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构想
2024-11-03胡晓东王亚军
摘 要:区域国别学作为新兴交叉学科,注重对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和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国际关系等各领域的研究,带有智库性质的学科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是区域国别学下属的一个研究领域,旨在以音乐为窗口,洞悉对象区域或国家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与国民心理素质,深入分析世界各国政治与国际关系,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可资借鉴的咨政报告。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构想廓清了该领域的研究性质与范畴,包括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标等,并通过相关概念辨析,进一步厘清其内涵与外延,认为区域国别音乐研究虽在起步阶段且面临诸多挑战与不足,但其蕴含的发展潜力与广阔前景不容忽视,在风云变幻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下,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有助于构建良好的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区域国别学;区域国别音乐研究;音乐政治学;民族音乐学;学科交叉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 - 2172(2024)04-0098-10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24.04.013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印发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在新设的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了“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标志着中国特色区域国别学作为一门独立且系统的学科体系,正式步入了其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区域国别学”作为新兴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广泛覆盖对象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以及世界政治格局与国际关系的动态演变。该学科采用对象国母语进行长期居住式、沉浸式田野考察,结合系统深入的数据模态分析,旨在深入剖析区域国家的内在特质与外部互动,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精准咨政报告与智库支持。同时,“区域国别学”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文化的交流互鉴,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世界发展新秩序贡献学术智慧。
随着区域国别学的蓬勃兴起与日益成熟,学界纷纷投身于这一新兴领域的探索与开拓之中,音乐学者们亦不甘落后。杨民康先生作为该研究的首倡者,率先在2023年7月发文论述,并前瞻性地指出:“当下中国民族音乐学诸课题中,区域国别音乐文化研究是一个前景广阔且引人注目的研究方向。”[1]此外,2023年11月27日,于广西艺术学院举行的“中国—东盟音乐周”活动,特别设立了“区域国别研究”的议题(以下简称“广西会议”)。紧接着,在2024年5月18日至19日,由湖南师范大学主办的全国首届以“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为主题的学术论坛(以下简称“湖南会议”),进一步体现了学界对该研究议题的持续关注。在这两次高规格的学术盛会中,老中青三代学者们围绕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其间,学术争鸣蔚然成风,思想碰撞激烈,催生了一系列极具价值的学术见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即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概念界定尚显模糊,众多学者的观点间存在矛盾或抵牾,对其学科属性、范畴、视角与方法论体系等方面含混且不甚明了,故有必要对该领域的研究概念、范畴边界、方法论体系以及研究目标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辨析。
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构想的提出,源于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的需求与区域国别学这一新型交叉学科发展的必然。该研究领域旨在通过跨学科方法深入研究各国音乐文化,促进文化多样性与互鉴,丰富学科体系,服务国家战略,其任务包括资料搜集、理论研究、田野考察、学术交流与合作及咨政服务。其次,深入剖析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民族音乐学、音乐政治学、音乐社会学、海外民族志、跨界族群音乐研究、音乐文化认同研究及离散(飞地)音乐等相关概念的内在联系,廓清学术边界,探究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相关音乐概念之间的异同关系,总结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学术特点和价值,使其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寻求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提供智力支持。
一、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构想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当下,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区域国别学的重要领域,其顶层设计与整体框架的构想显得尤为重要。区域国别音乐构想旨在系统性地规划并设计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方向与路径,通过界定其研究对象、系统梳理总结出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安排研究步骤,以及明确设定研究目标,为该领域的深入探索奠定坚实基础。
(一)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研究对象
吴小安认为,“中国的区域国别学是中国中心的,关怀重点依次是亚洲、欧美和非洲等”[2]。王启龙则在对区域国别学研究中对“区域”进行了相应界定:“‘区域研究’语境里的‘区域’指的是异域或者说本国之外的某个区域, 而非国内的某个区域或地区。”[3]高丙中先生在探讨区域国别学的研究对象外延时,通过逻辑分析和学科交叉的视角,明确了这一研究领域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对我们探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研究对象有借鉴意义。作者指出,区域国别研究并非局限于某一特定学科或领域,而是跨越了政治、社会、历史等多个方面,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和融合。作者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区域”和“国别”作为不同概念指称和存在实体,为何能用同一概念划分?这要求我们思考并确立区域与国别的同质性,通过将“区域”和“国别”都视为区域社会的不同表现,作者实现了对象表述上的一致性。如此一来,区域国别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被清晰地界定为对区域社会(包括国别作为特殊类型)的综合性研究。事实上,两者都是社会范畴的不同表现形式,区域国别学研究的正是这些大型社会实体。[4]
据此,我们不免产生疑惑:中国的区域国别学的研究对象究竟包不包括中国?笔者以为应先辨析几对关系,才能廓清我们的思路。如区域与区域研究的关系、区域与国别的关系、区域国别研究与区域音乐研究的关系和区域国别研究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等关系。
第一层关系,区域与区域研究:区域,作为一个地理文化的综合性概念,其范畴广泛涵盖境内与境外诸多地域单元。而区域研究,则是对这一泛化概念的具体化与深化,它聚焦于具有明确时空界限、遵循特定研究范式与理论框架的地域单元,从而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
第二层关系,区域与国别:区域作为地理文化层面的普遍指代,其边界跨越了国界的限制,既包含国内也涉及国外。相比之下,国别则明确指向不同的国家实体,两者在概念范畴与实体属性上存在显著差异。
第三层关系,区域音乐研究与区域国别研究:区域研究作为专业术语,其应用范围既可限定于国内特定区域,也可拓展至海外相应领域,一些中国学者深度挖掘了“藏彝走廊”“茶马古道”等本土区域,比如杨曦帆的《藏彝走廊的乐舞文化研究》[5]中进行了详尽探讨;部分学者则聚焦于海外的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研究,诸如王耀华先生在《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推广》[6]中的论述和洛秦《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7]等作品,均为此类研究的杰出代表。区域国别研究则进一步融合了“区域”的广泛性与“国别”的明确性,将两者视为社会范畴内不同但又相互交织的实体。正如高丙中先生所强调的,两者均为社会结构的重要表现,共同构成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分析框架。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国别研究与区域研究虽有关联,但各自的研究对象并不完全重合,仅在某些特定领域存在交叉。
第四层关系,区域国别研究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区域国别研究深刻影响着国家战略的制定、文化的传播、国际交流的深化以及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构建,其研究视角根植于中国,但又超越国界,致力于对外部世界的深入洞察。再到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其同样遵循以中国为中心的研究立场,但其核心关注点在于非本国的对象国或对象区域的音乐文化。为避免与既有“跨界族群音乐研究”在研究对象上的重复,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应明确界定其研究对象为外部世界的音乐现象,以此凸显其独特的学术价值与贡献。
故我们可根据上述学者的表述和笔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对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研究对象加以界定: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区域国别学研究的一个领域,是一种站在中国立场之上,以音乐为窗口或载体,对非本国的大型社会实体之间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世界政治格局、国际关系等方面进行的全方位深入探究。此领域通过音乐不仅洞悉对象区域的文化内核,更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蓝图,推动形成和平共处、共同繁荣的国际新秩序,其核心使命在于精准把握国际形势与国别关系动态,为政府及国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智库支持,从而在全球化背景下,促进文化的深度交流与理解,增进国际的和谐与合作。
(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研究方法
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区域国别学研究的一个领域,其研究方法应以区域国别学研究方法为主,兼采音乐学相应研究方法,具体而言大致有两大方面。首先是区域国别学对应的研究方法,由于其本身在学科目录就被列为交叉学科的一级学科,故其研究方法较为多样且复杂。裘援平提出区域国别学应掌握的研究方法有:“资料收集法(文献检索、田野调查等)、演绎和归纳法、历史分析法、结构与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经济分析法、地理分析法、法理分析法、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等具体方法,以及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8]笔者以为,裘援平所列举的研究方法全面而系统地概括了区域国别学在探索不同区域和国家时所需采用的多种分析工具和跨学科手段,尤其是在21世纪的当下,适当借用大数据分析科技手段可更好地揭示隐藏在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决策支持。
音乐研究的相应方法有音乐分析、音乐史学研究方法、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方法、音乐文化志方法等,其中音乐文化志应是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中的基本研究手段之一。学者杨民康指出音乐文化志的研究方法是:“注重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结合,关注音乐文化的当下性与即时性存在和发展,以及历时性现象的当代累积、共生和互动状况。”[9]通过音乐文化志的研究方法,可全面把握音乐文化的演变过程和现状,为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料和数据。此外,在深入探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广阔领域时,美国杰出民族音乐学学者胡德(Mantel Hood)所提出的“双重音乐能力”(Bi-musicality)理论,是该领域内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鉴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日益趋向精细化与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促使我们反思并拓展其概念框架,单纯的“双重音乐能力”理论已难以满足学者们在深度剖析特定国家音乐文化时所面临的复杂性与多样性需求。因此,将“双重音乐能力”概念进一步拓展为“多重音乐能力”(Multi-musicality)显得尤为重要且迫切。它要求学者不仅具备跨越两种音乐文化体系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更需能够灵活穿梭于多重音乐文化之中,以更为全面、深入且细致的视角去审视、分析及诠释不同地域、民族与社会的音乐现象及其背后的文化逻辑。
综上,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构建在区域国别学相应研究方法的坚实基础之上,同时广泛吸纳音乐学领域内的相关研究方法,特别是强化音乐文化志与“多重音乐能力”等前沿理论与方法的应用,以此作为深化与丰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路径的重要手段。在具体研究实践中,研究者需秉持开放与灵活的态度,根据实地调研的具体情境,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精准选择并适时调整研究方法。应避免单一方法论的局限,确保研究过程的全面性与深入性,以实现对区域国别音乐文化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因此,构建并实践这样一种多元化、适应性强的研究方法论,不仅是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学术性、科学性的体现,也是应对全球化背景下音乐文化复杂性与多样性挑战的必要途径。
(三)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实施步骤
在深入探索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实践步骤时,有必要将区域国别学的宏观视野与民族音乐学的具体方法相结合,以构建一套系统性的研究框架。具体而言,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基础理论的建设,然后是沉浸式的田野考察,最后是案头整理工作。
第一阶段,研究者需掌握区域国别学和民族音乐学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人文科学知识,需针对对象国或区域的相关地方性知识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初步积累。区域国别学是针对域外(跨境)区域或国家的研究,首先需要掌握研究对象区域或国家的语言,才能获取第一手资料;继而深刻领会对象区域或国家的民族文化、民族性格,通过换位的在地化思考,才能直接在对象区域或国家生活和工作,获取本地生活体验和进行实地考察。可见,语言的掌握是进行区域国别研究的最基本条件。[10]故这一阶段主要聚焦于对对象区域的语言、文化系统深入的数据模态分析及多重音乐能力等前期知识的搜集与掌握,强调“知己知彼”的战略思维,只有充分掌握并内化这些地方性知识,才能为后续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研究者开始深入目标区域进行长期且深入的居住式田野考察。此阶段强调“居住式”与“定点式”的考察模式,意味着研究者需沉浸在目标文化的日常之中,通过至少一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沉浸式体验,捕捉音乐背后的社会文化逻辑与深层意义。这种着重深度而非广度的考察方式,旨在通过音乐这一文化媒介,透视国家间的交往动态与国际形势的微妙变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国际形势认知的终极目标。此阶段要求研究者具备高度的耐心与毅力,避免浮光掠影式的“田野旅行”,确保研究成果的深厚与扎实。
第三阶段,对考察所得材料进行系统梳理与理论升华,使其转化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智库报告与咨政建议。三个阶段路径过程体现了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回馈实践的循环上升,同时,也需指出研究各阶段间虽有时间顺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常体现为相互交织、互为支撑的动态关系。我们可以从田野到案头亦可以从案头再复归田野,直至达成目标,从而共同推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多元纵深发展。
(四)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研究目标
在探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最终研究目标时,我们有必要梳理中西方的区域国别研究差异,这对于我们深化认识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目标有启示意义。中西方的区域国别研究在学科产生、发展的本源性,也就是目的和旨趣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
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区域研究是为了推行其霸权主义,通过攫取和掠夺他国资源,为其在零和博弈中战胜对方服务的;而走向繁荣强大之后的中国所需要的区域研究旨在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南南合作等,都是为了人类共同繁荣、共同富裕,而非殖民与掠夺的需要。因此,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11]
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以音乐为桥梁,深刻洞察对象国的文化、心理与历史,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独特视角。具体而言,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秉持“唯乐不可以为伪”的核心理念,即音乐作为真实情感的流露,能够跨越语言与国界的障碍,成为洞悉对象国母语文化、国民心理及历史脉络的透镜。通过这一视角,研究者得以深入挖掘音乐背后的文化内涵与社会变迁,进而为国际关系研究提供独特的分析角度,同时也为国家战略需求的精准把握贡献智库智慧与咨政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不仅促进了学术知识的积累与创新,更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和平与发展国际新秩序的宏伟蓝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相关音乐研究概念内涵与关系
自“广西会议”和“湖南会议”明确引入“区域国别音乐研究”这一概念以来,该领域研究在音乐学界逐渐受到广泛关注。通过学者们在会议时的发言与现有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当前音乐学界对“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内涵理解与既有音乐研究范畴(如民族音乐学、音乐政治学、跨界族群音乐研究、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及音乐文化认同等)间出现界限模糊或认知偏差等现象。鉴于此,亟须对“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概念及其与相关学科领域的关系进行清晰界定与深入辨析,以促进该研究领域在明确的理论框架下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其步入正轨并持续繁荣。通过梳理2+uMycwEowneHUfbpJCUz9ctYQCb5ozxBk5hj8TWg9w=发现,相关概念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间存在并置、交叉与包含三大关系。这一梳理过程不仅有助于澄清各学科的边界与重叠,还能促进跨学科的对话与合作,推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全面性和创新性发展。
(一)并置关系
“并置关系”指的是两个或多个概念、领域、学科或研究对象在某一框架或讨论中被并列放置。它们之间虽相互独立,但共享某种关联、对比或互补性,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更广泛或更深入的讨论空间。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音乐政治学二者因趋同的研究目的互为并置关系。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人是政治的动物”的著名论断,并探讨了理想政治结构和社会秩序的问题。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不仅仅是关于权力的分配和统治,更是关于如何促进公民的福祉和社会的和谐。与此相呼应,《乐记》作为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的重要著作,指出了音乐与社会政治环境之间的紧密联系。其中,“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音乐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
“音乐政治学”是一门研究音乐政治行为、音乐政治体制、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以及相关领域的社会学科。狭义的“音乐政治学”应该是研究国家层面的仪式音乐活动、音乐政治的内容与形式等问题;广义上则应该研究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公共权力下的音乐活动状况、音乐的特殊形式、音乐与权力的关系等问题。[12]国内学者关于“音乐政治学”的研究较为匮乏,主要以杨民康、田可文、郝苗苗、张雅坤、伍维曦等学者为代表,其中杨民康先生在《我们为什么要讨论“音乐与认同”——兼论音乐政治学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指出开展音乐政治学研究的必要性;郝苗苗在《西方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音乐政治学”研究》一文中剖析了西方民族音乐学视野下音乐政治学研究的两大主要论域:权力之下的音乐文化研究——探讨权力对音乐的操控性、音乐文化中的权力关系研究——探讨音乐对权力关系的建构性。[13]不难看出,音乐政治学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在学术探索上展现出了高度的相似性和紧密的关联性。两者都将音乐视为接通国际关系的桥梁,都通过深入剖析音乐与政治、社会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揭示国家层面的政治生态、社会权力结构以及区域文化的深层内涵与历史变迁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二)交叉关系
“交叉关系”作为一种复杂的逻辑与知识联结形态,指的是两个或多个概念、领域、学科或研究对象在某一框架或讨论中展现出一种相互渗透、彼此交织的特性,它描述了一种既非完全独立亦非完全重合的状态。在谈到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相关音乐研究的相互关系时,我们不难发现,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很多音乐概念都具有相互渗透且保持差异化的共存状态,尤其是世界民族音乐研究、海外音乐民族志、跨界族群音乐研究、离散飞地音乐、路学视域下民族音乐学研究、音乐认同研究等研究领域均具有这一特点。
1.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海外音乐民族志
海外音乐民族志是海外民族志的一个分支。赵书峰等学者指出:“海外音乐民族志研究就是具有中国文化身份的民族音乐学学者,以汉语作为音乐叙事表述语言,借助于‘双重语言能力’,立足于‘世界性社会’的整体观照,针对异国音乐文化展开的长期居住式的田野考察实践活动。换言之,海外音乐民族志研究就是要基于‘双重语言能力’背景,对异国音乐文化展开的长期融入式的田野考察,基于汉字为表述方式的一种田野音乐文化志书写,并基于比较视野下的跨国境、跨文化研究。”[14]这一领域的代表学者有杨民康、赵书峰等,杨民康先生主要聚焦于东南亚和陆海丝绸之路的音乐研究,如《古代东南亚的“印度化”对社会音乐阶层化过程的影响》《巴厘岛乌布皇宫甘美兰乐舞表演考察与析释》等;赵书峰学者则主要研究瑶族音乐在东南亚等地的变迁,如《东南亚勉瑶民间礼俗音乐文化考察研究》《东南亚勉瑶音乐田野工作的回顾与思考》等。深入分析海外音乐民族志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两者在研究对象(异国及特定区域音乐文化)与研究方法(田野调查、跨学科分析)上有所重叠,构成交叉关系。但其核心目标大相径庭:前者重文化记录、阐释与比较研究,强调学术深度与文化交流;后者则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国际和谐与合作,具有政策导向与智库功能。此差异凸显了两者在学术定位与社会价值上的差异性,也适应了全球化背景下音乐研究的不同需求与使命。
2.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
杨民康先生在界定“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时将“世界民族音乐”作为其外延,因此有必要对二者与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共性与差异性进行梳理与辨析。“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主要是指聚焦于内陆边界——国境线两侧族群音乐文化关系的跨地域比较研究,其外延分别涉及中国汉族传统音乐及世界民族音乐两个外部因素或学术范
畴。[15]中国学界以自身向周边延伸,目前的研究以中国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人分布的东北、西南、西北和东南四个方向范畴为主[16],以杨红、杨民康、赵塔里木等学者为代表,如杨红《跨越边界与自我》、杨民康《中国南传佛教音乐文化研究》《从跨界族群音乐研究到学科方法论跨界研究——兼涉中国民族音乐学从对象学科向思维学科转型的几点思考》和赵塔里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跨界民族音乐文化实录》等研究成果为主。
关于“世界民族音乐”的界定,学界众说纷纭,“中国的‘世界民族音乐’这一学术称谓,在西方被称为‘世界音乐(World Music)’,主要指世界上除西方艺术音乐以外的传统音乐与融合音乐。它既是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与内容,也是其应用学科”[17]。 “世界民族音乐可包括全世界各地以及某些不完全根据地区划分的特殊民族(如吉布赛人)的音乐。也包括研究者本国的民族音乐在内……但在此,按一般的习惯,仍不包括中国的民族音乐,欧美的专业音乐。”[18]中国的世界民族音乐研究以陈自明、俞人豪、王耀华、饶文心、安平等众多学者对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展开研究为主,并编纂多篇论文和多本书籍,如陈自明《古代中美洲和南美洲印第安人的音乐舞蹈》《亚洲音乐文化的多元性——印度、中国、菲律宾音乐现状的比较研究(一)》,王耀华与王州合著的《世界民族音乐》,饶文心《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等。通过对三者相互关系的分析可知,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与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在学术领域中展现出既相互交叉又各具特色的复杂关系。三者均强调跨学科视角与田野调查的重要性,致力于通过不同层面的音乐文化分析,增进全球音乐文化的理解与交流。区域国别音乐研究聚焦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文化精髓,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世界民族音乐研究则拥有更为广泛的全球视野,旨在全面了解世界各地的传统与融合音乐;而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则独特地关注国境线两侧族群间的音乐文化互动,强调跨地域比较研究。尽管三者在研究对象与方法上有所重叠,但各自的研究目标、范畴界定及侧重点的差异,共同构成了音乐文化研究领域中丰富多元的学术图景。
3.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音乐认同研究
音乐认同,是指人类以音乐符号形式表达自己独特的创造力,将人的个体音乐思想和行为与其他个体或社会群体进行交流和融合,也是主体进行个人阐释与实现社会功能——个体对于宗族、族群、民族,甚至国家的归属、凝聚和认同的过程。[19]国内民族音乐学界对“音乐与认同”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已取得了显著进展。中国学者开始关注音乐与文化身份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如何通过音乐来表达和构建民族和族群的认同。例如,研究者们探讨了在多民族交汇地区,音乐如何在不同节日和仪式中发挥作用,成为连接过去和现在、个体与群体的桥梁。同时,也有研究聚焦于个体层面,分析音乐文化执有者如何通过自己的音乐实践来探索和定义自己的身份。音乐与文化认同的专题性研究是备受关注的领域,体系化研究对音乐文化的发展、保护与传承延续都形成了良好的学术基础与学术参考价值,尤其是以杨民康为代表,胡晓东、魏琳琳、杨曦帆、张应华、赵书峰等学者对该领域的深度挖掘,从微观的居住式社区音乐研究到移动的多点音乐民族志的互证研究,以及相关的学理思考和模式构建,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且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共同体。当下的音乐文化认同研究注重从对音乐本质的探究到对音乐文化的持续性建构的反本质主义思考,即从静态的音乐身份到动态的文化生命的持续性建构。[20]对音乐文化认同研究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进行比较分析,笔者以为,尽管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交叉点,但它们的研究目的和侧重点却有所不同。音乐文化认同研究更多地关注音乐如何作为文化符号和身份标识,在个体、族群和国家层面上构建和维系文化认同;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则更侧重于通过音乐这一文化载体,深度剖析对象国或对象区域的文化精髓、历史变迁和国民心理结构,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推动国际的和谐与合作。这种研究目的的不同,使得两者在研究方法、分析框架和成果应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4.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
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指的是从路学(流域、通道、走廊等路文化空间)的角度研究区域音乐。2013 年国家倡导“一带一路”,提倡研究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互鉴与互动,随后学界展开了跨区域跨国界的“丝绸之路”音乐文化空间的研究。2021年赵书峰首先从“流域”“通道”“走廊”指出,“路”作为包含地理文化空间与意义空间的线性文化景观,应注重从历时性、共时性角度,对其区域与跨区域、族群与跨族群之间的传统乐舞形态构建与象征意义的关系性展开互证互释,然后关注到由新媒体技术发展所构建的虚拟之“路”对于音乐文化流动与传播的意义;最后总结为由定点的村落、社区音乐研究转向强调关系性、流动性、开放性的“流域”“通道”“走廊”为主的音乐与“路”文化互动关系研究,是中国民族音乐学当下学科研究范式与研究理念的新转
变。[21]此后,杨红、张应华、胡晓东、蒋燮等学者分别由走廊、流域等视角切入进行了个案研究。通过上述研究可看出,以“走廊”“通道”“流域”“运河”等不同视角切入的区域音乐文化研究,虽基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但研究理念都强调整体性、关系性、动态性、开放性的共同特点。前文已述,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中的区域指的是大型社会实体,但“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这种区域音乐研究指的是动态的、流动的和开放的地理文化空WyAUyWZP9qN4amezIgZp1w==间,如流域、通道、走廊等,这些空间往往跨越传统的政治或地理边界。二者在研究方法和研究理念上存在交叉关系,如均注重跨学科研究视角、田野调查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及运用“路学”这种整体性、关系性、动态性、开放性的研究理念。同时,两者也都关注音乐在文化认同和互动中的作用。然,由于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不同,故两者在具体研究过程中也会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和侧重点。
5.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离散”音乐文化研究
“离散”音乐文化研究是对移居异国他乡的族群或文化群体,不论年龄、阶层、性别,不论何种外力驱使离开故土,不论在移居国定居还是短暂停留,其音乐经验都是“离散”音乐文化研究的对象。[22]近年来关注“离散”音乐文化研究的学者有洛秦、黄婉及台湾学者蔡宗德等,主要研究成果有黄婉2017年出版的专著《凝聚族群的“飞地”音乐生活——以上海的韩国离散族群为个例》[23]、蔡宗德著《离散、认同与融合:印度尼西亚华人表演艺术的文化语境与演出形态》[24]等。在对比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与“离散”音乐文化研究时,可从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研究视角、研究目的等角度出发,分析得出二者处于交叉关系。首先是研究方法的相同之处,两者都倾向于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如结合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视角,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剖析。二者均关注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现象,离散音乐研究关注全球化导致的文化离散现象,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也往往置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探讨音乐文化的传播、交流与变迁。二者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视角等方面存在差异。在研究对象方面,离散音乐研究主要关注因各种原因移居异国他乡的族群或文化群体的音乐经验,强调离散族群在异国他乡的音乐实践、文化认同和文化变迁,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则聚焦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文化。在研究视角方面,尽管两者都采用社会功能、文化认同和文化变迁等视角,但离散音乐研究在这些视角上更加聚焦离散族群的具体经验和挑战,如生存斗争、文化适应等,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则可能更侧重于从国家、区域或民族的整体角度出发,探讨音乐文化在特定历史、政治、经济背景下的演变和影响。在研究目的方面,离散音乐研究更侧重于揭示离散族群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通过音乐保持和构建文化认同,以及音乐在离散过程中的多重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而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则更多地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通过音乐这一窗口洞悉对象区域的文化内核,推动国际间的和谐与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包含关系
包含关系是指一种概念或集合在外延上被另一概念或集合所包含的关系。在逻辑和学科分类中,这通常意味着一个更大的集合(或领域)包含了若干个较小的子集(或子领域)。具体到民族音乐学,其作为核心领域,广泛涵盖了多个相关的子领域和研究方向,研究范畴广泛涵盖了跨界族群音乐文化、应用民族音乐学、海外音乐民族志、“离散”音乐文化、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以及音乐文化认同等。
1950年,民族音乐学主要代表人物孔斯特出版了他的著作《民族音乐学》一书,该书首次使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学术称谓,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25]1959年,孔斯特提出,民族音乐学,或者像它最初被称为的比较音乐学,其研究对象是从所谓原始人到文明国家的人类所有文化层面的传统音乐和乐器。因此,我们科学调查所有部落和民间音乐以及每一种非西方的艺术音乐。此外,它不仅研究音乐的涵化现象,即外来音乐元素的杂交影响,还研究音乐的社会学方面。西方艺术音乐和流行(娱乐)音乐不属于它的领域。[26]20世纪后半叶,民族音乐学由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内特尔、胡德等人进一步拓展。梅里亚姆提出“概念、行为、声音”三维模式,强调“文化中的音乐”命题,所以“更侧重于研究音乐在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音乐在人类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联系中的功能”[27]。在20世纪末的音乐学领域中,民族音乐学以其独特的开放性、兼容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特质,作为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对多个学科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力不仅限于美国和欧洲等地区的音乐学界,同时也在亚太地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充实,推动了民族音乐学的完善与拓展。
1980年由高厚永先生发起并在南京举办的“首届民族音乐学学术研讨会”,成为了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一会议不仅正式将民族音乐学的理念引入中国,还为中国音乐学者提供了与国际同行交流学习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了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深入研究和广泛应用。民族音乐学与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相互融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族音乐学体系。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深厚的传统音乐特色,更在科研实践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这些成果为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使其在中国音乐学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这些看似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民族音乐学、世界民族音乐以及音乐政治学脱颖而出,成为具有明确学科边界的研究领域。其中,民族音乐学作为核心,其研究范畴广泛涵盖了跨界族群音乐文化、应用民族音乐学、海外音乐民族志、“离散”音乐文化、“路学”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以及音乐文化认同等(见图1)。这些分支虽研究对象与视角各异,却共同遵循民族音乐学所倡导的以田野考察为核心研究方法,体现了学科内部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转向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笔者对与之相关的音乐研究进行细致梳理旨在优化其研究路径,提升研究成效。在此过程中,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势必需借鉴民族音乐学的多种研究范式,然两者在研究目标的差异性上也体现了各自的不同价值。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区域国别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换个角度来看也是民族音乐学延伸的一个新兴领域,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强调跨学科思维的重要性,倡导针对具体问题的精细化分析与解决策略。
在国家战略需求的宏观背景下,整合多学科资源,明确问题导向,成为推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发展的关键。本文所述之关系梳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旨在通过厘清学科间的内在联系与外在边界,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最终,我们追求的不仅是学科知识的积累与深化,更是通过跨学科合作,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学术研究的社会价值与战略
意义。
三、余论
在风云变幻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下,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区域国别学的重要分支,其顶层设计与整体框架的构想展现出深远的学科、学术、话语、国家战略、国际关系、世界发展、国际新秩序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筑牢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等多重意义。
此构想旨在通过音乐这一跨越语言与国界的文化艺术形式,系统性地探索非本国大型社会实体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维度特性,不仅丰富了区域国别学的研究领域,也促进了音乐学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为学术界带来了新的研究范式与理论创新点。通过构建在区域国别学坚实基础上的方法体系,结合民族音乐学的具体方法,以“唯乐不可以为伪”的核心理念为指导,致力于挖掘音乐背后的文化内涵、社会变迁及国际关系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智库支持。这一研究不仅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还通过音乐的桥梁作用,增进国际的理解与尊重,为构建和平共处、共同繁荣的国际新秩序贡献力量。因此,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构想具有高度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是全球化时代推动文化交流、增进国际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之一。
在探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学术框架时,我们不可避免地需将其置于更为宽泛且多维度的学科交叉视域中,其中民族音乐学、音乐政治学、海外音乐民族志、跨界族群音乐研究、音乐文化认同,以及离散(或飞地)音乐等概念,均展现出显著的交叠性与边界模糊性。深入剖析这些概念的核心要义及其相互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对于增进对区域国别音乐研究本质及其跨学科边界的理解具有至关重要的学术价值。
综上,区域国别音乐研究作为学术领域的新生力量,虽在起步阶段面临诸多挑战与不足,但其蕴含的发展潜力与广阔前景不容忽视。本文旨在抛砖引玉,期待更多学者能够投身于这一研究领域,通过持续深耕与探索,共同推动区域国别音乐研究的繁荣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学术智慧与力量。
作者简介:胡晓东,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王亚军,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
◎ 基金项目: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乐学理论体系研究”(22ZD12)。
[1]杨民康:《区域国别研究与中国音乐理论“三大体系”——以“南方—海上”丝路音乐文化志研究为例》,《中国音乐学》2023年第3期,第5页。
[2]吴小安:《中国区域国别学:全球视域与亚洲研究脉络下的理论探讨》,《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第2页。
[3]王启龙:《区域国别学十问》,《外语教学》2023年第2期,第11页。
[4]高丙中:《区域国别学的对象论:世界社会的视角》,《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第29~30页。
[5]杨曦帆:《藏彝走廊的乐舞文化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
[6]王耀华:《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推广》,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
[7]洛秦:《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
[8]裘援平:《对区域国别研究及学科建设的认知与期待》,《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第78页。
[9]参见杨民康:《音乐民族志书写的共时性平台及其“显一隐”历时研究观——以云南与东南亚跨界族群音乐文化书写为实例》,《音乐艺术》2012年第1期,第85页。
[10]王启龙:《区域国别学十问》,第13~14页。
[11]王启龙:《区域国别学十问》,第14页。
[12]田可文、留生:《音乐政治学、音乐传记学与我国的近现代音乐史研究》,《音乐研究》2017年第3期,第80页。
[13]郝苗苗:《西方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音乐政治学”研究》,《音乐研究》2020年第3期,第124页。
[14]赵书峰、赵飞:《海外音乐民族志研究刍议》,《民族艺术研究》2024年第1期,第132页。
[15]杨民康:《跨界族群与跨界音乐文化——中国语境下跨界族群音乐研究的意义和范畴》,《音乐研究》,2011年第6期,第9页。
[16]董宸:《跨界族群音乐》,《民族艺术研究》2022年第2期,第27页。
[17]安平:《探索与发现 创建与推广——陈自明世界民族音乐学术建设之路》,《人民音乐》2024年第4期,第59页。
[18]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年鉴》编辑部:《中国音乐年鉴》,大象出版社,1997,第81页。
[19]黄灵智、周显宝:《“音乐认同”:一种哲学人类学解读》,《学术界》2016年第4期,第189页。
[20]赵琳博、肖志丹:《中国民族音乐学学术热点回顾与反思(2012—2022)》,《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24年第2期,第111~112页。
[21]赵书峰:《流域·通道·走廊:音乐与“路”文化空间互动关系问题研究》,《民族艺术》2021年第2期,第93~102页。
[22]黄婉:《音乐人类学新研究:“离散”音乐文化》,《音乐艺术》2008年第3期,第75页。
[23]黄婉:《凝聚族群的“飞地”音乐生活——以上海的韩国离散族群为个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7。
[24]蔡宗德:《离散、认同与融合:印度尼西亚华人表演艺术的文化语境与演出形态》,文化艺术出版社,2021。
[25]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第1页。
[26]Jaap Kunst,Ethnomusicology(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1959),p.1.
[27]俞人豪:《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第294页。