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之“血”:民国时期血液供给贸易及其社会反应
2024-11-22范程琳
[摘 要]"民国时期,输血术的引入成为推动人体商品化的重要技术因素。从个体临时性、特定性供血发展至医院或中介机构组织的有偿供血团体,血液供给规模逐步扩大,实现了供血的专业化与商业化。然而,血液供给贸易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复杂多样的有偿输血者群体增加了血液质量和安全的潜在风险。此外,在缺乏监管和明确法规的背景下,部分医院和输血公司的失范运作不仅损害了医疗秩序与公平,还导致了输血者遭受身体和经济的双重剥削,同时忽视了血液所蕴含的人道主义价值。血液贸易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医疗伦理、社会公平和法律规范等多方面的深入审视与讨论。分析并反思血液供给贸易的历史进程,对于正确理解和完善当代血液供给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国时期;血液供给;血液贸易;医疗伦理;输血技术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24)12-0052-13
近代输血术的应用引发了对一个相对独特医疗体系的关注。这个体系不仅对技术水平提出了高要求,还需要多方参与并构建起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血液在人体间的流通不仅牵涉到供给问题,更带来了一系列深刻讨论。例如,输血所用的“血”是一种需要买卖的商品吗?输血者是否是一个特定的团体组织?供血机构的出现呈现何种递嬗格局?输血者又扮演着怎样的社会角色?对于这一特殊的身体产品——血液而言,其供给和流通涉及金钱、医疗公平、血液安全、身体伦理等复杂问题。
学术界对中国输血史的考察,主要表现在血库建立和技术引入过程、关键人物对输血进程的影响、国人献血的动机、输血知识的传播等几个方面相关研究包括:颜宜葳、张大庆:《我国第一座血库的建立战争环境下一项医学新技术的转让、接受及影响》,《科学文化评论》2006年第1期,第67~82页;雷二庆、李芳、栾建凤主编:《野战输血史研究》,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孙世伦:“血、豆浆与活力:1943—1945年中国血库的战时起源”(Wayne Soon,“Blood,Soy Milk,and Vitality:The Wartime Origins of Blood Banking in China,1943—1945”),《医学史公报》(Bulletin of the History of Medicine)第90卷第3期(2016年),第424~454页;邓哲悦:《输血知识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与实践》(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整体上对民国时期血液供给发展历史过程的系统考察及其历史效应的研究尚付阙如。鉴于上述研究现状,将民国时期作为研究时段,旨在分析血液商品化的演变进程、揭示输血者群像及其潜在风险,以及深入研究供血组织的社会问题及时人对血液商品化的社会舆论,这对我们思考当前血液供给制度的本质,完善血液管理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从个人采集到产业组织:有偿供血的演变
输血术的使用为医疗实践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这项技术的广泛应用需要稳定、安全的血液供应,而实现这一目标将面临诸多挑战。民国时期中国的输血实践经历了从个人化、临时性供血向有组织活动的重要转变。考察这一历程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国现代医疗体系的形成过程,揭示技术引入、制度建设与社会适应之间的互动关系。
1.“个性化”的输血者及其局限
学界普遍认为1921年北京协和医院开展的输血是中国历史上的首次人体输血刘景汉、兰炯采总主编:《输血:从蒙昧到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李慧文、霍宝锋、李航:《血液及其采集、处理与输注》,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22页。。但早在1918年,上海中国红十字会总院的基尔戈(A.R.Kilgore)和刘瑞恒就已经发表了一篇关于血型鉴定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们表明输血在中国虽然使用较少,但已经“偶尔会做”。更重要的是,他们提到“几个月前”发生了一起因不相容血液输血导致患者死亡的案例基尔戈、刘瑞恒:“中国人血液输血相容性的凝集试验”(A.R.Kilgore and J.Hua Liu,“Iso-Agglutination tests of Chinese bloods for transfusion compatibility”),《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32卷第1期(1918年1月),第21页。。这表明至少在1918年之前,尽管当时中国红十字会总院并没有进行血型检测,就已经开始应用直接输血治疗。此外,北京协和医院的报告也承认,在1921年病历索引编制之前,该院已经进行过“几次输血”③"褚忠岳、王淑贤:“中国献血者获取系统及1265例血型分布和梅毒发生率分析研究”(Chung-yue Chue and Shu-hsien Wang,“A System for Obtaining Chinese Blood Donors:An Analytical Study of 1265 Cas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Incidence of Blood Groups and of Syphili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46卷第1期(1932年1月),第32页。。这进一步证实了输血技术在1921年之前就已经在中国使用。考虑到基尔戈和刘瑞恒的哈佛大学背景,以及刘瑞恒1918年后转任协和医院外科教授的经历,我们可以推测,中国最早的输血技术很可能是通过刘瑞恒引入,首先在上海的中国红十字会总院应用,随后于协和医院进一步推广。
早期零星的供血者来源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依照协和医院的记录,最初的献血者都是病人的家属③。西医刘云青曾如是写道:“我东亚民族国民性之一端,有因尊长之故,不顾自己生命之美风。故行近亲间之输血机会,比较多。”刘云青:《输血法之学理及实地应用(初续)》,《日新治疗》第55期,1930年5月20日,第25页。亲人间的输血大多是无偿的,因为血缘关系代表着一种道德纽带。依靠家庭内部支持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输血技术引入之初血源短缺的现实困境。但仅仅依靠亲人的供血远远不够,为了获取足够的血液,医生们求助于更广泛的社会网络,甚至医护人员本身也成为供血者李祖蔚:《余等输血之临床经验》,《新医药杂志》第2卷第6期,1934年8月,第532页。。若亲属不能自行输血,有些人会登报寻找专门合适的输血者,这涉及市场交易以增加血源。在报纸广告栏中常出现征求输血的广告,要求应征者看到启事后立即前往某医院病房,经过医师检验,如血型相同合用者,以重金相酬。若检验后血型不同不合用,则酬谢车资《重金征求输血》,《时报》,1936年9月12日,第1版;《重金征求输血》,《新闻报本埠附刊》,1936年9月16日,第6版;罗尚文:《征求输血启事》,桂林《大公报》,1941年8月22日,第1版。。这种为潜在捐赠者可能承受的疼痛和风险,以及时间成本所支付费用的方案在供血的个人交易中被广泛应用。在这种情况下,输血者是实名的,带有临时性与特定性。
然而,这种供血模式不仅因其征集条件狭窄和对象专属性强而效率低下,还增加了受血者及其家属的精神压力,其弊端日益凸显。因为每次亲属需要给血,登报招募而来的一大批输血者来到医院时,很可能是其他事务繁忙之际。问题是:“从血液的样品中去决定一个输血者的血液是否合宜,仅是碰巧的事。每一标本俱须与病者的细胞及血清完全配合。试验过程,虽不耗费多大时间,但至少是极其厌烦的。检验合格后,适宜的输血者固可选定;如不合格,则一切试验血液标本的工作,完全等于徒劳。”陈元贞(译):《血液储蓄银行》,《中华健康杂志》第2卷第6期,1940年11月,第39页。因此,“个性化”的输血者在手续操作中比较复杂,还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与风险,倘若血型不符,则前功尽弃。且家庭成员并不总是有足够的能力提供血型相合的血液,也有可能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供血。如此,为确保输血的及时、有效供给,医院需要依靠专业化、系统化的供血方式,而不仅仅是个别供血者的无组织供血。
2.医院中有偿输血团体的创建与规范
相比依靠患者个人社会网络动员的“个性化”供血,专业输血团体提供了更可靠、便捷的血源供给渠道。医生为此建立了医院的有偿输血者网络,这标志着有偿输血者正在从一个冒险的局外人、应召而来的群体,逐渐转变为一个受医学机构管理的专业化组成部分。有偿输血者获得了一个新的职业身份,需要服从机构的管理和要求,并进行规范化的各项检验。他们的出现极大地便利了输血工作,形成了一个活体供血库、一个更加高效的血源。
北京协和医院率先建立起系统化的血液供给组织。自20世纪20年代起,该院逐步构建有偿输血者网络《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呈送放血人王寿昌一名一案卷》(1925年4月25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181-019-47787;《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呈送梁春成在协和医院卖放人血一案卷》(1925年4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181-019-47786。,这一举措标志着血液供给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这种新的商业活动最初由内科和外科医生管理,他们常常在受血者和输血者之间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决定谁可以被招募为输血者。协和医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输血者检查流程,旨在规避输血者潜在的传播疾病风险。首先是体格检查,通常包括检测体重、身高、体温、一般腺体肿大、阴茎溃疡或疤痕、尿道分泌物、尖锐湿疣等褚忠岳、王淑贤:“中国献血者获取系统及1265例血型分布和梅毒发生率分析研究”(Chung-yue Chue and Shu-hsien Wang,“A System for Obtaining Chinese Blood Donors:An Analytical Study of 1265 Cas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Incidence of Blood Groups and of Syphili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46卷第1期(1932年1月),第33页。。其次,进行血液检查,一般由医院的细菌学和免疫学部的常规血清学实验室完成。梅毒血清学检查中,瓦氏(Wassermann test)和坎氏(Kahn test又称康氏)反应都是检测梅毒患者血清中是否含有由梅毒螺旋体使抗体引起的反应素。瓦氏反应虽操作复杂,时间耗长,但准确性较高;坎氏反应则价格低廉、操作简便、出结果快,但准确性较差。两种反应通常结合使用以互相补充,当有一个或两个反应为阳性,则不用该输血者。再次,检查输血者的血型,并拍照录档以防他人冒名顶替。最后,当输血者接到通知后,携带指认证(identification card)和输血证(transfusion certificate)到医院候诊室进行候诊戚寿南:《内科实习指导》,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164页。。输血者还需进行全面的再检查,并快速完成坎氏试验,以排除近期梅毒感染的可能《北平协和医院第二十二次报告书(民国十九年)》,《民国时期医药卫生文献集成》第38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255页。。所有检查结果和用血信息都会详细记录在表格上,以确保输入血的安全。
到1931年,北平协和医院有常备输血者一百余人,每人每月只准输血一次,每次输血不得超过600CC《输血术简说》,《医学周刊集》第4卷,1931年2月,第249页。。这一规定体现了医院试图对输血者进行输血量和频率上的限制管理,既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也减少对个体健康的损伤。根据协和医院的年报,从1923年到1940年,协和医院的年度输血次数从38次增加到1152次,17年间增长了约30倍《北京协和医学院第十五年度报告》(Fifteenth Annual Report of the Medical Superintendant of the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1923年6月30日,https://collections.library.yale.edu/catalog/16932505,[发布日期不详]/2023—11—26;《北平协和医学院第三十二年度报告》(Peip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Thirty-Second Annual Report of the Superintendant),1940年6月30日,https://collections.library.yale.edu/catalog/16932522,[发布日期不详]/2023—11—26。。这种全面系统的工作流程体现了医院力图规范输血安全的专业态度,但操作的复杂性和逐年攀升的输血次数也增加了组织管理的难度。
与北平协和医院开供血组织之先河相比,南京中央医院在1933年起组成了由医院社会服务科负责招募的输血团队。作为民国时期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国立医院之一,组建输血团队之初,他们面临着多重困难。如:“缘一般输血应征人,胥视输血为畏途,虽经多方解释仍不能释其疑。因医师需用甚亟,本科乃订给予输血检验费伍角,号召贫苦同胞,于是前来应征者,接踵而至。”《中央医院年报(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648(4)-411。表明了物质激励对于促使低收入群体参与供血的重要作用,但这也凸显了一种“无奈”的底色,即使不能完全打消输血者的疑虑和不解,但金钱的介入可以“买断”人们对新事物的恐惧。
表1显示了南京中央医院社会服务科在推进输血服务方面的积极成果。中央医院输血团体不断扩大规模,1933年前来验血的150人,有90人参与输血。第二年参与输血的人数大幅增加,应征者达到600余人,检验及格者203人《中央医院年报(民国二十三年)》,《民国时期医药卫生文献集成》第37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67页。。1935和1936年由社会服务科提供中央医院各科的输血人数分别达到416、447人,甚至还支援了鼓楼医院、上海红十字会医院、南京市立医院。说明南京中央医院在推动这一专业化进程的同时,还为当时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了支持,丰富了输血服务的实践经验。
3.非营利性输血机构的运作与发展
人们对输血商业性质的反应在20世纪30年代起变得更加热烈,并非所有医院都有充足的资源来维护这样一份筛选清单,因此将招募和维护登记等工作外包出去就成了当务之急,这促进了专业输血机构的出现。各类医院开始依赖这些机构,无论其是否是营利性质,以获取输血者并提供有偿服务,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华医学会组织的输血服务团,该机构应该是上海市唯一的非营利性输血机构。
输血服务团由中华医学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该机构的设置参照了英国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的经验“新型城市医疗服务:征求自愿输血服务报名”(“New Medical Service For City Proposed:Enrolment In Voluntary Blood Transfusion Service Asked”),《大陆报》(The China Press),1938—01—23。。1937年5月10日,一场重要的医疗机构会议通过了建设服务团的提案。然而,由于当年夏天爆发的卢沟桥事变与淞沪会战,这一计划被迫中断。一直推迟到1938年7月,该组织正式成立。输血服务团的招募要求形塑了输血者的特征,清楚地写明了会员的资格要求、输血检查的项目和标准、应召输血的流程、个人休养的注意事项和输血酬劳《中华医学会输血服务团计划,输血系属救人义举,该会扩大征求会员》,《申报》,1939年3月29日,第11版。。本质上和医院招募输血者的要求和流程相差无几。由于背靠官方性质的机构,输血服务团宣称:“由合格的医生和护士进行尽可能最好的技术监督和管理,他们不仅监督每次就诊,而且还定期对60名输血者进行身体和血液检查。”“输血服务团报告成功”(“Blood Donor Group Reports Success Here”),《大陆报》(The China Press),1940—01—26。这样的严格规范显示出中华医学会意图将输血服务团建立成一个有序和专业化的输血系统的目标。该会的宗旨是:“(一)谋输血工作便利,并鼓励用输血为急救病者生命之技术。(二)贡献社会以高尚之输血员。(三)提倡服务精神。(四)教导民众,增进其对输血工作认识。”《你要卖血么?》,《华美晚报晨刊》,1938年11月4日,第8版。该宗旨反映了中华医学会输血服务团试图从技术、人文、伦理各个层面来完善和发展输血事业,维护输血的医疗属性和社会价值。
如表2所示,1938至1946年间,输血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相对稳定,维持在6至11家之间。然而,服务范围呈现扩大趋势:如1939年6月的8家服务对象主要是广慈医院、仁济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而到1946年,服务对象扩展至7家医院和2个私人诊所,表明输血技术正从大型医疗中心向更广泛的医疗机构普及。成员人数波动主要由体检未通过所导致,而不能应命的情况则往往是因特定血型短缺所致,反映了维持一支工作队伍所固有的复杂性和整体供不应求的趋势。尽管面临这些挑战,该组织在这8年间仍呈现显著增长:派遣服务从1938年9月的16次增至1946年7月的104次,在编人数从1939年到1946年增长了3倍,达127人。这一增长趋势反映了输血术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与日俱增。总体而言,作为非营利性机构,这种输血服务模式在运作主体和服务范围等方面与医院内部供血组织不同,更注重社会化运作,为传统医院供血模式提供了有益补充。
4.营利性输血公司的兴起
输血者的管理工作除了医院和非营利性的组织以外,自由市场还催生了第三种形态——营利性的输血机构。这种输血机构是以利润为导向的中介,具有典型的商业运作模式。他们的名字非常多样化,被命名为“输血服务社”“血液银行”“输血公司”“输血党”“输血协会”等,为了和医院以及非营利性的输血机构相区分,在此统一以“输血公司”表述此类组织。
输血公司的兴起与市场的需求紧密相关。以1947年的上海为例,一百余家医院中,大概有十几家市立医院以及其他公私立较大的医院,都可以输血《卖了劳力再卖血》,《新闻报》,1947年8月27日,第4版。。以战后恢复运营的南京中央医院为例,1948年1月,外科中输血就有26次,仅次于石膏绷带术的49次《南京中央医院一九四八年度门诊住院统计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12-3387。,是外科中最常见的手术之一。而中华医学会组织的“输血服务团”已经逐渐不能应付日益增长的血源需求,因此大量输血公司应运而生,试图通过商业运作填补供血服务的空白。
根据现有资料判断,最早的输血公司可追溯至1930年代的上海——1935年址设在八仙桥恒茂里八十八号的“陈广和”丁易:《输血公司和卖血的人(下)》,《亦报》,1950年7月22日,第1版。,但随后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商业化的输血公司在战争时期曾一度缩减。而到了全面抗战胜利后,输血公司在上海大量涌现,1947年前后,约有12家公司以上存在,业此为生者,将近千人飞燕:《输血者言》,《力报》,1947年12月10日,第2版。。因此有人总结称,此时“上海四百万市民,依赖吸人的血以活的人不少,而靠出卖自己的血让别人活命的人也不少”《汗不值钱血值钱》,《大公晚报》,1947年8月28日,第2版。。
相比于医院组织和非营利性团体,输血公司是一种更加“简便灵活”的组织形式。这种营生是一种不需本钱的买卖。其组织机构也非常简单,所谓公司,既没有公司组织,也没有公司形式,更没有招牌。输血公司的“老板”往往选一处地方作办事处,通常是一间阴暗的亭子间,或是一个狭窄的后楼,用一个电话机(甚至电话也是转借而来),“公司”的规模如此而已⑥"丁易:《输血公司和卖血的人》,《亦报》,1950年7月19日,第1版。。输血公司预先将想要卖血的人招集而来,先行登记,将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一一记出,随后再将血型以及能供应的数量一一验毕,记录下来。再与输血人订下一个价钱,诸事完毕之后,输血人归家等待,有需要时,他们便会打电话或着人叫输血人不党:《输血党》,《东方日报》,1949年3月4日,第2版。。这种低成本的操作使它们更容易建立和运营。
按照当时通用的“行规”,输血公司每介绍一笔生意,便向输血者抽取三成的佣金。这些公司迅速抢占了血源供给的主导地位,建立了与医院的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临床输血的需求。例如,公济医院是诚广和输血公司的主顾,仁济医院则是隆记、合众、协和、陈广和等四家输血公司的主顾。中山医院则涉及太和、高兴新、合兴记、新生、协兴、平民等七家输血公司,其他如红十字会医院、铁路医院、市立第二医院等大都与前述的十多家输血公司有着合作关系⑥。这样的合作受益双方,增进了输血公司的生存空间。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它还持续存在《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胡凌云、孙阿其、沈近义所提取缔营业性输血公司提案的处理意见》(1952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L1-1-26-55。。
二"商业主义下的困境与社会反应
民国时期的日常医疗中,有偿和无偿供血都应用于临床输血,但以有偿为主。如1949年协和医院的报告指出,输血的血液几乎全部来自专业献血者,而患者的朋友和亲属只贡献了15%陆威盛、范涛、何月丽:“北京协和医院血库输血服务”(W.S.Lu,T.Fan and Y.L.Howe,“The Stored Blood Transfusion Service of the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67卷第10期(1949年10月),第555页。。这一趋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血源短缺问题,但在商业主义影响下,输血行业面临诸多困境,如输血者群体的不稳定性及其引发的安全隐患,血液供应链中各环节存在的失范行为。而面对血液贸易,社会各界展开了相关讨论和反思。
1.不稳定的“人”:血液质量与安全风险
有偿输血者的参与简化了输血程序,使其更高效和流畅。因为他们经验丰富,参与过多次输血,对整个过程、医生的需求和医学指令有更深刻的理解。此外,有偿输血者与输血机构之间形成了直接的利益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激发输血者更积极主动地配合医生的治疗计划,有助于减少情绪化因素,使得输血者更专注于合作完成治疗。
向输血者提供报酬的事实让输血者身份的构成更加复杂且充满风险。这一实践倾向吸引贫困人群,甚至“十分之九”是失业的青年鱼跃:《人生两大要素“钱”与“血”,失业朋友卖血也可赚钱,上海人称钱叫做血,外国人卖血视为平常事,中国人输血当作大事件》,《社会日报》,1936年2月14日,第4版。。理想的输血者应当是一个遵守纪律且有奉献精神的人,过着健康有序的生活,特别要避免感染性病(检测无法立即确定)。然而,实际情况却展示了一个复杂的输血者群体,其中可能包括一些不健康的个体,如酗酒者、鸦片吸食者、传染病感染者等,他们会谎报自己的风险状况和血液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对于医生来说,输血的日常实践是复杂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协和医院内科学教授斯乃博(Isidore Snapper)认为,尽管当时输血已经在西方广泛应用,但在协和的实践仍然是一个问题。因为大多数输血者都是穷人,毫无例外都有营养不良问题,健康状况很差。其他血源来自想尽快获取现金的瘾君子,而他们的血液中经常有梅毒螺旋体、疟原虫或回归热螺旋体约翰·齐默尔曼·鲍尔斯著,吴东、蒋育红等译:《中国宫殿里的西方医学》,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95页。。因此,由于潜在输血者群体的特性,应征者的通过率较低。1936年的登报征求输血者的案例突显了招募的困难:“应征者人数达十余人之多,惟上项应征者经该行委托海格路红十字会医院检验体格,结果仅五人及格。”《大陆行征求输血十余人仅一人合格》,《香港华字日报》,1936年9月22日,第3版。这暗示了在金钱激励的背景下,招募健康且合格的输血者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有偿输血者群体复杂多样,既有将输血当副业的临时工,如协和医院有偿输血者大多是本院强壮的工友和附近的车夫张雪岩、刘龄九:《田家医药指南》(上册),上海:田家社1942年版,第101页。;也有长期依靠输血维生的“职业输血者”,后者中甚至出现“输血家庭”,即夫妻两人都为“卖血出身”。在协和医院的报告中,输血者的体重增加是一个显著特点。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们获得了相对较多的报酬,使他们能够吃到更多更好的食物,有更多的时间休息克劳德·李、约瑟夫·潘:“165个案例的188次输血分析”(Claude M.Lee and Josephs.Pan,“Blood Transfusion a Review of 188 Transfusions in 165 Case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62卷第4期(1944年12月),第354页。。也有一些情况:“但其中也有少数,卖了血后,得了钱任性挥霍,甚至有染了不良嗜好,而恣意摧残身体。”⑨"丁易:《输血公司和卖血的人(中)》,《亦报》,1950年7月20日,第1版。还有的输血者缺乏休息和健康管理,如车夫“常是输血刚毕,就拉起车子拔腿飞奔了,这是会很快地影响他的健康的,实际更是丧失输血的意义”菲子:《关于输血》,西安《正报》,1944年7月12日,第4版。。几乎没有人能通过卖血彻底改变阶层,仅仅是“混口饭吃”的“职业”丁易:《输血公司和卖血的人(下)》,《亦报》,1950年7月22日,第1版。。
从性别比例上来看,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男性更容易成为输血者。根据协和医院1932年对174位常备的输血者统计数据,男性和女性的比例为9∶1褚忠岳、王淑贤:“中国献血者获取系统及1265例血型分布和梅毒发生率分析研究”(Chung-yue Chue and Shu-hsien Wang,“A System for Obtaining Chinese Blood Donors:An Analytical Study of 1265 Cas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Incidence of Blood Groups and of Syphili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46卷第1期(1932年1月),第35页。。从生理层面来看,男性的血管更大、更容易获取,以及皮下脂肪量更少,降低了对医生的技术要求。从心理层面来看,女性输血者可能更容易体验到手术室中的紧张情绪。
整体而言,参与有偿输血的群体普遍面临经济压力,才选择这种高风险的生存手段。由于缺乏统一的输血者档案系统,这些输血者尤其是职业性质的人往往并不固定在一家医院或输血机构,而辗转于多家机构登记卖血。甚至在已经丧失了卖血资格的贫血状态下仍然输血,严重损害了输血者的健康⑨。与其说有偿输血是一种选择,更准确地说,它是在有限选择条件下的生计手段。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情境下,公共健康无疑有时会因急于使个人利润最大化而受到损害,因而在缺乏万无一失的筛查技术的情况下,了解输血者潜在的血液健康状况变得至关重要,以确保输血过程不会对受血者造成健康威胁。由输血传染的疾病有败血症、麻疹、黑热病、哮喘等,但最值得注意的是梅毒和疟疾。
北平协和医院的细菌学教授褚葆真曾对来院1133名报名输血的人进行梅毒测试,凡血清反应中,无论其为瓦氏或坎氏反应,有一为阳性者,即认为有梅毒血清,而北平地区阳性梅毒例计占27%。这些报名的人中,大多是贫民阶层,以劳役工人及人力车夫为多,这类人经济条件较差时,不能享受适当娱乐,当其经济稍佳时,“非寻酒博,即便征逐最下等之妓寮”褚葆真:《关于输血者之研究》,《中华医学杂志》第17期第6卷,1931年12月,第555页。。于是贫民受传染的人较其他阶级更为剧烈。这样的情况非北平地区独有,在1930—1934年南京中央医院的年刊所统计的每年血液检测中,坎氏和瓦氏反应的情况,检测对象涵盖了前来就诊的患者和有偿输血者。结果显示,坎氏和瓦氏的阳性百分率分别在217%~302%和145%~238%之间根据《中央医院年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648(4)-411]1930—1934年各年检验科报告统计整理而成。,这一现象揭示了当时就诊和输血群体中梅毒感染的普遍性,同时凸显了对该群体实施更严格筛查的迫切需求。
相对于梅毒,确定输血者是否感染疟疾更为困难赵慰先、金锦仁:《疟疾及其预防》,南京:正中书局1936年版,第33页。。因为医院很难获得这些输血者疟疾感染历史的真实记录,部分输血者可能会为了金钱需求而隐瞒或误报健康史,增加疟疾等传染病的风险。从技术角度来说,输血者感染慢性疟疾则很难防范。除了脾脏肿大会让人怀疑可能存在疟疾外,即使反复进行血液涂片检查,也未必能发现寄生虫的存在褚忠岳、王淑贤:“中国献血者获取系统及1265例血型分布和梅毒发生率分析研究”(Chung-yue Chue and Shu-hsien Wang,“A System for Obtaining Chinese Blood Donors:An Analytical Study of 1265 Cas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Incidence of Blood Groups and of Syphili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46卷第1期(1932年1月),第35页。。1936年北平协和医院的报告中显示,1925至1935年间共计3700例的输血中,有54例输血之后发生间日疟,比例占到了15%姚永政:《人体寄生虫学教范》,北京:中华医学会出版委员会1944年版,第176页。。苏州博习医院的457次输血中,疟疾发生概率为261%J.C.瑟尔曼:“疟疾通过输血传播”(J.C.Thoroughman,“Malaria Transmission by Blood Transfusion”),《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58卷第6期(1940年12月),第684页。,1946年南京中央医院的数据统计输血感染疟疾概率为185%,1943—1946年上海红十字会第一医院为85%黄家驷、黄汉兴:《输血疟疾之预防》,《上海医事周刊》第13卷第24期,1947年12月16日,第5页。。
总之,金钱的激励使得参与有偿输血的人群中出现了一定比例的社会边缘人群。这类人群的健康水平参差不齐,增加了输血传染疾病的风险。同时,为谋生计,部分输血者也可能忽视自身健康状况,影响血液质量。除了输血者本身固有的风险外,参与输血供应链的医院和中介机构也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2.血液供应链:输血机构的失范与乱象
自由市场的崛起催生了以牟利为导向的输血公司,这些中介机构通过商业模式进行血液交易。理论上,血液资源的调度应受医学专业规范的市场机制约束,以更好地服务专业需求,而非成为无序经营的私营商品。然而,民国时期医学领域未能通过法规规范输血机构的商业化运作。
首先,在血液供应链中,医院和输血中介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却有部分输血公司将血液当作商品进行投机炒作,对医疗伦理构成了严重威胁。输血者在供血流程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足够的议价权。输血公司已经从输血者身上抽取了约三成的佣金,而在1947年全国物价飙升的背景下,某些输血公司利用对血源的控制优势哄抬血价,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据统计,每100CC血液的价值本应约为法币25万元,某些公司却将价格炒至200万~300万元,手术费用更是高达400~500万元《医生有割股之心廉价为病人输血》,《新闻报》,1947年10月20日,第4版。。这种不合理的价格制定实际上是输血公司通过垄断信息和资源,对需求进行无理索价,扰乱了血液供应的正常秩序,同时对贫困输血者的权益造成了重大损害。输血公司的行为将本应承载人道主义价值的血液资源置于经济计算的轨道,将血液这一原本象征生命、慈悲与互助要素的生命体液,变成了牟利的身体产品,反映了自由市场无法有效规范医疗资源配置与利用的事实。
其次,个别经营不善的医院与输血公司建立联盟,将经济利益置于患者安全和医疗规范之上。因为如此,医院工作人员便可将已经被抽走三成的输血者佣金中再分得一杯羹,如果涉及报纸,广告的招募,“刊物和报馆的编辑”也可通过这一环节得到补偿尤夷:《我是职业输血人》,《申报》,1941年8月5日,第11版。。在这条输血经济链上,输血者权益被置于最末位置,是最为脆弱的一环。这些医院拒绝与中华医学会等公信力强、检验规范的机构合作而选择与输血公司维持联系“新业务出现:奸商进入献血市场”(“New Business Arises:Profiteers Entering Blood Donation Mart”),《大陆报》(The China Press),1947—08—22。。尽管输血公司的检验标准参差不齐,感染风险难以排除,但其收费水平却与信誉优良的供血机构相当。这加剧了医疗资源的失衡流动,不仅丧失了对患者基本权益的关照,也将医疗环境变成了商业利益的角逐场。
再者,医院或输血公司为了经济利益,可能放宽对输血者的筛查力度,进而增加了疾病感染的风险。部分医院由于地域条件、资源限制或信息不对称,可能选择采用较为宽松的检查标准,未能全面筛查输血者的健康状况。有的医师仅依赖过去的检验凭证询问,而未再次在输血前进行全面检测方吉:《输血》,《诚报》,1948年10月23日,第3版。。这种做法虽然能够降低成本,但无法完全保证输血的安全性。输血公司本身并不具备检验资格,对输血者的血液检查和定期体检要求较低。这将导致医学行业信誉的下降,因为与未经验证的输血公司合作可能引发输血感染,损及医院声誉。而资本性质的解决方法,是由输血公司承担赔偿检验费用《卖了劳力再卖血,上海输血有公司》,《新闻报》,1947年8月27日,第4版。。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输血公司甚至涉嫌帮助输血者伪造证件,滥竽充数,直接威胁了患者的生命安全。1948年,镇江人戴国华创办健康输血服务社,邱孝林因贫困卖血。因每位输血者需支付15万元化验费,戴等伪造了中华医药化验所血型证明。1947年11月13日,邱孝林因伪造被仁济医院发现,戴等被提起伪造文书罪。审理中,法院因认为戴等人是因生计压力,而宽判三月缓刑两年《血中之泪,家贫卖血伪造证书,法官怜悯判罪缓刑》,《新闻报》,1948年3月10日,第4版。。该案一方面反映了贫困者参与血液交易的被动处境,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血液买卖行为在法律监管上的灰色地带。
最后,个别输血公司对输血者进行无情剥削、压榨甚至限制人身自由。1947年镇江人管戴氏创立的输血公司采用与市场不同的提成方式——由她随意支配给输血者提成,引发输血者不满,后者被公司雇佣的流氓监视,无法自由行动。有三名输血者逃离并报案,上海嵩山警方逮捕了管戴氏和涉案流氓。尽管管戴氏后来被释放,仍继续从事输血公司业务,甚至在1949年的报纸上有报道《上海的输血公司》,《铁报》,1949年1月26日,第2版。。公司负责人释放后再次涉足该业,凸显监管制度不健全,无法遏制商业牟利的医疗供给。
3.商品的阴影:有偿输血的伦理审视
以上问题不仅关乎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更引发了人们对生命价值的思考。血液商品化在民国时期激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和伦理反思,这一现象触及了医疗伦理、社会公平和法律规范等多个层面的复杂问题。
自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报刊上登有诸多关于血液贸易的报道、社论等,除全面抗战期间报道相对寥寥之外,血液贸易议题总体上受到了较多的关注,激起了舆论场域的讨论。一方面,有偿输血被视为一种残酷且有违人道的行为,引发了广泛的伦理质疑。报道中使用“残酷”“可怜”“罪恶”等负面词汇来描述卖血行为,将其异化为一种不道德的交易。媒体将卖血者描绘成社会底层和边缘人群,“卖血”成了贬义词,来自城市的穷人、瘦削的脸庞和被剥削的阶级。媒体人极尽渲染输血前后精神与样貌的巨大差异:“往日强健的体魄,丰满的脸庞,炯炯的目光,现在镜中显出的影子,竟前后判若两人。强健的已经变成瘦弱,丰满的也就这么清癯,而那平素炯炯有神的眼呢?同时也给蒙罩上一层灰枯的色彩,已近似一具活尸!”尤夷:《我是职业输血人》,《申报》,1941年8月5日,第11版。血液买卖涉及对人体组织的商品化,挑战了传统的身体观念,国人浸润于中医文化的影响,血被认为是生命的要素,“是人身上最宝贵赖以延续生命的东西”子平:《一个上海人的生活──卖血》,《机联会刊》第152期,1936年10月1日,第7页。。血液的流失将会带来精华的损耗,个人健康和活力的衰退。因而,有偿输血者冒着损伤身体的风险为了钱财而输血是一种残酷的行为,他们甚至在道德上都是低人一等的。时论有谓:“世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唯有卖血这一行,却最没出息。”溪谷:《卖血》,《四明周报》第19期,1947年5月12日,第9页。
另一方面,有偿输血被视为一种凸显和加剧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卖血者多为社会底层和边缘群体,而受血者往往是有经济能力的富裕阶层,这种“穷人”和“富人”的对比强化了人们对社会不公的感知。在医院里,“高级之病者,往往向低级之病者购血,以补己之不足”亭玉:《记病者接血事》,《晶报》,1928年4月24日,第3版。。许多人对血液贸易采取反对和抨击的态度,认为血液买卖即使合乎科学的逻辑,但是实在太过残忍,残忍在于“虽损了贫的出血者,却好了富的病人,利害是相对的”《输血团》,《铁报》,1936年9月29日,第1版。。这种以穷养富的行为模式,加剧了贫富悬殊和阶层对立,本质上是一种不公不义的剥削。个别医院和输血公司的剥削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不满,有人直言输血公司“杀穷人,抑低其代价,这就未免太狠心了吧!”不党:《输血党》,《东方日报》,1949年3月4日,第2版。与之同流合污的医院本身应以服务为天职,岂知亦只知尽在穷人头上刮,“慈善云何哉?”《输血协会》,《东方日报》,1948 年 4 月 13 日,第3版。此类讨论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对血液贸易隐含的社会分层和个体剥削现象的批判意识,以此角度重新审视这一医疗行为的合理性。
金钱的补偿为输血者在身体上的让渡蒙上了一层道德的阴影,社会认知对群体身份认同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社会标签不仅影响了公众对卖血者的看法,也深刻影响了卖血者的自我认知。对于卖血者来说,卖血是一件丧失尊严感和自我价值感的事情,并不是一种值得夸耀的行为。1948年,《自由天地》刊物的记者曾探访卖血团长老计,老计谈到只有“穷困所迫”的人才以此营生。作为团长,老计希望人们在找他的时候,“不要提起血的事,因为人家很讨厌‘卖血’的行道,但是有饭吃,龟孙子才肯干这行当呢!”《访卖血团长“老计”》,《自由天地》第3卷第1期,1948年1月16日,第14页。
除了社会层面的伦理讨论,血液买卖的合法性也引起了执法部门和法律界的关注。1925年,北京协和医院“前无古人”的有偿输血引起了警察厅的注意,北平警方在一次搜查行动中抓获了两名“卖血者”:50岁的三轮车夫王寿昌和26岁的临时工人梁春成。据其供述,他们是因得知协和医院收购血液而前往卖血。警察厅科长在处理此事时表示:“因贫鬻体身之血,其愚可知,其情可悯,拟告诫开释。”《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呈送梁春成在协和医院卖放人血一案卷》(1925年4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181-019-47786。科长对卖血者采取了同情理解的态度,仅予以告诫后释放。随后,警察厅发布公告,警示民众卖血的健康风险,劝阻为小利而危及生命的行为《京师警察厅布告第三六号》(1925年5月17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181-019-47787。。法律界的讨论在20世纪30年代逐渐深入,1936年,上海律师袁正道认为血液买卖违背道德法律,有损健康且加剧贫富差距,转呈司法院司法行政部解释此行为是否犯法,并请予查禁《袁正道律师请呈部解释输血是否犯法富者壮而贫者弱,富者生而贫者死自愿受伤无异自杀》,《申报》,1936年10月5日,第12版。。这在当时引发了舆论场上的一股风潮,支持律师一派的观点与大众舆论中“不顾人道”及“加深阶级观念之程度”的批评相呼应,但该风潮并未产生一个所谓的“结果”。两年后,另一位律师从法理角度进一步论证了血液买卖的非法性,指出血液不属于可交易的财产权范围,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厉吾:《买卖血液之法律观》,上海《文汇报》,1938年11月3日,第11版。。到1940年代,法律界的态度开始出现变化。李宜琛所编的《民法总则》将输血视为一种有效的身体部分分离契约,倘不违反公序良俗,自属有效李宜琛:《民法总则》,南京:国立编译馆1947年版,第173页。。随着1945年以后输血公司的出现,有律师进一步讨论了输血公司的法律地位,肯定了输血银行的居间作用,但也看到潜在的不正当收益问题,提出应限制收取相称报酬以防榨取利益思培:《输血银行应否取缔》,《震旦法律经济杂志》第3卷第10期,1947年10月,第139~140页。。从警察的初步介入到后来律师们的深入探讨,从最初的全面否定到后来的有条件接受,体现法律界对血液贸易法规认知的转变,但在大众舆论场中,批评声音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与社会主流舆论形成对比的是,受血者群体表现出更复杂的心理,而医学界人士则积极为输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辩护。一些受血者表达了对卖血者的深深感激之情,同时怜悯输血者的处境兰夫:《医院输血记》,《吾友》第2卷第2期,1942年1月4日,第15页。。而有些受血者只是将有偿输血者视为提供廉价血液产品的来源,认为它“比打补针来得便宜”,这种态度反映出对血液商品化现象的接受水冗:《“输血”我见》,《申报》,1941年7月10日,第11版。。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医学界人士一方面强调输血技术在治疗中的重要作用,“在医学上已承认为无上法宝”莫季丞:《谈谈世界各国输血事业及最近上海的血风潮》,《新医药刊》第49期,1936年12月15日,第9页。,输血只要没有超过一定的限度,决计没有妨碍输血者的生理健康范守渊:《由爱惜血液谈到“输血”》,《民生医药》第20期,1936年3月,第12页。。另一方面强调输血的崇高伦理意义,将其定义为一种“救人”的义举,又为血液贸易进行解释,称其可“救人利己”,将其合理化为一种商品行为。如西医蒋益生言,有偿的输血者“救人于垂危之顷,大仁大义,仁义而利,三美俱备”蒋益生,《输血解释(上)》,《申报》,1936年11月10日,第15版。。民国名医范守渊颇有远见地认为,血液需要金钱代价,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制度中的必然现象。不过,“如果到了这种经济制度的社会变革以后,金钱制度废止以后的时期,当然也便无此以金钱代价采取供血人的血液,来作输血治病的现象”范守渊:《由爱惜血液谈到“输血”(续)》,《民生医药》第21期,1936年4月,第12页。。这一观点揭示了当时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至少在血液供给方面,医疗行为应当超越金钱的束缚,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同时也隐含了对未来社会新的血液供给模式的期待。
三"血液供给贸易的制度、医疗实践与社会审视
民国时期,医院和非营利性的中介组织开始构建有偿输血者网络,通过制定较为严格的检查流程和标准,力图保障血液安全,同时在商业化环节也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定价机制《北平中和医院关于病人输血及献血人所付各款不得混乱规定给各科的函及收据》(1947年5月2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J005-001-01423-00216。。这一做法不仅体现了对传统医疗实践的创新,也表明了相关机构在微观层面设计的一套制度性安排。但在宏观政策层面,卫生管理部门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指导和监管这一领域。因而当执法部门曾试图管理血液交易的失序时,但由于相关法规的空白而难以实施有效制裁,最终无疾而终。1947年,上海嵩山警察分局破获了协记、高兴新、协和、上海和隆记等五个输血服务社,逮捕了九名输血公司的“介绍人”,其中包括四名女性。然而警局在此案中陷入困境,因为当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行为属于何种罪行。由于缺少可依据的法规,这些输血中介人最终当场释放友:《输血服务社》,《现代妇女》第10卷第1期,1947年10月1日,第3页。。一位记者曾探访负责此案的警局刑事孙处长,孙处长表示:“自愿输血,不能算是违法,因为要经过医生检查体格,输血不能过份影响他的身体,在外国,这情形也有的是。”《本市发现输血掮客》,《立报》,1947年9月28日,第3版。1948年,上海市卫生局似乎也意识到了输血公司需要加强管理的问题,希望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规范这一领域《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输血公司组织殊不合法应同该会加以管理仰具办法呈核的训令》(1948年11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Q400-1-2637-19。。但这一举措很可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最终并未真正落实执行。
如此看来,监管与法规的缺位使市场逻辑主宰了血液供给,使得血液交易在多数情况下处于无序状态。这种制度层面的缺陷不仅加剧了市场的混乱,还削弱了医疗伦理的约束力,使得经济利益成为驱动血液供给的主导因素。一方面,不可否认,血液供给被快速引入商品化运作轨道,无疑极大促进了临床输血事业的发展。然而,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挤占了医疗伦理,造成了许多负面结果,包括医疗秩序与公平的损害、感染风险的上升、输血者经济上和身体上的双重压榨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将身体产品视为商品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血液的人道主义价值,也带来了道德风险。有偿供血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意蕴是生命体液的商品化问题。血液作为人体内在组成部分,本质上具有生命属性。血液供给过程中的商品化运作,将不可替代的生命标志物置于市场机制中,这种供需关系的建立,实际上也忽视了血液供给的公益属性与普惠性。必须指出的是,民国时期血液供应工作尽管在北平、上海等地有所开展,但整体上仍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规模化和制度化运作,主要集中于个别大城市的实践探索。中华医学会作为民国时期规模最大的医学团体,在国家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健全的背景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医疗体制建设影响深远刘远明:《中华医学会与民国时期的医疗卫生体制化》,《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第168页。。凭借这样的资源优势,中华医学会所创办的输血服务团能够在上海联络各地医院开展输血工作。北平协和医院更是民国时期首屈一指的医院,其医疗条件的完备更能促进供血机构的形成和发展。除了北平、上海、南京等地,输血者的组织工作在其他城市大部分局限在个别医院内部,较少有中间输血机构的产生。以1934年为例,协和医院进行了609次输血《北平协和医学院第二十六年度报告》(Peip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Twenty-Sixth Annual Report of the Superintendant),1934年6月30日,https://collections.library.yale.edu/catalog/16932516,[发布日期不详]/2023—11—26。,南京中央医院的外科进行了162次《中央医院年报民国二十三年》,《民国时期医药卫生文献集成》第37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74页。,而其他医院的次数则相对较少:苏州福音医院26次《苏州福音医院年报》(The Elizabeth Blake Hospital,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South Soochow-China Report),1934年,https://digital.history.pcusa.org/islandora/object/islandora:90767#page/1/mode/1up,[发布日期不详]/2023—11—30。,无锡普仁医院26次克劳德·李、约瑟夫·潘:“165个案例的188次输血分析”(Claude M.Lee and Josephs.Pan,“Blood Transfusion a Review of 188 Transfusions in 165 Cases”),《中华医学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第62卷第4期(1944年12月),第353页。,广州博济医院14次《博济医院年报》(Annual Report for the 99th Year of the Sun Yat Sen Memorial Canton Hospital),1934年7月,https://collections.library.yale.edu/catalog/11518822,[发布日期不详]/2023—12—05。。广州博济医院1935年的22次输血有13次来自外国交换生团体《博济医院年报》(Annual Report for the 100th Year of the Sun Yat Sen Memorial Canton Hospital),1935年7月,https://collections.library.yale.edu/catalog/11518902,[发布日期不详]/2023—12—05。,真正专业化的输血组织还没有形成,连广州尚且如此,其他二三线及边远城市的输血情况可能更加落后。
医疗伦理与商业逻辑之间的矛盾也引发了社会层面的复杂互动。研究西医在华传播的学术成果,“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大都立足于‘传入’与‘接受’相互对应的层面,即西方医学进入中国,在本土传播、学科建立和制度创建的历程,本土和中医界由此产生的回应”高晞:《卫生之道与卫生政治化——20世纪中国西医体系的确立与演变(1900—1949)》,《史林》2014年第5期,第92页。。但这种研究视角并不意味着将西方医学技术视为先进,而将中国视为落后的被动接受者,也并非暗示传统价值观念是落后的,阻碍了新的科学技术的接受。事实上,在输血的个案当中,展现了中国在吸收西方技术的同时,对其衍生的社会实践——血液贸易进行了独立的伦理思考和批判性审视。美国的斯科特·卡尼(Scott Carney)在《人体交易》中,论及血液贸易的历史状况,写道:“当时,血液的供应可救人性命,很少人会为了供应链的道德与否感到困扰。直到一九七〇年,情况才有了变化。”斯科特·卡尼著,姚怡平译:《人体交易》,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7页。而百年前的国人对此问题已展开了质疑和反思,这种现象说明,在吸收西方先进技术的同时,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价值观为中国现代化进程注入了独特的审慎思维和人文关怀。这种“现代性”并非是追随西方的复制品,而是源于对生命价值和社会公平的本能关切。恰恰是这种关切使得原本旨在救死扶伤的供血在社会讨论中承载着诸多的负面意涵。
而卡尼所提及的“变化”是1970年,蒂特马斯(Richard Titmuss)所撰写的《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The Gift Relationship)。在书中他主要讨论议题是,血液应该是作为礼物无偿捐献还是商品有偿买卖?他通过对英国(无偿)、美国(有偿无偿并存)等国的供血制度进行对比后,主张一种匿名、自愿、无偿的献血系统,而不是基于给输血者的付费。一方面,蒂特马斯认为卖血者多来自社会底层,存在营养不良、酗酒吸毒等问题,其血液质量无法保证,且具有不平衡分配性质。另一方面,金钱的价值不能与社会中利他主义精神的存在与否挂钩。自愿献血的人是在“参与创造超越自爱的更大的善”。为了“爱”自己,捐赠者“认识到需要”爱“陌生人”,所有这些都与“自由市场”的运作背道而驰理查德·蒂特马斯:《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Richard Titmuss,The Gift Relationship: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伦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就如同民国时期西医试图以“救人利己”的论调纾解这一矛盾却在现实中很快被血液交易赤裸裸的商业逻辑所撕裂。而经济利益将打败生命赠予,成为衡量是否献血的单一维度。对血液金钱的补偿会让输血者产生道德困境,剥夺了其他想要因“利他精神”而进入“血液捐赠”的礼物关系的自由。这种理念后来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接受,成为全球主流的血液供给理念。而蒂特马斯也预言如果继续有偿供血模式,不仅会造成严重的流行病,而且会大大损伤人类的利他主义奉献精神。20世纪90年代,我国爆发大规模因卖血引发的艾滋村问题,印证了蒂特马斯的预言景军:《铁默斯预言:人血买卖与艾滋病的孪生关系》,《开放时代》2006年第6期,第73页。。
当下我国自1998年正式推行的无偿献血制度标志着我国血液供应体系发生了质的转变,这一转变不仅仅是简单的制度演变,更是一场涉及法律、社会意识和医疗实践等多个层面的综合变革。从历史的视角看,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商业操作对医疗伦理与公共利益的侵蚀,重新界定了医疗商品化的边界,同时推动了血液采集与使用流程的规范化,极大提升了临床输血的安全性。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制度超越了单纯的血液交易,而将其纳入了人道主义的范畴,这是一种社会意识的进步。无偿献血逐渐成为彰显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体现了公共卫生政策与社会价值观的良性互动。这种良性互动维护了医疗伦理的底线,也更好地保障了公共健康。
收稿日期"2024—03—13
作者范程琳,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上海,200240。
Blood as a Commodity:Blood Supply Trade and Its Social Response in Republican China
Fan Chenglin
During the Republican era of China,the introduction of blood transfusion techniques became a significant technological factor in promoting the commodification of the human body.The scale of blood supply gradually expanded from individual,temporary,and specific blood donations to paid blood donation groups organized by hospitals or intermediary institutions,thus achieving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commercialization of blood supply.However,the development of the blood supply trade was accompanied by a series of issues.The complex and diverse groups of paid blood donors increased potential risks of blood quality and safety.Moreover,in the absence of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the non-compliant operations of some hospitals and blood transfusion companies not only undermined medical order and fairness,but also resulted in blood donors suffering from both physical and economic exploitations.This approach simultaneously neglected the humanitarian value inherent in blood.The phenomenon of blood trade triggered in-depth scrutiny and discussions across various sectors of society on medical ethics,social equity,and legal norms.Analyzing and reflecting on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blood supply trade holds significant practical implications for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and improving contemporary blood supply systems.
Republican Era;Blood Supply;Blood Trade;Medical Ethics;Blood Transfusion Technology
【责任编校"赵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