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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2024-12-09邓颖胡淑娟彭清华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 2024年10期

〔摘要〕 回顾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45年发展与改革的做法与成效。45年来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体系日益完善,“医学+”学科发展新模式逐渐形成;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深化医教协同人才培养改革;大力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奖助育人新格局,助力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健全质量保障和监控机制,有力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同时,分析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3;R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doi:10.3969/j.issn.1674-070X.2024.10.003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in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DENG Ying, HU Shujuan, PENG Qinghua*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Changsha, Hunan 410208,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practices and achievements of 45 years of development and reform in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at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HUNCM). Specifically, over the past 45 years, HUNCM has witnessed a progressively refined degree-granting system and the gradual emergence of a new "Medicine+" discipline development model. It has promoted the categorized development of postgraduate education and continuously deepened reforms in collaborative medical and educational talent cultivation. Significant efforts have been made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entorship team and enhance the quality of postgraduate education. A new pattern of scholarship and financial aid system has been established to support the cultivation of high-level talents. A comprehensive quality assurance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 has been established to effectively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dissertations as well as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alent cultiv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existing issu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have been analyzed, and directions for further deepening reforms have been proposed.

〔Keywords〕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degre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talent cultivation

自1981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我国学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并于2024年4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今年正值湖南中医药大学建校90周年,自1979年学校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历经几代湖中大人的共同努力,如今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已走过了四十五载。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追求卓越为主线,在中医药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学校建设有多个国家级和国家局级重点学科、专科,为国家培育了大批高水平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在过去的45年中,湖南中医药大学的学位授予体系日益完善,“医学+”学科发展新模式逐渐形成,分类培养逐见成效,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奖助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逐渐完善,学位论文质量得到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1 健全学位授予体系,探索“医学+”学科发展新模式

湖南中医药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中医药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197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我国研究生教育于1978年正式恢复招生,湖南中医药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首批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湖南中医药大学获批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首批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伤寒论;金匮要略)、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医学史)、中医内科学、中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我校通过改革完善学位制度,使学位授予体系逐步健全。1986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取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1987年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1994年,学校取得招收国外留学生的资格,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层次的国外留学生和港、澳、台研究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调整学科目录后,学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先后于2003年、201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全面覆盖相关各二级学科。1999年,学校获得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始接收博士后进站工作;2010年,学校获得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此后,经过历次学位授权审核,学校学位授权点数量不断增加,学位点布局不断优化。

截至2024年9月,湖南中医药大学已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建设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形成了基本覆盖中医药的主要领域,布局较为合理、满足需求、立足省内、各方资源充分参与的学位点格局。

十多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跨学科建设。2009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高校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已有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调整二级学科和按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标志着二级学科设置权全面下放给高校。

湖南中医药大学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技术等关键领域,积极主动把握学科发展态势,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特色,推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中医传统优势学科与工科学科、现代先进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以国家、区域、地方人才需求为导向,探索“医学+”学科发展新模式。2011年,学校自主设置并备案中医肿瘤学、中医亚健康学、中医药膳学、中医药信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中西医结合精神病学、医药经济与管理、中药制药工程、中药生物工程9个二级学科,涉及一级学科4个;2013年,学校自主设置中医心理学、临床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影像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中药保健食品研究与开发5个二级学科。

2013年,《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通过跨学科途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动拥抱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与挑战,探索符合新时代需求的“新医科”人才培养体系,对于医学教育改革至关重要。2014年,学校自主设置中医文化学、中医管理学、中西医结合检验医学3个二级学科。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突出学校中医药护理的优势特色,2024年自主设置中医护理学二级学科(详见表1)。

2 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医教协同深化人才培养改革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研究生教育主要是为国家培育顶尖的科研人才,以适应国家科技进步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重点放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教育体系主要采用单一的学术型学位制度,以确保培养出能够从事深度研究的专业人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开始对研究生学位授予制度进行改革。这包括陆续出台针对工商管理、医学、建筑学等专业学位的政策[2]。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医专业学位正式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出来,中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正式开始[3-4]。

湖南中医药大学为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自2009年被批准为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后,不断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于2014年获批口腔医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2016、2018年先后获批临床医学、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根据国家要求调整为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0年设置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过4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学校形成了覆盖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学位类别的“三级两类”学位体系。

学校不断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以及不同学位层次,科学修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健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于2017年出台《湖南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对博士、硕士不同学位级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不同学位类别予以差异化要求。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彭清华教授团队的《“四位一体”能力导向的中医学研究生传承创新人才培养43年探索与实践》和陈偶英教授团队的《红专并进、双轨共振——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得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此次获奖是全国中医药类高校中唯一一所在该届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中获得两项奖励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医学研究生的临床能力,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日趋强烈的需求,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开启了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相结合,双轨并行培养卓越医师的新探索[5]。双轨并行培养显著提高了临床培训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了学生的岗位胜任能力[6-7],但也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临床轮转计划安排与研究生培养需要衔接不畅甚至脱节的问题[8]。

学校在中医专硕住培实践中,始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全面建设“健康中国”的中医药人才需求,锚定中医卓越临床人才的培养目标。自2018年起,在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学校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框架范围内,对中医专硕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修订《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轮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增加本专业的轮训时间,本专业轮训时间达到住培总时间的42.42%[9];并针对湖湘中医特色的学习与实践,切实提高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思维能力。通过改革实践,学校中医住培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不仅提高了住培医师诊断专科疾病的能力和专业实践操作技能,又保持了中医各科轮训的特色,培养了住培学员的中医临床思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通过率位居全国前列,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为全国各高校中医专硕培养改革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3 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着眼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多方面的教育责任。1981年,我国开始由国家统一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先后共审核了5批博士研究生导师[10]。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并扩大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权,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改革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审核办法,颁布了《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意见》,我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审批从“集中评审,分散管理”走向了更科学的发展道路。

湖南中医药大学自1996年开始自主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先后共开展了16次导师遴选工作。学校坚持通过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来进行制度化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定期修改导师遴选标准。截至2024年1月,学校拥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6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 033人。1996—2023年新增导师人数详见表2。通过多年努力,学校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学历与职称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开拓了众多新研究领域,活跃了学术思想,促进了高层次创新性人才的培养能力不断增强。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国家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给予了极大关注。为了提升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效率,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包括《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及《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对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了重要指示,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旨在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确保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生人才。

湖南中医药大学致力于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研究生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领下,学校先后制定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政治品质、道德修养、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校际交流、导师互聘、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促进兼职/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出台《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开放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系统化、成熟的研究生导师制度框架,确保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学校近年来不断完善研究生导师选拔与培养体系,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将导师招生名额与其培养条件(科研经费)、培养成绩(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等挂钩,引导教师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招生规模、导师队伍规模和梯队结构合理设置岗位,限制每位导师每年的指导人数,以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新遴选的导师须经过“新导师岗前培训”,学习《研究生导师手册》《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导师工作相关职责及兼职导师相关文件后方可招生;定期表彰和宣传优秀导师个人及团队,通过优秀引领达到示范、感召和带动作用。

45年来,学校通过增加投入和出台相应政策相结合的方法,引培领军型人物和创新能力强的学术团队,使师资队伍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岐黄学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等,在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稳步推进,导师队伍的层次也明显提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导师占77.9%,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占35.5%。学校已形成一支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导师队伍,为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4 打造奖助育人新格局,助力高层次人才培养

奖助育人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抓手,亦是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人均受教育程度和接受高等教育比例都非常低。为了保障推进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国家实行研究生公费教育制度,即研究生学习、生活经费均由国家公共财政负担。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的公共财政支出显著增加,国家对研究生进行分类管理,享受公费待遇的研究生比例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而降低。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取消公费研究生计划,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的研究生收取学费。自此,我国全面取消研究生公费制。与此同时,以动态激励为导向的研究生资助制度开始逐步走向成熟,其在保障研究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激发研究生内在发展潜力,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中医药大学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加强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研究生奖助制度建设,出台并多次修订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评先评优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为适应新时期研究生生活新常态,在研究生培育全过程中加大资助力度。目前,学校研究生资助的制度体系已经相对稳定,包括国家财政资助和各种社会资助,基本实现了基本保障和激励竞争的结合。其中,国家财政资助的研究生资助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保障各类研究生都能正常学习的基本服务制度,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制度,以及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政策;二是激励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竞争性奖学金制度,有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制度、学业奖学金制度、学术之星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设立的各类奖优制度[11]。研究生的社会资助来源主要有3类:一是来自教育公益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公益组织捐赠;二是来自公司企业捐赠,如东健奖学金、启迪古汉奖学金、康尔佳奖学金、一方研究生创新课题等;三是来自校友、社会个人等捐赠。奖助学金评比发放建立了透明、公开、公平的奖助学金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奖优助困、激励上进、保障学业的作用[12]。

5 加强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有力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

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研究生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乃至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质量,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培养质量是研究生工作的第一要务[13]。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研究生教育担负着“创新升级”“人才升级”的双重使命。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是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部、省、校三级质量保障体系,为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治学不严谨、研究生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提出解决之策[14],对保障和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意义重大。因此,强化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才能有效控制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优秀的人才。

湖南中医药大学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的建立,逐步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制度体系,颁布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等文件,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研究、调查等的记录管理,从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到学位论文答辩环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对未通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的学位论文执行延期毕业制度;规范论文评阅和抽查工作,采用校外专家评阅为主,校内专家评阅为辅,加强盲评和抽查结果的运用。对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从而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水平。

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学位论文质量等人才培养整体质量均实现明显提升(详见表3)。(1)生源质量逐年提升:通过实施“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其在硕士期间人均发表高水平论文数由1.42篇提升至2.17篇;(2)培养质量逐年提升:博士研究生人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由0.79篇增长到2.45篇;学术学位硕士生人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由0.42篇增长到1.43篇;(3)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奖数逐年攀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由1篇提升至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由6篇提升至22篇。

6 结语

在过去的45年中,湖南中医药大学以追求卓越为主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同类院校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自身发展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虽已形成共识,但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还存在薄弱环节,教育体系和方法需要持续创新。二是创新能力培养亟待加强,研究生在开辟新研究领域、运用新视角新方法、提出独创性见解等原始创新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三是分类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驱动不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仍需进一步完善;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认识和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是影响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新时代下,湖南中医药大学应深入分析,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足功夫。一是把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科技前沿,超前谋划、协调部署,建立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新医科”研究生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适应、支撑、引领作用。二是把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作为根本要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把促进研究生成才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创业育人新模式,促进科研优势资源、行业优质资源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科教协同、产学结合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战略需求侧、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三是把分类改革、机制创新作为主要驱动。健全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分类改革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与培养模式,促进相关学科的有效链接与联动,建立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自主调节机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要求,分类改革选拔方式和培养模式。四是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大研究生培养国际化力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综上所述,以湖南中医药大学建校90周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45周年为契机,学校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引领作用,不断进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全面提高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具体任务上,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向内涵式发展转型,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开启研究生教育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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