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主体参与视角的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影响机制研究
2024-12-31许艳金艳清罗卯英支伟光方艺吕晓燕
摘 要:山塘水污染治理是我国各区域高标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基于国内外专家的观点提出假设、构建机制模型,并利用调研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参与治理能直接提升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村民、村“两委”参与治理没有直接提升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政府支持和政府监督都会通过影响村“两委”、企业间接提升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但政府支持的作用更大;村“两委”和村民都能通过影响企业进而提升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但村“两委”的作用更大。因此,为提升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各地区应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村“两委”的宣传监督作用,改进村民对水污染信息的反馈通道。
关键词:美丽乡村;江西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11-133-4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11.030
0 引言
我国农村山塘众多,而山塘水体相对较小,往往地处偏僻、分布分散,政府监管成本很高,是水环境治理中的难点和痛点,其污染治理是高标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江西省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采取了诸如改水改厕、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使政府、村“两委”、村民和企业都参与了进来。因此,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相对前几年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此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主体是否都发挥了作用,以及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学界对此研究很少。深入探究江西省不同参与主体对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影响的机制,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改善我国各区域农村山塘水环境、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尤为重要。
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1.1 研究假设
农村山塘水环境属于公共资源,容易导致公地悲剧。但随着“两山”理论的提出,水环境规制愈加严格,部分企业迫于压力逐渐参与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张玉梅等[1]研究认为,在既定的环境规制下,农村企业及养殖户存在环境治理行为,且直接影响着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基于此,提出假设H1。
假设H1:企业治理会提升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
虞祎等[2]研究认为,政府给予企业排污补贴能促进企业参与污染治理;刘亦文等[3]发现,在政府监督下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河长制对湘江流域内水污染的质量提高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提出假设H2和H3。
假设H2:政府监督能促进农村企业参与污染治理。
假设H3:政府支持能促进农村企业参与污染治理。
通常情况下,村“两委”承担着政府“代理人”和村庄“当家人”的角色。王璇等[4]认为,村“两委”会积极响应中央建设美丽乡村的号召,对村民参与治理具有促进作用。王钱坤[5]指出,政府加强对村“两委”队伍建设,加大对村干部培训力度,能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指引作用。据此,提出假设H4、H5。
假设H4:政府监督对村“两委”参与治理具有促进作用。
假设H5:政府支持对村“两委”参与治理具有促进作用。
作为村庄的“当家人”,村“两委”是村集体资源的直接管理者,对山塘有使用、出租的权利,也有治理或预防山塘水污染的义务。村“两委”通过以下2种形式影响山塘水污染水平,一种是直接参与治理,另一种是通过监管防止村民或相关企业排污。宾幕容等[6]研究发现,当村庄存在村容管理条文、监督制度等约束型环境规制时,农村养殖户的污染治理意愿较强。由此,提出假设H6、H7。
假设H6:村“两委”参与对农村企业参与污染治理有促进作用。
假设H7:村“两委”参与对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有促进作用。
普通村民自身是面源污染的制造者,与污染企业负责人又可能存在着亲缘或雇佣关系,很多情况下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任贵州等[7]认为,农户参与污染治理较少是导致农村水环境差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普通村民具有为身心健康而参与环境治理或监督企业排污的强烈意愿。许玲燕等[8]认为,农户参与污染治理的意愿越强,农村水污染排放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就越大。由此,提出假设H8、H9和H10。
假设H8:村民参与对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具有促进作用。
假设H9:村民参与对农村企业参与治理有促进作用。
假设H10:村民参与对村“两委”参与治理具有促进作用。
1.2 模型的构建
依据理论分析与上述假设,提出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影响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2 量表设计与数据分析
2.1 量表及变量的设计
依据假设,量表分为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村“两委”参与、村民参与、企业治理和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等6个维度,分别用变量GS、GR、VC、VP、EM和PM表示。变量GS包含县乡政府相关部门经常巡视山塘水污染情况、对举报污染行为实行奖励、对相关污染企业实施惩罚、对污染严重企业实施关停、经常宣传环境保护重要性等5个题项,分别用gs1、gs2、gs3、gs4和gs5表示;变量GR包含县乡政府相关部门对村干部或企业负责人实施技术培训、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行为给予资金支持、对村庄垃圾污水收集给予资金支持3个题项,分别用gr1、gr2和gr3表示;变量VC包含村“两委”积极宣传水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房前屋后卫生做得好的居民给予表扬、对农村山塘开展清淤与垃圾打捞工作、利用社会关系支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4个题项,分别用vc1、vc2、vc3和vc4表示;变量VP包含村民会对农村水环境不友好行为进行劝导、看到农村水环境不友好行为会报告村“两委”、看到企业等污染山塘水环境行为会拍照公开、会自觉减少污水垃圾的排放和农药化肥的施用等4个题项,分别用vp1、vp2、vp3和vp4表示;变量EM包含企业会积极购买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进行治污、能自觉学习农村水污染治理技术、制订保护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制度或措施3个题项,分别用em1、em2和em3表示;变量PM包含居住村庄山塘中的水污染严重1个题项,用PM表示。所有变量的测量题项采用5级李克特量表,1到5分别表示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其中GS、GR、VC、VP、EM为正指标,PM为逆指标。
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采用分层抽样方法对江西省11个地市乡村企业管理者、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开展调研,通过线上和线下共发放调查问卷2 400份,获取有效问卷2 305份,有效率为96%。计算各测量题项得分发现,PM的均值为2.679,说明当前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状况总体不是很严重;vp1、vp2、vp3和gs1的均值分别为3.147、3.110、2.962和3.051,相对较低,说明村民参与较少,政府部门对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巡视较少。另外,变量GS、GR、VC和EM的题项均值都小于3.5,说明政府监督和政府支持力度还不够大,村“两委”和企业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
2.3 信度检验
利用调查数据,采用SPSS25.0软件对各潜在变量进行信度检验,发现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村“两委”参与、村民参与和企业治理各维度的信度系数α值分别为0.925、0.926、0.924、0.912和0.919,包含PM在内的整体问卷的α值为0.960。上述数值都大于0.8,说明设计量表信度较好。
2.4 效度检验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PM之外的19个题项实施最大方差因子旋转,得到公因子累积方差为82.5%,说明主成分对原变量的解释能力较强;同时,发现KMO值为0.97,Bartlett球形度检验近似卡方值为44 266.4,显著性为0,同时得到5个维度,且维度能按量表设计很好地区分开来,说明量表结构效度较好。
3 模型估计与分析
3.1 模型估计与修正
利用AMOS24,采用最大似然法对理论模型进行估计发现,路径VC→PM系数标准化估计值为-0.094,P值为0.126,不显著,假设H7不成立,删除此路径;路径VP→PM系数标准化估计值为0.132,与假设H8相反,不符合实际,删除此路径;路径GS→EM系数标准化估计值为-0.06,P值为0.210,不显著,假设H2不成立,删除此路径,最终得到的修正模型如图2所示。
3.2 模型适配度检验
残差均方和平方根(RMR)、良适性适配指标(GFI)、调整后良适性适配指标(AGFI)是用来检验模型绝对适配度的指标。规准适配指数(NFI)、相对适配指数(RFI)和比较适配指数(CFI)是用来检验模型增值适配度的指标值。简约适配度指数(PGFI)和简约调整后的规准适配度指数(PNFI)是用来检验模型简约适配度的指标。
检验结果显示,在绝对适配度方面,RMR为0.03,小于0.05,GFI和AGFI分别为0.930和0.908,都大于0.9;在增值适配度方面,NFI、RFI和CFI分别为0.961、0.954和0.965,都大于0.9;在简约适配度方面,PGFI和PNFI分别为0.713和0.817,都大于0.5。说明模型设计外在质量好,符合实际。
3.3 估计结果分析
采用软件Mplus7,对各变量间关系进行估计。结果发现,在直接效应方面,GR→VC、GR→EM、GS→VC、VC→EM、VP→VC、VP→EM、EM→PM路径的系数标准化估计值分别为0.760、0.124、0.152、0.738、0.041、0.071和-0.138,P值都小于0.05,结果显著,说明参数估计有效,假设H1、H3、H4、H5、H6、H9、H10都通过了检验;在间接效应方面,GR→VC→EM→PM、GS→VC→EM→PM、GR→EM→PM、VC→EM→PM和VP→EM→PM路径的系数标准化估计值分别为-0.077、-0.015、-0.017、-0.102和-0.010,且95%的置信区间BC-percentile检验统计量的上限和下限都在0的同一侧,结果显著;VP→VC→EM→PM路径的系数标准化估计值为-0.004,但95%的置信区间包含0,不显著;同时,检验发现GR对PM的间接影响明显大于GS对PM的间接影响,VC通过EM对PM的影响明显大于VP通过EM对PM的影响。
结果显示,EM对PM的影响系数为负,说明企业的污染治理行为能有效提升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GR、GS、VC、VP对PM的间接影响系数都为负,说明政府支持、政府监督、村“两委”参与、村民参与对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都具有提升作用。具体来看,政府支持会通过村“两委”参与、企业治理,或直接通过企业治理进而显著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政府监督也会通过村“两委”参与、企业治理,显著提高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且政府支持对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的提升作用比政府监督大;村“两委”参与和村民参与都能通过影响企业治理进而显著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但村“两委”参与的作用更大;同时,村民参与并不能通过影响村“两委”参与、企业治理来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
4 研究结论与改进建议
4.1 研究结论
根据调查与实证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①政府监督、村“两委”参与和村民参与都能通过影响企业参与治理,有效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②政府支持和政府监督都能通过影响村“两委”参与、企业治理进而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但政府支持的作用比政府监督大,且政府部门对山塘的巡视偏少;③村民参与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较少,村民参与不能直接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也不能通过影响村“两委”参与进而影响企业参与治理;④村“两委”在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村“两委”参与治理虽不能直接降低农村山塘水污染水平,但能通过宣传、监管影响企业参与治理,进而提升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绩效。
4.2 改进建议
为进一步降低江西省农村山塘水污染水平,地方政府及相关主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第一,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并落实对农村相关企业购买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的补贴政策,加强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企业循环利用禽畜粪尿和对有机肥营销的能力。继续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工作。第二,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政府部门要选聘环保意识好、责任心强的村民或能人担任村干部,应指导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和水环境巡视活动,督促普通村民和企业负责人自觉减少污染排放行为。第三,进一步提高普通村民对山塘水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其环保意识,让村民更好地参与农村山塘水污染治理。政府部门应为村民提供更易操作的反馈平台,除政府网络平台外,建议增加微信群或抖音平台等作为反馈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对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参考文献:
[1]张玉梅,乔娟.生态农业视角下养猪场(户)环境治理行为分析:基于北京郊区养猪场(户)的调研数据[J].技术经济,2014,33(7):75-81.
[2]虞祎,张晖,胡浩.排污补贴视角下的养殖户环保投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苏、浙生猪养殖户的调查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2):159-163.
[3]刘亦文,吴荆,蔡宏宇.湘江流域“河长制”的生态环境治理效应研究[J].软科学,2022,36(3):75-82.
[4]王璇,张俊飚,何可.环保教育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治理参与意愿吗?:基于村干部身份的调节作用分析[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21,35(8):11-17.
[5]王钱坤.走向整体性治理:乡村治理复合碎片化的破解路径研究[J].延边党校学报,2024,40(3):41-46.
[6]宾幕容,覃一枝,周发明.湘江流域农户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意愿分析[J].经济地理,2016,36(11):154-160.
[7]任贵州,杨晓霞.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内生机制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41(11):50-54.
[8]许玲燕,杜建国,汪文丽.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的演化博弈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27(5):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