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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盐而生 它是能当钱花的票据

2024-11-17孟祥伟

中国收藏 2024年11期

从古至今,盐都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说文》中记述:“天生者称卤,煮成者叫盐。”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因为有盐铁之利,富甲诸侯。汉武帝时将盐业归入中央的大司农管理,纳入国家财政,实行官营。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三国均设置了司盐都尉、司盐校尉等职务管理盐政。唐玄宗开元初年,始议榷盐收税,其后检校海内盐铁之课,征收盐税。

古代工匠收盐场景,出自池盐博物馆。

北宋时期,食盐的生产和管理在唐代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此时海盐的主产区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其中两淮、两浙地区所产的盐称为“东南盐”,所谓“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池盐的主产区在山西,其中以解州解县、安邑两池最为有名,历史上将产自这两地的食盐称为“解盐”;井盐的主产区在四川、贵州一带。食盐的销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官运官销,二是官方将食盐售卖给商人销售,其售卖方式先后有交引法、盐钞法和盐引法,与之相对应地产生了交引、盐钞、盐引等信用票据。这些信用票据随着自身体系的日益完善,出现了货币化的趋势,逐渐具备了货币的某些基本功能。

交引是宋代最早出现的用于食盐交易的票据,它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北宋在建立之初,由于西北战事长期吃紧,朝廷为解决军队所需粮草,招引商贾运输粮草至西北,向其发放交引作为报酬,商人可以携带交引到京师或其他州兑现成钱或其他榷卖品,时称“入中”。据《宋史·食货志》记载:“雍熙后用兵,切于馈饷,多令商人入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直,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茶及颗、末盐。”也就是说,雍熙年间为了解决军需困难,朝廷授意商人可以先向边郡输送粮草,然后朝廷发给其交引,凭借交引可以到江、淮、荆湖等地取茶、盐贩卖获利。这种方法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由于运输到前线的物品有粮食、草料、瓦木等各种物品,在其折价换取交引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官商勾结,操纵价格以牟取暴利的现象,交引法逐渐被破坏。

皇祐元年(1049年),时任三司使的包拯在陕西调查盐法时就曾发现其危害:“陕西旧于沿边秦、延、环、庆、渭、源(原)、保安、镇戎、德顺九州军,听人入中粮草,算支解盐……凡缘木一对,定价一千,支盐一席,岁亏官钱不可胜计。”也就是说,包拯通过调查发现,各类输送到边关的物品往往由于官商勾结而折价过高,朝廷受到了重大损失。

宋徽宗像出自《宋徽宗书画精品集》

为了改革交引法的弊端,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范祥被任命为陕西路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对盐政进行改革。他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是罢禁榷之法,恢复商运商销。也就是说,凡原来禁盐的地区一律恢复商运商销,借以调动商人的积极性,尽量减轻兵民搬运食盐而承担的劳役负担,并且将销售区扩大到川蜀地区。二是停止沿边“入中”粮草等物,商人买盐一律就在边军交纳现钱。也就是说,商人去沿边只要交纳现钱,官府便会给予盐钞,然后商人拿着盐钞到指定区域领盐销售。三是政府控制青盐,禁止销售。也就是说,朝廷控制西夏乌白池产青盐在陕西边州的销售,防止其侵占山西所产“解盐”的市场。四是按量发券,即池验券,按数出券。也就是说根据产销情况,控制每年发券的数量,而且对商人受券领到的盐中未能卖出的部分,朝廷给与一定的补偿。五是官府自卖盐的地区在商贾未流通的时候,仍继续由官府卖盐,商贾流通时即停止官府自卖。六是稳定盐价。官方依靠都盐院所掌握的食盐,通过适时的收入、卖出来平抑盐价。北宋为了控制盐价,专门设置了名为都盐院的官署来管理解州食盐,当京城汴梁的食盐价格每斤不足35文的时候,都盐院会通过收购盐钞的方式来推高食盐价格;当食盐价格超过每斤4 0文的时候,都盐院则通过销售库存食盐的方式来调低食盐的价格。这与现代政府为了控制粮食、猪肉价格所建立的收储制度极为类似。

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范祥对盐法又进行了新的改革:一是严禁“入中”粮草;二是嘉祐三年以前发行的盐钞,每券需要再输钱一千,方可给盐;三是在京师都盐院蓄钱20万贯,以调节食盐价格。四是规定每盐钞6000贯,给盐10千席,不得擅自更改,以保持盐钞价格的稳定。盐钞法施行以后,大大增加了解盐的收入,改制前的庆历六年(1046年)为147万贯, 庆历七年(1047年)为195万贯,改制后的皇祐三年(1051年)为221万贯,皇祐四年(1052年)为215万贯。

范祥盐钞法的顺利施行,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不能滥发盐钞。但是到了宋神宗年间,由于西北军需浩大,朝廷不断地增发盐钞,导致盐钞的信誉一降再降。同时,盐钞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只标明了盐的价格和数量,没有期限,盐商可以囤积居奇,控制盐价。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 年),蔡京开始对盐法进行改革,创行了盐引法,其具体做法是:用官袋装盐,限定斤数,封印为记,一袋为一引,编立引目号簿。商人缴纳包括税款在内的盐价领引,凭引核对号簿支盐运销。引分长引和短引。长引行销外路,限期一年;短引行销本路,限期一季。到期盐未售完,即行毁引,盐没于官。客观而言,蔡京的改革总结了宋徽宗以前盐法的利弊,顺应了宋代财政结构变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变化。宋徽宗对其还是很赞赏的,曰“钞法用之,民信已久,飞钱裕国,其利甚大”。

由于宋朝长时期发行盐钞,盐钞逐渐取得了货币地位,当时很多史料中都有百姓使用盐钞交易的记载。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其草豆别乞差四人专领,并立敷办赏格,并乞盐钞三二十万,候三年外本司自办。”大文学家苏轼也曾记载:“陕西岁铸钱,折二钱二百万贯,用本一百万贯。铁贱铜贵,而与铜钱并行,又重而难徙。由此陕西币轻物重,商贩沿边者回,无以为货,非换盐钞,则负铜钱以出。”除朝廷外,商民中也有很多人使用盐钞进行交易,而且随着交易的增多,各大城市中用于交易金、银、盐钞的金银盐钞交引铺也变得十分繁忙。

南宋临安城,商贾云集,有多个商业区,也有多个交引铺。金银钞引交易铺中交易的盐钞,从内容和形式看,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是有所区别的。以北宋中期的解盐钞为例,通常每“一钞为盐一席”,但也有“小钞”。东南的“末盐钞”,有一次支盐一袋或多袋的,比如一次支盐三袋叫“三袋钞”,一次支盐四袋叫“四袋钞”。虽然盐钞可以在交引铺中进行交易,但盐钞的基础功能还是用于食盐的买卖,也就是说,商人可以通过买钞、支盐、引运、住卖四个流程来销售食盐以获利。

盐钞的使用,为宋代货币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谁又会关心其背后盐民的辛酸生活呢?北宋词人柳永曾作《煮海歌》来形容当时盐民的生活:煮海之民何所营?妇无蚕织夫无耕。衣食之源太寥落,牢盆煮就汝输征。年年春夏潮盈浦,潮退刮泥成岛屿;风干日曝盐味加,始灌潮波塯成卤。卤浓盐淡未得闲,采樵深入无穷山;豹踪虎迹不敢避,朝阳出去夕阳还。船载肩擎未遑歇,投入巨灶炎炎热;晨烧暮烁堆积高,才得波涛变成雪。

宋代金银首饰铺,出自《清明上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