于收集好的数据生产新任务所需的资料。由前可知,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在初期都主要视数据为基于虚拟空间的“资源”,但数据殖民主义在新近理论探讨中走得更远,尤其关注数据与知识的辩证关系。相较于数字殖民主义,数据殖民主义见诸媒介化理论与唯物现象学研究,形成更为多元的理论对话。库尔德利认为,作为数据的知识在深度媒介化社会中日渐外置于各类媒介技术之中,因为负责储存、传播、二次生成的各类媒介技术让数据越发逃离个体的可控范围[24]。例如,不少人喜好刷短视频,但极少人注意到自身在此中形成的个人数据如何受到储存与二次利用,遑论对此加以掌控。
(三)何以殖民:殖民行径的不同诠释
何以殖民?这是任何涉及殖民主义的理论皆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数字殖民主义构想的数字时代“殖民”主要建立在已有结构性不平等与数字技术的汇流[8],呈现出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数字巨头与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全球数字设置(软件、硬件与网络连接),在落后地区(尤其是南方国家)再生产结构层面的经济、文化、政治不平等态势,从而加剧落后地区对发达地区的依赖,最终演化为新帝国主义形式的控制[21]。例如,脸书依仗其雄厚资金与美国的国际影响力,在落后地区提供免费的基础数字服务,如免费网络与数字设备,把控该地区民众上网冲浪的“门户”,从而垄断当地的数字业务,如数字广告与数字视频[18]。与之相对,数据殖民主义更偏向于建构主义路径。在数据殖民主义的视阈里,利益集团的殖民行径并不局限于已有的社会结构不平衡,而是主要基于民众日常的数据实践,如观看线上视频、社交平台分享动态、线上购物等。在这些数据实践中,人们无意间生产着大量数据,这些数据不仅被数字平台加工为具有价值的“商品”,更被各大利益集团用于再生产各类依赖关系[1]。例如,短视频平台通过记录用户观看视频类型,利用智能算法学习这些用户数据,推送大量与用户口味相近的短视频,从而维系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随着数字平台越发嵌入日常生活,平台本身就充当着“网关”角色,把控用户、内容生产者、广告商的数据接入,推行基于自身利益的“标准化”,一种新型殖民自然在众多数据实践中被建构起来。如同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所言,这种新型殖民虽然同样拥有历史殖民主义的特征(资源掠夺、殖民合法性构建),但究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大数据时代特征(史无前例的数据化)建构而成的新型殖民,绝非历史殖民的延伸[7]。
(四)殖民工具:媒介技术观念的异同
如前所述,殖民主义离不开作为殖民工具的各类媒介技术。例如,自1858年第一次实现洲际海底电缆连接以来,英帝国不断建造本土与各大殖民地相连的海底电缆(如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最终于1902年建立起“红线网络”(AllRedLine),让英帝国可以轻易地借助海底电缆向各大殖民地收发电报,保持帝国在全球各殖民地同步运行[26]。因此,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都涉及新语境下的各类新型媒介技术,如智能手机、数据中心、海底电缆。
然而,二者在媒介技术观念上差异颇大。数字殖民主义倾向于功能主义观念,主要关注媒介技术的功能如何被置于殖民现象之中,甚少探讨媒介技术本身与数字殖民的内在关联。相反,数据殖民主义关注到媒介技术本身如何形塑新型殖民现象,以及二者的内在作用关系。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数据殖民主义在继承历史殖民主义的基础上,还涉及尤为关注媒介技术能动性的思想资源,如媒介化理论、唯物现象学。在新近文献里,赫普与库尔德利还将能动实在论的“纠缠”(Entanglements)概念引入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探讨之中,丰富媒介技术与数据殖民关联的讨论[24]。
(五)如何抗击殖民主义:“去殖民化”路径
对殖民主义的批判不只是一种愤世嫉俗的犬儒行为,更是为了揭示殖民主义的恶行与实现“去殖民化”(Decolonialization)。所以,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都涉及“去殖民化”的讨论,但二者也存在一定分歧,大体上可以概括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路径。
由于本身偏向宏观结构主义视角,数字殖民主义在讨论去殖民化时主张“自上而下”的路径。学者普遍强调宏观结构性力量对数字殖民主义的抑制作用,民族国家亟须通过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起有效的数字技术监督制度,并与科技组织共同改进数字技术,从而“自上而下”地抑制数字殖民主义[21]。作为政治主体的民族国家(尤其是南方国家)需要在国际组织的协助下,在经济、文化、政治层面变革,以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结构性冲击。鉴于其功能主义观念,媒介技术的功能发展也受到数字殖民主义研究者关注,因为在他们看来,媒介技术的进步有可能帮助人们实现“去中心化”的媒介使用环境[18],如分散式的本土存储服务器有助于去中心化的社交媒体平台诞生(国际社交媒体平台Mastodon即是典型)。
相反,数据殖民主义主张“自下而上”的去殖民化路径,这曾被已有研究批评为“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6]。但事实上,数据殖民主义强调微观层面“游击式”抵抗压迫并非盲目地笃信民众力量,而是源自其对于生命政治理论与南美殖民反抗理论的吸纳。一方面,生命政治理论的权力观念驱使数据殖民主义学人否定绝对权力主体,主张个体在微观层面对于权力网络采取“游击”战术抵御;另一方面,南美殖民反抗理论(以学人AnibalQuijano为典型)对数据殖民主义理论影响深远,尤其强调个体认识论层面殖民意识解放之于去殖民化的重要意涵。
有鉴于此,在数据殖民主义研究者看来,殖民主义正是诞生在民众日常的数据实践之中。对于“去殖民化”,研究者们认为抗击数据殖民的第一步在于辨认数据实践中的数据殖民行为[1]。民众亟须意识到自身数据正被谁收集与利用,这样才能发现数据殖民的踪迹,从而形成有效的抵抗。研究者更鼓励民众认真地审视自身的媒介使用与数据生产,从而避免无意间被数字资本等利益团体盗用、滥用。基于此,非盈利民间组织被给予厚望,他们通过改进数字技术,抑制数据滥用,保护民众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自下而上地抗击数据殖民(技术殖民)。事实上,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甚至亲自领导数据殖民抵抗运动NATM(Non-AlignedTechnologiesMovement,技术不结盟运动),号召更多民众参与到数据殖民的抵抗运动中[7]。
综上所述,虽然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建构都基于殖民主义与数字环境,在经验层面也具有一定相近之处,如二者在经验层面皆涉及数字资本与民族国家,但二者在殖民主体、殖民对象、殖民行径、殖民工具与去殖民化上都存在一定差异,这其实反映了数字殖民主义研究者仍主要依托历史殖民主义的理论资源;而数据殖民主义研究者有意基于新语境将殖民主义研究的理论遗产与媒介化、唯物现象学、新物质主义等思想资源形成理论对话,从而筑起更为多元化的新型殖民主义批判路径。因此,二者不能被简单归类为几乎等同的殖民主义的数字理论变体,将数据殖民主义看作数字殖民主义的次生理论[7]的观点更是与事实相去甚远。
五、余论
通过分析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建构历程、理论结构与概念诠释,笔者发现,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虽然都属于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理论变体,但二者在上述各维度存在差异,并非部分研究所假定的“同一关系”或“总分关系”。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差异并非源自于名称或理论起点的不同,事实上二者皆基于殖民主义在数字语境的理论重构,也都曾长期被视为特定经验现象的“隐喻”。二者当前的理论差异其实源自于近年间库尔德利等数据殖民主义研究者对于数据殖民主义在本体论与认识论层面的理论重构,进而拓宽其中观层面的机制解释[2]。在此基础上,分析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对于殖民主义的诠释,发现虽然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都强调自身属于殖民主义的“新理论”,但数字殖民主义与已有殖民主义理论的核心差异其实建立在经验现象的变迁之上,其理论结构与核心概念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历史殖民主义,经验层面的差异显然不足以单独支撑起全新的殖民主义理论。相反,数据殖民主义不仅在经验层面与历史殖民主义形成差异,更在形而上层面与历史殖民主义形成差异,如其建构主义取径、数据实践导向。而且,数据殖民主义在探讨新语境殖民现象的同时,还融入生命政治理论、媒介化理论、新物质主义的思想资源,从而为相关学人提供更为多元化的理论视角。换言之,有别于数字殖民主义,数据殖民主义虽然继承历史殖民主义对殖民现象的批判,但其本身属于崭新的殖民主义理论,并非旧理论的纯粹延伸。
斟酌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对于殖民主义的理论继承与二者的内在差异,并非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在其著作《连接的代价》(TheCostsofConnection)里曾指出,自我要挣脱数据殖民主义的束缚,亟须借助于一切法律、政治与形而上层面的方法[27]。因此,抗击殖民主义并非仅仅涉及经验层面的抵抗运动,形而上层面对于殖民主义的思辨与批判同样在抗击殖民主义中扮演重要角色。在此之中,厘清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理论谱系与理论继承显然十分重要。若连作为经验指导的理论体系都模糊不清乃至存在误读,经验实践则无从谈起。通过上述关于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的理论辨析可知,对于大数据时代的“殖民现象”批判,数字殖民主义与数据殖民主义虽然都自称殖民主义在数字语境的新理论,但数字殖民主义理论只是在基于不同经验现象老调重弹,其基于结构因素与边界意识的殖民批判仍然停留在资本主义借助数字技术向全球蔓延的宏观探讨,而未真正触及资本主义于大数据时代的殖民机制。相反,如同数据殖民主义理论所示,重新在嵌入到日常生活中的数据实践寻觅殖民主义的痕迹将真正有助于研究者发现殖民主义在大数据时代的本体变化,以及其基于新语境的殖民机制。
举例而言,对于谷歌、脸书在全球南方国家借助新技术排斥本土数字文化从而形成数字/数据殖民的批判固然重要,但若仅仅基于宏观结构、地缘政治对此进行批判,那么无论号称殖民主义新理论的数字殖民主义理论抑或已有殖民主义理论(如电子殖民主义理论、媒介殖民主义理论、文化帝国主义理论)都极可能得出类似的宏观批判分析,如数字资本(如谷歌、脸书)已经与发达国家(如美国)合谋,基于已有结构层面优势在全球南方地区借助新技术驱使本土数字生态接入到全球资本主义网络,从而再生产全球结构不平衡,乃至新帝国主义。但究竟这种新殖民现象如何在个体日常生活中形成却难以在此类宏观视角得到充分解释。对此,基于建构主义与去边界化的数据殖民主义为学人提供有别于传统殖民主义的研究视角,从更为微观的个体与数据之间的数据实践、数据关系与数据逻辑剖析资本主义究竟基于何种机制实现其数据语境下的殖民行径,如聚焦公众在日常生活使用数字平台时无意识地生产与传输大量个人数据,以及这种个体层面的数据实践又是如何催生大规模的社会层面数据掠夺。
当然,数据殖民主义通过在数字语境重构殖民主义理论为学人批判审视资本主义的全球数据资源掠夺提供了新视角,但该理论也仍存不足。数据殖民主义理论的提出者库尔德利与梅西亚斯在多篇相关文献里[2]都将“生命”视作时下数字技术对于个体殖民剥削的重要一环,如描绘个体在数据掠夺中作为“赤裸生命”置身于冰冷的技术物面前。但令人遗憾的是,数据殖民主义理论对于“生命—数据”转化过程的论述仍较为模糊,偏重基于生命政治术语的经验现象描绘,这不免让该理论受到学人质疑[3]。因而,未来研究或可进一步深度结合生命政治理论(如福柯的装置概念、阿甘本的亵渎概念)。此外,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梳理了数字语境下两种殖民主义典型理论变体的思想来源与理论分歧,要完全厘清殖民主义在数字时代的完整理论谱系仍需未来研究进一步批判审视其他相关理论变体(如技术殖民主义、数字后殖民主义、数据东方主义),从而在形而上与经验层面同时推动“去殖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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