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国际档案中的乔国桢(贺凝)卷宗(连载四)
2024-11-22
致共产国际的报告
共产国际:
有一天,我在赤色国际救济会的会客厅,看见墙壁上挂有木型之监狱铁窗中,伸出被囚革命同志的一只手,手拿红布。这使我又想起在中国北平第一监狱内囚着两个被判无期徒刑的同志,已经都囚了十几年了。不知共产国际能不能批准,令赤色国际救济会在经济上给他俩一些帮助。据我个人的意见,是应该给他俩一些帮助的。因为:
第一、他们过去都是党的很好的干部,都是很忠实勇敢坚决努力的干部。
第二、他们被捕后,都仍是很忠实坚决勇敢的,尤其在政治上,都颇为坚强。虽然他们都受到了很残酷的毒刑,虽然他们都被判了无期徒刑,但对党对革命的忠实坚决勇敢,一仍如旧。
第三、他们都是被判了无期徒刑,而且有一个同志是被判了两个无期徒刑和一个九年有期徒刑。又加上他们的罪名都是杀人犯与暴动犯。假如政局上无革命的大变动或特殊的机会,他们是没有恢复自由的可能的。
第四、中国自七七事变后,南方被判无期徒刑的同志,都恢复自由了。北方(东北除外)被判无期徒刑的同志,因大部分都囚于北平德胜门外第二监狱中,也被抗日游击队(党领导下赵侗的游击队)于一九三七年九月初劫狱而出,恢复了自由。此后北方被囚无期徒刑的同志(日寇占领北方后的在外)只剩他们两人了。给他们两人以经济上的帮助,这在赤色国际救济会的力量方面说,我想也是可能办到的。
第五、在从前北方被囚的政治犯,都在一块,所以他们还能得到其他有钱同志的帮助。自一九三七年九月,因抗日游击队袭破北平第二监狱后,日寇宪兵即将所有北平各监狱、各看守所、各拘留所之政治犯,通通都集中囚于北平城内第一监狱,由日寇宪兵看守。又因他们两人过去在监狱里都是领导斗争的干部,日寇宪兵又将他俩各囚一屋,与其他的政治犯完全禁止来往,这样他们的生活就更困难了。
第六、中国北方监狱,对政治犯的待遇极其恶劣,每日只有两餐陈腐粗糙之小米饭,所谓汤与菜,一概没有,甚至连咸盐都没有。而这陈腐粗糙的小米饭还有一定的份量,不能管饱。
第七、他们两人的身体都不很好。郭宗鉴[1]同志本身就有肺结核病与淋巴腺结核病。被捕后,因受极残酷之拷打,病更加重。淋巴腺结核病在狱中已开过几次刀,把脖项割了个乱七八糟还不见什么好。丁子珍同志因幼年即被囚禁,使未发育完全的身体受了很大的摧残。所以身体也是很不好。
第八、他们的家庭都对他们不同情,他们丝毫得不到家庭的帮助。譬如:郭宗鉴同志的父亲,虽是川军里的一个军佐,有两三个姨太太,但对他始终无丝毫的帮助。
因之,我以为如果可能时共产国际应当批准,令赤色国际救济会给他俩一些经济上的帮助。现将据我所知道他们两个人的履历以及被捕后的情形,简单的写出,以作审查,看是不是可能得到批准。
(一)郭宗鉴同志,四川省人,天津南开中学学校的学生,年三十余岁(现在),中国第一次大革命入党。第一次大革命时,在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武汉政变后,任河北省委(当时叫顺直省委)秘书长。一九二九年任天津河北区区委书记,是年六月在该区被捕。因为他曾作过党的特务工作,此次被捕的同志里边有了叛徒,很厉害的一个叛徒(名叫闫怀品,河北省正定县北斗村人,地主的儿子)知道他的情形。所以使他在天津公安总局受了极残酷的拷打,他的背部、两侧胸以及两肘腋下,完全被公安局用香把火烧烂了。公安局拷问完后,即押解天津河北省高等法院。该院检察厅即按杀死两个人的凶犯起诉,要求处他以两死刑。又按共产党的重要分子,根据当时的所谓《暂时反革命治罪法》第七条前半段,要求再处他以一个一等有期徒刑。
反革命的检察厅其所以按杀死两个人的所谓凶犯起诉,要求审判厅处他以两个死刑者,是因为在一九二九年的春间,天津党的叛徒王藻文[2]、李德贵[3]二人反党甚烈,省委决定处他们以死刑,由郭同志执行此任务。他与王、李二人素日即认识。当在法租界某屋内执行时,王藻文当场未即断气,他未察觉即关门而去。因执行时之枪声已被法租界街上之站岗巡捕听到,所以经几分钟后,该租界公捕局即赶到,将王、李二人之尸体移去公捕局。到该局后,王于喉间吟出“郭宗鉴”三字后即断气。王、李都是被党开除的分子。王曾任过河北省委书记,因之王的老婆亦认识郭宗鉴同志。公捕局将王的老婆叫去问“郭宗鉴”三字之意,王的老婆即将郭在党里情形告知公捕局(她也是叛徒)。公捕局即断定处王、李二人以死刑的人是郭宗鉴。郭被捕到天津公安局后,又由一同被捕之闫怀品叛党(闫被捕前任天津市河东区区委书记)将郭之真姓名供出(他的真姓名就是郭宗鉴),本来他被捕前是有化名的,但因叛徒闫怀品将他的真姓名供出后,公安局即将他的化名取消,用真姓名称呼,河北省高等法院检察厅起诉时与审判厅审判时以及判决时都按真姓名执行与称呼。监狱方面亦然,所以等判决后,他也将化名取消,而用真姓名郭宗鉴。天津公安局早已接到法租界公捕局关于王、李二人被杀的案情通知(因王、李当时都住家在中国地,大概是天津河东大王庄吧)。公安局即将王藻文的老婆叫去认郭宗鉴并与之对质,但郭始终未承认他杀王、李二人事。因此,使他受了极残酷的拷打。
郭宗鉴始终未承认他杀王、李二人事,但公安局却以郭为杀王、李之凶犯及共产党的重要分子而将其解往天津河北省高等法院。该院检察厅即根据公安局之呈报,而以郭杀死王、李二人为理由而向该院刑法审判厅起诉,要求处郭宗鉴两个死刑,又以郭为党的区委书记为党的重要分子,要求再处郭以一个一等有期徒刑。
但高等法院刑法审判厅为什么没能判处郭以两个死刑呢?这并不是该院刑法审判厅的本意,而是群众的力量迫使该厅不得不如此。因为郭是天津南开中学学校的学生,在该校的学生中,郭有很大的威望与信仰。此时郭虽离校多时,但该校与郭同期而未毕业之学生对郭之信仰一仍如旧,尤其郭此时在党内工作,进步的学生对郭信仰更甚。
南开中学是中国很有名的学校。其所以有名是因为该校的学生多半数是些军阀地主豪绅官僚资本家们的子弟。当郭宗鉴同志由天津公安总局解往天津河北省高等法院第三监狱后,该校信仰郭的学生即去看望他,见面后得知他被捕后的详细情形,即动员学生设法营救他。有两个学生的父亲,曾做过中国大理院的院长(即中国现在之最高法院)。当时河北省高等法院的检察官与审判官都是他们从前的学生与部下。因之这两个学生即多方要求他们的父亲出面营救郭宗鉴,并要求无条件的出席法院审判厅给郭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他们的父亲被他们的要求所感动,而允许照办。当即暗中到法院审判厅的法官私人处去打听,看该厅究拟如何判决郭的案情。打听后得知确实消息是要照法院检察厅的要求判郭以两个死刑,一个九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一个死刑,并已将判决书拟妥,不久即要宣布判决。
如此他们看到郭之生命,很少有挽救的希望。南开学校信仰郭的学生得知此情形后,即决定尽量动员学生于审判郭时出席旁听,并仍要该两学生的父亲出席为郭作辩护律师。同时要求他们以律师的资格正式向法院请求:公开审判郭宗鉴,别人得自由出席旁听,好使他们能得到出席旁听的机会。省委此时亦为郭聘请一津市有名之律师李景光为郭出席辩护。高等法院审判厅虽不愿意公开审判与准许别人自由出席旁听,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只得允许而已。
如此审判两次后,该两人学生之父亲又在审判官处探知:审判官仍拟不顾一切,要判郭以死刑,并拟于再一次审判时即宣告判决。当时大家都看到郭之生命危险已极,即由该两学生之父亲决定:以后审问时,要郭装病不发言(本来就有肺结核与淋巴腺结核病);他们再以律师资格当场宣布被告因病不能发言,此次审判不能生效,应宣告无效。如此拖延时间,好再设办法。
再一次审判时,即按预定计划实行。如此连审数次,都由律师要求宣告无效。后来审判官亦看到两方相持不下,要判郭以死刑,恐难办到。当即暗中向南开中学的两学生的父亲说明,他们绝不拟判郭以死刑,要他俩向南开中学的学生示意,亦勿再在审判时从中阻挠。该两学生之父亲,恐怕上当,即当面要求将已拟定之判决死刑之判决书加以修改,并将从新拟判决之判决书说明拟妥。审判官答称他们由各方情形观察,修改原拟之判决书实难办到,只能在原拟之判决书上于判决死刑之条文下添写:该犯年幼无知,情有可原,依法减处两个无期徒刑一个九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该两学生之父亲即与南开中学信仰郭之学生并郭商量,大家亦都同意。于是又一次审判时,即按此判决书判决。至此郭同志就过他的无期徒刑的囚徒生活了。一九三四年,将他由天津第三监狱移囚于北平第一监狱。当我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日离北平时,他还仍囚该处。据我想,现在还是仍囚该处。
(二)丁子珍同志,河北省京东玉田县人(或许是丰润县人),年约二十余岁(现在)农民出身,是党员(何时入党不清楚)。
一九三〇年京东玉田县农民暴动失败后(党领导的),他同张金茂[4]等二同志由玉田县去唐山找党的市委接洽工作,于途中碰上认识他们之地主豪绅的民团,将他们围捕,即押解北平铁狮子胡同卫戍司令部军法处。不久即将他们三人以暴动首犯罪判决死刑。丁时年年岁不过十五、六岁。审判官以丁未达成年,情有可悯减处无期徒刑。张金茂等二同志则于一九三一年六月间,于北平东直门外城墙根秘密枪毙。丁被处无期徒刑后即移囚于北平新桥陆军监狱内。后又移囚于北平北西安门大街旧参谋本部后草岚子胡同军人看守所。一九三七年九月间,该看守所取消又移于北平第一监狱。
丁同志我并不认识,他的情形是他被囚于北平草岚子胡同军人看守所时,我见到该所党的支部的报告与由该所出来的同志之谈话而得知的。
这就是郭、丁俩同志的大略情形。
假如可能批准给他俩以经济上的救济时,救济的数量以中国钱每月十五元至二十元为适宜,并以一次即给数年的为适宜。因为每月给钱,常常易被监狱方面看出破隙,使他们要受到意外苦头。丁的钱应当以怎样的方法交给,我不知道,我想最好是托中共北平市委把方法弄妥当后,再给为善。郭的钱,应当取怎样的方法交给,我是知道的,并且我于过去已经实行过几次,都很适用妥当。其方法就是在中国的某大城市(最好是在上海或香港,四川或川军驻在地)用他父亲的朋友的名义给他邮寄。信的方式是这样写:
宗鉴:
受遵[尊]府之托,今寄给你大洋×××元,以作花用,以后手中若有宽裕,当再奉寄。望你安心守法,善为保养身体为盼。
NZA85/bf26nNY3e5UQi7dQ==特此 并候
安康!
郭真 谨启
年 月 日
这是一九三一年五月间,我和他当面根据他家庭的情况拟定的。以后我曾实行过几次,都无差错。此法在现在仍能适用(因此法除他和我外,再无第二人知道)。如用此法,他一接到信,即知是党或赤色救济会的组织给他的救济。至于郭、丁俩同志的详细确实通信处是:“北平宣武门外丞相胡同南自新路第一监狱在监人郭宗鉴或丁子珍先生”便妥。
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日以前,他们两个人的情形我完全知道,我愿负完全的责任。以后的情况我虽不知道,但据过去的情况与经验,我想也不至于有什么变动。为慎重计,是不是应当请中共北平市委调查明确后,再着手实行救济为宜?因为:
第一、他们是不是仍囚北平第一监狱或又移囚别处,很难说定。
第二、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日我离北平的那几天时,当时的北平市汉奸政府“维持会”公布了凡是从前反对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各机关、各团体、各军队之犯人,经考核后,即准恢复自由之条例。此条例对他俩人之希望虽极小可能,但如有有力与巧妙之活动,也不是绝对无希望的。
第三、看是否或有其他意外的变动。如果把他俩现在的情形弄明白后,可能批准令赤色国际救济会给他俩以经济上的帮助时,且由中共北平市委转给他们时,应当给中共北平市委指明,此钱务须如数确实交给他们,不准用任何理由移作任何费用。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可能被批准时,救济的方法务须审慎妥当后再去执行。过去中国互济会曾因有些救济的方法不好,使的狱中同志曾有过很多的牺牲。至于使狱中同志再受意外的拷打与刑罚以及加处徒刑等的痛苦,那更是多的很了。尤其是现在的北平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对被囚同志的管理与监督的方法,更加严厉与巧妙。
所以对他们的救济,如果可能被批准时,其方法务须确当巧妙。万勿使监狱方面看出是党或赤色救济会给他们的救济。最好是用他们的家庭或者是朋友或者是亲戚的名义,使监狱方面确能相信是他们的家庭、朋友、亲戚的帮助为妥。
谨致
布尔什维克的敬礼!
贺凝
七月二十五日于克拉多旺写
附注:但一次也不可把钱给的太多,太多也易引起敌人方面的怀疑。可能时对他俩的救济,以不使中断为最好。
乔国桢填写的
贺凝共产国际登记表
1、现名、曾用名
乔国桢 张国恩,王拯民,高子香
2、生日、籍贯、现居住地
1906生,陕西葭县南区乔家寨
3、国别
中国人
4、国籍(如有变动是何时何理由加入苏联国籍或俄罗斯国籍)
中国
5、家庭成分
中农
6、文化程度(包括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及考核情况)
1921—1923 葭县南区店头镇高级小学毕业。
1924 在陕西绥德县第四师范肄业半年。
7、除母语外掌握哪些外语及熟练程度
除中文外,别国文字都未学。
8、您的职业或特长
党内工作人员
9、党籍(入党时间、地点及证件号)
1924秋季在陕西绥德县第四师范学校由王懋廷、田伯英介绍入党。
10、共青团成员(何时何地加入?)
没有
11、是否加入过其他党派?(党派名称、何时何地以何理由退出)
没有
12、何时何地参与并完成过哪些党务工作,起到哪些作用
1925年在河南省开封国民二军学生队任党的小组长与支部干事。
1926年4月到9月在广州党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
是年10月至1927年7月在陕西渭北区做农民运动并参加三原县委工作。
是年11月至1928年陕西东部华县县委工作。
1928年秋至1929年6月在河北省井陉县任县委书记工作。
是年7月至11月在河北省唐山市市委组织部工作。接31条后。
13、您和您的亲属是否加入过反党派别?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
没有参加过反党派别
14、因何事在何时受过党的处罚
没有受过党的处罚
15、参加党务学习的方式(党支部、讲习班、党校、自学)
1926年4月至9月在广州党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受训练。
16、是否有被捕经历(何时、何地、何事?)
共被反革命政府捕六次,详见31条后。
17、是否有移民经历(是何组织批准同意移民)
没有去过外国。
18、入境苏联的时间
1940年2月到莫斯科。
19、莫斯科中央政府是否承认该入境活动?
是的
20、入境后的党务活动
没有做过党的工作。
21、能够证明您从国内到国外(苏联)工作的人或组织
在河南工作时,有王世英可证明(当时他还是非同志,只是一个群众,当时当地知道的我同志,现均已牺牲。)他现在中国党的特委工作。
在陕西工作时有马明芳(马洛夫)可证明。他现在中国党内工作。
在河北工作时有傅茂功可证明。他现在中国晋察冀边区省委工作。
22、了解您在苏联的人及其地址
与我在乌吉尔纳亚同住之同志,只博士知我在天津工作时之一些情形。
23、家庭状况(未婚、已婚、丧偶)如果是离婚,请填写前妻(夫)的姓名
没有
24、配偶姓名,党派及单位
没有
25、家属 姓名 出生地及日期 家庭成员 现从事职业 党派
父亲 乔兴斌 年龄不知 1929年秋逝世 现在没有 曾是中农 非党
陕西葭县南区乔家寨村
母亲 高氏 年龄不知 陕西葭县南区背塔上 没有 现约在我家乡做家务 非党
兄妹 曾有二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均早已逝世。
26、配偶
父亲 没有
母亲 没有
兄妹 没有
其他 没有
27、是否有海外关系
没有
28、曾是否有服役,时间、地点、部队编号、服役年限及担任职务
1924年冬在北平国民第二军学生队第二队当兵。
1925年5月在该队当班长。
是年冬至1926年2月在该队当排长。
1928年6月至9月在陕西渭华工农革命军当中队长。
29、现任部队职务
不是
30、曾居住地(具体地址)
乌吉尔纳亚红色救济会休养所。
31、履历
编者注:按档案原件复制。原表为制式,由共产国际统一印制。文中黑体为原表所制的俄文译文,共31个问题,《履历》为第31个。宋体为乔国桢用中文亲笔填写。序号为编者所加。
附
一张珍贵的照片
——从杨之华致共产国际诸领导的感谢信,解读贺子珍与杨之华等人1941年在莫斯科的合影
不久前,我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一帧贺子珍与杨之华等人1941 年在莫斯科的合影照片。照片出自耘山、周燕同志所著《革命与爱》一书的368页。书中像片题目和内容都没有说明后排的四位“中国同志”的姓名,但在微信上的图片中却有人用铅笔写出这四位是:“二排左至右陈昌浩、李博士[5]、乔国桢、贺诚[6]”。对此我觉得奇怪,就通过朋友圈了解,原来这是杨之华的外孙女李晓云添写上去的。我联系到李晓云同志问询,她告诉我,她看到这张像片也感兴趣(因为她手头也没有这张像片),就趁她母亲瞿独伊精神好时给她看了,并问她后排四位男同志都是谁?独伊老大姐当时就指认出了他们,并说出了他们的姓名。晓云觉得这个说明可能有用,就立即写在书中的插图边,怕事后遗忘掉。我听了有些激动,因为乔国桢是我父亲。他1938 年自延安经兰州、迪化(今乌鲁木齐)去苏联治病,到1941 年返回迪化近三年的时间没有任何文字、影像资料,在个人履历中是一段空白。这张像片填补了这段空白。我当时告诉晓云同志,早在1953 年夏天我14 岁时,去北戴河中直疗养院看望我母亲周铁忠,母亲曾带我去拜访杨之华妈妈。母亲告诉我,杨妈妈是见过你爸爸的人(因为我出生以来从未见过父亲),我很兴奋地见到杨妈妈。她老人家亲切地对我说,她和我父亲是同路一起从苏联回国的,对乔国桢的印象很深等等。很久以后,大概是2010 年前后,我第一次参加新疆难友子弟的聚会,在中关村一家自助餐厅,第一次见到独伊老大姐,向她说起这件事,她说知道、知道,并说她也是这次与乔国桢同路一起回国的。她还告诉我乔国桢为人特别老实,话也不多,他们一起从莫斯科回国,一路上他很少说话。我说这可能与他长期从事地下工作有关吧!等等。晓云问我知不知道乔国桢在苏联使用的化名。我说不知道。
第二天晚上晓云来电话,说她在《乔国桢传》中发现乔国桢曾使用过“贺凝”这一化名。这个名字,与杨之华带队从苏联回国途中写给共产国际领导同志的一封感谢信中的一位同行人“何凝”非常相近。她说,杨之华用化名杜宁的致谢信中一共提到独伊、何凝、李博士和苏利生四人。她从俄罗斯档案馆中获得此信后,一直不清楚“何凝”是谁。现在经我们的回忆,可以肯定,乔国桢是与杨之华、独伊同路回国的。而乔国桢又曾使用过化名“贺凝”,可以断定,杨之华感谢信中“何凝”应该就是“贺凝”,即乔国桢。晓云随后将杨之华的致谢信原件传给了我。我打开杨妈妈的信件,信中写着他们一行人一路都很顺利,只有何凝一人得点小病,有点温度云云。这也符合乔国桢长期患肺结核,在莫斯科作过肺切除大手术,身体一直虚弱的常情。我表示同意独伊大姐的记忆和李晓云的判断。现将《革命与爱》一书中的合影照片和杜宁(即杨之华)致共产国际诸领导的信件转录如下:
敬爱的共产国际诸领导同志:
我们于本月(应为八月)二十五日离开我们最亲爱的无产阶级的京城,每个人的心里起伏着说不出话的感动!舍不得离开然而终于离开了它。我们之中虽然多半是病人,可是从此后我们当更努力地为着我们的伟大的事业而奋斗!
亲爱的祖国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多,我们不愿在纸面上来感谢而是愿意在事业上报答你们对于我们被压迫者尽意的关心!
在路上招待我们的同志很努力,一切很顺利,于九月二日晚到了A 城,除去何凝同志受了小病——有些温度,此外同志们都胖了些。因为我们的饮食很好。
杜宁在临走时有一个皇宫医院的出入证,交给了一位交通负责同志,想他已交给你们了。
苏利生同志有一个领养老金的证书,她因为不懂,留在她自己的房间一个书桌抽屉里。请雪拜诺夫同志查一查,查到了请交国际。
向你们诸位领导同志致革命的敬礼!并遥祝健康!
问候小张和雪拜诺夫同志。
杜宁
1941年9月3日晨
独伊、何凝、博士、苏利生同志附笔问候。
下面,我就根据杨妈妈的信件内容,对这张合影照片作一些解读。
通观《革命与爱》全书中的插照,单人像片不算,几乎所有的合照都注明了照片中各人的姓名、时间和地点,唯独此照片只注明时间(1941 年)、地点(莫斯科) 和前排三位女士的姓名(贺子珍、李敏和杨之华),后排四位“中国同志”没注姓名,不合常情,而且原文作者也未说明照片的来源(取自何档案或由何人提供)。此书出版多年后,直到今年前不久在网上微信朋友圈中传出这张照片,经与照片中主要人物杨之华的女儿瞿独伊老大姐认出后,李晓云又与他们从俄罗斯档案馆获得的杜宁(即杨之华)致共产国际诸领导的信件中提及的四位回国同路人姓名相对照,确定了独伊(信中未用化名),李博士即李景春,苏利生是苏兆征烈士的夫人,何凝为乔国桢(在国内曾用过化名贺凝)。信中一同回国的五人,有三位出现在这张照片中,时间是1941 年。据此,本文作者认为,该照片应是合影者准备离莫回国前某次聚会时所留的纪念照,时间可能是1941 年秋初。这一点由合影者的服装和背景树叶落尽等情景可以判断,与杜宁于1941 年9 月3 日发自A 城(即前苏联阿拉木图)的信件时间也相符;地点在莫斯科郊外,大概是他们的驻地附近吧。照片中原本共七人,最后只有三人同路回国,其余四人不知何故没有成行,而且其中二人均与贺子珍相关,小李敏为其女,贺诚不知是何人,可能与贺子珍关系密切。他们二人在“1939 年秋天在共产国际党校七分部”的合影中(前书第41 页)就同时出镜了。他的名字在此书仅在这两张照片中出现,此外未有说明,不知是何身份。此外笔者认为独伊本应参加合影的,只是由于她当时已是20 岁的大姑娘,而且在莫斯科生活、学习多年,想必朋友不少,临行前活动较多,没有参加合影也是正常的。说不定这张照片也许就是出自独伊之手呢?只有苏利生可能是因为临时决定参加杨之华带队回国的五人组,或者因为她是领养老金的老人,住处较其他人相距较远,而未参加这次合影也是可能的。笔者认为,这是对此张合影照片比较合理的解读。否则不可理解,为什么这样七位身份悬殊、赴苏任务各不相同、此前交往极少甚至曾互不相识的人物会坐在一起合影留念?只有共产国际领导决定组织他们同行回国是唯一的理由。
另外,我还看到《革命与爱》的381 页和382 页上,分别收录了贺子珍(化名文云)1941 年8月14日和1943年某月29日给小张同志和使班诺夫等人的信件首尾叠放的照片,但看不出信件完整的内容,书中文字中也未加详细介绍。而1941年信件的时间与1941年9月3日晨杜宁的信件,以及书中368 页的合影时间很相近。因此,笔者推测,贺子珍信中可能有涉及此次聚会合影的情况,或共产国际组织部分中国同志回国的内容。因为杜宁信中也一再提到,对小张同志和雪般诺夫同志的关照表示感谢,并委托他们处理一些剩余的事情。显然,小张同志和使班诺夫(或雪般诺夫)同志,应该是共产国际负责中国留学和养病人员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
乔国桢之子 乔 石
2020 年11 月
[1] 郭宗鉴(1906—1936),四川长寿人。中共顺直省委领导人之一。1925 年五卅运动爆发时,正在南开中学读书,积极投入到斗争中,接受了共产主义。1926 年北伐前夕,被派往黄埔军校学习,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 年9 月,任中共顺直省委秘书长。1928 年10 月至1929 年上半年,曾任顺直省委书记的王藻文,因不满中共中央撤销其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伙同曾担任省委委员的李德贵从事破坏党的活动,对天津党组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1929 年5 月31 日凌晨,兼任除奸队队长的郭宗鉴按照党的指示,带领队员郑丕烈在首善里(法租界老西开教堂后)对王、李二人执行枪决。不料,王藻文当时没死,还向随后赶来的法租界巡警告发郭宗鉴。闻讯赶到的王藻文妻子张健生(原是地下党员)和李德贵之母也背叛革命,向敌人提供了许多党的组织和地下党员的活动线索。在敌人的大逮捕中,郭宗鉴等几十名同志不幸被捕。被捕后,郭宗鉴以监狱为战场,同敌人展开了坚决的斗争,与乔国桢、彭真、簿一波等成立狱中党支部,发动和领导绝食斗争,并取得胜利,改善了政治犯的生活条件。1931 年5 月,郭宗鉴被转押至北平陆军监狱。1935 年在狱中牺牲,年仅29 岁。
[2] 王藻文(?—1929),河北张家口人,军人,在苏联曾用名雅勃洛奇金。1921 年参加京绥路车务同人会,接受革命教育,参加工人运动。1928 年1 月至6 月任中共顺直省委书记。5 月赴苏联,作为顺直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被推选为六大主席团委员。曾两次主持大会主席团会议,当选为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1928 年冬回国,仍在中共顺直省委工作。11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因顺直省委之错误”,决定开除其中共中央委员职务。12 月,在顺直省委扩大会议上受到批评。此后策动少数人进行反对顺直省委的分裂活动,走向公开反对党的道路。1929 年初叛变投敌,给顺直省党的组织造成严重破坏。5 月,其妻带领国民党特务搜捕破坏顺直省委机关并逮捕省委书记。经顺直省委讨论决定加以惩处。1929 年5 月31 日将其击成重伤后死去。
[3] 李德贵,曾任中共顺直省委委员,伙同王藻文从事破坏党的活动,对天津党组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经顺直省委讨论决定加以惩处,于1929 年5 月31 日被处决。
[4] 张金茂(1909—1931)河北玉田人。受其兄张明远影响投身革命,1926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10 月,组织武装自卫队,参加了京东玉田农民第一次武装暴动,失败后转移到唐山避难。为恢复玉田县党组织,京东特委分配他任特委与玉田县党的秘密交通工作。1928年秋,从唐山返回玉田,任玉田县委交通员,兼做恢复和发展共青团的工作。1931 年7 月,参加了中共玉田县委领导的第二次农民武装暴动。当月8 日晚,率领团员骨干袭击了警察局,夺得步枪7 支。暴动受挫后,张与团市委书记丁子珍去天津向顺直省委汇报,途中被叛徒盯梢,遭警察逮捕。张金茂等先被押至玉田,后被解往北平平津卫戍司令部。为保护其他同志,他挺身而出,承担暴动责任,虽受酷刑摧残,始终未泄露任何组织机密。最后被判处死刑,慷慨就义,年仅22 岁。
[5] 指李景春(1904—1979),济南人,哲学博士。1925 年加入共青团,1927 年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党早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传播者,理论家、哲学家、教育家、一级教授,行政九级(副部级)。中共中央第四党校副校长、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副校长。
[6] 贺诚(1901—1992),四川射洪人。中共党员,开国中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事业创始人之一。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国立北京大学医学院毕业后,被派往广东国民革命军中做医务工作,参加了北伐战争。1927年参加广州起义,任起义总指挥部军医处处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工农革命军红四师军医处处长兼海陆丰后方医院院长,中共汀连中心县委宣传部部长,军委总军医处处长,红军总医院院长兼政治委员,军委抚恤委员会主任,军委总卫生部部长兼政治委员兼红军卫生学校校长和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卫生局局长,中央纵队第三梯队队长兼政治委员。参加长征。1937年赴苏联先后入民族殖民地问题研究学院和莫斯科中央医师进修学院学习。1945年回国。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部长和政治委员,东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部长和政治委员,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副部长,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总后勤部副部长。1958年被补授予中将军衔。1962年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