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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出版数据资产化的“关键一跃”

2024-11-06

数字出版研究 2024年4期

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一表述,是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加以明确,以及第五次全体会议确立数据要素的市场地位后,中共中央全会对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再次强调。

出版业作为数据高度密集型行业,从诞生之初就是数据的生产与集成部门,承担着生产、收集、管理、分析、发布数据,实现知识传播的天然使命。不过,传统的出版实践更多将数据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或生产资料加以应用,忽视了出版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所蕴藏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值得欣喜的是,随着近年来融合出版业态下大数据对出版业的冲击与赋能,很多出版数据已经逐步从数据资料转向数据产品,并作为重要的数据资源,得到了越来越普遍的重视。可以说,出版数据资源化已经成为学界和业界的共识。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制度文件的相继落地实施,推动了出版数据资源化转向出版数据资产化。政策出台的背后,是中国数据要素市场配置的改革与突破,也是对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努力与期待。

释放出版数据要素价值,一般需要经过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个阶段。其中,数据资产化是连结数据资源化和数据资本化的枢纽,也是推动数据从抽象概念转为企业资产和经济效益的过程。只有完成了数据资产化,出版数据才能从在硬盘里“沉睡”,实现在财务报表中“跳动”。

但是,并非所有的数据都是资产。根据《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规定,数据资产是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能进行货币计量且能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进一步说,只有满足“可控性”“可获益性”“可计量性”的出版数据才能成为数据资产。相应地,实现出版数据“可控性”“可获益性”“可计量性”的过程,就是推进数据资源化向数据资产化迈进的过程。

“可控性”关注主体对数据资产的控制力(所有权问题),涉及出版数据确权。这一问题,可以按照《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来解决。“可获益性”关注数据能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这一问题,可以按照《“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思路,根据出版业的基础条件和数据禀赋,挖掘出版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探索数据产品新模式,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可计量性”关注数据规模、类型、期限、价格等量化特征。其中,数据定价是数据交易的逻辑起点,也是数据价值的货币化表现。这一问题,可以结合传统要素市场形成的一般规律和数据产品的特殊性,探索适合出版业的解决方法。

出版数据资产化的进展既取决于数据要素市场整体的建设情况与配套制度,还有赖于出版业自身的运营模式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当前,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做大蛋糕”阶段,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同步发展场内与场外交易市场,培育各类数据要素主体,完善相应基础设施,为出版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外在有利基础。出版业也逐渐意识到数据的价值,一些出版机构已经主动运用相关技术采集、解析、提炼数据,并以场景应用为牵引进行数据加工、整合、应用,与大模型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合作,促进数据从静态的原料状态变为可用、互通的数据资源。行业内的先行先试有利于形成带动效应,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出版数据会成为数字出版经济时代的核心要素,成为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资源。如此,出版数据将会从资源变成资产,成为出版业迭代升级、财富增长的重要变量。

正是基于上述超前布局、力争主动的思路,我们期待出版数据资产化的“关键一跃”。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数字出版研究》青年编委)

本期轮值青年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