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动物记
2024-11-22赵剑颖
赵剑颖,女,陕西西安人。作品散见于《散文选刊》《广西文学》《作家文摘》等。出版诗集《向光而生》《在秦都》《唤醒与回归》等。
豹
斑驳的皮毛有很好的“隐身”作用,能让豹消失在夏季浓密的草丛,也能让它变得像秋季一小堆枯萎卷边的落叶,还可以使它假装是一块盖着残雪的石头。
豹不想让人看见的时候,就算在眼前你也看不见它,但当它想让你看见的时候,它就像风一样,像闪电一样,突然就出现了,带着谜一样的斑纹,带着永远冷峻高傲的眼睛,带着长而有力的尾巴,带着梅花瓣一样无声的足音,与你对视。
这是我在黄龙森林公园红外摄影机看到的豹活动的资料。豹是华北豹,也叫金钱豹,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世界上目前公认的九个豹亚种中唯一的中国特有豹亚种,也是华北地区森林生态系统食物链最顶端的物种。一年时间里,在延安子午岭林区八百平方公里核心区域内,共拍摄到华北豹个体数量二十八只,是目前中国境内发现的豹密度最高的区域。子午岭与黄河东边的太行山、西北的六盘山林区连成一片,生态环境日益向好,使得华北豹的栖息地得到延展,所以,在黄土高原上见到豹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豹对着我——其实是对着镜头——在琢磨这个冰冷的物体到底是什么。它发出细瘦、状如小猫的叫声,这与它勇武的形象形成极大反差,显得有点滑稽,没想到它是这样的豹!它站着看了一会儿摄像头,随后便走进苍茫的夜色中,留下一个矫健的背影。
还有一段影像是三只豹飞快跑过林区小路,它们从夜色中的土路那头加速跑过来,速度太快,镜头只捕捉到魅惑般的一团虚影,但可以看得出是一大两小,也许是母亲带着孩子趁夜觅食,也许是幼豹在寻找新领地,也许只是外出游荡。它们没有停留,或许根本就没有发现摄像头,很快消失在空旷的路尽头。
还有一段资料是林业员白天巡护时,远远地在一棵大树下看见了豹。他停车打开手机录像,而它看向车辆,就那么静静地站着与人对峙,也不进攻,也没有逃窜,一会儿又慢吞吞走进树林。
我没有亲眼看见豹,离我最近的野生豹是黑白影像里的豹,不论是空间距离还是心理距离,都是最近的。想到这些豹就在子午岭林区栖息,在某处岩洞睡觉,把捕获的狍子藏在高大的栎树枝杈,它自己在树冠的凉荫里伸着懒腰,用长长的尾巴驱赶蚊虫,我心里会有一种莫名的震颤般的喜悦。
我看着镜头里野生的豹,想起童年在动物园见到的人工饲养的豹。我们站在高处围栏外,两只成年豹在圆形地池里趴着休息,一只很老了,皮毛毫无光泽,身上几处金钱斑纹都秃了,另一只稍微年轻点,有时抬头看看人群,多数时间就那么趴着。有人往地池里丢面包和苹果,有人丢石子,有人故意制造响动,豹都不为所动。每次它们站起来的时候,偶尔走动的时候,要进地池洞口铁栅栏门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会兴奋地尖叫,仿佛豹受到他们的驱使或召唤才做了以上动作,仿佛豹在与他们互动。
那是我仅有的一次与豹面对面,我知道也只有在那样的情形下才能与一只豹相见。广袤的草原、沙漠与海洋的分界线、茂密的丛林、雪山、戈壁滩,这些豹的疆域我无法抵达,我的想象也无法到达,与一只野生豹在野外邂逅是我从未预想过的只在梦里出现的场景。失去了自由的豹丢失了速度,没有了激情与欲望。被人豢养的豹披着颓废的皮毛,斑纹褪色,华彩暗淡。从此我拒绝去动物园,拒绝看一切动物表演。我不能忍受一颗不羁的心被摁在地上再踩上一脚,我不能看见食肉兽被逼着表演钻火圈、蹬小自行车绕场转圈跑。它投向驯兽员手里攥着的铁鞭子时的恐惧刺伤我,让我有生不如死般的窒息。
后来我认识了“里尔克的豹”,一百二十年前巴黎动物园的豹,“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铁栏,缠得这般疲倦”,它的生活被铁栏杆束缚,终日囚禁在牢笼中,除了千条铁栏杆它一无所有,霸气荡然无存,野性的张力在现实的牢笼面前变得柔弱、昏眩,外部的事物不能对它造成影响,一切都不会在它心里激起涟漪。它把孤独的心收回肉体,把放逐于天地间的眼光收回笼子。它甚至不愿挪动一下,不愿把头伸出栏杆,像刚经历过一场精神厮杀,溃败退出战场。它失去了向往的力量,收回了对远方的眺望。我设想它眼里残存的桀骜与冷漠,设想它矫健如闪电般的身姿,我设想它面对没有栏杆的森林、草原时的动作,它站立不动,但脉管里的火已经烧得沸腾起来,身上的斑纹开始奔驰,尾巴竖起如旗帜,耳朵紧贴身体让风通行,它时刻准备化成一支箭射出,像战士一样冲在阵地最前沿。
我对一只豹缺少基本了解,但我爱这种神秘的美丽、迷惑的眩晕,再有力量的手也写不出我心里独特的感觉,我自己也很难以某种确定的方式,完成对它的赞美与爱。它也许没有深邃的思想,只有具体的生活:追逐,捕猎,厮杀,躲避,隐藏,袭击,包抄,堵截。它深谙生活技能,熟悉领地里的悬崖、深涧、洞穴、溪水和陷阱。它的眼睛里天空清澈,山水分明。
豹不是最大的猫,但它是猫科中的佼佼者。它身上覆盖着独特的斑纹,与人类指纹一样包含了一只豹全部的秘密。这些斑纹在阳光下呈现出美丽的金棕色,像锦缎一样闪着大自然的光芒,让豹在丛林中几乎成为隐形的存在。
豹拥有完美的身材和为奔跑进化出的四肢与尾巴,它的身材比例契合速度需要的一切核心要素:小而精致的头颅,大而明亮的眼睛,敏锐灵活的耳朵,修长匀称的身体,光滑的皮毛,超过前肢长度的强壮后肢,长而有力的尾巴在极速奔跑的同时可以随时转弯。豹的奔跑是风,是雷,是闪电,是妖,是魔,是自然之物也是自然之上鬼神一样的存在。它卧在树上的时候像根枝杈,它晒太阳的时候像一匹皮毛。奔跑让它成为豹,它把自己想象成无所不能抵达的抽象意志,迎面而来的一切纷纷瓦解后退,它幻化为飞扬的光热,在燃烧,在翻卷,在无声咆哮。
豹在瞬间就能完成捕猎动作,它的迅捷让猎物没有反应时间。但它绝不是莽夫,面对较大猎物时,会巧妙利用地形和环境追踪猎物,在高处潜伏,在暗处尾随,静待猎物经过,时机成熟时,便以极快的速度俯冲而来,发动雷霆般的攻击。它悄悄跟随猎物群,寻找那些疲惫或弱小的个体,像影子一样悄然接近,在关键时刻发动致命的袭击。它还会运用策略,假装对猎物不感兴趣,当猎物放松警惕误以为没有危险时,它会出其不意发动进攻。
拥有力量的事物在成为图腾与象征的同时,也会成为被征服的目标。豹与人之间的关系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阴山岩画记录了一万年前石器时代狩猎的情景,猎物中有豹和许多现已消失的动物。三千三百年前古埃及法老图坦卡蒙陵墓的壁画里有法老猎豹的场景。还是古埃及,豹在用于狩猎和战争的同时,也被供奉在神庙,在宗教和神话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在我国的春秋时期,印度就已经开始人工驯豹了。
殷商时期,中原一带山林里栖息着众多野生豹,还有黑化个体。史书记载西周开国功臣散宜生为让被扣押在朝歌的周文王免受刑罚,曾向商纣王进献黑豹。除了豢养赏玩,豹还是商纣王餐桌上的美食珍馐。而周武王要求大臣必须穿豹裘进宫觐见,《管子·大匡》记载齐桓公为了交好小诸侯国,在管仲建议下“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戎狄部落通过向诸侯国进献豹皮来请求和平。豹皮被当作珍贵的进贡或馈赠礼品,导致豹被大量捕杀,豹皮制成的服饰一度引领了上流贵族社会的时尚潮流,豹尾也因承载着一种平安归来的吉祥寓意,成为周天子车队最后一辆车上必须悬挂的装饰,这种仪制一直延续到唐代。
从战国到西汉,豹的形象出现在了文学作品中。屈原《九歌·山鬼》记载了女山鬼约会心爱的人时,赤豹拉车、花狸相随的赴约场面。“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表明当时人们已经完成了对野生豹的驯化,用豹来协助捕猎,同时作为身份的象征蓄养在家里,出门牵引随行,以彰显身份和财富。魏晋时朝,归隐之风盛行,豹得以“重返”山林。南朝著名山水诗人谢朓在《之宣城郡出新林浦向板桥》中有云:“虽无玄豹姿,终隐南山雾。”由此还衍生出成语“南山隐豹”。这种隐豹的意象影响了后世,初唐诗人骆宾王在《秋日送侯四得弹字》中便有“我留安豹隐,君去学鹏抟”的诗句。透过这些看似风轻云淡的诗句可以得知,除去主观喜好的因素,事实上那时候豹已经很少了,并且退到远离人烟的深山密林,对人不会造成生命威胁,被猎杀的规模和频率也减弱减少了。
拥有鲜卑血统的唐王朝贵族养豹成风。唐懿德太子墓中壁画上有一队胡人牵猎豹的场面,永泰公主墓葬中出土了胡人骑马斗豹俑。安史之乱后,大唐国力渐衰,带豹狩猎活动逐渐停止,从海外进贡驯豹也中断了。武则天短暂称帝时期,豹子的形象首次出现在高级官员服饰上,这也是后来明清时期以豹的形象作为三、四品武官朝服补子的渊源。宋元时期,契丹人的豹猎活动重又兴起,也影响到同为草原民族的蒙古人。马可·波罗在游记中记载了忽必烈在上都一带畜养猎豹捕猎的情形:“大汗豢有豹子以供行猎捕取野兽之用。”明初皇家畜豹之风依然风靡,至明武宗时为最盛,于明世宗后走向衰落,至清代逐渐消失,仅仅出现在朝服补子上。
如果叙述显得过于琐碎,那就看看冰冷的数字。以猎豹为例,20世纪初全球共有猎豹十万只,到一九七五年仅剩一万四千只,如今剩下七千五百只。豹作为人类生活史上的假想敌,与狮、虎、熊罴一起被纳入“危险猛兽”黑名单,从捕杀到驯养,从取皮食肉到需要开辟专门区域保护起来,再到被列为“濒危动物”红色名录,豹始终不知道自己在人类世界的位置,见到人会远远躲开。冬季食物极度缺少时,豹也可能下山偷盗人类豢养的家畜,但它们从未有登堂入室的想法和统御世界的野心。
豹的天堂是广袤的原野和山地。其实,在子午岭林区,早已没有了老虎的踪迹,豹跃升为最大的猛兽,它是否知道自己是这片区域的“王”?这里是华北豹保护区,人类不会伤害它,它没有天敌,只有独享的猎物,它不必背负沉重的历史记忆,谨慎地迈出小步,在枯草丛里隐藏身体,在河水的倒影里侦查远在云上的飞鸟。它应该是什么样子呢?疾驰,猛转弯,掉头,从山崖上跃下,像雪豹那样。遗憾的是我看过林场整理的全部资料,镜头没有捕捉到它捕猎和进食的情况,豹多数时候都是独自走来,独自离开。
我更多地通过视频看豹,看生活在四千米高原的雪豹。它的黑白毛色与雪、冰川、斑驳的岩石很好地融为一体,它粗壮灵活的尾巴是致命武器和灵巧的平衡舵,它有时需要花费半个月时间觅食,它孤独的身影与苍凉冰冷的雪山像刻在我心尖的伤痕,想到就有痛感。现代文明的风吹遍森林与荒漠,豹像悲伤的美学符号,像从古老的史前穿越而来,闯进不属于它的领地。但是,豹的领地在哪里,母亲不能指给它看,它成年后自己标注的树木、草甸、山洞、灌丛,都混杂着铁锈与工业产品的气息,超出它累积的成长经验。
一只受伤的幼豹被人带回家抚养,后放归自然。多年后长成漂亮“姑娘”的它回家看望“养母”,它还记得生活过的“家”,它与养母拥抱,在地上打滚。童年纯洁的情感是人与动物共有的天性,我们从它们身上找回被尘埃蒙蔽的真正的自己:脆弱,率真,无惧,和善,孤独,茫然,暴虐,冷酷,但最深处仍有温暖的柔软。
黄昏的鹰
我看到了一只站在路边电线杆顶的鹰,它望向黄河一动不动。
我从未如此接近一只鹰,在白天,在旷野,在苍茫黄土高原黄昏的空蒙中。
鹰这样的猛禽,童年时我在沣河边经常见到它们。它们在河面盘旋,在收割过的麦田上方逡巡,但我没有如此清晰地看见过一只鹰,而且就算如此接近,我也不能确切判断它是哪一类鹰。它身上有灰褐色的条纹,眼部有一圈白边,脚爪金黄,大概是苍鹰,因为与我之前救助过的那只鹰极为相像。
它静止不动,我们停车从观景台下到河边,在沙地走了很长时间,返回公路时,它还在那里,像一个思考者,与我们保持着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它望向前方,可能也看见了我们,但肯定没有专门留意我们。它俯视自己的领地,我看不清它的眼睛,但我知道,它看出了我们没有恶意,所以一直待在那里,就当它是吃饱了饭在看风景吧,难得遇到这么祥和的场景。
我们与一只鹰的目光一起落进一河流水,这一刻我们与它都是大地的孩子,没有物种分别,没有高贵与卑微。它未必认为我们高贵,站在高处的有俯视万物的骄傲资本,鹰就是其中的佼佼者。鹰当然可以站在清晨或正午的树杈上,但都不如站在黄昏的岩石上更具诗意,它身上的土色与大地完全融合在一起,像消失了一样存在着。
我救助过一只幼年鹰,它翅膀受伤后倒在湿地公园的草丛。我散步时无意间走进这片少人的区域,它扑棱着翅膀想要逃离,但一侧翅膀耷拉着,走都困难,根本无法起飞。它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凶狠又无助,做好了与来访者最后一拼的准备。我转过头不与它对视,让它放松警惕,但它并没有放松戒备。我慢慢往前走,猛地转身双手按住它,它拼命挣扎,伤口渗出血也不停止。它耸身伸出利爪,一阵钻心疼痛从我手背扩散到全身,所幸没有出血,只是留下三道爪印。我拔了几根禾草捆住它的翅膀和爪子,双手抱着它,让它看向前方,这样它对我的敌意会减少一点。
那是一只雀鹰,浑身布满棕褐色羽毛,眼睑赤红,双爪金黄。捆绑的时候我看了它受伤的翅膀,是被人用弹弓打的,应该是钢珠弹弓,弹珠穿透翅根没有留在体内。我联系了县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同事,没几分钟小王带着纸箱就赶过来了,说问题不大,带回去观察几天,好了就放归自然。然后他送我去医院清创、抽血化验、做皮试、打狂犬疫苗,最后还开了口服消炎药让当场服下,医生特别叮嘱有什么不适要赶快来检查。我本来没怎么在意这事,但医生反复叮嘱倒让我紧张起来,回家遵医嘱按时服药,好在第二天我的手背就看不到任何痕迹。当时雀鹰只是自保,并没有猛力攻击。
同事给雀鹰检查了伤口,说问题不大。他们给它包扎了伤口,灌着喝了消炎药粉,关进笼子等它自愈。笼子放在走廊尽头一间空屋子,里面放的碗里有切碎的肉,杯里有清水。我每天都去看,它站着一动不动,不吃不喝,靠近时它会发出低低的嘶哑的警告音,退到笼子里离我最远的角落。小王告诉我,鹰倔强得很,三天了肉也没动,水也不见少,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但是可以放归了,再这么僵持下去,它非饿死在这里。后来小王打来电话说在附近林子放飞时,它一下就冲上天不见了。它重获自由,大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也松了一口气。
我搅扰过一只鹰。在秦岭嘉午台徒步时,我突然听到一连串急促尖锐的鸟叫,循着声音走过去,一只黄灰山雀卧在地上,周围是一堆散乱的羽毛。刚才它就要成为一只鹰的午餐,我的闯入让鹰放弃猎物,无奈地飞走了,而猎物也在我靠近的时候拼尽力气逃离了——相比鹰我是体型更大的敌人。这场惊心动魄的杀戮因我的介入而未遂,但我并没有一种轻松感,看似救助黄雀的善举对那只鹰来说是恶意,它也许正哺育孩子,也许已经很久没有进食了。我安慰自己说我是无意闯入者,但无论怎样都不能消除心里的愧疚与遗憾:我没有权利影响自然选择,就这件事而言我是一个破坏秩序的人。
我见过鹰死亡后尸身被掏空、只剩一堆羽毛的惨烈情景。那是去年十一月我去秦岭宁陕县沙沟林场时,在苦竹沟一株红豆杉树下见到的。这只鹰可能是因为遇到了比它庞大的敌手在空中被攻击坠地,被一点点啄食干净,堆在地上的羽毛甚至可以看出鹰的轮廓。奇怪的是我当时并没有特别难过,既然这是鹰的命,就遵从命运安排。它的死可能会养活一窝饥肠辘辘的食肉兽,它成了它们的盛大晚宴。
我不知自然界有多少种鹰,我对鹰的了解多数出自文学作品和影像资料。雕、鵟都是鹰。青藏高原的鹰可以叼起羊羔,金雕能在浪头上捕鱼,它们时常待在悬崖、山巅、树顶,把自己放在制高点,以便随时发现猎物,防止危险降临。还有一种古老的驯鹰职业,每逢入秋驯鹰人会去鹰出没的地方,下套诱捕,抓鹰带回家。鹰脾气大,性子极烈,轻易不会吃东西。这时候,驯鹰人要和鹰一起熬,日日夜夜守着,直到把鹰熬得又乏又饿吃东西为止,这时候鹰便放下野性,任由人摆布。驯鹰人要控制鹰膘,让鹰的体重保持既能有力气抓住猎物,也不能失去敏捷。最后进入实战演练,在鹰腿部拴一根绳子将它放飞,绳子的距离由近到远,一直到能召唤回来为止。自由的鹰被套上有形的绳子,被深度驯化,驯养好的鹰到了春天繁殖季要放归大自然,让它繁衍生息,再次恢复野性,这样驯鹰人才会有驯不完的猎鹰、抓不尽的猎物。当然,这种职业已经被取缔了。鹰回归了本来天性,再也不会被奴役。广为流传的“鹰的重生”故事被证实是谎言,驯鹰回归自然才是真正的重生。
鹰与人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孤僻,冷漠,独来独往。其实,在平原很少看到鹰,它们与人交集的时候不多,除非冬天野外食物缺乏,否则它们不会靠近村庄,更不会在城市露脸。它们有辽阔的天地,睡在岩洞、石缝、大树枝顶,吃老鼠、小鸟和鸟蛋。它们已经足够强大,如果无恙它们能活到七十岁,像人类一样高寿。
鹰待在高处眺望远方,像个哲人,像个安静的思考者,很少有人听见鹰的叫声,也不可能在黄昏看见它们结队归巢。我在它们眼睛里看不到情绪变化,它们好像只有一种表情。也许这是鸟的共性:冷漠,没有共情能力,缺乏互动热情,不能指望它被救助后对你产生温情。但在遭遇攻击后它会不会报复?我想不会。它会忘记发生的事情,因为它的记忆短暂。它们只是朝前看,前方有无垠天空,蔚蓝的远端是无数的星辰。
我顺沿黄公路行驶的时候,它们有时单独行动,有时是四五只一起组团,它们利用气流的托举让自己悬停在半空,好像静止一般,而一旦看到猎物,就像箭一样把自己射出去,很少失手。
一路走来,耳边总是回响着《老鹰之歌》低缓的旋律,但脑海里浮现的却是石峁古城的那只陶鹰,它粗壮有力的腿,它宽阔的翼展,它保持着向往天空的欲飞姿态,它俯视万物的雄心壮志、藏匿足迹的缜密心思,它通灵的神性,被雕刻在石头上,被塑造成陶器,成为一种沁浸在血液里的图腾。
驴
除了偶尔在地头看见的牛,在黄土高原我见得最多的牲畜是毛驴。
在壶口瀑布景点,它们被主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头顶、耳朵两边、下巴底下挂着大红绸子花,背上盖着大红金丝绒披肩,喜庆而惹人注目。驴的主人都是大爷,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身上穿着羊皮袄,脖子上挂着旱烟袋,晒得黢黑的脸上带着笑容,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再阴沉的天空下再郁闷的人看见老人和毛驴,都忍不住在心里微笑。他们看似老土的装扮有种治愈人心的力量,让我想到从前,想到单纯与真诚的年代。而且,说起驴子,我们总会说“毛驴儿”,像说毛头小子一样,有种无间隔的亲昵感。
我上小学时,村里开办了水泥预制品厂。上初中的大哥大姐中午上课,下午去河边筛沙子。沙滩上以班级为单位支起一排排铁筛,筛去土块、瓦砾、杂物的细河沙再由卷扬机拖着架子车堆到岸边沙厂售卖,一部分直接送到预制厂,用来制楼板、下水道管子。沙场与水泥预制厂是大队的副业,也是全村人主要的收入来源。水泥制品主要靠驴拉板车送到城里建筑工地。同学的父亲就负责饲养一头驴,每天三趟往返于村子与镇子。去镇子时是重车,他给自己也套上棕绳与驴一起使劲拉。我印象深的是,他把腰弯成弓形,用力蹬着土路把车从泥淖中拉出来,头上冒着热气,大颗汗珠掉下来,而驴更是浑身都是汗气,大口喘息,这个时候他与驴就像战友。等返回村里时空车了他才坐在车辕上,点起一支自己卷的烟,惬意而放松。有时候,驴拉着板车偏离路面,去吃地头的嫩草,他也拿皮鞭抽打驴,嘴里骂着“叫你懒”之类的话,驴躲也躲不开,跑又跑不掉,只好规规矩矩按他的指令加速行进。主人与驴的关系,像伙伴,也像敌人。我看着驴的眼睛,像看一个被奴役的人,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逃走,它的腿上青筋暴出,它的蹄子比碗还大,到处都是野草树叶,逃走后也能养活自己。
后来见到驴,是在袁家村一家碾辣椒面的工坊。驴被蒙上双眼,机械地围着碾盘绕圈子,主人在要扫辣椒面的时候会轻轻喊一声“吁——”,它就停下来。驴推辘轳与机器碾碎的辣椒有什么不同吗?它不同于我童年见过的出苦力的那头驴,这头驴干活更多是在表演,因为石辘轳并不重,它也不用负重爬坡,不用每天走几十里路。我没有看见驴眼睛,主人说要蒙上眼睛,否则它会偷吃,也防止它转晕。眼睛遮住了,驴看不到周围景观变化,不会产生转动的错觉,身体便可以保持平衡。我不知道它眼里是闲适,还是生下来就没有雄心壮志的茫然?
这次在壶口,我近距离地观察了一头驴,它以与游客合影为营生,就是一个活体道具。这么说不代表我蔑视它,它靠劳动养活自己,也靠游客的好奇与体验养活了主人一家人,它应该享有家庭成员的待遇。我看到主人小心地牵着它走在河滩砂石地上,竭力避免它受到惊吓和伤害,而它习惯了在人声鼎沸中保持安静,甚至拍照的时候面对镜头,还会露出笑脸和白牙。我走近它,它伸头嗅闻我的布袋子,袋子里没有吃食。它戴着笼头,用头轻轻抵袋子,我伸手抚摸它的头,它越发靠前,像个顽皮的孩子与我互动,忘记了黄河涛声,忘记了源源不断走过来的人,忘记了旁边招揽生意的主人。它只是一头驴,一头不再负重的像是孩童般的毛驴。
现代家驴源自其祖先非洲野驴,驯养史超过七千年,比马的驯养史还早两千年。在驯养过程中,人们发现了马善于奔跑的优势,更多作为军用,而驴则被广泛地应用于生活。驴善于负重,是短距离运输绝佳的工具,它脾气温顺,食量小,也不怎么挑食,饲养也容易些,不需要那么娇气地伺候,抗病能力要好,平均寿命也长,生命力更顽强。从唐朝开始,就有专门的律法保护驴。驴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达官贵人出行会选择驴作为交通工具,文人墨客游山玩水也以驴为座驾。因为马更多被作为军用被国家垄断专营,而驴一般普通家庭都能饲养,故而被更广泛地应用于日常生活。比如爱好推敲的诗人贾岛骑驴作诗,驴一停下来他就大声吟诗,吓得驴赶快就走;比如杜甫诗曰:“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敦煌文物中有一种叫做“租驴条约”的登记簿,清楚地写着租驴的时间、地点、人名以及用途,这种登记方法是为驴跑丢后方便寻找。往上追溯还有张果老,据说他骑驴是为传道,驴就是道场,他倒骑驴是不愿见不想见的人。
也许是因为被过度驯服,人对驴的态度有很明显的傲慢与轻视,一些与驴相关的成语典故也充满了对驴的讥讽嘲弄。这源于人脑海中众生不平等的认知。人对无法掌控的事物有着天然的恐惧与崇拜,对熟悉了解的事物则很容易轻视。人们一边把驴作为绝佳的工具使用,一边嘲笑它缓慢的速度、矮小的身材、难听的叫声。
把驴子作为一个独立存在而展示的,是法国导演罗伯特·布列松于1966年拍的电影《驴子巴萨特》。电影里的驴子巴萨特见证了玛莉与其发小杰卡斯恋情的起伏波折,见证了玛莉之父与人发生的财产纠纷及官司。它知道得太多令主人不安,他生怕它突然开口说话,道出诸多人类秘密,因此它被一次又一次转卖。而新主人也都有见不得的丑事,驴子巴萨特先后见证了诈骗、斗殴、强奸、酗酒、走私与偷渡,它知道得越来越多,越令主人惴惴不安,最后它被当作运输走私品的工具偷越国境,主人跑了,驴子巴萨特心力交瘁死去了。电影通过客观寓言性叙事与黑白纪录性影像讲述了驴的一生,令人心酸。
电影《驴得水》有两个驴的中景,没有特写,驴就是驴,没有任何象征或暗示。片子给了驴三个镜头:开头驴拉水,中间驴吃药,最后驴变成一盆肉。电影讲人的故事,为什么叫“驴得水”?因为这所乡村小学里的每个人都是驴,在悲剧社会上演着荒诞剧。最让人如鲠在喉的,是荒诞之下的悲剧内核,在真实生活中总是成立,总是触目皆是。
驴除了毛色差异、个体大小,其它方面看起来都一样。特别是脾气,它被激怒后除了大叫,只会尥蹶子,所谓“黔驴技穷”,没有多少真本事。工业迅猛发展的时代,让驴的处境变得无比尴尬,它承担不了城市工作,农活被机械代替,城市与乡村都没有立足之地。它们要么苟活于交通不便的大山深处,与乡村最后的守护人为伴,要么提供肉和皮,成为一种特色佳肴和补血营养品。它是被驯化的动物,不知道世上还有一种与自己孪生模样的动物野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高山草甸奔跑,喝冰川融水,舔舐土里析出的硝盐补充体力,然后继续奔跑扬起彩虹般的尘埃风暴。当然,野驴会陷于草原枯萎、水源干涸的困境,会因饥饿干渴而死,会沦为野狼与狮子的晚餐。它们睡觉时必须非常小心,随时要做逃离的准备,每一天都向死而生。
让我产生轻松愉悦感的是阿凡提的驴,它与主人一样智慧,能与人共情。阿凡提的驴是可以称之为“毛驴儿”的。“驴”是一个冰冷的称谓,而“毛驴儿”则像是顽皮的小孩子,像是朋友与家人,那些故事给我的记忆留下了美好的光点。还有希梅内斯的《我有一只小毛驴》里的小毛驴普拉驮,它是希梅内斯的坐骑,是西班牙乡村的一只银灰色的普通毛驴,不是什么神奇非凡的动物,最后死于误食有毒的草根。希梅内斯把普拉驮当作朋友,普拉驮也颇懂人意,他们一起活动在摩格尔的田野、山冈、草原,心灵相通,悲喜与共,分享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倾诉孤独寂寞烦恼忧愁。
责任编辑: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