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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夷坚志》中闽地动物故事看人与自然的关系

2024-11-22张冰莹

今古文创 2024年44期

【摘要】洪迈在《夷坚志》中投注大量精力,书中记载了他在各个地区收集的奇闻逸事。他在福建任职多年,收录福建故事上百则,有许多故事出现了动物或者具有动物特征的生物,其中一些具有超人的力量,根据它们如何使用这些力量,人类的态度大致可分为敬仰和对立两种;还有一部分是日常生活中的动物,展现了宋人和动物共同生活的图景。通过人们面对这些动物的不同情感,可以反映出时人的心态以及和自然的关系。

【关键词】《夷坚志》;福建;动物;自然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44-0032-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44.008

《夷坚志》是洪迈倾注数十年精力,在广泛搜集民间传闻故事的基础上,经过个人润色加工编纂而成的鸿篇巨帙,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由个人编纂而成的最大的文言志怪小说集,从各个方面对当时包含民俗风情、民众心理、宗教信仰在内的宋代社会图景进行了描摹。《夷坚志》的创作时间横跨六十余年,其中内容大多是作者所记录的自己及亲朋好友的经历。受限于洪迈本人的行迹,他在江西、江苏、浙江、福建这些地方停留的时间长,与当地人接触得多,因此作品中发生地为这些地方的故事居多。《夷坚志》的书名来自《列子·汤问》:“世岂知有此物哉?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1]世界上有奇异的事情,大禹会前往亲见,伯益会了解并命名,而夷坚会在听说了之后记录下来。洪迈以“夷坚”命名自己的志怪小说集,是自比夷坚,要记录社会上怪异之事。正因如此,尽管《夷坚志》中有许多光怪陆离、鬼神精怪的故事,洪迈对自己及身边人见闻的记录的做法仍使其展现出了极强的实录性,在这些不同地域中发生的被各区域自然、社会因素影响的故事都展现出了明显的地域特征,甚至还有一些故事被医学书籍和地方志采纳。《夷坚志》的整体文学成就得到了肯定,陆游的《题〈夷坚志〉后》评价:“笔近反离骚,书非支诺皋。岂惟堪史补,端足擅文豪。驰骋空凡马,从容立断鳌。陋儒那得议,汝辈亦徒劳。”[2]

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国,与自然的关系极为紧密。动物作为自然环境的重要一环,在人类的生活中也是不可或缺,因此想要了解一段历史,尤其是这个时期民众的心理,将目光投向动物也是理所应当。在长期共同生活之后,人们会在动物身上影射自己的倾向和心理,如认为动物有人类没有的神通,并且以其行为动机和结果来划分这些具有异人能力的动物的善恶。通过观察人与动物之间的互动,也可窥得当时人对自然的态度。

《夷坚志》中的动物多半都出现在奇闻逸事中,虽然内容有虚构成分,但透过故事背后,却可反映深刻的社会文化隐喻,折射出宋人的现实世界。[3]洪迈在福建停留数年,《夷坚志》中有167个故事都发生在福建,其中也有不少故事里出现了动物或者是具有动物特征的存在。

一、神力信仰

从造人的女娲是半人半蛇的形象就可以看出,古人经常会用带有动物特征的造物来回答一些他们暂时无法解释的现象,这些形象也就相应地拥有了人们所期待的神秘力量,成为民间信仰的一部分。

福建的简称为“闽”,中间的虫其实就是一条大蛇。伏羲氏就是以蛇为图腾。又有传说,黄河流域以蛇为图腾的远古先民战胜了其他氏族,吸收了其他氏族动物图腾特征,最后形成了华夏民族的精神象征:龙图腾。因此中国的龙在大体的外形上仍保有蛇形。福建位于东南,气候炎热潮湿,山林间蛇多出没,当地人对蛇敬畏不已,因而蛇信仰繁盛起来。福建省内多地都有崇蛇风气与蛇传说:连江县有品石岩蛇神庙,南平樟湖坂有游蛇灯、赛蛇神庙会等活动,闽中地区有“九使”、闽南地区有“侍公者”这些蛇传说。

《夷坚志》里就有描写福建人民将蛇看作有神力的祥瑞之物及表现蛇信仰的故事。《闽丞厅柱》写,当时福州下了非常大的雷暴雨,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闽丞厅的柱子被一分为三,书几四处一片狼藉。闽丞薛允功的儿子见到一只青蛇钻入柱子底下,试着抓住它的尾巴也没让它出来,于是大家怀疑这应该是龙。将蛇看作龙,一方面是因为龙身保留了蛇形的大部分特征,另一方面也能够反映闽人对蛇心存敬畏。另有《莆田处子》为例,政和县民以纳妾的名义购买一处女,却有名无实,将其好好供养,又随身携带一笼子焚香跪拜。原来这个处女是他要送给大蛇的祭品。这种以处女为祭的传说故事各地都有不同版本,以河神居多,而福建发生的这个故事,祭祀神的形象变成了大蛇,显然充满了闽地特色。

闽地的地形特征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在农耕社会这样的自然条件是先天不足,因此闽人常通过祈雨来寄托丰收的愿望。《黄蘖龙》中记载福州黄蘖寺有龙潭,僧人说这是有福德的龙,常有人来自祈福求雨。承载着人们的希望用有神力的也不只是龙,《龙溪巨蟹》里长溪人民向龙溪上龙井山下的一口井中的神龙祈雨,出现的却是一只巨蟹。人们刚把巨蟹抬起来就下起了雨,巨蟹也自己回到了井中。从此人们将螃蟹看作与神龙同等,巨蟹也有求必应。

除了与降雨相关的水生动物,牛由于与人的生产劳动紧密相关,性情又温驯通人性,也会被人看作显现神通的媒介。《张一偿债》的故事就是如此。张一向熊四郎借钱两千,拖欠多年,还债后还差八百,熊四郎为其免去。三年后张一亡故,又过四年,熊四郎做梦,张一来还他八百钱。梦醒,仆从来报告,牛生了一只特别大的牛犊。没多久牛犊死了,附近的屠户来买,并告诉熊四郎如果要卖牛,先要请里正吃酒,再宴请乡邻,取最后的余钱,正好是八百。在这里,牛成为张一偿还恩情的媒介。从买卖牛需要的复杂流程来看,尽管不能吃牛肉的禁令已除,但是牛依然是普通人生活中十分珍贵的动物。用牛来作为连接阴阳的中介,使阴间之鬼能够干预阳间之事,就可以看出当时闽人对牛抱有的一种较为重视的态度。

原始社会的古代先民们不仅有着广泛的图腾崇拜的自然对象,而且在这些众多的自然对象中,动物和植物崇拜是最为普遍流行的。其中,鸟类、老虎、大象、孔雀等又在里面占了大多数,成为人们作为图腾崇拜最多的象征物。[4]很早之前,远古神话中就有“句芒”“精卫”等神鸟形象。《诗经》将关雎鸟作为爱情的象征,“凤凰”这种神鸟也多次出现在屈原的《离骚》《九歌》中。文学的源头如此,后世对鸟的描摹更是层出不穷。闽地多山多树,有适合鸟类栖居的地理条件,加上具有长期积淀的鸟图腾崇拜心理,《夷坚志》中有许多认为鸟具有神秘力量的故事。《仙弈》里尤溪县的林五、十六见人对弈,旁边有两只鹤啄食杨梅,掉了两颗,林五捡起来吃下之后下棋的人消失了,林五也辟谷不食。辟谷一般被认为是在修炼成仙的过程中必经的一环。也就是说,下棋的人和鹤都是被赋予了“仙”的属性。《榕树鹭巢》中人们不喜榕树上的千余只白鹭,蒋太守因为被鸟粪弄脏过衣服,认为是不祥的征兆,想把榕树砍去。当晚安抚司参议官曾悟梦见一位穿着甲胄的人向他陈情,说自己受命带领部下栖息榕数间守护当地,希望不要砍去榕树。第二晚他再次恳求,说太守厌恶污秽之物,请给他三天时间解决这件事情。结果,次日傍晚起便下了三天大雨,将榕树冲洗一新。在《夷坚志》里,动物托梦给人请求某事的故事并不在少数,因这里的白鹭在梦中具有人的形象,而且是“受命”守护一方治理,因此被认为有高于人类世界的力量,能够命令其他白鹭。而这种力量一般被认为是天上的神仙的神力。白鹭在这里也成了人们信仰的具体对象。

二、妖魔精怪

在这个分类下的动物同样具有超人的神秘力量,但是它们使用这些力量危害人间,因此人们对其感到畏惧,甚至有人与之斗争。

山魈是充满福建特色的一种怪异生物,可以与《山海经》内《海内经》的“赣巨人”有所呼应,被认为是同一物种,“南方有赣巨人,人面長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唇蔽其面,因可逃也。”[5]山魈的活动范围并不限于福建,《江南木客》中记录,“二浙江东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6]不仅有多种称呼,山魈还能化形,“或为士大夫美男子,或随人心所喜慕而化形,或止见本形,至者如猴猱、如尨。如虾蟆,体相不一。”[7]因此提及山魈,人们对它的评价是“其神怪甚诡异”[7]。

《漳民娶山鬼》里山魈还变作妇人形态,将瓦石纸钱变作陪嫁,与普通村民成婚从而吃人,只有村民妹妹发现其嫂只有一条腿的破绽。郭璞为《山海经》做注时提及,赣巨人是生活在深山之中。本来远离人世的山魈,在这个时候已经一定程度上熟悉人类的风俗,知道娶嫁时需要带财物。《汀州山魈》里的山魈也半夜进入屋舍,如入无人之境。可见山魈已经和闽人共享生活区域,并且多有来往。虽然这种来往的后果是村民遭到山魈毒手,但是不可否认山魈已经成为闽人口口相传、广为人知的精怪了。

山村中虫子多,并且虫在农作时吃作物、收获时吃收成,有的虫子还会咬人,被称作“害虫”。加上虫子体型小,在人们眼里也不通灵智,因此尽管有害,通常被认为是可以战胜的对象。《高氏饥虫》中高老太太患饥疾,拿鹿肉干喂猫时从喉咙里突然钻出一只“头尖匾类塌沙鱼,身如虾,壳长八寸,渐大侔两指”[6]的虫子,将其剖开,里面有八只像小泥鳅一样的幼虫。将虫子吐出来之后,高氏也痊愈了。

《黄谷蛊毒》里就有将五毒中的几种动物养成蛊毒的记录:“一曰蛇蛊,二曰金蚕蛊,三曰蜈蚣蛊,四曰蛤蟆蛊,皆能变化,隐见不常。”[8]关于金蚕蛊,在《林巡检》中有更具可读性的故事:泉州的林巡检在路上捡到一个银酒器,回家之后才知道是别人嫁祸于人的金蚕蛊。当晚屋内来了一条一丈多长的大蛇,林巡检觉得左右不过一死,不如搏命把这蛇吃了。于是生吃了大蛇,再痛饮一顿酒,醒来居然安然无恙。

这个故事里,金蚕蛊是别人传说的隐藏的恐惧,直面的危机是后面出现的大蛇。蛇除了作为“小龙”有祥瑞之义,本身也是“五毒”之一。闽南湿热,毒蛇较多,即使没有毒,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时代,被蛇咬一口也足以危及生命。因此福建人对蛇的情感十分复杂,一方面崇拜,一方面畏惧。蛇也具有了神性和妖性的两面。《蒋山蛇》里的大蛇就是身体怪力与妖异能力兼备,“以身绕树,树为之倾”[9]、“张口向人,吐气如黑雾”[9],更为离奇的是,“不三月间,苗张及从骑尽死”[9]。作为志怪小说固然有夸张的虚构成分,但从这个情节设置来说,闽人日常生活里蛇往往与死亡伴随出现,人的本性是乐生恶死的,于是就容易对蛇产生恐惧心理,想要远离。这种恐惧心理往往促使人对恐惧对象进行供奉,也就愈加加深了蛇信仰。

闽人对这些动物精怪的恐惧也经常通过非正常的生育来体现。生育一方面是繁衍后代的必经关卡,一方面又具有极高风险,常有“鬼门关”的说法。《江南木客》里山魈“尤喜淫”,光是这一则里就记录了多名妇女受到山魈强迫,孕育怪胎,生下怪胎后的女性大多数非死即疯,只有两位幸存。《福州大悲巫》里鲤鱼精作祟,使处女怀孕。《福州异猪》讲述的是猪的非正常生产,猪生七子,只有一只是猪,其余都是“人头马足,肌体悉人,净无一毛”[10],更恐怖的是,这些异常的生物还“呱呱作儿啼”[10]。猪生下的幼崽,外形上不仅与猪无关,而是具有多种生物特征,甚至还能发出人的声音。这种异象通常被视作不祥的征兆,会给人带来灾祸。

有一些动物本身可能具有一定神通,但是被人类侵害了之后,会用这种神通去报复别人,从而成为人类恐惧的对象。《宗演去猴妖》里说,永福县能仁寺里的山神像,是将猕猴活塑成像而成。时间久了之后,猴王开始报复害人,这些人起初寒热交替,渐渐不吃饭,上墙爬屋至死。长老宗演认为猴王确实受苦,但这样作恶是无法解脱的,于是诵大悲咒超度猴王。深夜见一人身猴足的妇人携一小猴来访,左腋染血,手被铁链锁住,自称是猴王,来向宗演道谢,希望宗演能解去她的锁链。宗演为其诵经解锁,次日把猴王像砸碎,投入溪流。

心理学上有一种“恐怖谷”效应,关于这个名词的阐释由日本的森正弘提出,虽然这个理论首先应用的对象是机器人,但也能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何猴子会成为人们恐惧的作恶主体:机器人的外观和行为跟人类越是接近,人们越容易产生积极的正面情感;但这种正面的情感到达一个峰值之后,随着相似度的提高,人们会对机器人产生恐怖的感觉,形成所谓的“恐怖谷”。猴子与人类同属灵长类,并且也是以聚落的形式生活,是和人类相似性最高的动物之一。人们在面对猴子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这种高度相似性而产生恐惧心理。此外,由于猴子具有类人的外貌,群居的天性,但是野性难驯,各种行为足以挑战人类社会的规则。在长期受到伦理规训的人眼里,猴子本身就是一种挑战既有规则的不安定因素,这一点也能在后来的各种西游故事中得到验证。

动物虽然与人类共享生活空间,但是因其终究是非人的异族,闽人对其抱有恐惧心理。但不可否认,其中也有一些故事反映了人类不合理的社会活动在先,如生擒猕猴塑成泥像,后又担心由于这种残忍的行为而遭到报应。

三、日常生活

犬是被赋予神秘色彩最多的家畜[11],一些少数民族,如福建的畲族甚至认为他们的祖先盘瓠是狗头人身,因而有“狗头族”的别称。可见狗在闽地传说里也颇具分量。四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养狗。周代的“五牲”里就包括狗。这种长期的亲密接触很大程度上冲淡了人对狗的神性崇拜,转而成为对狗“通灵性”的推崇。

《四眼狗》中建阳黄氏因听信田仆陈六所言,认为是家里六条狗咬死了羊,因此要把它们都打死。只有纯黑白眉的狗“四眼”逃走,并托梦给黄氏的妻子,说自己实在无辜,平日只在后门守夜,希望能饶它一条生路。黄氏第二天去验证,果然如四眼狗所言,于是四眼狗又活了七年。

此外还有《郑氏犬》,福州人郑氏从家里带了一条狗去工作的地方,这狗平时十分温驯,有一天却突然扑咬了一位卖花的妇人。郑氏勃然大怒,又念及旧情,将狗送给了报本寺的僧人。结果当天晚上郑氏家就遭了盗贼,半个月后将贼捉拿归案,原来是那个妇人把贼引来的。郑氏才知道其犬灵性,又把它接了回来。

这两个故事中的狗都是极有灵性的。当时在这个故事出现、传播、接受的每一环中的人们或许没有养狗,但都认可狗忠诚、护主、具有智慧的特性。

牛也同样深度参与了人类的生活,并且被人类赋予了可通人性的特质。

《泰宁牛梦》里陈知县梦到三头牛像人一样立起身,希望他能阻止人杀牛。此县旧例,为了防止私自杀牛,开剥病牛的需要获得官方允许。第二天有一人来报,家里一头耕牛染病,要将其剥皮杀死。陈知县质问:“你有三头牛,怎么只说一头?”对方大骇,陈知县去他家里一看,他已经杀死了一头牛,而陈知县检查这头牛之后,发现它也并未生病。第二年陈知县梦见与人交谈,旁边有一头吃草的牛对他道谢。第二天,又有人上报黄牛染病,陈知县发现牛是健康的后,把牛送到道士观,几个月后这头牛生了小牛犊。陈知县以牛梦灵验,申严法禁。

尽管宋代的屠牛禁令已经放宽,但是违背官方法令的杀牛行为,无论是出于经济目的还是文化影响,都是一种对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的挑战,被视作需要教化改革的不稳定因素。时人通过陈知县两次梦牛,建立了牛与人之间更加密切的联系,知县通过言行推动教化,使社会秩序更加合理且稳固,也能体现宋时官员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教化使命感的特点。

同样具有一定教化意义的是《鼠坏经报》。邵武泰宁瑞云院的有贵和尚,发现有三四只新生的老鼠都没有脚,于是让人取了梯子查看鼠穴,发现是鼠母咬碎金刚经筑巢,因此认为是报应。这则故事则涉及佛教信仰,《宋史》记载:“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与江南、二浙略同。”[12]福建佛教信仰大盛,此则故事中的“因果报应”思想就是来自佛教;同时也以老鼠糟蹋经书祸及幼崽的事例,告诫人们要对佛经佛教保持基本的尊重。宋朝时福建仍然是主要的流放地之一,可见其自然条件之恶劣。加上开发不足,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会遇到许多危险。《葵山大蛇》就描写了一条可怖的巨蛇:泉州葵山的墓地主人张元养的羊经常被山里的蛇捕食,他拿起镰刀追去时正好看见五尺大蛇吞吃羊的过程。张元回家喊了儿子,父子二人一同刺死了大蛇。这条蛇有两个尾巴,锋利如钩。蛇肉重达六十斤。背上的蛇皮,最宽的地方有一尺五寸。守墓的和尚说,这条蛇已经算小了,有一条大蛇隐藏在山里,身子粗得像一个水缸。它行动的时候,连大树都会撼动。尽管大蛇凶险,但是张元并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喊来援兵,最终战胜了大蛇。

可见闽地人与蛇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保持着一个相对和平的状态,才给了大蛇生长和活动的空间。这种平衡被破坏是因为大蛇主动过界,侵犯了人类财产。尽管巨蛇吓人,但是人类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这也是人类与动物之间能够维持基本和谐共处的原因。

综上,在《夷坚志》与动物有关的闽地故事里可以感受到闽地人民对动物的看法,从而体会在福建这片土地上人与自然的关系。闽人对于自然的馈赠和保护报以感激与景仰,也会因为无法完全掌握比他们强大的自然而感到畏惧和恐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不断地在生活中摸索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运用智慧和策略,在面对自然的威胁时不至于完全被动,使得人与自然之间始终是动态平衡的,也体现了中国古代古朴的生态理念。天人合一作为中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思想理念,集中体现了古典美学的本体论范畴和价值观理念,内蕴了万物生生不息、自由的诗性生态精神,不仅彰显出自然本体的“元”“始”整体话语,也体现出万物相互联系且“太极化生”的人文景观。[13]在现代文明的城市化不断推进、生态意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的当下,人们越发体会到“人生的目的就在于与自然和谐相处”[14]。因此,回过头看看古人与动物为代表的自然界的相处,有助于推动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的良性循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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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洪迈.夷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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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洪迈.夷坚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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