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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分析

2024-11-06樊钰

中国市场 2024年33期

摘要:文章主要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影响。通过查阅文献和访谈讨论等方式,收集了丰富的质性数据。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在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流转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进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了进一步促进流转,需要完善政策体系,降低流转成本,并加强合同法律约束力以保护农民权益。基于文献分析和逻辑推理,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旨在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文章的结果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民收入提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财产性收入;土地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4)33-0076-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33.019

1引言

1.1背景介绍

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个关键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原始农户以转让、租赁、抵押或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的过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通过流转,农村闲置土地得以有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指农民通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权向其他机构或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这些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然而,当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方面,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慢,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另一方面,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面临诸多制度、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的问题和困扰,如土地流转成本高、信息不对称、权益保障不足等。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文章旨在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影响机制和路径。具体而言,将通过深入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因素和效应,揭示其作用机制,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深入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系,可以为政府制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对于农民而言,研究结果能够揭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潜在机会和挑战,有助于农民在流转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获得经济收益。文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宽了研究视野。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政策分析

2.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与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由承包方以出租、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为。通过流转,承包方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主体,实现土地资源的流动和有效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类型多种多样,其中,出租是流转中最常见的形式,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以获取租金收入。转让则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农业企业,实现产权的转移。抵押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入股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进行入股,与其他投资主体共同经营农业项目。

2.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演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早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流转方式的限制上,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逐渐推出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的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流转渠道和机会。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扶持政策等,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2.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中国农村取得了显著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土地流转面积2.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3%。同时,流转格局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从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为主导,逐渐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型经营主体拓展。表1列出了2016—2021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情况[1]。

表1可以看出,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土地面积逐年增加,流转户数逐年增多。平均流转面积保持相对稳定,表明流转主体规模趋于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产生了积极影响。流转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流转还带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3承包地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理论分析

3.1承包地流转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

承包地流转对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通过流转,农村土地得以流动配置,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流转可以促使农业生产要素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此外,流转还可以推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流转土地效益显著提高是流转对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重要体现。

随着流转的推广,中国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农村家庭经营规模以上的种养殖户占比达到了49.2%,其中规模以上的种植业户占比达到了37.3%。这表明,承包地流转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有助于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2]。

3.2承包地流转与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关系

承包地流转为农业生产规模化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流转,农民可以将分散的小块承包地整合成大面积经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这种规模化经营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规模化经营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大面积经营利用现代化农业技术和机械化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规模化经营通常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因此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促进农村就业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还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结构的优化。

规模化经营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金流入农业领域。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大型经营主体通常能够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并能够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有助于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竞争力。规模化经营能够促进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规模化经营,农产品的生产可以更加标准化,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市场需求。这样的经营模式还能够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大规模生产也有利于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3.3承包地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中介作用机制

承包地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具有中介作用。首先,流转可以改变土地的使用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提升土地的生产力和产出水平,从而直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其次,流转还可以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最后,流转还能够促进农民的专业化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其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收益能力。具体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中介作用机制如下[3]。

3.3.1改变土地使用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

通过流转,农民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化的经营主体,实现土地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和生产力,从而直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发布的数据为例,2019年,全国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为4213万亩,流转后的土地平均亩产值显著高于承包地原始亩产值,流转地平均亩产值为2617元/亩,比承包地平均亩产值增加了约40%。

3.3.2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随着流转的推进,农村非农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农村企业数量达到282.6万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为22.8万户,农村电商交易额达到2.32万亿元。

3.3.3促进农民的专业化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

流转还可以促进农民的专业化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其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收益能力。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40.3万个,涉及农民户数1.34亿户。这些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技术服务、生产资料和销售渠道,提高了农民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和技术能力。

4政策建议

4.1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

在完善政策体系方面,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和交易机制是关键。这包括确立专门的土地流转登记机构,负责登记和管理土地流转相关信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需要明确流转流程和管理规范,明确各方的权责和流转的程序要求,以确保流转过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为降低流转成本,可以着手减少流转手续和费用。通过简化手续、缩减环节,以及降低相关费用,可以有效降低农民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流转的便利性,进而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流转。

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重要的一步是加强流转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确保流转合同具有有效性和执行力。通过强化法律监管和约束力,农民在流转过程中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4]。这有助于确保流转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和参与度。

通过采取以上综合措施,可以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和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这将为农民增加收入来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推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繁荣。

4.2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发展多元化经营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旅游和农村电商等多元化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参与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业可以将农产品加工成具有附加值的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农业旅游可以利用农村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吸引游客,为农民提供农家乐、农事体验等服务,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农村电商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通农产品销售的渠道,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提高农民的附加值和利润空间。

4.2.1拓宽金融资产渠道

为了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拓宽金融资产渠道来实现。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加大对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民的投资需求。例如,推出具有较低风险和稳定回报的金融产品,如农民专属的理财产品、债券或基金等,使农民可以通过投资金融资产获得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

4.2.2发展农村租赁市场

租金收入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加农民的租金收入,可以推动农村租赁市场的发展。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的灵活使用,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建立健全的租赁市场机制,提供租赁合同的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吸引更多的农民将闲置土地出租,从而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4.2.3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

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提高农民的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应当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政策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农民能够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获得合理的补偿。政府可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和程序,确保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

4.2.4提供创业支持与培训

为了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可以提供创业支持与培训。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创业技能和管理知识,提高其创业能力。此外,提供创业资金和贷款支持,降低创业风险,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通过创业,农民可以通过经营有形非生产性资产(如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等)来获得财产性收入,如租金收入或利润收入。

综上所述,通过拓宽金融资产渠道、发展农村租赁市场、促进土地征用补偿公平合理以及提供创业支持与培训,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农民通过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方式,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改善其经济状况,提升财富积累水平。

4.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提高的协同作用

GLiJ/nzKkjW15eX/EbmKCINslzHVB4dWKHPo1dT89x8=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关键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流转,可以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协同发展,将农业生产与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增加农民参与产业链的机会和收益。这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可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高效农业注重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科技创新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特色农业则侧重于培育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农产品,通过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现代农业则综合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包括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财税政策可以通过减免农业税费、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农业经营成本,增加农民的收入。金融支持可以为农民提供贷款和信用担保,支持他们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科技创新方面,可以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通过综合实施以上措施,可以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提高的协同作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促进农业产业链的优化与协同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将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而政策支持则为农民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这将带动农村经济的繁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5结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通过流转,农民能够有效利用自身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从而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这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带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随着流转规模的扩大,涉及的土地面积逐年增加,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型经营主体也参与其中,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完善政策体系、降低流转成本、保障农民权益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加强流转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提高流转的便利性,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这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福祉的双赢。

参考文献:

[1]陈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来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冲击实验[J].社会科学辑刊,2014(2):103-110.

[2]宋於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土地流转影响的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9.

[3]姜婕.中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价值观变迁求索[J].求索,2009(6):99-101.

[4]黄贞.我国农地流转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路径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7.

[5]刘海涛,汪晓琪,李柏红.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键[J].黑龙江国土资源,2014(5):51.

[基金项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基于农地经营权流转的北京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路径研究”(项目编号:XY-SK-21-04)。

[作者简介]樊钰(1981—),男,汉族,天津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金融、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