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婚车”
2024-11-06魏雅娟
“左手牵你,右手敬礼。”
那天,无意中看到这八个字时,我脑子里忽然想象了一下,如果当年我穿着婚纱,连长(爱人曾任连长,我后来一直称他“连长”)“左手牵我,右手敬礼”会是什么样呢?想象虽然只是瞬间,可就是这短短的瞬间,却让我这个快70岁的老太太激动起来。
老了,想象只能是想象。但回忆是生活里的一剂良药,它呼之即来,从不怠慢,常常带给人很多意想不到的快乐。而我,也在快乐中找回了42年前的那段往事。
1982年的5月1日,我和连长历经三年的通信恋爱,最终选定了这一天为我们结婚的日子。
连长当时在内蒙古某部任参谋,我们都出身军人家庭,他老家在辽宁大连,我家和我的工作单位都在吉林长春。顺理成章,我们的小家安在了长春。父亲从一位朋友那里给我们借来一个两室的小屋暂住。
结婚前一周,连长请假回到长春,说公公、婆婆过两天也要过来。尽管是借住,我俩还是力所能及地把婚房布置了一番:给屋子粉刷了白灰,擦亮了窗户玻璃,我又去买了一瓶小花和一张小画,就像变戏法似的,小屋有了家的模样。
公公、婆婆提前两天来了长春,我父母在家准备了一桌子饭菜,又叫上了几个老朋友过来。现在想想,那顿饭应该就算是我们的“婚宴”了。
饭桌上,父亲向公公敬酒:“咱们两家都是当兵的人家,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说道,从现在开始就是儿女亲家,实实在在的亲戚了。”
父亲还说:“我们家五个姑娘,从老大开始,我们就不办(婚礼),也不要求亲家办,我说话算数。”还真是这样,我们家五个姑娘都自觉遵守了父亲这个口头规定,谁都没有办过婚礼,而我就是带头的那一个。我们五姐妹中有四人成了军嫂,而且各自的爱人、婆家又都在外地。
我们结婚的那个年代,好像没有穿婚纱的,我为自己准备了一件红色尼龙衫,一条黄色的女式裤。公公、婆婆事先在给我们的信里说,他们来时会给我带一套衣服,但我没好意思提前问是啥衣服。
我给连长只准备了一件浅蓝色的确良衬衣,他自己带回来一套崭新的军装,一双三接头皮鞋。
我还给自己准备了“婚车”——两辆自行车。一辆是我平时骑着上班的(结婚后,这辆车就给大妹骑了);一辆是父母给我做陪嫁的凤凰28式自行车,这辆车是凭票买的,婚后我改骑这辆。
我们两家商定:结婚当天早上,连长骑车过来我家接我,我和他一起骑着自行车去我们的新家,四个妹妹,还有几个好朋友也打算跟着去新家玩。
当时,父母家和给我们借的屋子距离很远,公公、婆婆在我们的婚房里落脚。
五月的长春,虽然已经进入春季,可是天气还很冷,常常刮风。公公、婆婆也还都穿着棉衣,他们说,长春比大连冷多了。
5月1日那天早上,风特别大。
邻居张姨是我们多年的老邻居,我们家啥事也不瞒着她。一大清早,张姨就过来对母亲说:“你看这天,有句老话说,谁家娶媳妇那天赶上下雨,那是新媳妇水灵,要是娶媳妇那天赶上刮风,那就是娶的媳妇厉害,可咱家大娟也不厉害呀!也许到了婆家,咱大娟就该长脾气了。”
当时,我的一个远房舅舅正好路过我家,就来我家吃早饭。听了张姨的话,他停下了手里的筷子,瞅着父亲。父亲赶紧说,今天大娟结婚。
舅舅一听有点急,转头问母亲:“这么大的事,咋不告诉我?”
没等母亲答话,父亲就说:“我们谁也不打算告诉,一帮姑娘,今年这个结、明年那个结,有完没完?所以我们一个都不办,谁也不告诉。”
舅舅说:“你们可以谁也不告诉,可我不是舅舅吗?”
正说话间,连长灰头土脸地进屋了。他一边扑打着身上、脸上的灰,一边说着:“这风大的……”一抬头看见舅舅在,又赶紧问好。
舅舅问我:“那一会儿你们要咋过去?”我说我俩骑车过去。舅舅一听就笑了,“就这大风,顺风得把你刮跑,逆风你还能骑着车走?推都推不动。”
舅舅说得对,我们真是不知道该咋办了。
这时,舅舅忽然说:“我这是昨晚上值班,开着车正好路过你们家,进屋瞅瞅,吃了早饭接着回单位去。你俩就坐我的车走吧,也正好是顺路,我把你们连人带车捎过去,要不等你俩骑过去还不得猴年马月?赶紧换衣服跟我走吧。”
来不及多想,我赶紧换上了新衣服、黑皮鞋,顿时就觉得自己很漂亮,美滋滋地跟着舅舅出了门。到了车跟前,我脸上的美劲儿一下子就消失了。
舅舅在警队工作,这天开的是一辆囚车,从后面开两扇门,靠着一根很粗的铁棍子别着,军绿色的车身几乎锈迹斑斑。舅舅熟练地把别着门的铁棍子拽下来,打开门。等我进到车里,更有些傻眼了。靠两边的座表面都“开了花”,露在外面的白茬已黑乎乎的,车过道上好像也脏了吧唧的……
舅舅看出了我的不悦,说道:“大娟,可别瞧不起这台车,一般人可还不给借坐呢,回去我还要给队里报告声儿。你们还真是借了光,胜利(连长的名字)哪天得请大舅喝顿酒。”
连长马上说,一定请。听舅舅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起来,我心里的那点儿不自在也就过去了。
我和连长坐在一边,两辆自行车靠在另一边。车一开,自行车来回晃荡,连长使劲用手推着,两只脚也用力顶着自行车的轱辘。一路上,我俩一直无语,倒是舅舅高兴地给我们唠叨昨晚抓一个小偷的经历,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舅舅把我们送到新房后赶紧回了警队。到了公公、婆婆跟前,喊一声“爸爸、妈妈”之后,我就成了他们的儿媳妇。
一晃儿,42年过去,我也当了婆婆。可如今再想起自己的“婚礼”,仿佛就在昨天。
(作者为吉林长春某单位退休高级工程师)
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