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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2024-12-19唐京

新西部 2024年11期

现代化治理背景下公共法律服务日益成为公众必需。四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网络更为周密,全省法治惠民效应显著。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将契合高质量发展之要,持续提升专业性和规范化,弥足短板领域,提供更高能级的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更大程度的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四川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服务平台全面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深入推进,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建设的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建成,代表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高水准。新发展阶段,为推进四川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省,应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现状

(一)夯实基础:建成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及其他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四川省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编制了项目清单及服务指南,公共法律行业持续发展、服务供给能力稳定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了省级为龙头、市级为枢纽、县级为支撑、乡级为基础、村级为基点五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县两级服务中心200多个,乡镇或街道服务站3000多个,村社服务室近3万个;全省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服务、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达两千多家,法律专业服务人员3.4万,人民调解组织4.25万个,人民调解员近24万名。[1]将法律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座席,开设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专项座席,提供藏汉、彝汉双语服务,年接听咨询电话高达26万多人次、解答群众咨询6万多件次。同时,“12348”四川法网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拓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机构导航等在线服务功能,加大在城市小区、乡村社区等自助设备的安装,让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近在身边。

(二)协同共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融合发展

推进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的功能相融、优势互补,构建全空间、全时空服务体系。在三大平台间搭建数据信息桥梁,实行数据流转、集中,并进行归类及标注,实现资源共享,为不同平台的业务融合提供互联互通的信息基础,形成跨层级、跨业务的协同办理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其他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诉讼业务、基层治理等公共服务的链接与整合。“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设立各类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5.8万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7650个,促进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搭建线上法治诉求解决平台,推动法院诉讼的线上线下合理发展。2021年4月挂牌成立了成都互联网法庭,作为全国首家跨区划集中管辖互联网案件的专业法庭,其电子诉讼平台已有13万余人注册,共受理各类案件5万余件,[2]展现“数字治理”的四川模式。

(三)现代新质:显现公共法律服务效率智能特性

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现了智能化、快捷型、便利性的发展特色。

一是体现便捷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沟通、远程会见、掌上办理等应用,极大地提升服务效率和功能,让公共法律服务易用易得。

二是体现自主化。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事项实现自主选择平台和服务模式,提供超市式产品供给,实现因人而异、精准细致。如为农民工群体开设欠薪专项法律援助,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办结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万余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或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3]

三是体现电子化。在传统文书、字面服务的基础上优化电子服务,建设“电子文书库”“电子证照库”等,推进个案二维码,实现扫码服务;将电子信息库数据用于决策风向把握、分析模块建立,为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研判提供科学依据,实现风险预防、智能感知、精准服务等功能。

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辨识

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体量以及质量上存在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给不充足等现象,各层级发展进程不一,服务的精准性、前沿性、开放性等尚需提升。

(一)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统一标准尚未建立,现有标准存在短漏

四川于2020年获批了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对国家标准进行了全面贯彻和扎实推进。但省级层面创建的标准没有实现全延伸,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的各项职能板块中,根据《公证机构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从硬件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质量保障等方面对全省公证业务制定了五大项60小项考评标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了司法鉴定“四大类”管理内容,此外,其他领域没有明确省级标准,部分业务仅有市级标准,不能给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供全面覆盖的统一指导,不利于整体推进。

(二)省内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基层建设资源短缺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在成都及其周边地区以及各市州中心城市,三州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紧缺,人才短缺问题突出,供需矛盾较大。以自贡市为例,全市共有3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94名,与近330万人口总数相比,每万人法律服务人员数还不到2人,存在较大缺口;市中心律师人数占全市的58%左右,而基层资源短缺,有的县区甚至只有1-2个律所,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同时,区县及乡村的法律服务机构普遍规模小、场所设施不完善,机构选址、区域划分、办公面积、设施设备等不完全符合建设标准,导致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受阻。如,很多基层机构缺乏适老、助老设备,没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群体及残障人士服务需求。

(三)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端资源不足,涉外服务建设滞后

整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高层次法律服务机构较少、高端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发展欠缺、专业支撑和品牌优势缺乏、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有短板等问题较为明显。各地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以及热线平台的法律服务人员很大一部分为社会招聘人员,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补贴标准未进行统一明确规定,经费保障来源不一、长效支撑不稳定,从而限制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供给。“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已列入四川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清单,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约110人,[4]不足以支撑高水平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

构建高效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路径

新发展阶段,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应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专业性和规范化,提供更高能级的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更大程度的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一)弥足短板领域,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的发展指标,到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人均经费将达到2.1元,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为4名,目标达成的主要差距和缺口在乡村、社区一级,薄弱环节在民族地区,需要将力量下沉,构筑以县域为辐射中心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在城市社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法治、德治、自治与智治等融合发展,建设县级“智慧矫正中心”,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以现有网格综治、微网实格等治理队伍为基础构建法治骨干体系,鼓励和吸收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大力培养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骨干力量,实现“法律明白人”平均达到5人以上;注重专业引领和培训,增强对公共卫生危机、群体性事件等应急突发事故的基层处置能力。

二是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高效法治服务。在产业发展、产权流转、农商旅融合等重点领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引领、人才保障、产品供给等资源,注重对年老体弱、留守儿童、脱贫不稳定人群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断充实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乡村公共服务力量。

三是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开展双语服务、送法进寺庙、禁毒防艾等特色专项服务,开展视频调解、线上公证、网络会见、云端保障等远程法律服务弥补空间差距,通过政策引导激励法律专业人才到民族地区就业,鼓励省市级法律机构与民族地区对接,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行动。

(二)契合高c857d245b876853fef11b99af77bf539质量发展之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

市场化服务往往是服务模式创新、科技研发、行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前沿力量,[5]新发展格局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应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建设方向和策略,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推动两地公共法律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司法、律师、公证等机构和业务的服务联盟,促进专家人才的双向流动,推进数据信息的共建共享,联合打造服务标准、认证协同、案件资源库等,促进两地共建更高能效公共法律体系。围绕省委“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化建设,分别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川西北各区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辐射点,探索构建标准化运管及保障系统,推动区域布局整体优化的建设格局。围绕促进经济复苏、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效能,针对涉企法治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注重对省外来川企业及川商在外企业的重点服务,积极与川商企业较为集中聚集的省外区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协作。

(三)适应现代化治理要求,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一是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赋能。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为西部(成都)科学城、绵阳科技城等科技创新企业聚集区域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提供“一站式”服务,组建专业性较高的专家库和顾问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亦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要求,探索构建全链条、全周期保护体系,注重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预警工作,扩大对外开放国际接轨的服务能效。

二是巩固公共法律服务智力支撑,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影响力,促进产生人才聚合、业务辐射等效应,开展高端论坛、搭建交流平台,吸引丰富优质法务资源落户四川;成立法治建设及公共服务研究中心,依托全川高校和研究机构资源,培育高级别法治人才。

三是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部署,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法治协同与合作,引进国际法治资源、推动境外律所建分支机构,为在川国际企业、川内企业国际合作提供专项法治服务,为解决涉外纠纷、司法仲裁、国际法咨询等搭建规范化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载《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74-75页。

[2]孙满桃:《成都互联网法庭:打造“数字正义”四川模式》,https://legal.gmw.cn/2023-10/12/content_36887196.htm。

[3]杨丹梨鹭、范芮菱:《让公共法律服务更亲民》,载《四川日报》,2024-04-28(007)。

[4]赵文、李季:《法治引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载《四川法治报》,2024-02-06(006)。

[5]杨凯:《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规范体系建构》,载《法学》,2022(2):3-20页。

作者简介

唐 京 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治、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