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发展历史 讲述“人大故事”
2024-11-29应蓓仪
2 003年,虹口区第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我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那时那刻,既激动高兴,又感到是领受了一份沉甸甸的任务。从此我开始比较系统地了解人大制度,学习做人大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这项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2007年起,我先后担任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年退休以后,我有幸成为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会员,继续围绕人大工作进行学习调研思考。多年来,我始终关注虹口人大工作,为他们取得的成绩而高兴。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四十五周年,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对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虹口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探索实践过程,持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逐步走向成熟,迈向新的高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一方面,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区十五届人大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相比,专门委员会由区人代会直接选举产生,其权威性更强,权力和责任更加重大。另一方面,增设、调整了部分内设机构,区十四届、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增设了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区十六届人大新增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并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机构的增设与调整,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人员配置更加优化。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我在虹口工作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为23名,现在已经增加到35名。另一方面,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以往对人大代表结构比例有65%中共党员、35%非中共党员的要求,但是对人大代表结构的其他方面关注较少,发展到现在,人大代表的行业类别、知识结构、年龄层次已经明显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水平、文化素养、专业能力也与时俱进、显著提升,更好地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工作内涵不断丰富
监督工作更加有效。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这些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行使监督权的形式更多、力度更大、成效更加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的各项权益。一是审议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以往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不够,现在常委会形成了工作闭环,要求政府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复,有力推动了审议事项的落实,提高了审议工作实效。二是专题询问进一步常态化。以往人大对行使这项权力存在一定顾虑,现在开展专题询问已经成为常态,还进一步拓展了边审议边询问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推动了政府工作的加强与改进。三是探索实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做好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是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任免权的重要方面。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尝试把述职评议与对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干部增强了公仆意识、提升了责任意识。
代表工作更加深入。一是成立了街道人大工委。区十五届人大期间,虹口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在全区8个街道全覆盖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人大街工委主任,并且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干部,大大加强了街道人大工作的力度,对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架构、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大力建设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各街道、居委建立了代表之家、代表联系点,代表联系群众有了广阔、常设的平台;教育、医疗、法律等领域建立了代表联络站,覆盖面十分广泛;尤其是虹口人大还创造性地建立了代表工作小组和“直通人大代表”网上平台,由此,联系群众的范围、工作的半径大大增加。依托这些平台,定期组织代表接待选民,每年开展至少四次代表面对面联系群众活动,常委会、街道工委主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也各具特色。常委会还建立健全了区人大代表向选民、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这些措施切实保证了民意渠道的畅通,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三是完善了代表培训工作。通过任前培训、阶段性培训、专业培训相结合,代表培训日益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增强了代表履职能力。另外,我注意到区十七届人大以来,特别注重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出台了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家站点组工作规范;特别注重讲求实效,不仅仅停留在“联系”,着力真正解决问题。常委会出台了代表意见反馈办法,推动政府解决了人民关心的一批实事项目,开展的“12345”专项调研,也推动诸如旧住房修缮、噪声扰民等问题得以改善,明确了规定流程、规定动作,有力地体现了人大和人大代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选举工作更加民主。我国的民主选举制度具有自己的特色,实践证明卓有成效且在不断发展。现在,区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方式已经由过去的等额选举过渡到差额选举,差额范围还在不断扩大。从选举前的人大代表与选民见面,到选举后的人大代表信息公示,选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得到新的、更加充分的保障,切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和发展。事实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参政更加有序。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积极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加广泛的行使,这是民主法治的一大进步。垃圾分类工作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全市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重要节点,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的积极性,提高了人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本领。如果老百姓都能够意识到公共管理与自身息息相关,从而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权利,那么社会治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将得到不断提升。区十六届人大期间,市人大在人大四川北路街道工委成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居民中的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域人士及普通群众均能参与其中,有效提升了立法修法建议的有效性、针对性。区十七届人大又成立了立法联系点法院、检察院工作室,还聚焦法律执行中的新问题,推动提出建议,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好制度,也是一项不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它彰显了民主的魅力,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权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不仅站位要高、视野要广,还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复合的知识能力。人大干部要秉承“时时放心不下” “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