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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照明需求和产品性能标准结合研究

2024-12-31张金钟马晔

中国标准化 2024年13期
关键词:照明公共空间需求

关键词:公共空间,照明,需求,标准,灯具,安全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13.010

0 引言

2018年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视察调研时提出公园城市理念。公园城市作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发展高级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将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随着公园城市的实施,为人民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成为大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规划设计的关注点也从视看到参与和体检。

公共空间的照明,应统筹协调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强化整体性,营造和谐的光环境。包括确定规划设计目标及策略,先结合区域的发展定位进行照明建设规划,提出规划设计目标及策略确定照明载体的亮(照)度水平、光源颜色、照明动态模式等的层级,并提出具体控制指标标准,确定典型照明对象,对其主体、风格、效果等提出照明设计要求。同时注重节能与环保、维护与管理。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中的重要区域,是人们交往的重要场所,多为近人尺度的照明,因此灯具产品是否能够安全使用变成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灯具在使用的过程中除了需要面对产品质量问题外,还需要考虑到使用条件以及外界环境对灯具造成的影响。我国幅员辽阔,灯具在不同城市的使用场景不尽相同,灯具具体的使用场景非常复杂,由此也会引发不同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将灯具实际使用的空间进行归纳,并对于灯具在不同的公共空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且将其中的共性进行归纳,最后总结出预防和避免的措施供制订相关的产品性能标准进行参考。

1 现 状

灯具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首先应考虑的是符合空间的需求。其次应该根据空间的实际情况,比如使用位置、气候情况,可能发生异常使用情况等对灯具要求进行调整。在实际项目中,灯具所出现的问题一部分是由于灯具的质量问题,另外的则是由于对灯具面临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对产品的要求应该结合所在的公共空间进行研究。

2 公共空间分类标准的确定

根据灯具实际的使用情况,灯具所在的公共空间可分为临水空间、绿植空间、以及公园广场。这三种空间的主要区别是,临水空间的灯具多处于喷泉周围、河边、岸边等位置,灯具有可能被淋水,被淹没,灯具需要有足够的外壳防护等级。绿植空间中所使用的灯具大多紧靠树木以及草坪,灯具需要避免安装表面以及被照表面或者外壳等部位的温度过高从而造成危害。公园广场是人民群众的活动场所,其所使用的灯具需要避免可能与人员接触时的烫伤或者由于坠落、漏电等情况造成的伤害。

3 公共空间照明灯具要求标准

3.1 临水空间

临水空间一般需要安装灯具来保障行走安全,临水空间的灯具经常面临以下问题。首先是灯具容易进水,其中不乏具有水密性能的地埋灯。其次灯具外壳和支架经常出现腐蚀锈蚀等情况。再次现场经常出现灯具不能正常工作,空气开关频繁跳闸,灯具外壳带电灯等异常情况。

造成以上情况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临水灯具可能会面对水位变化,海浪拍击的情况,在一些洪涝区域,原本设计为非水密的灯具存在被水淹没的可能。第二,灯具长时间处于海浪的冲击以及海水腐蚀,灯具的支架以及调节装置的会在这种高盐碱的情况下出现腐蚀,导致灯具外壳、灯具支架和角度调节装置出现腐蚀,长期受到海浪的冲击,灯具的支架和角度调节装置在强度不足时就会发生损坏。灯具长期处于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是导致灯具容易出现类似故障的主要原因。第三,灯具长期处于潮湿状态下,造成慢性锈蚀,部分灯具在极端情况下还存在被水长时间淹没导致内部电路短路,接地端子生锈导致接地失效等情况。

临水空间选择灯具时首先要满足的标准是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需要满足使用空间的要求标准,需要与建设方协商好按照什么样的苛刻条件来设置,比如十年一遇还是五十年一遇的情况。同时需要仔细查阅当地的水文地质资料来支撑选择。在岸边的灯具如果不是压力水密灯具,那么需要保证即便处于最高水位下,灯具也不会被水淹没。存在长期处于水面以下的情况时,灯具需要通过压力水密试验,偶尔会被水浸泡,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的需要通过水密试验。安装在海水旁边的灯具,还需要通过盐雾试验,保证灯具有足够的耐盐碱腐蚀性能标准。

3.2 绿植空间

灯具在绿植空间中应用情况很多,根据绿植的不同种类分为高大绿植和低矮绿植。

照明效果方面,不同的绿植应考虑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安装方式,如果是树干较高树冠比较茂盛的树木建议树木底部装灯,没有树干的直接在侧边安装,再根据树的大小确定灯具的数量以达到合适的亮度,如图1所示。

同时植物照明还应考虑,植物是在生长变化中的,如果有良好的运维,可以根据植物的生长调整灯具投射角度。现在还有一些灯具,自身的光束角可以调整,树木较小时为窄光等,随着植物的生长,调整为中光束或宽光束。

灯具安全标准方面,灯具应满足国标《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1[1]及对应产品的要求,容易出现松动、电源损坏、内部进水等情况。固定在树木上的灯具固定措施松动主要有两个可能,首先是灯具的固定措施需要满足具有两个固定装置以及附加固定措施,避免部分固定装置失效时灯具出现脱落。其次,当灯具处于低矮绿植空间时需要保证灯具在与人接触时,灯具表面温度不至于造成人员烫伤,并不影响周边植物生长。另外由于落叶和植物枝叶和落叶等覆盖也有可能导致灯具温度过高,造成灯具过热或者导致灯具损坏,应进行清洁。再次,部分灯具选用的电源不符合使用要求,在灯具外使用内装式电源,从而导致电源短路以及损坏。

在绿植空间使用的灯具由于长期接触树木等易燃物,一旦灯具过热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所以灯具应该具有良好的散热标准,避免灯具温度过高。灯具在选用电源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CCC电源,在灯具外部使用电源时需要使用能在灯具外部使用的独立式电源,同时需要注意避免在类似草坪灯低洼位置的积水导致灯具长时间浸泡,超出外壳防护等级标准能力范围,导致灯具和电源出现故障。

另外不鼓励将灯具直接安装在树木上,但由于特殊需求,对于已经将灯具固定在树木上的情况,需要考虑树木的生长和枯萎有可能导致的固定装置失效,同时应考虑固定周期调整安装设施以防止阻碍树木生长。

3.3 公园广场

在公园广场空间中,根据行标《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 163[2],对人行道水平照度要求为5~10 lx,公园人行道水平照度标准值为2 lx,同时由于公园内夜间活动需要有辨识需求,所以增加了最小半柱面照度的照度标准值为2 lx。应选择合适配光及功率的庭院灯,达到照度要求,灯具满足照明等级的要求同时还应注意防止过亮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造成眩光。步行区的眩光限制值与灯具的安装高度有关,根据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3],具体见表1。

灯具的使用可以分为可触及区域以及不可触及区域,其中可触及区域多为一些景观用灯具,例如地埋灯,喷泉灯,假山用的投光灯等。不可触及区域的灯具多为照明用灯具,同时也有一些在景观中使用的瓦楞灯,投影灯等不可触及的灯具。在可触及区域中使用的灯具会经常出现故障,比如地埋灯经常出现进水凝露等情况,小型的投光灯支损坏变形,调节装置失效,人员在接触灯具时容易刮伤,烫伤。在不可触及区域的灯具经常年久失修,灯具闪烁或者不能工作。

在公园广场这类空间中,除了由于灯具本身的质量问题外还有自然环境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首先,灯具的固定措施失效,在不可触及区域多为灯具的质量问题以及恶劣的自然环境因素。在可触及区域,需要考虑该结构能否在承受住非正常撞击后仍然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或至少不造成再次破坏。其次,灯具在设计时或者在安装灯具前应该考虑到安装维护的便利性,比如路灯以及广场,屋顶,墙壁等位置的灯具,由于灯具安装高度较高,或者安装位置不容易接触,在灯具损坏时不容易维修。在人群密集处,这类问题就容易被人关注,并且造成问题的放大。最后,灯具在与人接触的区域使用时,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即不能给人员造成伤害,当灯具制造工艺粗糙,灯具外壳有毛刺,锐边等时会对与之接触的人造成划伤。灯具过热时容易造成建筑物起火,导致财产损失,严重时可能导致人员受伤。灯具本身质量问题过关,但是在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作用下,灯具同样可能发生上述问题,这方面也是灯具在公共空间使用时应极力要避免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应保障产品自身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标准。其次安装应符合安装的标准,例如在高空使用的灯具牢固固定,并且有附加防护措施,高空使用的灯具要通过静载荷的试验,避免因为风力的作用导致灯具脱落。然后灯具的性能设计标准应有一定的冗余,这种冗余需要考虑到人为破坏的因素。在可触及区域灯具的支架要进行加牢加固,角度调节装置要能够锁定。同时灯具的外壳易碎部件要有足够的强度,避免灯具易碎部件破裂造成伤害。灯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和绝缘性能,有足够的电气性能保证人在与灯具接触时不会有触电等电气事故的发生。在不可触及区域的灯具要有足够的耐久性能,保证灯具长时间使用后灯具仍然是安全的。路灯需要有足够的静载荷,并且需要考虑该区域的天气情况。灯具在草坪等低矮绿植空间使用时需要合适的外壳防护等级以及足够的部件强度,半地埋灯以及投光灯等可能被人员踩踏的灯具易碎部件需要有足够的强度避免人为损坏。

在考虑避免以上三方面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参考灯具所处在的公共空间的实际需求,避免在没有该项需求的应用场景中攀比性能,造成成本浪费。

4 结语

公共空间的照明研究不能够脱离灯具具体的质量问题,首先从环境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中的灯具标准要求。避免灯具的性能标准指标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避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同时应该考虑运维的重要性,固定周期和非正常天气应进行巡视,保障正常运行。最后还应该合理对待环境需求,避免灯具性能标准过剩导致的造价过高等问题。

在公共空间中所使用的灯具也可在设计阶段明确使用标准要求,针对该空间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当新问题出现时,可以针对该区域内的灯具或安装措施等进行改进提升,做到有的放矢,将问题彻底杜绝。

公共空间是一个有机整体,照明是夜间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灯具是照明的提供者。灯具在整个公共空间的维度内,不仅仅是一个产品,而是作为这个整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灯具在这个整体中,其布置位置、安装方式、自身性能方面的标准,都影响了整体的质量。从公共空间的实际需求出发,将产品标准与需求结合,是我们达到高质量管理的落脚点。

作者简介

张金钟,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为城市公共设施和资产管理。

马晔,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照明规划设计及检测。

(责任编辑:张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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