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2024-12-03于金宽魏凤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数字经济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新思路、新动能、新机遇。文章根据2011—2022年中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显著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该结论在经过替换变量、滞后变量、子样本回归、内生性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数字红利在中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释放作用更为明显;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激发科技创新效应,进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存在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当其跨过门槛值时,会显著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未来,中国应继续加强顶层策略设计、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政资金转移制度、发挥科技创新的赋能作用,进而实现数字经济与城乡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
关键词: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49;F124.3;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097(2024)12-0086-11 ]
Digital Econom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qualization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YU Jinkuana, WEI Fengb
(a.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b. College of Language & Culture,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 China)
Abstract: As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enters a new normal phase, the digital economy provides new ideas, new momentum, and new opportunities for achieving equalization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The article empirically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on the equalization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from 31 provinces of China from 2011 to 2022.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findings, the digital economy significantly promotes the equalization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This conclusion remains valid even after a series of robustness tests, including substitution variables, lagged variables, subsample regression, and endogeneity tests. The digital dividend′s impact on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 is more pronounced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the Yellow River Bas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stimulate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reby optimizing the provision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Furthermore,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exhibit a compounding and multiplier effect, significantly enhancing the level of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 when they surpass a certain threshold. In the future, China should continue to strengthen top-level strategy design, advance digit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mprove fiscal transfer systems, and leverage the empowermen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o achieve a deeper integration of the digital economy with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Key words:digital econom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urban-rural public services; equalization; digital infrastructure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题中之义[1]。当前,中国已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尤其是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影响,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公共资源差异化、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将进一步阻碍共同富裕的实现,因此,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以实现对城乡体制机制障碍的破除。数字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形态,不仅能够带来竞争方式的改变,而且能够破除组织壁垒和信息壁垒,实现服务流程的再塑造,进而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驱动作用。“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由此可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数字化赋能大有可为。在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在城乡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使用,系统分析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效果与影响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实施的重要议题。
目前,学术界针对城乡公共服务影响因素的研究多从财政制度、金融政策、人口变动、城镇化等视角展开讨论。财政制度方面,詹新宇和王蓉蓉(2022)[2]研究发现,地方财政压力对公共服务影响具有非线性特征;缪小林和张蓉(2022)[3]研究表明,中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均会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陈帅等(2024)[4]研究发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十分关键,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并没有起到均等化和激励效果[5-7]。金融政策方面,主要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直接作用方面,例如,杨刚强和邢艺竞(2020)[8]研究发现,强化金融政策有利于提高地区城乡公共服务质量,间接作用则主要以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数字普惠金融、金融科技创新以及金融素养的形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能力[9-12]。人口变动方面,Brueckner(1997)[13]研究发现,城市人口的聚集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会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促进作用;续竞秦和杨永恒(2011)[14]研究发现,居民受教育程度、人均GDP、人口密度等因素均会对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产生影响。城镇化方面,詹国彬(2016)[15]研究表明,城镇化质量会显著正向影响城镇化进程,进而促进公共服务供给;余佶和余佳(2014)[16]基于供需角度分析了城镇化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研究发现,城乡之间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能够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数字经济的概念由Tapscott于1996年提出,其本质是数据信息化和知识普及化[17],其能够转变原有社会分工与生产模式[18],通过知识溢出效应、规模经济效应、梅特卡夫法则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信息壁垒和组织壁垒,进而扩大公共服务边界。围绕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的影响研究多为理论分析与机制阐释,其中,夏杰长和王鹏飞(2021)[19]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集体行动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视角认为,应在线上医疗、网络教育、智慧养老三方面加强数字经济对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张鹏和高小平(2022)[20]从数字治理理论、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出发,构建了“数字赋能-质量提升”的研究框架,为数字经济驱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来自农村的实践经验;史新杰等(2023)[21]使用协同理论、内生发展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构建了数字技术助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体系,并提出了优化路径;周小刚和文雯(2023)[22]则从技术经济范式理念、梅特卡夫法则、两部门模型角度出发,探究了数字经济赋能中国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理。实证研究方面,学者多从微观和宏观角度展开,微观研究主要围绕影响就业率、公共服务质量、城乡移民融合、公共服务获取途径四个方面,例如,Fountain(2005)[23]研究发现数字技术能够改善信息不对等,进而促进就业率的提高;惠宁和宁楠(2023)[24]利用截面数据测度了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与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够显著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其能够通过提升财政透明度和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而产生影响;Zou和Deng(2022)[25]基于中国流动人口动态调查(CMDS)匹配数据,发现数字经济阻碍了城市移民融合;Chen和Qiu(2019)[26]通过对滴滴出行和中国城市交通服务平台化的案例研究,得出数字平台公司能够成为公用事业的供应商。宏观研究则主要围绕数字经济促进城乡融合、资源优化、共同富裕、服务效率以及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几个方面[27-31]展开。
综上,现有研究针对数字经济与公共服务的理论关系论证已较为成熟,虽有个别文献关注了数字经济赋能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但缺乏对中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细化分析。同现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将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分析框架,从宏观视角为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实证经验;②结合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范围,从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4个维度构建数字经济测度指标,测度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③回答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是抑制效应还是促进效应,其作用机制是怎样的,并检验不同区域、不同重大国家战略间的发展异质性;④探究数字经济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间的动态特征,考察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的门槛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经济能够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数字治理理论”强调的是数字技术的高扩散性和强渗透性,通过组织优化、模式变革和效率提高,重塑传统的公共服务流程,其追求的是以多元主体供给为核心的整体主义价值观[32]。在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流程中,政府是供给主体,供给模式存在单一化、效率低下、竞争性缺乏等特点,而借助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的数字经济,不仅能够促进要素在城乡间和产业间流动,打破不同区域、层级之间参与协同治理的壁垒,而且让市场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成为可能,逐渐形成以“政府+市场”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提高了各类供给主体的灵活性[33]。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社会成员参与并全程控制的综合治理过程[21]。首先,在该理论下城乡公共服务供给重视社会成员参与,以社会成员便捷地获取服务资源以及保障成员的权益为目标;其次,该理论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达成,数字经济赋能公共服务能够打破传统地理因素限制,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尤其是能够推动偏远地区人群进入培训、就业市场,数字技术以其连接便捷、运行迅速和操控简易等特点,很好地匹配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两端;最后,该理论强调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传统的供给方式效率较低,公共资源浪费较为严重,而且难以确保公共资源供给的公平性,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丰富公共服务治理“工具箱”,推动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实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共享。结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数字经济能够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存在区域异质性
中国各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发达地区的区位条件优越,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较快,人才集聚效应明显,能够实现资源的快速配置,基础设施建设与各项社会服务发展较为完善,因此,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程度较轻,而后发展地区受制于地理区位、经济发展、人力资本等因素,会存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资源配置扭曲、产业创新活力缺乏、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数字经济的发展恰好可以利用其创新优化、协调主体、绿色节能、成果共享等优势打破这种“非均衡”状态,尤其在农村相对落后地区能有效弥合“数字鸿沟”[34],促进公共服务事项的下沉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例如“东数西算”工程通过将网络运算体系转移至西部地区,不仅缓解了东部地区的资源紧张问题,而且发挥了西部地区的虹吸效应,为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35]。结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H2: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
(三)数字经济能够发挥科技创新效应进而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数字经济发挥科技创新效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降低了科技研发成本,数字技术的溢出效应能够扩大知识群体的覆盖范围,通过降低信息沟通成本,使研发人员迅速掌握所需技术、资源,此外,数字经济中数字金融的应用扩大了融资通道,创新人员能够选择融资成本更低的渠道,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能快速获取金融支持,提高科技转化效率;其次,推动了创新主体的多元化,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推动传统的创新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通过加强不同主体间的沟通联系,能够产生更加多元的创新模式和更加丰富的信息来源,进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最后,实现了创新内容的精细化,数智化技术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方式获取公众的个人偏好需求信息,创新主体通过信息整合、智能化处理生产出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拓宽了市场的产品界限,促进了科技创新进程。
而科技创新效应的发挥更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一,改善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化设施也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并服务于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通过高效、科学地分配区域内部资源,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第二,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范围。科技创新能够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便捷化使用,缓解后发展地区因投入不足和分布不均而导致的较大资源配置差距。第三,对数字信息产业和数字信息设施进行迭代升级。通过不断优化升级,公共服务形态由传统的受制于地理区位因素逐渐向虚拟数字转化,推动协作方式由现实协作向网络协作的转化,使公共服务综合效应远超各地区单独运营之和,从而推动地区协调发展。结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H3:数字经济能够通过科技创新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非线性”影响
数字经济具有传输成本低、服务效率高的特点,但其发展需要一定过程。早期的数字技术依赖资金设备投入,会产生较高的人力、管理以及沉没成本,且其与公共服务实现完全融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短期内不能产生显著影响,而当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尤其是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使各地区围绕数字经济出台相关发展政策,数字经济规模达到临界容量后就会引发正向反馈,形成马太效应,边际成本逐渐递减,收益逐渐递增,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存在规模效应[36]。此外,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非线性影响还可能来源于科技创新这一门槛变量,科技创新活动的发生需要资源要素集聚,其发展对市场的产权结构、激励机制、信用体系等都会产生较大影响[37],因此,短期内无法完全激发数字经济的收益增长效应,且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而随着创新累积效应的显现,创业创新市场环境活力被激发,数字经济逐渐发挥高边际产出的溢出效应,提高不同区域服务主体的独立创新和模仿创新能力,进而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转型升级与均等化发展。结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4。
H4: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作为门槛变量使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非线性”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结合数字经济、城乡公共服务相关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2011—2022年中国31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数据开展实证研究,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和各省统计年鉴,数字经济指标中治理数字化指数来自中共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对个别年份的缺失数据,本文采用插值法予以补齐,部分数据采用对数形式。
表1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省份间数字经济水平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存在不均衡性。其中,数字经济水平的均值为0.213,最小值为0.020,最大值为0.653,说明数字经济在区域间的不均衡性较为明显,这可能是发达地区的数字产业发展较快,加上其本身具备的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产业布局等因素引发了虹吸效应,使发达地区的数字经济水平远高于其他地区。此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也存在显著差异,均值为0.046,最小值为0.020,最大值为0.077,这可能是由于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效能培育、公共服务资源分配、公共服务供需匹配等方面建立起了完善统一的规则体系,使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二)模型构建
1. 基准模型
为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本文建立如下计量经济模型:
[Serviceit=α0+α1Digeit+controls+λt+θi+μit] (1)
其中:[Serviceit]表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Digeit]表示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水平;[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λ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θ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μit]表示残差项。
2. 中介效应模型
为分析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的作用机制,本文建立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Mit=β0+β1Digeit+controls+λt+θi+μit] (2)
[Serviceit=γ0+γ1Mit+γ2Digeit+controls+λt+θi+μit] (3)
其中,[Mit]为中介变量,本研究中指的是科技创新,其他变量含义同式(1)。
3.面板门槛模型
为分析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非线性影响,本文建立如下面板门槛模型(本文以单一门槛为例,存在多重门槛值时可对模型进行扩展):
[Serviceit=] [δ0+δ1Digeit×I(THit≤q)+]
[δ2Digeit×I(THit>q)+controls+λt+θi+μit] (4)
其中:[THit]为门槛变量;[I(·)]为指示性函数,当括号内条件成立时取值为1,当条件不成立时则取值为0。
(三)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对城乡公共服务指标的选取,本文借鉴了钱力和张轲(2023)[38]的研究,将城乡公共服务划分为生产性公共服务和消费性公共服务,分别从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4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测算,本文在采用熵值法计算各省份城市与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借鉴韩增林等(2015)[39]的研究方法,采用信息熵测量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具体城乡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所列。
2. 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水平
当前,学术界关于数字经济水平测度文献较多,但考虑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范围,本文在参考刘军等(2020)[40]、赵涛等(2020)[41]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数字基础设施、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4个维度构建数字经济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构建见表3所列,并选用熵值法对中国31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进行测度。
表3 数字经济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维度 含义 数字经济
水平 数字基础设施 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万户) 光缆线路长度(公里) 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万个) 经济数字化 人均电信业务总量(元) 人均电子商务销售额(元) 数字普惠金融程度指数 生活数字化 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移动电话互联网用户(万户)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万户) 治理数字化 服务方式完备度指数 服务事项覆盖度指数 办事指南准确度指数 ]
3. 中介变量:科技创新
考虑数字经济具有科技创新效应,能够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途径加快信息传播、促进科技研发,进而发挥知识的溢出效应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因此,本文参考周锦(2024)[42]的研究,以科技创新作为中介变量,用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作为表征变量,考察其在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中的中介效应。
4. 控制变量
为全面分析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应,需要寻找可能会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结合现有文献[43-46],本文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分权水平、城镇化率、产业结构水平、总人口抚养比5个方面对地区特征进行控制,具体如下:①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GDP的对数衡量;②财政分权水平,用一般政府预算收入与支出之比衡量;③城镇化率,用各省份城市常住人口数占地区总人口数的比例衡量;④产业结构水平,用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衡量;⑤总人口抚养比,用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的比重衡量。
四、实证分析
(一)数字经济与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测算
本文通过收集相关指标数据,分别测算了31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农村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算结果见表4所列。
从测算结果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从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来看,中国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由2011年的0.187增长至2022年的0.317,年均增长率为4.92%,农村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同样呈现上升趋势,由2011年的0.180增长至2022年的0.331,年均增长率为5.69%,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由2011年的0.035增长至2022年的0.057,年均增长率为4.53%。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年均增长率高于城市,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国家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在农村的覆盖广度与深度,例如针对农村教育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农村基础设施的“村村通”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加快补齐农村的公共服务短板;另一方面,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围绕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划。
(二)基准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针对模型选择先进行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采用随机效应模型为有效估计的原假设,因此,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数字经济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见表5所列。
其中,模型(1)为只有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模型(2)至模型(6)为依次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否考虑控制变量,数字经济都能在1%的水平下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中,财政分权水平的系数为负,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会导致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本地经济发展,进而将资源集聚至较为发达的城市地区以获得经济的快速增长,这显然不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总人口抚养比的系数为负,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总抚养比的上升会分摊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降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城镇化率的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解决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居民生活地分散等城乡一体化发展难题,进而为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缩小提供条件。
(三)稳健性检验
1. 替换变量
为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替换变量的方法,其中对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水平的测度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重新计算,表6模型(7)为替换后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仍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对被解释变量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则借鉴宋佳莹等(2023)[47]的研究,采用子维度城乡生产性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替代,回归结果见表6模型(8),可以看出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2. 滞后变量
考虑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会导致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参考陈诗一和陈登科(2018)[48]的研究,将核心解释变量与所有控制变量滞后一期,由表6模型(9)和模型(10)的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依然显著,说明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3. 子样本回归
为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纲要围绕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智慧绿色乡村、乡村网络文化、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惠民服务、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网络扶贫以及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十个方面作出了重点规划,因此,考虑政策影响,本文将2019年以后的数据删除并重新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6模型(11),可见,影响系数依然在1%的水平下显著,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4. 内生性检验
本文在进行模型回归时,为缓解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尽量控制了控制变量以及不可观测的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可能会对模型产生的影响,但对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因素并不能完全控制,因此,可能会存在“遗漏变量问题”。此外,数字经济会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产生影响,反过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水平也会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水平的提升,即两者之间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为此,本文参考黄群慧等(2019)[49]、赵涛等(2020)[41]的研究方法,将1984年各省份邮电业务总量作为数字经济的工具变量,原因在于邮电业务量能够反映当年该地区电信业的发展情况,该地区电信业发展情况越好,则越有利于后期数字技术的转型升级,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此外,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大众对传统的邮电业务使用量逐渐降低,使得其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影响不断降低,因此,满足工具变量的排他性要求。考虑该变量为截面数据,本文借鉴李媛和阮连杰(2023)[50]的研究方法,用各省份1984年邮电业务总量与上一期全国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交互项来构建面板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见表6模型(12)所列。
由模型结果可知,首先Anderson canon. corr. LM统计量的P值小于0.1,显著拒绝了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其次Cragg-Donald Wald F统计量为323.791,大于Stock-Yogo10%水平下的临界值16.380,拒绝了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表明本文的工具变量选择是合理的。由回归结果可知,考虑内生性问题后,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影响依然是显著的。由此,H1得以验证。
(四)异质性分析
1. 地理位置异质性
由于各地区地理位置不同,导致其发展模式与发展路径存在较大差别,进而会使数字经济对不同区域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产生异质性影响。由表7的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对中部地区的影响作用最大,其次为西部与东部地区。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支撑结构、交通设施布局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已较为健全,所以由数字经济带来的促进作用较为有限;而中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仅次于东部地区,产业结构的空间布局依然有待完善,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中部地区提供了发展媒介,尤其是“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的快速发展,让社会成员享受到“数字红利”,影响更强;西部地区的农业人口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较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培训以及数字资源获取等方面依然低于中部地区,虽然具备明显的后发优势,但其影响程度弱于中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
2. 重大国家战略异质性
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同为中国重大国家战略,推进两大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具有重要意义。由表7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对两大区域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相比较而言,黄河流域的促进效果更为明显,可能的原因在于,长江经济带作为率先发展的战略区域,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资源配置、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优势,尽管数字经济等新的经济增长点依然能够发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但作用有限;而黄河流域尽管受制于地理位置,但近年来城市群发展逐渐加快,区域发展的虹吸效应不断显现,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供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支持。由此,H2得以验证。
五、进一步分析
(一)中介效应检验
上述回归结果稳健地表明数字经济能够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但具体影响机制如何,需要进一步明确。为检验科技创新在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影响机制,本文进一步对式(2)和式(3)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8所列。
模型(19)表明数字经济对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模型(18)和模型(20)的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始终为正,但在加入机制变量后影响系数有所下降,说明科技创新在数字经济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中发挥着部分中介作用。通过计算可得,科技创新的中介效应值为0.010,数字经济通过科技创新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间接效应占比为31.25%,数字经济的直接效应为68.75%。上述回归结果初步证明,数字经济能够通过科技创新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产生影响,但是中介效应是否显著还需进一步检验。
Bootstrap方法通过重复抽样能够计算得到置信区间,以此来检验中介效应。本文设定重复抽样次数为1 000次,计算得到中介效应的置信区间为[0.063,0.081],置信区间不包含0,说明中介效应显著。至此,可以说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促进科技创新水平提高,依托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化、地理信息探测、遥感技术等新科技,推进城市现代化要素向农村流动,进而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由此,H3得以验证。
(二)门槛效应检验
本文以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为门槛变量,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见表9所列。可见,F统计值显著拒绝了“不存在门槛变量”的原假设,且在5%和1%的水平下通过检验,表明存在单门槛值,门槛值为0.490和12.465。
由表10回归结果可知,不同的数字经济水平和科技创新水平会使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产生差异化影响。具体可以分为两个区间,当数字经济水平小于门槛值0.490时,会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影响系数为0.002,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当数字经济水平跨过0.490时,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影响系数为0.010,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当科技创新水平小于门槛值12.465时,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影响系数为0.003,当其跨过门槛值时,影响系数变为0.012,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上述回归结果说明,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对数字经济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均存在滞后效应,早期的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研发,短期内难以获益,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科技转化体系的逐渐完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开始释放,尤其是数字经济具有不受地域限制、使用成本较低、使用方式便捷等优势,能够衍生一系列的新行业、新岗位、新模式,进而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从长远来看,数字红利的规模将逐渐增大。由此,H4得以验证。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参考相关文献,构建了数字经济与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与信息熵对2011—2022年中国31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了测度,并从理论与实证层面考察了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应、作用机制与门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首先,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提升,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其次,本文进一步检验了科技创新在数字经济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科技创新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其效应占比为31.25%;再次,为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异质性影响,本文从地理位置异质性和重大国家战略异质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相较于东部地区以及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在中西部地区以及黄河流域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最后,门槛检验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是存在门槛效应的,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均存在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促进作用在跨过门槛值后得到显著增强。
(二)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抢抓数字中国背景下数字经济实施规划有序推进的关键机遇,破除外部发展约束,营造“区域公平”的包容性发展环境。成立各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小组,将数字素养列入考评计划,引导政府部门增强数据资源与公共服务供给相结合的意识。积极探索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不同层级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合作交流,共同为数字经济发展夯实理论与现实基础。
第二,继续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网络传输能力、计算机存储与计算能力、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的技术挖掘与研发力度,以5G通信、AI模型、云计算、地理信息科技等新型信息技术为着力点,不断融入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构建完善的城乡公共服务基础数据资源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第三,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制度,降低数字技术在偏远地区的使用成本和门槛,尤其要加大数字经济支持资金和政策向中西部地区、黄河流域的倾斜力度。对数字化创业群体,积极降低其进入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防范化解数字产业创新的金融风险,优化数字企业营商环境,探索数字服务金融供给新模式,打造良好的数字生态。
第四,发挥科技创新对数字经济支持城乡公共服务发展的赋能作用,打造包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内容的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综合平台,依托平台推动政府间信息的互联共享,优化政务办理流程。此外,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监管”优势,推动政府政务处理向精细化、高效化转型,畅通城乡居民共享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渠道,最大限度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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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