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的促进机制研究
2024-11-06方良平赵旭冯恩慈
摘要:202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明确提出支持赣州市与深圳市开展对口合作。深圳和赣州是山水相连、人文相通的两个城市,彼此之间的合作交流源远流长、情谊深厚。现今,深圳正在积极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而赣州正致力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两个示范区之间展开了紧密合作。这种合作不仅在经济层面具有重要意义,更在政治层面具有深远影响。特区带动老区,老区支持特区,体现了国家“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方针,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文章探索两地合作的主要形式、合作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经济共同发展。
关键词:共同富裕;经济特区;革命老区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4)33-0023-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33.006
1引言
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不仅能够促进两地经济共同发展,也有利于深化地区间的政治互信。通过加强对口合作,深圳市和赣州市将共同探索创新发展路径,为实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贡献力量。这种合作精神将不断推动两地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造福两地人民,共圆共同富裕梦想。
2深圳赣州地方政府对口合作的主要形式
深圳与赣州之间的合作关系始于2017年的战略合作协议,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合作关系逐渐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22年,两地共同制定了两个合作方案,将深赣对口合作提升至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为赣州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2023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了合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一举措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的体现,也是推动深圳与赣州对口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实质化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细致实施合作方案,两市对口合作将迈出坚实步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福祉等做出积极贡献。这种合作模式的成功实践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宝贵的借鉴和经验,有望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动地方发展和国家建设的良性互动。深入推进深赣对口合作,必将为两地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动力。
2.1区域内协调合作
区域内的协调合作是地方政府间横向合作的重要指标,也是深圳市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不可或缺的选择。深圳市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合作制度,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同时合作服务流程也十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在金融财政政策方面,深圳市能够为区域间产业协调提供有效的金融和财税支持[1];从目标协调的角度来看,深圳市正在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推动形成大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更加平衡充分的协调发展,共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而赣州则是江西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赣州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在信息交流方面,深圳市与赣州市建立了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两市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两市之间的沟通与共建。这些举措有助于促进深圳市和赣州市之间的合作,推动粤赣两地共同发展。
2.2政府倡导下的非政府组织合作
赣州市政府在推进赣南地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发布政策引导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互惠,共同推动区域一体化的协同治理,打破了原有的垄断性公共事务管理模式,迈向现代化治理模式。赣州市政府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倡导政治协同的多层次空间,通过引导非营利组织、咨询机构、利益团体、公民、新闻媒体和企业全面参与到政府间的合作中,实现了多方合作共赢的局面。只有赣州市政府牵头协调,吸引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经济区域加入协同平台建设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2]。《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了双方在结对合作帮扶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开展干部互派挂职、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平台、加强农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合作、提升民生共享水平,以及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平台等方面。赣州市政府的积极作为使得赣南地区能够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推动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3深圳赣州地方政府对口合作时遇到的问题
3.1区域行政壁垒阻碍发展
赣深合作中的行政壁垒不仅存在于省区层面,也延伸至两市层面,给合作带来了影响[3]。在省区层面,广东省内的城市之间存在着经济发展差距,而与广东相邻的广西也希望通过产业转移来促进经济发展,这就导致了竞争局面的出现。由于行政壁垒的存在,广东省更倾向于让本省城市优先承接产业转移,影响了赣深合作的顺利进行。在两市层面,赣深合作主要集中在两市政府层面,缺乏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规划。产业的硬件建设、物流统一标准建设、系统协调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影响了合作的深入发展。只有打破行政壁垒,加强产业合作规划,弥补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差距,赣深合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双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多的合作举措将会促进赣深两地共同繁荣,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3.2政策协同难度大
我国地方行政立法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赣州市在深圳市区协同一体发展当中的政策和法律制定,必须依照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和章程办。随着深圳市横向经济的发展和共同经济区域的出现,当前的一些政策已经不能适应赣州市的实际需要,而赣州市与深圳市在政策法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导致了政策协同困难,进而造成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跨地区公共事务失灵的局面。这种政策协同不畅所带来的公共危机问题日益凸显。受高铁经济带动,赣州市积极对接珠三角,推动产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产业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等问题[4]。赣州市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规划层次较低,硬件建设、物流标准建设以及系统协调都存在一定不足。在产业扶持等方面,赣州市的供给能力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3.3政府合作项目执行难
目前两地项目合作处于传统加上新型协同发展层面,但传统产业滞后,新兴项目进展受限。产业集群水平和产业链水平无法满足深圳市高端产业扩张的需求,背离了项目合作初衷。因此,在合作过程中,项目合作的发展空间受限,赣州市的一些配套问题也阻碍了政府合作项目的实施,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对此,赣州市政府应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型,以更好地满足深圳市的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合作项目的作用,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的目标。
4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促进机制研究
4.1激发政府合作的动力
(1)引导内在动力。地方政府合作方面,要努力激发内在需求,唤醒内在动力,通过科技创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赣州市要努力打造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无论是完善硬件设施还是优化软件服务。首先,应充分利用硬件环境的内在动力,包括交通、信息、电力等基础设施,来强化赣州市的区域营商环境,为下游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争取国家政策的倾斜,通过招商引资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次,赣州市应加大软件环境的打造力度,通过金融、财税、法律、会计、咨询、物流等手段,引导优质人才的培养与产业集聚,提升整体竞争力。在制定产业人才政策时,要更贴近深圳市的发展需求,切实提高赣州市的产业吸引力。最后,赣州市政府在激发内在动力的过程中,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发挥自身优势,避免盲目模仿他处政策[5]。应该推出一些与深圳市相互补充的内源性发展政策,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发展环境,提升内在动力的持续发展能力。
(2)创造外部环境。随着《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出台,赣州市亟须发挥自身交通、人口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赣州市需要将合作重心从要素向制度创新转型,逐步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满足深圳市在设备、资金、商标、科技等方面的需求,加强合作探索,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产业转移和市场开放,畅通资源要素流动。优化政府协同治理政策,以信息交流为基础,充实诉求表达,全面考虑政府、市场、社会主体的需求,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完善决策执行平台,系统调研政策效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政策稳定性。另一方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创新制度、要素流通,全面反馈社会需求,与时俱进,设立明确的社会管理目标,推动民主参与社会决策通道的扩大,持续推行阳光行政[6]。通过全方位的举措,落实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携手深圳市共同谱写合作发展新篇章。
4.2构建政府间良性合作的运行制度
(1)完善合作法律。为了确保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政治法律体系,以提升多元主体在区域协同性治理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7]。首先,赣州市政府在与深圳市地方政府合作中,应当及时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行修改,制定更适用于双方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其次,赣州市政府需要主动调整法律法规,集中精力解决影响合作的关键法律问题,并制定符合当前发展需求的战略。特别需要调整金融、会计、咨询、物流和法律配套性和协同性,以法律和政策的完善作为统帅,引领地方政府合作走向更加健康发展的道路。赣州市政府应当主动采取措施,谋定而后动,以解决现存的政策矛盾和问题,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最后,通过营造公正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律政策和保障环境,赣州市政府可以为地方政府合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8]。只有确保合作双方在法律和政策基础上的共识和稳定,合作才能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贡献力量。
(2)创新财政制度。深赣两市在推动泛区域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建设共同预算基金账户,科学引导政策,促使资金注入产业协同、公共管理和合作创新领域。在实现地区产业战略部署时,应结合赣州市特点和区域发展方向,建设完善的产业链,避免无序竞争,促进创新发展[9]。财政改革是关键,通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工具,实现更均衡的职能落实,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有效补偿,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整体发展。地方政府合作也需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绩考核挂钩,通过有效改革探索,协调进度,减少利益分配不平衡。再分配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赣州市整体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3)丰富考评指标体系。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地方政府合作的绩效考核主要以GDP作为指标,但片面采取这种指标衡量方法容易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政策制度、信息沟通、利益协调、文化认同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首先,在政策制度方面,应当建立良好的行政合作制度,对合作方式进行指引。通过金融协调、金融扶持、财政政策支持等手段,加快赣州市融入深圳市一体化的协同性。其次,注重目标协调指标的制定,着重考虑各方利益,在确保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公平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最后,在信息沟通和利益协调方面,需要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建立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网络协同、数据库协同、信息传递、信息反馈协同。通过政府合作、非政府组织合作以及多元化共同治理合作,建立信用评估审核激励机制,提升赣州市政府在深圳市一体化过程中的信用等级,实现社会协同发展。
4.3推动深层次组织性合作
(1)跨区域协调委员会。地方政府政治协调机制的建立将起到关键作用。通过合理安排各级政府间的权责关系,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进一步促进两地合作[10]。新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政治协调机制的完善将成为推动深赣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地方政府应通过简化官僚机制,建立有效的合作流程和合作框架,促进更高效的工作。改进沟通方式是提高合作效率的关键。首先,通过调整沟通路径可以直接影响团队整体表现。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创新技术的应用。政府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不同产业间的协同发展,可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赣州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其次,建立跨区域协调委员会,特别是针对刚性行政区划的情况,通过委员会进行沟通和协调,打破合作治理的界限。遵循超行政区规划战略,构建超政府、多部门的管理组织体系。最后,在区域治理过程中,跨区域协调委员会应加强省际、城市、次区域之间的有效联系。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运用信息共享、政策网络、激励机制等多元化治理手段,共同提高对深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统筹效果,提升赣州市在产业转移和区域振兴中的综合发展效能。通过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合作机制,促进各方面的共赢,实现区域治理的优化和提升。
(2)综合行政管理机构。在赣深合作中,地方政府应强调不同机构间的综合合作,采取政治干预和协同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关系,建立中央审批机制,加速共同决策的实施[11]。同时,要提高决策效率,支持自主建设,提供财政税收优惠,促进产业协同和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区域环境创新。合作过程需要不同层级政府协作,如赣州市政府应树立良好理念,通过科学协商解决各种问题。定期协商可解决领导决策、区域划分、生态建设和目标协同等问题,统筹两市地区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科教政策并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非政府组织性合作。采取协同方式进行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是解决深圳市一体化过程中公共事务问题的有效途径。在赣州市产业升级、组织创新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如红十字会、行业协会、咨询公司等,促进赣州市企业与深圳市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合作,减少贸易摩擦。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行业集体谈判,赣州市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动向,帮助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共同解决公共事务问题。第三方组织实际上可以提供与政府相呼应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加快赣州市的参与进程,提升参与的有效性。通过非政府组织的协调,尤其是企业活动、行业活动、咨询公司等,赣州市可以走“专、精、特、新”的创新发展路径,采取创新发展和本地企业培训两大路径,加强招商引资,特别是推动智能化发展,继续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
4.4强化职能执行的约束激励机制
(1)信息交流。加强信息交流是解决困难局面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基础。深赣两地应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此,赣州市政府需要建设统筹性的信息共享中心与平台,促进更系统化的信息交流。这也是判断赣州市政府是否真正参与深圳市城市群合作的关键标准。促进信息流畅,城市间合作才能实现共赢,推动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赣州市政府应建立动态信息系统,参与数据平台建设,并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资源公开透明。同时,对影响合作的行为进行调查,发布赣州市的自然资源、产业分布、工业生产、文化交流、公共产品服务情况,并动态更新。此外,赣州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赣州市政府可借助互联网开展区域内联网,打通信息交流渠道,为政府官员提供信息平台。
(2)利益补偿。利益补偿不仅仅是为了弥补差距,更是为了激励各方面的合作和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利益的共享。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完善补偿的手段和方式,更需要明确补偿的范围、对象和标准。深圳市政府与赣州市政府可以通过更多的项目合作和信息共享来促进合作,提升欠发达地区的后发优势,增强合作积极性。赣州市政府则可以利用农产品优势,发展现代产业农业,为深圳市提供特色果蔬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补偿[12]。此外,赣州市还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深圳市错位发展,实现协同发展。除了直接物质补偿外,制度性的利益补偿也至关YZ5xNYyKdlt5vuDoI06VCA==重要。通过人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地方政府间的机制共建和不同区域间的信息共享,赣州市政府可以学习深圳市先进城市的发展经验,提升自身发展水平。通过完善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合作内容,明确合作方向,双方才能真正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3)激励约束。当前,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中,通过垂直激励和平行激励方法能够有效促进各地方政府高效协同。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各地方政府在纲要的指导下进行创新,从垂直激励过渡到平行激励,通过横向激励实现协同,地方政府的角色日益重要。总的来说,深圳市地方政府在合作中需要更加注重横向激励,构建更加紧密的合作网络,实现互利共赢。通过合理的激励措施,地方政府间协同合作,共同实现发展目标。深化政府激励融入深圳市、辐射大赣南,是推动公共产品与服务创新,助力赣南地区和深圳市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横向激励,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实现从控制到协调的转变,推动各方合作,建设互信管理体系。平台建设、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应用,共同推动合作方式创新,构建更有效的横向政府激励体系。努力抓住时机,为赣南地区发展和深圳市一体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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